1、農村信用合作社股金證
哥們,聽我說:1,信用社的股金在目前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它僅僅是會計科目上的一內種資金來源的容不同顯示----無論資格股還是投資股---它實際的性質與存款是一樣的---你別擔心有什麼風險!!2,如果你的股金已經到了3年期,你可以申請退股,然後重新入股---不過,可能要到明年1--2月份辦理.3,如果信用社通知你,不需要重新辦理手續,可以再延長3年,你也可以在以後3年直接到信用社領取股金利息就可以.我就是信用社的,關於股金的事情我比較清楚,故告知您.
2、信用社股金證
中國人民銀行1990年頒布的《農村信用社管理暫行規定》中規定,農村信用社的稅後利潤應堅回持以下分配原則答:股息加紅利不得超過股金額的20%。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稅務總局於2003年12月17日公布的《關於農村信用社2003年度會計決算工作意見》規定,按社員股金分配的股息、紅利,其合計數最高不得超過股本金金額的15%;對1993年以後入股的社員,只分紅不保息。上世紀50年代,我國的農村信用社是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由農民根據自願原則「投資入股」建立的集體所有制性質的合作金融組織。 根據《民法通則》中「民事活動必須遵守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應當遵守國家政策」的規定,由社員「投資入股」建立的原集體所有制性質的農村信用社是在當時特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其民事行為應適用當時的國家政策。因此,股金、紅利的發放應根據有關國家政策進行,即自「投資入股」之日起至2002年12月31日止按每年股息、紅利的合計數不得超過股本金金額的20%計付;自2003年1月1日起,按股息、紅利合計數最高不得超過股本金金額的15%計付。
3、農村信用社的股金證有啥用?
農民參加信用合作社對所認股份繳納的款項。是信用社開展業務的資金來源之一內。1951年中國人民銀容行頒發的《農村信用合作社章程准則草案》規定,社員入社需繳股金,每人(戶)至少一股,每股為小米22斤至30斤。
1957年頒發的《農村信用合作社示範章程草案》規定,股金分紅不超過純益的40%,在執行中各地不一。1978年為了落實黨和國家在農村的各項經濟政策,國家銀行規定,對1977年以前應分而未分的社員股金紅利,原則上予以補充。
1993年之前入股的按照股金的15%進行分紅;1994-1997年之間的按照股金12%進行分紅;1998-2000年之間按照的8%進行分紅;2001-2003年之間的按照6%進行分紅;2003-2005年之間按照3%進行分紅。
向之前的一些小面額的幾元錢的股金證,基本上已經沒有兌付的必要了,基本上只能增值幾塊錢,而且如果你的賬戶有簡訊通知或者長期無資金交易,無余額,那已經是睡眠賬戶,需要激活才能使用了。
4、農村信用社股金是什麼
信用社股金亦稱信用社基金。農民參加信用合作社對所認股份繳納的款項。是信用社開展業務的資金來源之一。1951年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農村信用合作社章程准則草案》規定,社員入社需繳股金,每人(戶)至少一股,每股為小米22斤至30斤。以後未作統一規定。
2005年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就印發了《縣(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組建審批工作指引》,在該文件當中對農信信用社的股金清理進行過明確的要求,經過縣聯社社員代表大會審議後會按照既定的方案進行股金的清理。
在2005年我們當地農信社對歷年的老股金進行過聲明,下面我舉例說明一下,在我們當地《關於限期清理規范歷年股金的公告》中有這些規定。
(4)加股金域名擴展資料1993年之前入股的按照股金的15%進行分紅;1994-1997年之間的按照股金12%進行分紅;1998-2000年之間按照的8%進行分紅;2001-2003年之間的按照6%進行分紅;2003-2005年之間按照3%進行分紅。
向之前的一些小面額的幾元錢的股金證,基本上已經沒有兌付的必要了,基本上只能增值幾塊錢,而且如果你的賬戶有簡訊通知或者長期無資金交易,無余額,那已經是睡眠賬戶,需要激活才能使用了。
5、股金分紅所得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股金分紅所得按照稅率20%計算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屬於經營所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5)加股金域名擴展資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6、請問,我爺爺的農村信用社股金證(一股金),有幾十年了.能不能分紅呀?
要500股以上才能得分紅,但是可以退本金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