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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決域名爭議

發布時間:2021-03-15 05:45:31

1、域名的域名爭議

域名爭議是指因互聯網路域名的注冊或者使用而引發的爭議。
《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辦法》《中國互聯網路域名管理辦法》《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辦法程序規則》。
根據:《中國互聯網路域名管理辦法》
第三十六條 域名注冊管理機構可以指定中立的域名爭議解決機構解決域名爭議。
第三十七條 任何人就已經注冊或使用的域名向域名爭議解決機構提出投訴,並且符合域名爭議解決辦法規定的條件的,域名持有者應當參與域名爭議解決程序。
第三十八條 域名爭議解決機構作出的裁決只涉及爭議域名持有者信息的變更。
域名爭議解決機構作出的裁決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不一致的,域名爭議解決機構的裁決服從於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
第三十九條 域名爭議在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或域名爭議解決機構處理期間,域名持有者不得轉讓有爭議的域名,但域名受讓方以書面形式同意接受人民法院裁判、仲裁裁決或爭議解決機構裁決約束的除外。

2、如何處理域名注冊爭議和糾紛

常見域名糾紛
域名搶註:作為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授權的爭議解決機構,依據《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辦法》解決.CN/中文域名注冊爭議;作為美國互聯網路名稱和編碼分配機構所指定的世界四家通用頂級域名爭議解決機構之一的亞洲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北京秘書處,依據互聯網路名稱和編碼分配機構《統一域名爭議解決政策》解決諸如.COM、.ORG、.NET等通用頂級域名爭議。
通用網址搶註:作為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授權的通用網址爭議解決機構,依據《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通用網址爭議解決辦法》,解決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負責管理和維護的通用網址爭議。
無線網址搶註:作為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授權的無線網址爭議解決機構,依據《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無線網址爭議解決辦法》,解決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負責管理和維護的無線網址爭議。
簡訊網址搶註:作為中國移動通信聯合會授權的簡訊網址爭議機構,依據中國移動通信聯合會簡訊網址聯合信息中心《簡訊網址爭議解決辦法》,解決由中國移動通信聯合會簡訊網址聯合信息中心負責管理和維護的簡訊網址爭議。
域名注冊爭議是指因互聯網路域名的注冊或者使用而引發的爭議。《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辦法》《中國互聯網路域名管理辦法》《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辦法程序規則》。

域名產生的紛爭都根據:《中國互聯網路域名管理辦法》實行
第三十六條域名注冊管理機構可以指定中立的域名爭議解決機構解決域名爭議。
第三十七條任何人就已經注冊或使用的域名向域名爭議解決機構提出投訴,並且符合域名爭議解決辦法規定的條件的,域名持有者應當參與域名爭議解決程序。
第三十八條域名爭議解決機構作出的裁決只涉及爭議域名持有者信息的變更。域名爭議解決機構作出的裁決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不一致的,域名爭議解決機構的裁決服從於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
第三十九條域名爭議在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或域名爭議解決機構處理期間,域名持有者不得轉讓有爭議的域名,但域名受讓方以書面形式同意接受人民法院裁判、仲裁裁決或爭議解決機構裁決約束的除外。

3、統一域名爭議解決政策規則有那些?如何操作?

我要是你,我就去GOOGLE,或者BAIDU搜去,這東西沒有幾個人知道。而且你不給分,無法激起回復者的慾望,我本想免費告訴你,可惜我也不知道。

4、如果出現域名爭議怎麼辦?

任何機構或個人認為他人已注冊的域名與該機構或個人的合法權益發生沖突的,均可以向爭議解決機構提出投訴。您可以與CNNIC認證的域名爭議解決機構聯系爭議事宜,目前的爭議解決機構有兩家: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和香港國際仲裁中心。

5、中文域名爭議解決如何解決?

根據《中國互聯抄網路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辦法》由中文域名爭議解決機構處理中文域名的爭議。
目前經CNNIC認證的中文域名爭議解決機構有兩家: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和香港國際仲裁中心。

6、域名爭議解決機構有哪些

一、《域名爭議》第三十六條規定,域名注冊管理機構可以指定中立的域名爭議解決機構解決域名爭議。二、第三十七條規定,任何人就已經注冊或使用的域名向域名爭議解決機構提出投訴,並且符合域名爭議解決辦法規定的條件的,域名持有者應當參與域名爭議解決程序。

7、域名糾紛主要有哪些類型,如何解決域名糾紛?

 一、域名爭議的糾紛方式
1、域名搶注
作為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授權的爭議解決機構,依據《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辦法》解決CN/中文域名爭議。
作為美國互聯網路名稱和編碼分配機構所指定的世界四家通用頂級域名爭議解決機構之一的亞洲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北京秘書處,依據互聯網路名稱和編碼分配機構《統一域名爭議解決政策》解決諸如.COM、.ORG、.NET等通用頂級域名爭議。
2、通用網址搶注
作為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授權的通用網址爭議解決機構,依據《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通用網址爭議解決辦法》,解決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負責管理和維護的通用網址爭議。
3、無線網址搶注
作為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授權的無線網址爭議解決機構,依據《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無線網址爭議解決辦法》,解決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負責管理和維護的無線網址爭議。
4、簡訊網址搶注
作為中國移動通信聯合會授權的簡訊網址爭議機構,依據中國移動通信聯合會簡訊網址聯合信息中心《簡訊網址爭議解決辦法》,解決由中國移動通信聯合會簡訊網址聯合信息中心負責管理和維護的簡訊網址爭議。
二、域名爭議的解決辦法
任何機構或個人認為他人已注冊的域名與該機構或個人的合法權益發生沖突的,均可以向爭議解決機構提出投訴。
爭議解決機構受理投訴後,應當按照程序規則的規定組成專家組,並由專家組根據本辦法及程序規則,遵循「獨立、中立、便捷」的原則,在專家組成立之日起14日內對爭議做出裁決。
投訴人和被投訴人應當對各自的主張承擔舉證責任。
符合下列條件的,投訴應當得到支持:
1、被投訴的域名與投訴人享有民事權益的名稱或者標志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導致混淆的近似性;
2、被投訴的域名持有人對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權益;
3、被投訴的域名持有人對域名的注冊或者使用具有惡意。
被投訴的域名持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行為構成惡意注冊或者使用域名:
1、注冊或受讓域名的目的是為了向作為民事權益所有人的投訴人或其競爭對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該域名,以獲取不正當利益;
2、多次將他人享有合法權益的名稱或者標志注冊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聯網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權益的名稱或者標志;
3、注冊或者受讓域名是為了損害投訴人的聲譽,破壞投訴人正常的業務活動,或者混淆與投訴人之間的區別,誤導公眾;
4、其他惡意的情形。
被投訴人在接到爭議解決機構送達的投訴書之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其對該域名享有合法權益:
1、被投訴人在提供商品或服務的過程中已善意地使用該域名或與該域名相對應的名稱;
2、被投訴人雖未獲得商品商標或有關服務商標,但所持有的域名已經獲得一定的知名度;
3、被投訴人合理地使用或非商業性地合法使用該域名,不存在為獲取商業利益而誤導消費者的意圖。
投訴人針對同一被投訴人的多個域名提出爭議的,投訴人或者被投訴人可以請求爭議解決機構將多個爭議合並為一個爭議案件,由同一個專家組處理。是否合並處理,由專家組決定。
在專家組就有關爭議作出裁決之前,投訴人或者被投訴人認為專家組成員與對方當事人有利害關系,有可能影響案件的公正裁決的,可以向爭議解決機構提出要求專家迴避的請求,但應當說明提出迴避請求所依據的具體事實和理由,並舉證。是否迴避,由爭議解決機構決定。
在域名爭議解決程序中,除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根據爭議解決機構的要求提供與域名注冊及使用有關的信息外,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和域名注冊服務機構不以任何身份或者方式參與爭議解決程序。
專家組根據投訴人和被投訴人提供的證據及爭議涉及的事實,對爭議進行裁決。專家組認定投訴成立的,應當裁決注銷已經注冊的域名,或者裁決將注冊域名轉移給投訴人。專家組認定投訴不成立的,應當裁決駁回投訴。

8、域名糾紛有哪些類型,如何解決域名糾紛

 一、域名爭議的糾紛方式
1、域名搶注
作為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授權的爭議解決機構,依據《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域名爭議解決辦法》解決CN/中文域名爭議。
作為美國互聯網路名稱和編碼分配機構所指定的世界四家通用頂級域名爭議解決機構之一的亞洲域名爭議解決中心北京秘書處,依據互聯網路名稱和編碼分配機構《統一域名爭議解決政策》解決諸如.COM、.ORG、.NET等通用頂級域名爭議。
2、通用網址搶注
作為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授權的通用網址爭議解決機構,依據《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通用網址爭議解決辦法》,解決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負責管理和維護的通用網址爭議。
3、無線網址搶注
作為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授權的無線網址爭議解決機構,依據《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無線網址爭議解決辦法》,解決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負責管理和維護的無線網址爭議。
4、簡訊網址搶注
作為中國移動通信聯合會授權的簡訊網址爭議機構,依據中國移動通信聯合會簡訊網址聯合信息中心《簡訊網址爭議解決辦法》,解決由中國移動通信聯合會簡訊網址聯合信息中心負責管理和維護的簡訊網址爭議。
二、域名爭議的解決辦法
任何機構或個人認為他人已注冊的域名與該機構或個人的合法權益發生沖突的,均可以向爭議解決機構提出投訴。
爭議解決機構受理投訴後,應當按照程序規則的規定組成專家組,並由專家組根據本辦法及程序規則,遵循「獨立、中立、便捷」的原則,在專家組成立之日起14日內對爭議做出裁決。
投訴人和被投訴人應當對各自的主張承擔舉證責任。
符合下列條件的,投訴應當得到支持:
1、被投訴的域名與投訴人享有民事權益的名稱或者標志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導致混淆的近似性;
2、被投訴的域名持有人對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權益;
3、被投訴的域名持有人對域名的注冊或者使用具有惡意。
被投訴的域名持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行為構成惡意注冊或者使用域名:
1、注冊或受讓域名的目的是為了向作為民事權益所有人的投訴人或其競爭對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該域名,以獲取不正當利益;
2、多次將他人享有合法權益的名稱或者標志注冊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聯網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權益的名稱或者標志;
3、注冊或者受讓域名是為了損害投訴人的聲譽,破壞投訴人正常的業務活動,或者混淆與投訴人之間的區別,誤導公眾;
4、其他惡意的情形。
被投訴人在接到爭議解決機構送達的投訴書之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其對該域名享有合法權益:
1、被投訴人在提供商品或服務的過程中已善意地使用該域名或與該域名相對應的名稱;
2、被投訴人雖未獲得商品商標或有關服務商標,但所持有的域名已經獲得一定的知名度;
3、被投訴人合理地使用或非商業性地合法使用該域名,不存在為獲取商業利益而誤導消費者的意圖。
投訴人針對同一被投訴人的多個域名提出爭議的,投訴人或者被投訴人可以請求爭議解決機構將多個爭議合並為一個爭議案件,由同一個專家組處理。是否合並處理,由專家組決定。
在專家組就有關爭議作出裁決之前,投訴人或者被投訴人認為專家組成員與對方當事人有利害關系,有可能影響案件的公正裁決的,可以向爭議解決機構提出要求專家迴避的請求,但應當說明提出迴避請求所依據的具體事實和理由,並舉證。是否迴避,由爭議解決機構決定。
在域名爭議解決程序中,除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根據爭議解決機構的要求提供與域名注冊及使用有關的信息外,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和域名注冊服務機構不以任何身份或者方式參與爭議解決程序。
專家組根據投訴人和被投訴人提供的證據及爭議涉及的事實,對爭議進行裁決。專家組認定投訴成立的,應當裁決注銷已經注冊的域名,或者裁決將注冊域名轉移給投訴人。專家組認定投訴不成立的,應當裁決駁回投訴。

9、域名爭議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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