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子商務考證題目!! QAQ求解答
第一張圖
1:甲乙二人構成非法拘禁罪,因為拽的行為,性質就不一樣了,之所以不構成綁架罪,是因為綁架要以勒索財物為目的,而自始至終,二人都沒有這樣的想法和行為。
2:甲乙是共犯。
3:對甲應當數罪並罰,根據刑法第七十七條,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第六十九條。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4:甲的法定量刑情節有,前科,自首、立功、這里有必要說明下,為什麼沒有累犯,因為累犯要求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但甲是判的緩刑,而且考驗期沒有過,刑罰還未開始執行,所以不構成累犯,如果考驗期過來,也不構成累犯,因為累犯要求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而緩刑就是附條件的不執行刑罰。
5:對乙應當數罪並罰,根據刑法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應當撤銷假釋,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實行數罪並罰。【判決宣告後又犯新罪的並罰】判決宣告以後,刑罰執行完畢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應當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沒有執行的刑罰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第六十九條前面已經有了)
第二張圖不會
2、以下有關網路營銷的理解正確的是()
a
3、電子商務的習題
D D C A A A B C C B
網路營銷就是以互聯網為主要手段進行的,為達到一定營銷目的的營銷活動。
4、關於網路營銷的特點,下列哪個表述是錯誤的?
關於網路營銷的特點,下列哪個表述是錯誤的?
5、關於網路營銷和電子商務的不同點,以下說法正確的有
網路營銷(On-line Marketing或E-Marketing)就是使潛在的客戶通過互聯網,找到某網站、商鋪,查看版商品權或服務的信息,通過電話、郵件、QQ等方式聯繫到賣家,廠家或服務商,將潛在客戶變成有效客戶的過程。網事易理解成:網路營銷就是以企業實際經營為背景,以網路營銷實踐應用為基礎,從而達到一定營銷目的的營銷活動。其中可以利用多種手段,如E-mail營銷、博客與微博營銷、網路廣告營銷、視頻營銷等。總體來說,凡是以互聯網或移動互聯為主要平台開展的各種營銷活動,都可稱之為整合網路營銷。簡單的說,網路營銷就是以互聯網為主要平台進行的,為達到一定營銷目的的營銷活動。
電子商務是以信息網路技術為手段,以商品交換為中心的商務活動;也可理解為在互聯網(Internet)、企業內部網(Intranet)和增值網(VAN,Value Added Network)上以電子交易方式進行交易活動和相關服務的活動,是傳統商業活動各環節的電子化、網路化、信息化。
6、網路營銷
網路營銷即是利用互聯網作為手段,從而達到營銷的目的。網路營銷包含的內容很廣,主要有:網上市場調查、網上消費者行為分析、網路營銷策略制定、網上產品和服務策略、網上價格營銷策略、網上渠道選擇與直銷、網上促銷與網路廣告、網路營銷管理與控制等等。
與許多新興學科一樣,「網路營銷」同樣也沒有一個公認的、完善的定義。廣義地說,凡是以互聯網為主要手段進行的、為達到一定營銷目標的營銷活動,都可稱之為網路營銷(或叫網上營銷),也就是說,網路營銷貫穿於企業開展網上經營的整個過程,包括信息發布、信息收集,到開展網上交易為主的電子商務階段,網路營銷一直都是一項重要內容。
對於網路營銷的認識,一些學者或網路營銷從業人員對網路營銷的研究和理解往往側重某些不同的方面:有些偏重網路本身的技術實現手段;有些注重網站的推廣技巧;也有些人將網路營銷等同於網上直銷;還有一些把新興的電子商務企業的網上銷售模式也歸入網路營銷的范疇……
關於網路營銷的理論和方法,國內已經出版一些專著,專業報刊上發表的文章也不少,更多資料出現在互聯網相關的網站上。綜觀現有各種觀點,都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面對大量信息,反而給人們造成這樣一中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的感覺。
為了理解網路營銷的全貌,有必要為網路營銷下一個比較合理的定義,從「營銷」的角度出發,將網路營銷定義為:
網路營銷是企業整體營銷戰略的一個組成部分,是建立在互聯網基礎之上、藉助於互聯網特性來實現一定營銷目標的一種營銷手段。
據此定義,可以得出下列認識:
第一、網路營銷不是網上銷售
網上銷售是網路營銷發展到一定階段產生的結果,網路營銷是為實現網上銷售目的而進行的一項基本活動,但網路營銷本身並不等於網上銷售。
這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說明:
(1)因為網路營銷的效果可能表現在多個方面,例如企業品牌價值的提升、加強與客戶之間的溝通、作為一種對外發布信息的工具、 網路營銷活動並不一定能實現網上直接銷售的目的,但是,很可能有利於增加總的銷售;
(2)網上銷售的推廣手段也不僅僅靠網路營銷,往往還要採取許多傳統的方式,如傳統媒體廣告、發布新聞、印發宣傳冊等。
第二、網路營銷不僅限於網上
這樣說也許有些費解,不在網上怎麼叫網路營銷?這是因為互聯網本身還是一個新生事物,在我國,上網人數占總人口的比例還很小,即使對於已經上網的人來說,由於種種因素的限制,有意尋找相關信息,在互聯網上通過一些常規的檢索辦法,不一定能順利找到所需信息,何況,對於許多初級用戶來說,可能根本不知道如何去查詢信息,因此,一個完整的網路營銷方案,除了在網上做推廣之外,還很有必要利用傳統營銷方法進行網下推廣。這可以理解為關於網路營銷本身的營銷,正如關於廣告的廣告。
第三、網路營銷建立在傳統營銷理論基礎之上
因為網路營銷是企業整體營銷戰略的一個組成部分,網路營銷活動不可能脫離一般營銷環境而獨立存在,網路營銷理論是傳統營銷理論在互聯網環境中的應用和發展。 有關網路營銷理論與傳統營銷理論的比較將在後面內容中做深入分析。
網路營銷不單純是指網路技術,而是市場營銷;網路營銷不單純是網上銷售,是企業現有營銷體系的有利補充;網路營銷是4C(整合營銷)營銷理論的必然產物。
網路營銷首先是市場營銷的INTERNET替代了報刊、郵件、電話、電視等中介媒體,其實質是利用Internet對產品的售前、售中、售後各環節進行跟蹤服務,它自始至終貫穿在企業經營全過程,包括尋找新客戶、服務老客戶,是企業以現代營銷理論為基礎,利用Internet技術和功能,最大限度地滿足客戶需求,以達到開拓市場、增加盈利為目標的經營過程。它是直接市場營銷的最新形式,是由Intern客戶、市場調查、客戶分析、產品開發、銷售策略、反饋信息等環節。
網路營銷只是電子商務的基礎。電子商務是利用Internet進行的各種商務活動的總和,必須解決與之相關的法律、安全、技術、認證、支付和配送等問題。而這些問題中的有些Internet在中國發展的瓶頸問題,而網路營銷則對之需求不高,因此發展網路營銷不存在障礙。國際上實施網路營銷有許多成功的範例,一些知名的企業都建有自己的網站,這些網站以自己各具特色的站點結構和功能設置、鮮明的主體立意和網頁創意開展網路營銷活動,給這些企業帶來了巨大的財富。如一些大型企業以鮮明的形象、精良的產品和巨額資金熔鑄在大腕明星上,再利用這些明星的光環效應為其品牌升值,產品獲得不盡的市場擴張能力,品牌價值一再飆升。
http://www.sowang.com/Marketing/20050701.htm
http://www.nysh.com.cn/wangluoying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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