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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時期政府處理公共危機

發布時間:2021-02-11 10:40:44

1、公關危機的基本原則

1、保證信息及時性

危機很容易使人產生害怕或恐懼心理,因此保證信息及時性,讓受眾第一時間了解事件的情況,對危機公關至關重要。

2、保證受眾的知情權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公眾對話語權的訴求越來越強烈。當危機發生時,所有危機受眾都有權利參與到與之切身利益相關的決策活動。危機公關的目的不應該是轉移受眾的視線,而是應該告訴受眾真相,使他們能夠參與到危機管理的工作中來,表現出積極合作的態度。

3、重視受眾的想法

危機發生時,受眾所關注的並不僅僅是危機所造成的破壞或是所得到的補償,他們更關心的是當事方是否在意他們的想法,並給予足夠的重視。如果他們發現當事方不能做到這些,就很難給予當事方以信任,化解危機也就變得更加困難。

4、保持坦誠

始終保持坦誠的態度,面對危機不逃避,敢於承擔責任,就容易取得受眾的信任和諒解。危機公關的首要目的也就在於此,保持坦誠是保證危機公關得以有效實施的基本條件。

5、保證信源的一致性

危機公關中最忌諱的就是所傳遞的信息存在不同,這樣很容易誤導公眾和破壞危機中所建立起來的信任。如果當事方不能保證信息的一致性,那麼危機管理將無從談起。

6、保證與媒體的有效溝通

媒體在危機公關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它既是信息的傳遞著,也是危機事件發展的監督者,所以保證與媒體的有效溝通直接影響了危機公關的走向和結果。

(1)新媒體時期政府處理公共危機擴展資料

防範危險與風險是人類本能。負面消息中存在的問題,有利於人們對自身環境中的不安全因素進行判斷並提早預防。人群中有一種分享負面信息的現象,即所謂的負面偏好。在新媒體時代,危機發作更頻繁,危機爆發更迅速,危機的傳播輻射面更廣。

無論政府、企事業單位或是其它機構都面臨著不可預見的危機,而診斷、處理危機,進行危機公關則是必由之路。在紙媒和電視時代,大型機構或者集團對於輿論控制往往游刃有餘。但新媒體時代的傳播呈多元化、分散化、小眾化、情緒化等特徵。

危機公關的最有效時間不超過24小時,這是機構能夠從整體戰略上全面制定危機公關應對策略的寶貴搶救時間。機構應當提前意識到危機隨時爆發的可能性,並在品牌公關工作中,提前設計危機一旦發生的匯報、決策、應對流程,提前設定危機應對策略。

2、網路為政府公共關系帶來哪些影響

新媒體環境下地方政府公共危機公關存在的問題:1.危機公關主體媒體素養較差。近年來,社會中出現了大量有悖常理、對人民群眾情感與理性造成極大沖擊的公共危機,在此類公共事件中,政府都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事實上,雖然互聯網輿論有能力成為公權力機關改善自身的重要動力,但若是每當出現公共危機時,政府都不能夠體現出其在擁有龐大資源下應體現的功能,那麼民眾對政府的不信任仍將出現。2.缺乏科學合理的危機應對手段。目前,在公共危機預警、處理、評估機制的建構上,各地政府需給予充分重視,避免陷於被動地位。《突發事件應對法》為地方政府解決與應對突發事件提供了法律依據。但因為危機管理體系尚未得到完善與優化,危機預警與應急制度也難以滿足危機公關的需要,地方政府仍存在危機應急反應慢,各部門相互分離,區域之間、單位之間缺乏合作等問題。3.部分單位濫用公共權力。針對部分單位濫用公共權力問題,通過新媒體來曝光是一個很好的監督途徑,避免了在傳統監督制度下舉報人信息暴露招致報復的風險。4.信息流通不暢。新媒體的出現拉近了地區與地區之間、國家與國家之間的互動交流,同時也滋生了民眾需求與政府供給不配套的問題。受多種因素的相互影響,這些問題將會導致政府內部信息傳播緩慢、滯後,一旦危機事件爆發,甚至會損害公眾的利益、破壞政府公信力、危害社會的安定與和諧。
對策:1.提高地方政府危機公關水平。增強危機公關意識,提升新媒體使用能力。在處理公共危機的過程中,各級政府應積極面對,採取完善的應急措施,通過微博、微信等新媒體來發布澄清信息,還可以將各個官方微博聯合起來發布信息,提高信息發布的權威性,及時安撫公眾情緒,促進危機事件的有效解決。2.加強與公眾的溝通。當前,有關各方在重視互聯網輿論的同時,也應該探索建立一個非互聯網的、對各方觀點更具包容性的溝通平台。更應該在法律框架內讓更多的互聯網意見領袖參與到行政決策過程中,建立起一個更為和諧、能夠包容各方意見的互聯網協商機制,有效舒緩過於緊張的互聯網輿論氛圍。網民還應該明白,毫無根據的造謠、謾罵並不會使事態往好的方向發展,只會在宣洩情緒後損毀自己的形象。要構建政府公信力,就應該重點解決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雖然互聯網輿論場的凈化是一項需要長時間努力的系統工程,但「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唯有真誠而務實地行動,才能夠使現狀改變。而政府在理念與實務上的改革,更與各方未來在互聯網輿論中扮演的角色及作用有深刻聯系。3.構建新媒體語境下的高效率公共信息平台。網路時代,政府必須提高在政策制定、政策落實、行政等方面上的公開性與透明度,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群眾的意願訴求來開展宣政、問政等工作,維護廣大群眾的根本利益與政府的良好形象,避免在出現公共危機事件時,由於相關部門准備工作不充分,而使政府陷於被動的局面,導致危機事件惡化。要對網路輿論的監管與操作體系進行創新與調整,使其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在開展管理工作過程中,要保證有關信息的公開性。
根據危機不同階段構建地方政府公共危機公關應對機制:一是在危機潛伏階段建立輿情預警與收集機制。地方政府應該通過各種數據來把握好互聯網輿情走向,分析互聯網輿情發展的客觀規律,為相關決策者提供更客觀、科學的建議。二是在危機初顯階段建立信息公開機制。信息公開不僅僅是政治倫理上應盡的義務,更是法理上應承擔的責任。要健全現有新聞發言人制度,第一時間發布與事件有關的新聞與政府的應對措施,避免社會出現恐慌情緒。要依法保護互聯網謠言事件中的受害人,並對加害人(即謠言信息源頭)從嚴從重打擊,為網民建立誠信仁愛的互聯網輿論觀念。三是在危機發生階段建立輿情引導機制。在公共危機爆發之後,政府應該對公共危機中的互聯網輿論尤其是自媒體輿論給予高度重視,收集和回應民意,回應互聯網民意、客觀公布事件信息,舒緩乃至消除公眾的恐慌情緒。同時,在應對公共危機的過程中,各級政府在鞏固對於傳統媒體的掌握時,也要加強與新媒體的合作,對能夠翔實迅速發布事件新聞的媒體進行褒獎,並力求通過各種手段保證媒體的科學性、客觀性,而不僅僅是通過消極地封鎖信息、刪除網帖、禁止媒體報道來控制事態。要盡量避免群體性事件暴力化、非理性化,避免刺激參與者已經極其敏感的神經,以理性冷靜的姿態理解群眾訴求。培養意見領袖,在危機輿情出現時,意見領袖將幫助政府引導互聯網輿情,營造理性、客觀的輿論氛圍。四是在危機消退期建立輿情處理機制。當公眾對政府的處置或行政行為表示質疑時,地方政府必須根據法律流程開展調查,並在不影響調查的前提下全程公開信息。還應該按照法律法規,對事件中的受害人進行定損賠償,並協助他們進行各項安置工作。對相關責任人從嚴從重處理,責令責任人所在單位限期整改,將地方政府的風險分攤到各個部門身上。

3、淺析突發公共事件中如何進行媒體公關

〔摘要〕 當前我國正處於突發公共事件頻發的時期,如何規避新媒體對突發公共事件產生的負面影響,如何有效地進行媒體公關,正確引導和有效發揮新媒體對政府處理突發公共事件的正面作用,成為不可迴避的重要問題。
〔關鍵詞〕 突發公共事件; 媒體公關; 思考

當前我國正處於社會轉軌期,由於市場經濟帶來對自然環境破壞加劇,以及法制不完善引發的社會不公,導致各類矛盾和問題層出不窮,危機事件頻發。突發公共事件的出現和爆發嚴重影響了社會的正常運作,對人民的生命和財產造成了威脅和損害,要求政府和社會必須對突發公共事件採取特殊措施加以應對。截至2009年底,我國網民總人數達到2.8億人,網民規模躍居世界第一位。規模巨大的網民基數加之現代網路平台為信息發布和互動提供的便捷,使得信息的傳播速度異常迅速。這就使得在網路環境下,突發公共事件的表現形式及政府的應對模式亦與傳統環境下有差異。特別是在突發公共事件中,依靠傳統的「封」、「堵」、「截」和被動延遲發布消息的模式已經不能適應新的環境,甚至會對政府形象和工作帶來不良影響。在網路環境下政府處理突發公共事件成功與否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對信息溝通傳遞工作處理得是否得當,是否能正確地針對媒介和公眾進行危機公關。面對新時期、新媒體帶來的突發公共事件環境變化,政府如何進行媒體公關是本文重點探討的內容。

4、新媒體時代危機的發展過程有哪些?

新媒體時代的危機主要包含以下幾點:

1.發生的突然性

 往往不知道是什麼樣的危機將會發生。危機爆發的具體時間、實際規模、具體態勢和影響深度,是始料未及的,一切都非常突然。

2.過程的突變性

 危機在發生、發展過程中復雜多變,由於決策時間以及信息有限,以及現代社會多渠道傳播帶來的巨大影響,往往過程中的決策和採取的措施又導致事件繼續突變,不易控制。

3.前景的未知性

危機在發生、發展過程中,往往前景未知。發生原因不一定確鑿,事件變化方向、影響因素、延伸後果等存在不確定性,難以准確預測和把握。

4.後果的連帶性

一般性的突發事件局限於某一企業或組織,或某一地區,但更多的或許會波及到多個組織、地區,或者發生在一個點上的事件引發其他力量的參與。 危機的連帶性,體現為高擴散性,不僅企業或組織本身,甚至會波及行業、政府,乃至於影響到國家、社會。

5.應對的緊迫性。

5、新媒體時代企業的公共關系面臨哪些機遇和挑戰

自20世紀90年代互聯網引入我國以來,特別是進入web2.0時代以後,以互聯網和手機為主要載體的新媒體日益成為社會輿論集散地和放大器,不論是國內重大事件還是國際重大事件,都能馬上形成網上輿論。從2003年的「網路輿論年」、2006年的「網路暴力」到2008年的「網路監督」,新媒體在輿論形成和傳播過程中已完成了從配角到主角的轉換,互聯網成為新聞輿論獨立源頭,網路結合手機成為最強輿論載體。特別是由於我國正處於急劇的社會變革時期和矛盾凸顯期,作為社會矛盾和社會利益沖突表現形式的突發公共事件頻頻發生,互聯網作為一種便捷而有效的工具,與各類突發事件緊密聯系在一起,使中國正在成為世界上少有的輿論超強磁場。與此同時,新媒體輿論關注的議題正在向社會議題、政治議題快速轉化,新媒體輿論主流化、政治化、現實化趨勢越來越明顯。

鍾瑛、余秀才對1998—2009年160起重大網路輿論事件進行研究後發現,48%的網路輿論事件由傳統媒體率先報道,33%源於網路媒體,4%源自手機,15%各類媒體同時報道 ;重大網路輿論事件發生的頻率呈波浪式不斷上揚的態勢(個別年份除外);涉及的階層以國家和社會管理者階層首當其沖,約占整體的30% ;涉及的事件類型主要集中在政治與民生方面,約占整個案例的39% ;從各類媒體對事件發展的影響看,網路媒體主導事件發展的案例有80起,佔50%,傳統媒體起主導作用的14起,佔9%,多種媒體共同起作用的66起,佔41%。 [2]這份研究報告進一步表明:新媒體已日益成為中國社會輿論的重要載體、負面輿論的主要載體,新媒體輿論指涉的重點是政府機關及其行政行為,新媒體成為推動事件解決的主要輿論力量。

新媒體輿論的空前活躍,不僅影響著虛擬社會,也對現實社會產生了重要影響,給政府管理帶來了雙重影響 :一方面,新媒體為黨和政府聯系群眾搭建了便捷通暢的平台和渠道,成為黨和政府聯系溝通群眾的重要橋梁和紐帶,有利於政府推行政務公開,建設「陽光下的政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使權力運行置於「無處不在的眼睛」的監督之下,「以權利制約權力」,防止權力濫用和權力尋租,推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 ;有利於政府了解民情、掌握民意、集中民智,「問政於民」、「問計於民」,實現政府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 ;有利於群眾暢所欲言,渲泄情緒,抒解怨氣,及時反映現實社會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緩解社會壓力,發揮「排氣閥」和「預警器」作用,從而維護社會穩定 ;有利於政府吸納自下而上的推力,彌補現行公共管理體制的不足,推動公共事件的解決,形成推動改革的「倒逼機制」;有利於政府發揮政治動員作用,宣傳大政方針,推行政令,塑造良好政府形象,提高行政效能。另一方面,新媒體引發的輿論的空前活躍,網路群體性事件的層出不窮,非理性和情緒性輿論的彌漫,各種虛假信息、網路暴力、攻擊漫罵、謠言充塞網路,政府正處於輿論的風口浪尖,面臨著前所未有的輿論壓力和挑戰。

挑戰之一 :影響政治上的安定團結,危害意識形態安全。新媒體作為公共信息傳播技術平台,很容易成為西方意識形態滲透和腐朽文化傳播的新渠道,思想交鋒和輿論斗爭的新陣地。美國前國務卿奧爾布賴特曾放言 :「有了互聯網,對付中國就有辦法了。」近年來,境內外敵對勢力往往藉助國內重大政治活動、公共突發事件、熱點問題等機會,肆意誇大和歪曲我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矛盾,煽動對黨和政府的不滿情緒,攻擊社會主義制度,破壞民族團結,挑動民族分裂,宣揚西方的民主自由人權,企圖達到「西化」、「分化」中國的目的。2009年境內外「三股勢力」利用廣東韶關發生的「6•26」社會治安事件,藉助網路和手機進行炒作,製造了烏魯木齊「7•5」事件。在事件發生後,又竭力污衊我打擊暴力犯罪是壓制「民主」、「自由」和「人權」,煽動人們對共產黨的領導、對社會主義制度的不滿和仇視,動搖人們的理想信念,為他們的分裂活動大造輿論。近一階段,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還以侵犯言論自由為名攻擊我對互聯網等新媒體的正常管理,卻無視自身對網路不斷強化的管理和控制。藉助新媒體的意識形態斗爭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很容易誤導不明真相的群眾,這一點尤其值得警惕。

挑戰之二 :損害政府的權威性和公信力,容易造成信任危機。政府的權威性和公信力是政府合法性的基礎。失去了公信力的政府無法得到公眾支持,也無法實現對經濟社會的有效治理,甚至難以為繼。我國正處於急劇的社會轉型時期,由於「非物質文化總是滯後於物質文化的發展,技術的進步快於觀念和制度的變革,因而人們總是生活在不適應狀態中」,極易滋生諸如浮躁、失衡、焦慮、空虛、郁悶、偏激等不良心態。如果這種社新媒體時代政府面臨的輿論挑戰及應對策略會心態得不到有效引導,往往會形成「仇官」、「仇富」等情緒化輿論,從政府及其官員身上找到「渲泄口」,而新媒體正好提供了這樣的條件。據統計,網上有關監督類輿論85%是針對政府、公務員的略帶「攻擊性」的負面輿論。一旦政府及官員捲入網路事件,網友幾乎不分青紅皂白,一邊倒地同情另一方,形成絕對壓倒性的輿論聲勢。一些網路事件如「周久耕事件」、「鄧玉嬌事件」、「李剛之子校園撞人致死案」、「微博開房案」等原本是個別官員的問題,但經過「人肉搜索」、炒作等途徑事件被誇大和泛化,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以及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

挑戰之三 :輿論引導的難度加大,輿論領域的秩序較為混亂。互聯網的發展已步入Web2.0時代。相對傳統媒體將信息以垂直方式傳輸給予目標受眾,Web2.0應用程序則旨在「水平」地傳輸信息,即從原來的「點對面」變為「多點對多點」。Web2.0 時代是「用戶創造內容」的時代,每個人都可以通過電子郵件、新聞組、即時通訊、電子公告牌、博客播客微博客、網路社區等平台發布信息,為輿論設置議題。新媒體消解了國家對媒體的絕對控制以及傳統媒體對話語權的壟斷,使傳統的「把關人」作用弱化以致喪失,導致輿論的源頭不可控,傳播速度不可控,內容分散不可控,輿論容易放大不可控。由於傳統的輿論引導模式在新媒體環境下的失靈,而新的引導模式又未建立,形成了輿論引導空白環節,輿論失范現象時有發生 :比如社會輿論分散、網路色情泛濫、隱私披露、謠言增多導致妖言惑眾、偏激和非理性、謾罵與攻擊、群體盲從與沖動、國外文化入侵等問題相繼出現。[3]輿論引導在一定程度上出現的失控、失范現象,造成了思想意識領域的混亂,也給社會穩定帶來了巨大風險和隱患。

挑戰之四 :網路群體性事件頻發,危害公共管理秩序。憑藉手機簡訊、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微博等載體,新媒體輿論已具備社會動員效應,「組織化」、「落地化」成為現實,網上虛擬社會和現實社會相互影響,特別是病毒式傳播的情緒輿論極具感染力和煽動性,能在短時間內形成較大聲勢,引發群體性、政治性突發事件。政府為了處理這些事件不得不耗費大量的行政資源,影響正常的公共管理秩序。此外,涉官、涉法、涉富的「人肉搜索」的濫用,導致諸如「網上審判」、「網上罷官」等極端個案的出現,干擾了社會秩序,影響了政府權力的正常行使。在這些網路事件的背後常常隱藏著一批「網路水軍」,他們主要是出於商業目的,經常別出心裁地策劃、「製造」轟動話題,或者對現實生活中發生的事件進行「深入挖掘」、「推波助瀾」,推動事件不斷發酵、放大,直到演變成群體性事件,其危害性尤為嚴重。

挑戰之五 :幹部素質同新媒體時代的要求不相適應,普遍存在「網路恐懼」心理。隨著新媒體時代的到來,民主參與度、信息公開度越來越高,彷彿一切都被置於放大鏡下,許多幹部不能適應新的形勢,不同程度的存在「網路恐懼」心理。人民論壇開展的問卷調查顯示 :70%的受調查者認為,當代中國官員患有「網路恐懼症」。官員患有「網路恐懼症」,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重要的一條是,官員缺乏同新媒體打交道的能力。不少網路群體性事件正是由於一些幹部的不當處置造成的。如何提高同媒體、特別是同新媒體打交道的能力是新媒體時代對各級領導幹部的一個考驗。

6、如何應對公共危機(危機事件處理)

首先說你的這個問題是目前學界都在廣泛研究的問題,有很深的內涵,不是一兩句就可說清楚的。危機事件處理、公共危機應對、突發事件處理等概念內涵基本相同,只是有公共部門和私人領域之分。在這里我們只說公共危機處理。有效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維護社會穩定與和諧,是各級政府一項重要的社會管理職能。加強我國政府應急管理能力建設,應建立健全應急體制、預警機制、協調機制和應急保障機制;加強應對預案和應急救災知識的宣傳和教育,構建社會應對網路。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有逐步增多的趨勢,其社會影響也越來越大。有效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維護社會穩定與和諧,是各級政府的重要社會管理職能。中國共產黨在長期的治國實踐中積累了許多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經驗,但從總體情況看,應急工作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一是一些領導幹部思想認識不夠,全民防災意識教育比較薄弱;二是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尚不健全,難以形成有效統一的協調機制;三是應急管理法律法規相對滯後;四是預測預警和協調聯動機制不健全,應急保障和快速處置能力有待提高。針對這些薄弱環節,加強我國政府應急管理能力建設需要重點解決以下五個問題:(1)健全應急體制,加強專業協作。在機構設置中,應充分整合現有資源,繼續發揮相關專業機構的作用,加強協調配合,理順相互關系,逐步形成分級響應、屬地管理的縱向機構體系和信息共享、分工協作的橫向協作體系。應提高地方政府「屬地管理、就地消化」的應急處置能力,把一部分決策權下放到地方政府手中,工作重點應放在輻射范圍比較廣的大都市和縣市級政府上,幫助和推動其建立必要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體系。應建立健全各級政府的應急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把應急能力評價納入政府和部門工作績效考核體系,強化各級領導幹部的應急管理職責。(2)加強預警機制,完善應急預案。完善的預警機制包括監測系統、咨詢系統、組織網路和法規體系,以保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科學識別、准確分級、及時響應和有效溝通。應抓緊建立綜合性、多元化、全方位的信息收集網路,對有關危機風險源和危機徵兆等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去粗取精、去偽存真,保證危機信息的時效性、准確性和全面性,為做好應對和處理工作提供可靠基礎。應進一步增強現有應急預案的完備性、可操作性和操作流程的合理性,並建立預案定期評估修訂機制,以便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3)健全協調機制,提高應對能力。突發公共事件產生的原因往往是多方面的,發生過程也不是孤立的,其處置需要多個部門和地區的密切協作配合。因此,建立統一高效的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是應急管理工作的關鍵環節。應抓緊建立和完善部門之間的有效溝通和協作機制,實現各部門間資源的整合共享與綜合利用,以協調有序地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特別是跨行業、跨領域、跨地域的重特大事件。(4)整合資源,加強應急保障。各級政府應合理地調整公共財政支出范圍,做到專款專用,確保有效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建議將應急管理的經費支出列入各級政府的年度財政預算,除加大原有的抗災減災方面的支出基數外,還應建立公共安全風險防範基金和穩定的應急管理經費投入渠道以及多元化的市場籌措方式,以保證應急費用的足額、及時到位。同時,應加強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建設,特別是專家咨詢隊伍的建設;建立健全國家重要應急物資監測網路、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5)加強宣傳教育,構建社會應對網路。加強對應急預案和應急救災知識的宣傳和教育,有利於有效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和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應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廣泛宣傳應急管理工作的重大意義,宣傳應急預案的主要內容及應急處置的規程;宣傳和普及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知識,增強公眾的應急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提高公眾應對各種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素質和能力。高度重視突發公共事件中公眾的社會心理行為的預測、疏導和控制,通過科學的心理輔導和正確的輿論引導,及時幫助社會公眾梳理各種復雜信息,預防和克服危機中的恐慌心理。城市應急聯動與社會綜合服務系統,是在積累豐富的聯合審批、社保綜合服務、企業基礎信息交換、城市智能交通項目建設經驗之後,推出的全新系統。它可以幫助實現政府各種資源的有效整合,使之聯動協調,從而提供面向社會的各種綜合服務。另外,你還可看看危機管理方面的書籍,如我們國家的危機管理方面的權威薛瀾、胡百精等的著作,還有國家的總體應急預案等等。

7、公共危機分為哪幾個階段?

任何突發公共危機都會對政府形象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政府形象是指政府在社會版公眾中的表現權以及公眾對這些表現的總體印象和評價。良好的形象是一個政府所擁有的重大資源和無形財富。

無聲無息存在著的政府形象平常容易被人忽視,但每當非常時刻,又會被人們強烈地感覺到。突發公共危機就是典型的「非常時刻」,它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處理突發公共危機與政府形象維護是彼此互動的。

一方面,一個形象良好的政府在危機管理中一般會得到民眾的廣泛信任與支持,提高政府的凝聚力號召力,促進危機的化解。另一方面,危機既會對政府形象產生負面沖擊,又可能給政府形象建設帶來契機。

公共危機一般包括預警期、爆發期、緩解期和善後期四個階段。「天有不測風雲」。之所以叫突發公共危機,就在於其不可完全預防性。因此,在危機過程中政府形象的維護主要是針對於後三個階段而言的。具體來說,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8、企業政府如何應對公共危機?

從目前的網路輿論形式來看,輿情走勢逐漸偏高。傳統觀點在應對企業、政回府危機答時認為,官方處置突發事件有「黃金24小時」之說,即在事發24小時內發布權威消息主導輿論。然而,隨著網路媒體的快速傳播,「黃金24小時」漸顯吃力。不能在第一時間阻止輿情擴散,網路信息便隨著傳播發酵,成為有著重要事件的輿論影響事件。
由此可見,面對突發危機,特別是企業、政府內部出現重大紕漏時。危機公關的出現就顯得不可或缺了。中正輿情監測室致力於企業、政府、擁有強大的媒體聯盟及專家團隊。全面覆蓋各大新聞、論壇、博客,傳統媒體等,不間斷的網路監測,竭力在第一時間對新聞准確採集、分析。建立相應的機制,阻礙輿情傳播。面對危機,更應該加強輿論預測及如何制定應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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