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求教美國大選的問題
是分兩個階段沒錯,第一階段是全民票選出各個州的選舉人,全國一共有538個人選舉人,每個州的選舉人票數不等,主要是依據該州的議院人數以及該州的大小人口所定。雖然說這一天(今年是11月4日)美國普通公民是去選擇所在地區的選舉人,但實際上就等於是投給了自己心儀的總統候選人,也就是說,投給自己支持的政黨。舉例來說,一個地區如果共和黨的支持率高,那麼這個地區的所有選舉人都將算在共和黨總統候選人身上,也就是說,雖然還沒有到12月的選舉人投票,但實際上這些選舉人到12月也將會投給共和黨。這也是勝者通吃的原則。
基本上來說,到12月份這538名選舉出來的代表各自政黨和所在州的選舉人,將前往華府投票給總統候選人,這裡面不排除會出現"叛徒"的可能,比如明明是記在共和黨名下的一個選舉人,在12月卻投給了民主黨。在美國選舉歷史上,類似的情況有發生過幾次,不過都沒有影響到選舉的最終結果。而且在美國很多州都有懲罰不忠選舉人的法律,因此一旦出現該情況後,那名選舉人的投票依然合法,不過日後他很可能會收到法律的懲罰。
關於你問的按照哪一個來,答案是後者,也就是12月的選舉人投票。因為依據聯邦憲法的規定11月的民選並沒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說,現在從法律角度來說,奧巴馬還沒有獲勝,但實際上12月的選舉人投票,其結果和現在基本上不會有變化了,因此各大媒體和官方才會發出奧巴馬獲勝的聲明。基本上每一任競選到11月全民票選結束後就已經分出勝負了。
所以,你的理解是正確的,只不過美國有相應的處理措施,來盡量避免兩次選舉出現偏差,且歷史上沒有出現過這樣的鬧劇,所以現在奧巴馬已經贏了,這是無法改變的事實了。
2、美國大選中媒體和民調為什麼都錯了
大部分媒體有自由派(民主黨)控制,媒體報道和民調都有傾向性和目的性,最終目的是為了希拉里當選。但美國有真正的民主選舉制度,少數服從多數,人民用選票表達了自己的真實意願,推翻了媒體的設想。
3、這次美國大選涌現出哪些新特點?
新千年以來美國總統大選報道分析 呈現五個特點
競選報道的基本原則:平衡
美國新聞媒體對大選報道的基本原則是:採取完全中立的立場。例如,支持布希和克里兩位總統候選人的報道篇幅和字數完全相同,力求不偏不倚,兩方面都不得罪。美國媒體在大選中保持中立立場,一是美國媒體在歷史上有強調客觀、公正的傳統,力求准確地向受眾報道事實;二是為了減少麻煩和來自外界的壓力,乃不得已而為之。
CNN邀請專家分析選情或發表評論時,總是安排兩方面的支持者同時出現。美國媒體大都設有「職業道德編輯」,所有節目或文章都要經過他們審閱,以杜絕明顯的政治傾向,保持中立。2004年大選期間,《紐約時報》發表「挺克」社論,很快遭到政府的壓力,兩天後該報刊登了布希訪問華盛頓一個教會的新聞,並配發布希與主教握手言歡的大幅照片,以保持報道的總體平衡。
競選報道的發展趨勢:網路化
新千年以來,網路傳播已被普遍應用於美國大選中,網路傳播的優勢與政治選舉宣傳的需要相融合,成為候選人進行信息傳播、募集捐款以及與選民互動的重要平台。
2004年博客躋身大選報道的舞台,及時發布和隨時更新選舉信息。對於總統候選人來說,這意味著網站在實現競選信息傳播這一功能時,漸漸超越了過往簡單的信息羅列模式,承擔起候選人網路「新聞發言人」角色;對於受眾來說,博客以虛擬模式構築了一種基於網路的「新型民主」,輔助受眾了解大選新聞、獲得觀點。
一些大型網站在發布大選新聞方面也發揮著重要作用。伴隨著2008年總統大選臨近,YouTube已成為選民和候選人互動的一個不可或缺的政治平台,政客們甚至對該網站充滿了敬畏。政治運動網站Politics Online的創始人菲利浦·諾布爾說:「過去候選人在選戰運動中對創新技術的運用非常有限,而此次選舉中卻發生了巨大變化,科技已成為造勢宣傳最基本的平台,幾乎每一次運動從頭到尾都有YouTube的參與。」在本屆總統大選中,從黨內提名到調查投票、籌劃路演內容及發表聲明、宣傳冊子,大多數候選人都充分利用YouTube。網民的熱情毫不遜於候選人,他們上傳的內容豐富多彩,有為CNN、YouTube選舉辯論提供的問題;也有女性選民歌頌自己心儀的候選人的音樂視頻《我愛上了奧巴馬》,這一視頻上傳僅1個月,點擊率已超過250萬次;還有一段婦女們對奧巴馬與共和黨總統候選人魯迪·朱利安尼進行的辯論戰視頻,短短4天的瀏覽量超過50萬次。
2007年3月19日美國最大的社交網站MySpace即推出美國10位總統競選人的網頁。MySpace首席執行官克瑞斯·戴沃夫說,作為美國點擊率最高的網站,MySpace將在即將開始的美國總統大選中發揮強大的作用。新年伊始,趕在大選初選的前一天,MySpace舉行了一場「虛擬選舉」,網站戲稱這是「全國第一場總統預選」,1月2日網站收到15萬多張選票。
競選報道的娛樂化色彩:性丑聞
政治娛樂化已經成為當今美國新聞界的一大重要現象,媒體的監督功能常常退守到次要的地位。傳媒在美國屬於商業企業,它不是公共機構,它也代替不了公共機構所能承擔的責任與義務。
娛樂化的突出表現是各家媒體對競選人的丑聞津津樂道,特別是性丑聞。揭露性丑聞似乎變成了大選中的「家常便飯」,幾乎沒有哪個總統候選人沒經歷過這樣的「考驗」。目前勝出呼聲最高的候選人之一希拉里·柯林頓最近被媒體指稱她具有同性戀傾向,其競選班子里年輕漂亮的胡瑪·阿貝丁常伴希拉里左右。
在美國,那些受到媒體精英鄙夷的「腐敗墮落新聞」,卻被數量眾多的美國觀眾視為「反映華府生活的真實寫照」,他們對卧室緋聞這類敏感話題更感興趣。共和黨候選人前紐約市長魯迪·朱利安尼「動用公款與情婦廝混」的性丑聞也成為最近很多人的話題,一些報道煞有介事地聲稱,為了方便同情婦鬼混,朱利安尼濫用安全保護的經費。最早曝光這則消息的是一家影響力日增的網站Politic.com,消息出現在兩位共和黨總統候選人一場重要的電視辯論的間隙,這讓朱利安尼大為震怒,怒斥這是「政治對手對他的打擊」。
曝光競選人的性丑聞首先符合了兩黨互相攻擊的特性,從美國第三任總統托馬斯·傑斐遜競選總統時,就遭到政敵對其私生活的猛烈攻擊;其次,大選期間關於兩黨競選人的報道無所不包,涉及私生活的內容更引人注目。近年來,一些總統競選人所謂的「性丑聞」報道遵循了類似的規律:大報首先獲得線索,但苦於無法核實或者出於政治或新聞標准考慮,決定暫時不報,然後網站或者博客搶先發出。新媒體的崛起給了「性丑聞」傳播更多的空間,由Google、YouTube這些網路媒體的弄潮兒造就的「曬時代」,也使原來充斥嚴肅話題的「新聞空間」被擠對得更為狹小。
4、有關美國大選的問題?
美總統是怎樣產生的?------經民選但非全民普選
美國離2008年大選還有一年多的時間,初選也還沒有正式開始,但民主、共和兩黨參選人的競選活動已經如火如荼地展開。不過,美國總統不是由選民直接投票選出,而是要取決於選舉團的投票結果。
每隔4年,11月的第一個星期二,美國9千萬以上的選民要投票選舉選舉團(Electoral College)的成員(electors)。根據選舉團制度,每州選民的投票只決定這個州的選舉人,並且實現知道、也就是選舉團的成員投哪一位候選人的票。在一個州的選民投票中得到半數以上選票的候選人獲得這個州全部的選舉人票。選舉人在12月中旬再投票選出美國總統。
*獲半數以上選舉人票即當選總統*
那麼選舉團是如何組成的,共有多少名選舉人呢?根據美國憲法第二條和1804年通過的第那2項憲法修正案,每州的選舉人數目相當於這個州選出的議員的數目。美國首都華盛頓所在的哥倫比亞特區擁有3位選舉人的名額。目前美國的選舉團共有538名成員。總統候選人獲得的票數如果超過這個數目的一半,也就是獲得270張以上的選舉人票,就能當選。如果候選人中沒有一人獲得的選票達到這個數目,就要由眾議員的投票來決定。
每州的眾議員合在一起只有一張選票,票數超過半數的候選人當選為總統。這種情況在美國歷史上只發生過兩次。一次是1801年當選的湯瑪斯.傑佛遜總統,另一次是1825年當選的約翰.昆西.亞當斯總統。
雖然從理論上來說選舉人應當根據選民的意志來投票,但是美國憲法並沒有強制他們這樣做。事實上,很少有選舉人倒戈,而且這種「不忠實」的選票也很少能改變選舉的結果。一些州的法律禁止選舉人倒戈。
*普選得票總數落後仍能贏得大選*
那麼,美國歷史上發生過總統候選人普選得票總數落後、卻贏得大選的情況嗎?答案是肯定的。到目前為止,這種情況總共發生過3次。
1876年,美國共有369張選舉人票。在當年的總統大選中,共和黨候選人拉瑟弗.德海斯普選得票403萬6千298張,民主黨候選人塞繆爾.蒂爾登普選得票430萬590張。海斯普選得票少於蒂爾登,但獲得的選舉人票卻以185比184超出一張,從而當選總統。
1888年,美國共有選舉人票401張。共和黨總統候選人本傑明.哈里森普選得票543萬9千853張,同時獲得233張選舉人票。民主黨候選人格羅弗克利夫蘭普選得票554萬309張,但僅獲得168張選舉人票。結果,哈里森贏得大選。
2000年,美國選舉人票為538張。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喬治.W.布希普選得票5千零45萬6千零2張,少於民主黨競選對手阿爾戈爾的5千零99萬9千897張選票,但布希由於贏得271張選舉人票而當選總統。
一旦出現總統候選人普選得票雖少、卻由於贏得多數選舉人票而當選總統的情況,大多數美國選民自然不會感到高興。那麼,美國的開國先賢為什麼要建立這樣一種制度呢?
美國總統選舉法規:怎樣進行美國總統大選初選
2008年1月以後,美國一些州會相繼舉行大選初選。在初選過程中,政黨內部的總統競選人要在各州展開競選,獲得黨內代表票數最多的候選人經黨代表大會提名,將作為本黨唯一的總統候選人,在大選中和競爭黨派的總統候選人進行決戰。
*初選和基層黨團會議初選*
初選(Primary)是美國總統大選第一階段的選舉,其目的是在11月的總統大選之前,對政黨內部的總統競選人進行篩選。每個州篩選總統競選人的程序都不同,大多數州採用「個人投票初選」,通過人們各自投票,選出自己喜歡的政黨總統競選人。
目前,美國大多數州都採用這種初選方式,但是,也有少數州採用「基層黨團會議初選」(Caucus),通過黨員集體開會討論,推選出滿意的政黨競選人。
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希瑟.格肯(Heather Gerken)解釋了「個人投票初選」和「基層黨團會議初選」之間的區別。她說:
「『個人投票初選』很像大選,人們要通過投票,在候選人的名單上標出自己最喜歡的候選人,得票最多的就獲得初選的勝利。『基層黨團會議初選』則更象國會辯論。議員們進行激烈辯論,並尋找妥協方案,它又象市政會議,大家聚集在一起,對某一事務做出決定。」
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院教授納特.佩爾西利(Nate Persily)指出,這兩種形式關鍵區別在於一個是不記名投票,另一個是公開投票。
佩爾西利教授說:「『個人投票初選』是指人們要投票選出一位候選人,沒有人知道是誰投的票以及投了誰的票。但是,『基層黨團會議初選』更類似於集體決定,人們會站起來公開表示投票支持某一位候選人,然後大家再分成不同的小組,哪位候選人在小組中得到的支持票越多,那麼他在舉行『基層黨團會議初選』的州的某一選區得到的代表票數就越多。」
這樣看來,如果希望更多的人參與投票,而且保持投票的隱私,可以選擇「個人投票初選」,如果希望就某一問題進行公開的和更深入的討論,可以選擇「基層黨團會議初選」,究竟採取哪種方式,由各州自己來定。但是,美國歷史早期,各州一般通過「基層黨團會議初選」選舉政黨總統候選人。
*改革投票程序*
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希瑟.格肯指出,由於出現過政黨操縱投票等舞弊問題,各州開始改革投票程序。她說:
「美國歷史上投票一度存在很多舞弊問題,例如1800年代末期和1900年代初期,出現過政黨自己印選票,通過免費提供酒來拉攏選票,以及看著別人投票的作法。為了阻止這種舞弊行為,各州開始參與到投票中來,並且對什麼人可以參加初選進行調控。現在,各州在這方面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但是它不是對人們應該投誰的票,而是對投票程序、什麼時候以及如何投票進行控制,同時負責清點選票等。」
*初選不是直接選舉*
南加州大學法學院教授伊麗莎白.加勒特(Elizabeth Garrett)說,無論採取哪種方式,人們都不是直接投總統競選人的票。她說:
「在『個人投票初選』和『基層黨團會議初選』中,參加投票的人實際上不是直接投票選舉政黨競選人,例如,在初選中,人們不是直接投票支持民主黨的總統競選人本人,而是投票選出參加民主黨黨代表大會的代表,然後再由他們到那裡選出總統候選人。」
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院教授納特.佩爾西利進一步解釋了這個做法。他說:「每個州會根據人口多少被給予一定數目的代表,因此象加州或紐約這樣的大州就比特拉華、新罕布希爾這樣的小州,以及懷俄明這樣以農業為主的州的代表票數多許多。政黨總統競選人要在初選結束之前盡可能多地爭奪代表的票數,誰得票多,誰就是贏家。」
*各州競選法規*
美國聯邦一級有一些法律規定,每位公民,無論種族和性別如何,都有平等的投票權。但是,美國的競選法主要還是在州一級,全美50個州各有各的選舉規定和投票方式,總統大選也不例外。
例如在大選初選問題上,就有數以百計的法律條文和規章。例如有些州為了選出公眾都喜歡的總統候選人,允許跨黨派投票,但是也有一些州只允許本黨成員參加黨內初選,以確保選出真正忠實於這個黨的總統候選人。
南加州大學法學院教授伊麗莎白.加勒特介紹了各州做法上的不同。她說:
「美國有兩種『個人投票初選』。拿民主黨初選為例,有些州採用封閉的『個人投票初選』,因此只有注冊的民主黨成員可以參加投票,其他一些州,例如我所在的加州,採用半封閉的『個人投票初選』,允許民主黨和獨立派人士參加投票。而『基層黨團會議初選』有所不同,因為人們要聚到在一起進行討論,因此會佔用個人更多的時間,參加這種初選的人一般都是黨內忠實成員。」
*新罕布希爾和愛奧華一馬當先*
另外,各州對什麼時候舉行初選也有自己的法律規定。從傳統上講,第一個舉行「個人投票初選」的州的是新罕布希爾,第一個舉行「基層黨團會議初選」的州是愛奧華。初選的最初階段非常關鍵,因為選舉結果一般可以反映出政黨候選人的實力如何,而且往往會對後來的選舉產生很大的推動力,因此政黨總統競選人都會努力爭取在最先舉行初選的州獲得勝利。
至於哪個州應該最先舉行初選,完全取決於各州的法律,例如新罕布希爾州通過的法律規定,它的初選必須在其它任何一個州舉行初選的一個星期之前舉行,因此如果有哪個州通過新的法律,把自己的初選時間提前,那麼,新罕布希爾州的初選時間也就自動提前。
南加州大學法學院教授伊麗莎白.加勒特指出:「在應該由哪個州最先舉行初選的問題上一直存在著爭執,因為沒有一個州願意在競選已經成為定局後才開始舉行初選。共和黨和民主黨長期以來都在新罕布希爾和愛奧華州舉行初選和基層黨團會議初選。
「對於這兩個州是不是最先舉行初選的最佳地點,有很多的爭議,因為它們都不算是美國具有代表性的州,這兩個州都是農業州,而且少數族群也不是很多,因此比較有代表性的大州選出的代表可能和它們選出的代表不一樣。」
*州和政黨發生沖突怎麼辦?*
羅約拉法學院教授理查德.哈森(Richard Hasen)指出,政黨內部的競選規定和州競選法有時也會發生沖突。他說:
「各州可以自己定初選時間,但是如果政黨不同意,它可以不接受州選定的日期。例如,如果加州通過法律說,它將在新罕布希爾州之前舉行初選,民主黨可以說,如果這樣,它就不承認加州的初選結果,因為它已經向新罕布希爾做出承諾,讓它首先舉行初選。」
上面,我們介紹了各州大選初選的一些法規,當然各個政黨也有自己的競選規定。如果它們之間發生沖突,美國法律如何判定呢?根據美國法庭的判決,在由誰參加初選以及初選法規的問題上,政黨有最後的決定權,也就是說,州的法律要服從政黨的競選規定,接下來,我要為您介紹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審理的一起涉及競選法的案子。
*加州法律允許跨黨派初選*
1996年,加州選民通過全民公決,通過了「總括性初選法」。這個法律規定,無論選民個人屬於什麼黨派,他們都可以參加其它黨派的初選,獲得票數最多的政黨候選人將獲得本黨總統候選人的提名。
加州羅約拉法學院教授理查德.哈森介紹了這個法律的內容。他說:
「加州的法律說,參加初選投票的人,無論他們屬於哪個政治黨派,應該被允許參加初選,例如,如果我是民主黨,我可以參加共和黨的初選,而且可以不受次數限制地變換參加初選,例如在選舉州長時,我可能決定參加共和黨的初選,而在選舉參議員時,我則可能決定參加民主黨的初選。」
*加州競選法引起爭議*
支持「總括性初選」的人士認為,這個體制可以促進更多的人投票,而且能夠選出比較溫和的候選人。但是,傳統上一直禁止非本黨成員參加本黨大選初選的加州民主黨和共和黨均表示,允許非本黨成員參加初選,會使兩黨難以選出更好地代表本黨觀點的候選人。
因此,以民主黨為首的幾個政黨,分別向法庭提出訴訟,控告加州政府,理由是加州的初選法違反了憲法給予他們的結社自由。但是,被起訴方的代表、加州州務卿比爾.瓊斯申辯說,「總括性初選」可以使民意得到更好的體現。
地區和上訴法院的判決以州的利益大於政黨的權利為由,做出有利於加州政府的判決。但是,加州民主黨不服,繼續上訴。
*法庭裁定黨派利益優先*
2000年6月26號,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以7比2的多數判決說,加州的初選法違反了政黨的憲法權利,因為美國聯邦憲法確保政黨本身,而不是其它什麼人,選擇本黨候選人的權利。
這項判決一方面否定了加州的初選法,另一方面也意味著,在競選法的問題上,例如在誰可以被允許參加政黨初選和由哪個州最先舉行初選等問題上,應該由政黨,而不是州做出最後的決定。
*總統候選人提名*
我們一開始提到大選初選結束後獲得代表票數最多的競選人將獲得政黨的提名。但是,羅約拉法學院教授理查德.哈森指出,實際情況是,前幾個州的初選下來,有些候選人看到自己得到的代表票數很少,而且沒有希望出線,因此在初選結束之前就退出競選。
哈森教授說:「近些年來,往往在黨代表大會開始之前,人們就知道誰會被提名為政黨唯一的總統候選人了,因為會有一個候選人得到的票數非常多,以致於黨代表大會上代表投票只不過是履行應盡的義務而已,這已經成為司空見慣的事了。」
在各州舉行初選後,各政黨將舉行黨代表大會,再由與會代表投票提名本黨唯一的總統候選人,南加利福尼亞州大學法學院教授伊麗莎白.加勒特指出,代表們在投票問題上比較靈活。她說:
「有些政黨候選人有可能在大選之前就退出競選,因此,那些本來決定投票支持他們的代表,如果在初選中被推選去參加黨代表大會的話,就有了投票支持其他候選人的靈活性。除此之外,還有些所謂的『超級代表』,他們不用經過初選,而是由黨內決定參加黨代表大會。因此,這是一個非常靈活的體制。但是,一般來說,人們可以通過在初選中被選出的代表,就對誰會在黨代表大會上獲得提名略知一二了。」
一般來說,參加黨代表大會的代表會提名獲得代表票數最多的候選人。如果沒有一位候選人在初選中獲得提名所需要的足夠票數,那麼黨代表大會上還要再次進行投票,代表們也可以投票支持他們在初選中沒有投票支持的候選人。
*大選初選利弊*
對於大選初選,有人支持,有人反對,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院教授納特..佩爾西利分析了其中的原因。他說:
「『大選初選』看上去很民主,因為普通黨員可以更多地參與到這個制度中來,而且還可以避免政黨內部的欺騙行為。但是,我們發現,雖然允許更多的人投票可以使政黨更民主化,但是,實際情況是,往往在愛奧華和新罕布希爾等最初幾個州的初選過後,政黨總統候選人的提名就基本確定。從某種意義上說,到了全美大部份州開始舉行初選時,候選人已經被選出,這意味著,很多選民在選誰作為政黨總統候選人的問題上,不能進行有效的投票。」
參考資料:http://blog.cersp.com/userlog22/151635/archives/2008/715177.shtml
5、美國大選的選票問題!
美國總統大選每四年舉行一次。十一月第一個星期一以後的星期二是投票日。五十個州和首都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的選民共同參與,進行間接選舉。
美國憲法規定,大選採用「選舉人團制」,即首先由選民投票,選出「總統選舉人」;然後由選舉人投票,獲得半數以上選舉人票的候選人,當選為總統。
選舉人由各州按照州議會所定方式選派。其數目等於該州在國會的參、眾議員總數。根據法律規定,參議員、眾議員、聯邦公職人員不得成為選舉人。
因為選舉人必須向選民保證,支持某位候選人。所以,當一個州的多數選民投票支持某一候選人時,那個州的「總統選舉人」就必然要支持本州選民的決定。這就形成了一個重要的選舉規則:「勝者通吃」。即任何一個州,哪個候選人獲得多數選民票,即獲得該州的全部選舉人票。
隨後,總統選舉人於十二月第二個星期三以後的第一個星期一,集於各州首府,選舉總統和副總統。
選舉人票的數量,體現州權平等原則,根據各州在國會的議員數量而定。例如,每個州都在國會有兩名參議員和至少一名眾議員,所以,任何州都至少有三票。但人口多的大州,除了這三票以外,眾議員人數越多,選舉人票數也就越多。一九六一年,美國憲法修正案批准華盛頓特區可以像州一樣有總統選舉人。
這樣,美國國會有一百名參議員、四百三十五名眾議員,加上華盛頓特區的三票,總統選舉人票總共就是五百三十八票。
在「勝者通吃」的選舉人團制度下,選民票和選舉人票是兩個不同概念。獲得多數選舉人票的候選人才能當選。
如果沒有人獲得多數選舉人票,則由眾議院按照一州一票的原則,對獲得選舉人票數位居前三的候選人進行表決。各州的投票必須得到多數眾議員的認可。得絕對多數票,即至少二十六票的候選人,當選為總統。一八二四年大選中,亞當斯就是在這種情況下當選的。
此外,解決選舉紛爭還有其他辦法。一八七六年的糾紛由國會成立選舉委員會投票解決,二000年則由聯邦最高法院投票解決,兩次選舉最終都以一票定江山。
6、謠言滿天飛的美國大選之後,聊聊媒體出了什麼問題
根據專家的說法,大概是:
不是媒體出了問題,英國脫歐、美國大選,很多謊言被重復用來說服民眾,而民眾選擇相信,而不去查證真實情況,很多的真實情況被謊言給埋沒了。好像英國脫歐的時候,很多人宣傳脫歐後可以節省很多歐盟的會員費,然而已經被多次辟謠了,但是大家還是會去相信。
首先這是要歸功於「迴音效應」。畢竟現在社交媒體興起,大家都有微博微信,你撫心自問你點關注的都是哪些?一般人都是點跟他主張相似的網路社交媒體的關注,關注跟他理念意見相同的,這樣他感覺到自己聲音彷彿被放大,這就是迴音效應。而這個弊端在於會讓人只看到問題的其中一面,而傳統的國外媒體都會陳述問題的多個方面,畢竟是被動接受消息,大家可以看到消息的不同方面,而現在好了,有了社交媒體,大家喜歡看自己喜歡的一面,包括留言也是跟自己意見相同的在跟帖,就變成感覺自己是大多數。
另外一點就是國外興起「內容農場」,這有幾個方面,第一就是標題黨,很多網路新聞都會誇張標題,其實然而內容與標題相差甚遠,而現在很多人都不會去讀內容,變成了看完標題就開始跟帖發表意見,試問這樣的意見會准確嗎?
另外一方面是為了賺取廣告費而誇張失實報道消息,好像國內外很多媒體都會炒作新聞,而大家很少人去查證或者難以查證是不是這樣一會事兒。好像最典型在youku上就有「男生為了嫁富二代而去做變性手術」。其實手術是真,而故事的主角也只是患有易性癖而需要手術,這件事早幾年已經在電視台報道過,也不是如視頻所說是為了嫁給富二代,但是幾年後卻被冠以別的內容去操作,最可惡就是視頻的作者還站在道德高地發表意見批評這個患者,如果之前沒有看過相關新聞報道的,可能就會信以為真了。好像這次美國大選,好像馬其頓有一群年輕人因為發表美國大選失實的假新聞,而靠廣告費發財了,他們為了賺錢不惜發布假的消息,後來被做這方面研究的人給發現了,而且他們的網站點擊率很高。。。
而傳統的媒體,由於互聯網的興起,還有選擇性的增加,過去的失誤,大家都逐漸不相信了,而轉去相信自己相信的東西,哪怕是假新聞被辟謠過N次的。再加上網路上標題黨多和快餐文化,就變成這樣了。自從美國70年代以後,大家對媒體的態度變了,而且互聯網又興起了,才導致今天的局面。
沒有了傳統媒體的那種多方面觀點的參數,有的人就會變得偏激,因此專家呼籲大家應該多聆聽各方面不同的聲音,對於網路的消息,盡可能自己去查證,不要被標題黨甚至是內容農場這種行為所欺騙。
7、美國今年的總統大選出現的一些新特點?
新千年以來美國總統大選報道分析 呈現五個特點
競選報道的基本原則:平衡
美國新聞媒體對大選報道的基本原則是:採取完全中立的立場。例如,支持布希和克里兩位總統候選人的報道篇幅和字數完全相同,力求不偏不倚,兩方面都不得罪。美國媒體在大選中保持中立立場,一是美國媒體在歷史上有強調客觀、公正的傳統,力求准確地向受眾報道事實;二是為了減少麻煩和來自外界的壓力,乃不得已而為之。
CNN邀請專家分析選情或發表評論時,總是安排兩方面的支持者同時出現。美國媒體大都設有「職業道德編輯」,所有節目或文章都要經過他們審閱,以杜絕明顯的政治傾向,保持中立。2004年大選期間,《紐約時報》發表「挺克」社論,很快遭到政府的壓力,兩天後該報刊登了布希訪問華盛頓一個教會的新聞,並配發布希與主教握手言歡的大幅照片,以保持報道的總體平衡。
競選報道的發展趨勢:網路化
新千年以來,網路傳播已被普遍應用於美國大選中,網路傳播的優勢與政治選舉宣傳的需要相融合,成為候選人進行信息傳播、募集捐款以及與選民互動的重要平台。
2004年博客躋身大選報道的舞台,及時發布和隨時更新選舉信息。對於總統候選人來說,這意味著網站在實現競選信息傳播這一功能時,漸漸超越了過往簡單的信息羅列模式,承擔起候選人網路「新聞發言人」角色;對於受眾來說,博客以虛擬模式構築了一種基於網路的「新型民主」,輔助受眾了解大選新聞、獲得觀點。
一些大型網站在發布大選新聞方面也發揮著重要作用。伴隨著2008年總統大選臨近,YouTube已成為選民和候選人互動的一個不可或缺的政治平台,政客們甚至對該網站充滿了敬畏。政治運動網站Politics Online的創始人菲利浦·諾布爾說:「過去候選人在選戰運動中對創新技術的運用非常有限,而此次選舉中卻發生了巨大變化,科技已成為造勢宣傳最基本的平台,幾乎每一次運動從頭到尾都有YouTube的參與。」在本屆總統大選中,從黨內提名到調查投票、籌劃路演內容及發表聲明、宣傳冊子,大多數候選人都充分利用YouTube。網民的熱情毫不遜於候選人,他們上傳的內容豐富多彩,有為CNN、YouTube選舉辯論提供的問題;也有女性選民歌頌自己心儀的候選人的音樂視頻《我愛上了奧巴馬》,這一視頻上傳僅1個月,點擊率已超過250萬次;還有一段婦女們對奧巴馬與共和黨總統候選人魯迪·朱利安尼進行的辯論戰視頻,短短4天的瀏覽量超過50萬次。
2007年3月19日美國最大的社交網站MySpace即推出美國10位總統競選人的網頁。MySpace首席執行官克瑞斯·戴沃夫說,作為美國點擊率最高的網站,MySpace將在即將開始的美國總統大選中發揮強大的作用。新年伊始,趕在大選初選的前一天,MySpace舉行了一場「虛擬選舉」,網站戲稱這是「全國第一場總統預選」,1月2日網站收到15萬多張選票。
競選報道的娛樂化色彩:性丑聞
政治娛樂化已經成為當今美國新聞界的一大重要現象,媒體的監督功能常常退守到次要的地位。傳媒在美國屬於商業企業,它不是公共機構,它也代替不了公共機構所能承擔的責任與義務。
娛樂化的突出表現是各家媒體對競選人的丑聞津津樂道,特別是性丑聞。揭露性丑聞似乎變成了大選中的「家常便飯」,幾乎沒有哪個總統候選人沒經歷過這樣的「考驗」。目前勝出呼聲最高的候選人之一希拉里·柯林頓最近被媒體指稱她具有同性戀傾向,其競選班子里年輕漂亮的胡瑪·阿貝丁常伴希拉里左右。
在美國,那些受到媒體精英鄙夷的「腐敗墮落新聞」,卻被數量眾多的美國觀眾視為「反映華府生活的真實寫照」,他們對卧室緋聞這類敏感話題更感興趣。共和黨候選人前紐約市長魯迪·朱利安尼「動用公款與情婦廝混」的性丑聞也成為最近很多人的話題,一些報道煞有介事地聲稱,為了方便同情婦鬼混,朱利安尼濫用安全保護的經費。最早曝光這則消息的是一家影響力日增的網站Politic.com,消息出現在兩位共和黨總統候選人一場重要的電視辯論的間隙,這讓朱利安尼大為震怒,怒斥這是「政治對手對他的打擊」。
曝光競選人的性丑聞首先符合了兩黨互相攻擊的特性,從美國第三任總統托馬斯·傑斐遜競選總統時,就遭到政敵對其私生活的猛烈攻擊;其次,大選期間關於兩黨競選人的報道無所不包,涉及私生活的內容更引人注目。近年來,一些總統競選人所謂的「性丑聞」報道遵循了類似的規律:大報首先獲得線索,但苦於無法核實或者出於政治或新聞標准考慮,決定暫時不報,然後網站或者博客搶先發出。新媒體的崛起給了「性丑聞」傳播更多的空間,由Google、YouTube這些網路媒體的弄潮兒造就的「曬時代」,也使原來充斥嚴肅話題的「新聞空間」被擠對得更為狹小。
8、美國大選問題
嗯,是我搞錯了。
我查了一下,你說的情況還真的有發生過,不過發生的次數很低很少。
首先,11月直選的時候,全國選民選出各州的選舉人,雖然名以上是選民票選該州的選舉人,但實際上選票上為了方便只是寫下自己認同的總統候選人,換言之等於投給了該總統候選人所在黨派在這個州的選舉人。然後,採用勝者通吃的原則。在直選結束,依據聯邦憲法的規定,各州的全民直選,並沒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說,雖然在各州的直選中某候選人可能已經得到了二百七十張票,但是並不代表他已經獲勝。因為選舉人有可能不顧選民直選的結果,另外投給心目中理想的候選人。好比現在是加州,民主黨候選人獲勝,我被選為55個選舉人團中的一個,但是我可以違背民意反戈不選民主黨候選人,就好像你說的因為個人原因,而在12月最後選舉的時候把自己這票投給共和黨總統候選人。但是,雖然類似的情況有發生過幾次,不過都沒有影響到選舉的最終結果。而且在美國很多州都有懲罰不忠選舉人的法律,因此,回答你的問題,出現該情況後,那名選舉人的投票依然合法,不過日後他很可能會收到法律的懲罰。
所以在直選結束候,媒體上就通常會稱某某某獲勝就任美國總統,雖然從法律上來講還需要經過最後一道手續,但實際上出現"叛徒"的幾率很低,而且我認為,到最後一步選舉人投票的時候,選票應該是公開的,讓人知道這些人到底支持誰。。。
9、美國媒體在選舉中起到了什麼樣的作用?
現在奧巴馬也引起了很多爭議,人們更多的還是看他對一些重大事情的政策而不是更關注於內他在電視容屏幕上的表現。但是確實奧巴馬激勵了很多年輕的美國人,讓他們出去投票,而且他的年輕外表以及他打籃球,還有他的好口才都吸引了越來越多的年輕人投票,而這些年輕人都覺得政府、競選離他們很遠,都不會去參加大選投票的。所以在這一點上,奧巴馬確實是啟發和激勵了很多年輕人去投票。媒體確實起到了吸引投票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