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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新媒體運營存在的問題

發布時間:2021-02-27 00:49:00

1、#新媒體運營#新媒體運營面試的時候會被問到哪些問題

最多的就是你會什麼,記住一點就是你會的東西必須多,即使不熟練也要有最基本的了解,這是面試時的加分項。文字是基本功,如果視頻類的也能做你就比別人高出一截,因為現在大部分新媒體運營都在嘗試短視頻這一塊,一人可身兼多職,又有哪個公司不喜歡呢? 來自職Q用戶:陳先生
你對新媒體運營如何認知?
你的規劃思路是什麼?
給你一個賬戶,你會如何去運行它? 來自職Q用戶:王先生

2、網路新媒體發展存在什麼問題

作為一種依託數字技術平台進行傳播的現代化媒介,新媒體僅用了數十年的時間便獲得了傳統媒體近百年才慢慢擁有的受眾。也正是這樣的發展速度,在為我們帶來信息便捷的同時,也產生了不少新的問題。而這些問題所產生的負面作用,隨著新媒體的廣泛傳播,也變得不容忽視起來。

一、新媒體的定義

(一)新媒體的產生與界定

新媒體(New media)一詞,是1967年由美國學者戈爾德馬克率先提出的。

這一時髦單詞提出之後,接踵而來的問題就是:什麼是新媒體?如何界定新媒體?時至今日,可以說仍舊沒有人能夠給出一個明確的答案。對於這種學術畏途的產生,英國學者理查德?厄豪爾斯曾分析過這樣三個原因:「首先,這是一個極具變化的領域,即使最時興的研究,到它成熟時就已經可能過時了;其次,這是一個全新的領域,所以已經樹立起來的重要文本和經典文本還很少;第三,甚至是『新媒體』的定義還有待解決」[1]。

事實上,自新媒體誕生以來,它的的發展歷程經由精英媒體到大眾媒體再到個人媒體這樣三個階段,不過也就短短幾十年的時間,這和以往通過數百年時間才完成幾個階段發展的傳統媒體相比而言,新媒體可以稱得上是一個發展速度驚人的新興領域。在這樣的發展速度面前想要對其進行多角度多層面的深度分析立言,找出符合其現在乃至未來發展方向的准確定義,是必須要再過一些時日,一方面觀察其發展變化,一方面還需要通過進一步的系統研究。

雖然「新媒體」至今為止還並未存在一個確定的概念,但卻已有了對於其相對准確的認識,而本文更傾向於清華大學的熊澄宇教授以及四川師范大學石磊博士的觀點,即「相對論」的觀點。

熊澄宇教授認為:「新媒體是一個不斷變化的概念。在今天網路基礎上又有延伸,無線移動的問題,還有出現其他新的媒體形態,跟計算機相關的。這都可以說是新媒體。[2]」同時,四川日報報業集團《天府早報》副總編石磊博士在《新媒體概論》中也對新媒體做了界定,他指出:新媒體一詞是相對於傳統媒體而言的,是指在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之後發展起來的新的媒體形態,是利用數字技術、網路技術、移動技術,通過互聯網、無線通信網、衛星等渠道以及電腦、手機、數字電視機等終端,向用戶提供信息和娛樂服務的傳播形態和媒體形態。嚴格來說,新媒體應該稱為數字化新媒體[3]。

(二)新媒體的構成要素

新媒體雖然缺乏一個准確的定義,但是對於現階段新媒體這一概念的構成要素卻有以下共識:

1.新媒體是建立在數字技術和網路技術的基礎上的,如果說傳統媒體是工業社會的產物,那麼新媒體就是信息社會的產物。

2.新媒體在信息的呈現方式上是多媒體,可以進行跨媒體、跨時空的信息傳播,還具有傳統媒體無法比擬的互動性等特徵。

3.新媒體具有全天候和全覆蓋的特徵,受眾可以隨時通過新媒體在電子信息覆蓋的地方接受地球上任何一個角落的信息。

4.新媒體在技術、運營、產品、服務等商業模式上具有創新性。

5.新媒體的邊界不斷變化,呈現出媒介融合的趨勢[
二、新媒體的主要特點與優勢
關於新媒體的特徵,也有著不同的觀點,但對於新媒體的主要特點,業界與學術界則有以下幾點共識:
1.交互性與及時性
尼古拉·尼葛洛交龐帝曾經在1995年出版的《數字化生存》一書當中中對「被動的舊媒體」與「互動的新媒體」進行了比較,認為互動式傳播是新媒體的一種常態傳播,這與傳統媒體的「一對多」,「點對面」的傳播是具有很大區別的。以倫敦火車相撞案為例:1999年10月初,倫敦發生40年來最嚴重的火車相撞事件,事發清晨,正是當天報紙出版之後,而下一次報紙出版還要十幾個小時。這時,《衛報》網站立刻將現場照片、事發目擊等報道送到網上,在第一時間告訴了受眾發生的一切。可見,早在1999年,網路對於信息的傳播速度已無可比擬。時至今日,發展中的互聯網的傳播時效已遠遠超過了報紙,僅需要第一現場的民眾一條微博便可以廣而告之。
在擁有及時性的同時,新媒體也擁有著傳統媒體無法比擬的交互性。在傳統媒體的互動中,新媒體則可以不受時間、地點和環境的制約,只要所處區域內有信號覆蓋,便可以高速傳播和更新信息,在網路中所發表的評論都立即生效,可以直接與編者進行在線交流,幾乎做到了與新聞事件同步。同時的,網路平台對於信息門檻的降低,使信息接收方和傳播方處於平等的地位,在這一平等的平台上的交流和對話,使得普通民眾也可以通過新媒體發表自己的觀點,至此,信息傳播才逐漸真正走向平民化和大眾化,「草根」話語權獲得的前所未有的尊重。
2.海量性與共享性
進入微博,我們可以看到大到社會熱點、小至好友心情的眾多信息,而雲盤的使用則使得世界各地的信息都可以匯聚共享。依託數字化平台,新媒體克服了報紙版面的容量限制使信息得以海量傳播,沖破了廣播電視的單方傳播與不可重復性,使資源得以下載共享,這種「天涯若比鄰」式的區域覆蓋使受眾在隨時輸錄信息的同時也可以便捷獲得世界各地的訊息,而空間與時間上的開放性也促成了訊息的海量性,受眾在汲取所需的同時也成為的信息的傳播者,使受眾在海量信息與訊息共享中真正做到了「秀才不出門,便知天下事」。
3.多媒體與超文本
新媒體使用多媒體展示的方式對信息進行處理,是一種以結點為單位的超文本呈現。相同的,新媒體的傳播也是以是超文本、超鏈接為依託,以結點為單位組織各種信息的。面對不同受眾的需求,信息通過這些結點的不同鏈接,構成特定的信息網路,提供不同事物信息媒體形式。網路將傳統媒體的長處集於一身,對於用戶來說,信息最終以何種媒體形式出現,是文字、圖片、聲音還是圖像,完全由用戶根據信息的內容、自己的愛好以及接收條件自行決定」[5]。

4.個性化與社群化
新媒體出現後,虛擬社區、網路群團相繼出現,受眾不再受播出流程和內容的限制;各種網路平台尤其是博客微博的躥紅,使新媒體個性化與社群化這一特點便更加顯著起來。以博客為例,對於博客最形象的比喻應該是公開性與私密性並存的「對外開放的私人閨房」。在這里,你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隨時隨地的書寫自己具有傾向性的個性化願望,收看你的受眾也可以隨時隨地根據自己的喜好進行個性化的回復。在具備這種個性化的同時,受眾也在這個社群化的平台上擁有一群特定的觀看者和收聽人群。
通過以上特點不難看出,以互聯網為代表新媒體其優勢在於:網路培養了人們的平等價值觀念,淡化了人們的地位和身份意識;網路傳播是一種注重個性創新和個性文化的傳播,它拒斥千人一面,崇尚文化多元;網路傳播營造出人們通過自由交往解決問題的能力,從而減少了那些不必要的中間環節;網路傳播創造出人類歷史上從未有過的新型的跨地域的「虛擬社區文化」,使人類文化的交流真正突破了時空的邊界[6]。而這些,也正是新媒體能夠迅速融入我們的生活,改變我們的思維習慣的重要原因,同時也使新媒體的存在與發展具有了必要性。
三、新媒體所存在的問題
新媒體在我們的社會生活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但同時它也暴露諸多問題
(一)網路爆炸式的信息傳播方式導致信息良莠不齊,低俗虛假信息泛濫
新媒體發展的最為直觀的社會結果,便是信息量的絕對增加。根據美國學者H.H弗萊德里克曾經做過的推算,即使以5年為周期來計算,也意味著,在今後不到70年的時間內,人類積累的信息量將達到我們今天信息量的100萬倍[7]。作為新媒體的代表,網路克服了報紙的版面限制,降低了信息傳播的門欄,使信息得爆炸式的增長。然而正是這樣的增長速度使得信息良莠難辨,低俗淫穢信息嚴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而一些網路謠言的製造者為了引起關注則不惜捏造虛假新聞。據悉,2010年2月20日至21日,由於聽信「地震」傳言,山西太原、晉中、長治、晉城、呂梁、陽泉六地幾十個縣市數百萬群眾2月20日凌晨開始走上街頭「躲避地震」,山西地震官網一度癱瘓。2011年3月11日,日本東海岸發生9.0級地震。從3月16日開始,中國部分地區開始瘋狂搶購食鹽。3月21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查到「謠鹽」信息源頭,並對始作俑者「漁翁」作出行政拘留。這些網路大V,利用網路的快捷傳播與迅速擴散,造謠傳謠形成所謂影響力,進而謀取不當利益成為網路「大謠」,在誤導民眾判斷的同時也造成了社會的動盪不安。
(二)市場利益驅使供應商傳播不良信息,法律法規卻未能跟上
中新網曾發表消息稱:「傳媒與出版業是現在乃至新世紀最後一個暴利行業。」受新媒體廣大的受眾市場與幾何倍的利潤回報的驅使,一些供應商便甘心以「人為財死」的方式追求眼前利益,無視法規法紀,向網路中大量投放、傳播不良信息。以樓宇電視為例,由於戶外廣告媒體的不斷增多,加快了戶外廣告投放額的上漲幅度。北京、上海、廣州的樓宇電視與電梯平面媒體發展空間廣闊,成長環境優越,面向的高、中收入消費群體相對集中,與其他市場相比,增幅顯著,提升了一級市場的戶外投放份額。但它有一個致命弱點,就是目前尚無播發新聞信息的資質,廣告是其惟一內容,侵害了人們的公共空間,單一地播發商業廣告,造成了「視覺污染」[8]。可以看出,在新媒體的管理中,法規制度還不夠完善,從而使牟取暴利的營運商罔顧社會責任,導致市場經營秩序無法得到維系。
(三)網路平台在提供便捷言論的同時產生網路暴力,使公民隱私難以維護
網路是一個言論相對自由的平台,人們在暢所欲言的同時也很容易形成網路暴力,即:一定規模的有組織的網民,在「道德、正義」等「正當性」的支撐下,利用網路平台向特定對象發起的群體性、非理性、大規模的、持續性的輿論攻擊,以造成對被攻擊對象人身、名譽、財產等權益損害的行為。[9]這樣的行為使得言論自由產生異化,「人肉搜索」成為一些人泄憤的途徑,公民的隱私權變得難以維護。以胡伊萱案為例,由於孕婦譚培培誘殺送其回家的善良少女的行為,導致滿腔怒火的網民曝光了譚培培父母以及妹妹等不涉案者的個人信息進而對他們的生活造成了影響,雖然這是大多數網民處於「公憤」與的行為「正義感」希望替枉死少女出氣,但這樣的行為,歸根到底仍舊是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而這案例並不是個案。可見,網路暴力影響著公民的正常生活與學習,甚至會對當事人造成嚴重的精神侵害。
(四)網路制度尚未完善,侵權抄襲現象難以遏制
版權,作為一種民事權利,就是法律賦予創作者對自己創作的作品的表達、復制、傳播及利用的控制權。它不是專指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在網際網路中的微博、博文等,只要是首次公開表達的創造性表達,都可以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10]然而,由於網路上信息流通量大,審核能力有限,再加之在這個虛擬平台上通過網民的注冊賬號很難追查到本人,使得版權的維護變得舉步維艱。大多數時候,人們僅僅只需要注冊一個賬號便可以任意復制、抄襲他人的言論,並在未經作者允許的情況下任意轉播他人作品。這樣的行為已然侵權,卻由於提供了大量可供免費快捷下載的資料,使得很多網民也樂於接受這樣的 「免費午餐」,從而形成了既有抄襲者復制,又有傳閱者下載的網路環境,也使侵權現象在網路上成為了一種大家「默認許可」的行為。
(五)政府監督困難,網路公信力有待提高
2008年6月,中國已大幅超過美國,躍居成為世界第一網民大國。截至2012年12月底,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CNNIC)發布了第31次《中國互聯網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中國網民數達到5.64億。面對這樣龐大的網民人數,要做好統計監督,必須經歷一個長期的統計與規范過程。現今,政府對於網路輿情的監督引導難度較大,仍然缺乏對於網路等新媒體的監督力與審核力,一些希望藉助謠言來博得眼球的網路媒體便不顧職業道德,大量散布謠言假新聞,造成了網路信息真假難辨,網路缺失公信力的局面。
(六)網路中表層信息和通俗娛樂的「麻醉作用」與「數字鴻溝」的擴大
拉扎斯菲爾德和莫頓曾在《大眾傳播、大眾鑒賞力和有組織的社會行動》中針對現代大眾傳播的負面作用提出了「麻醉作用」一說,認為:大眾媒介以低廉的價格大量佔用人們的時間,使人們沉浸在虛幻的自我滿足中,從而喪失社會行動能力;所傳遞的淺俗、煽情化的內容,使人們的審美鑒賞能力退化;使人們成為不假思索順從現狀的單面人。本文認為,拉扎斯菲爾德和莫頓所闡述的大眾傳播的負面作用,同樣也是網路所存在的問題。網路具有信息海量傳播的特點,然而,在這些成爆炸式增長的信息中,充斥著大量的低俗表層信息,這些信息具有新異性與刺激性,在吸引人們去點擊閱讀的同時也侵佔了人們思考與學習的時間,人們習慣於將注意力集中在零碎膚淺的八卦娛樂之中,加之網路上缺乏深度的評論對人們的誤導,很容易使人們沉溺在虛擬信息中難以自拔,失去思考與判斷的能力。

此外,網路在帶來信息量增大的同時也產生了「數字鴻溝」。美國學者蒂奇諾等人提出了一種「知溝」假說:「由於社會經濟地位高者通常能比社會經濟地位低者更快地獲得信息,因此,大眾媒介傳送的信息越多,這兩者之間的知識鴻溝也就越有擴大的趨勢」 [11]。隨著新媒體發展中信息量的進一步增大,由於人們接受信息的能力與接受數字技術的機會的差異,便很可能會造成比大眾傳媒時代「知溝」更大的「數字鴻溝」產生。
(七)負面輿論堆積造成「比壞」心理腐蝕社會道德
網友利用網路的虛擬性,在匿名的情況下毫無顧忌的發表偏激言論,對社會風氣產生負面影響,這些「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的現象,從「郭美美」、「干露露」到「天價月餅」、「豪華跑車」,由一點進而延伸到各個領域的負面信息五花八門,充斥全屏。就連我們生活中的「衣食住行」在網路上也更多的表現成為了一種異化與奢侈,在這樣的環境下,人們往往會認為為了一己私利而罔顧法律,長久如此,將會造成整個社會誠信缺失,投機主義已及社會風氣惡化。
四、新媒體存在問題的解決對策
由上述問題可以看出,新媒體在帶來言論繁榮的同時也在帶來言論失控與社會動盪的風險。如何看待這些問題、研究有效解決對策,對於新媒體的健康發展與社會的和諧穩定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針對上述幾點問題,本文認為有以下幾種解決措施:
(一)藉助廣大受眾的社會監督控制,健全信息審核平台
信息審核是篩選網路信息是否適合傳播的第一道門檻,在網路飛速發展的過程中,健立健全相信息審核機制這一關卡,有利於從源頭上有效遏制不良網路信息的大面積傳播,將不良信息扼殺在初始階段。然而,在數量巨大的網民面前這樣的審核並不好開展,因此,應藉助廣大受眾的力量。由於受眾是網路信息的直接受傳者同時,是網路低俗虛假信息的第一受害人,因此,受眾具有對媒介活動進行監督的正當權利。受眾可以通過個人信息反饋等手段建立民間信息審核平台,由「公眾利益」來制約網路虛假信息的發展。
(二)完善網路法律法規,逐步形成規范的網路秩序
在新媒體飛速發展的同時,法律規范應當如期而至。但是,據目前的資料來看,關於網路規范方面的立法資料還相對較少,在網路大面積普及的情況下還存在許多有待完善的法條法規。因此,應加快推進網路立法建設,依法治網,建立健全網路規范與監督,注重保護公民的隱私權與著作權。使民眾在享受自己言論自由的同時也可以更好的履行自己的義務,不至於為了追求個人的利益而罔顧他人的合法權力,並在此基礎之上,逐步形成規范的網路秩序,以保證網路的健康發展。
(三)加強國家政府的輿論管控,引導輿論向正確方向發展
傳播學教授郭慶光在《傳播制度與媒介規范理論》這一章節中認為:「國家和政府的政治控制是媒介控制的主要方面,這種控制的目的是通過法律、法規和政策,來保障媒介活動為國家制度、意識形態以及各種國家目標的實現服務。它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規定傳媒組織的所有制形式;2.對傳播媒介的活動進行法制和行政管理;3.限制或禁止某些信息內容的傳播;4.對傳播事業的發展制定總體規劃或實行國家援助」[12]。
國家與政府強作為強力的管理者,在解決新媒體存在的問題上也居於主導地位。2007年中共中央新年伊始的第一次學習就是網路文化建設與管理,2008年,前總書記胡錦濤開與網民交流之先河,大力發展媒介和文化產業,在每個五年計劃中都佔有重要位置。可以看到,國家正在重視和支持著新媒體的發展。國家和政府對於新媒體發展的重視和關注,將對新媒體存在問題的解決與輿論的正確引導有著重要的指導作用,面對復雜的網路環境,只有國家和政府站出來指導的輿論方向,切實加強網上正面宣傳,才能有效解決問題,使互聯網真正成為傳播先進文化的嶄新陣地,成為教育的重要渠道和有效載體。
(四)依託政府支持,加大技術監控治理力度
從新媒體信息的傳播過程來看,新媒體傳播是產業鏈式的傳播。整個傳播過程需要涉及內容提供商、內容集成商、移動平台提供商、移動運營商、終端提供商、渠道合作夥伴等諸多環節。因此,新媒體的內容安全,也同樣需要產業鏈中各個環節的密切合作。在移動互聯網環境下,構建針對有害內容源、有害內容傳播渠道、以及最終目標(移動終端、平板電腦)的全生態系的防護體系,才能對對信息內容進行有效監管,從而保障移動互聯網健康、有序地發展。
因此,應以政府為依託,研究不良信息傳播的演化機制,加強對網路通信軟體、網路傳輸內容的管理。規范應用商店對通訊軟體的檢驗和測試流程,使用戶,尤其是抱有新異心理的未成年用戶在瀏覽信息時受到一定的合理制約,使互聯網的網路信息體系更加干凈與安全。
(五)媒體人增強自身自律感,堅守職業道德提高「公信力」
媒體的「公信力」來自於媒體人的自律與其對於職業道德的堅守,作為一個媒體人,其最基本的職業操守便是在威脅與利益面前,堅守媒體從業者客觀公正的態度,也只有這樣,才能獲得公眾的信賴。面對問題深入調查,客觀負責的評論,促進積極信息的傳播,這是網路媒體的責任與義務。通過「自律」換「自由」,以自律公約的形式強化自我約束和管理力度,才能在獲得媒體公信力的同時,使網民擁有一個健康陽光的網路環境,向社會傳遞出「正能量」。
(六)提高網民素質,實行網路實名制
在網路普及的同時,也應該注重培養網民的思考與辨別能力,使網民具備對事件的基本的辨別能力,正確對待真實客觀的負面信息報道,以避免將謠言信以為真而產生情緒激化。此外,網路的虛擬性也是網路存在大量謠言的重要原因,虛擬身份使得一些網民認為自己可以擺脫法律的規范而大肆造謠散布非法信息,在一些主要領域實行實名制則可以輔助網路法制建設,規范網民的行為,也為網路安全與「清網」行動提供了便捷。
找出解決新媒體存在問題的對策是社會安定與和諧的必由之路,在未來,新媒體會將以更快的速度普及發展,新媒體對於社會的影響也將與日俱增。如何良好地解決新媒體存在問題,是需要國家、政府、媒體人乃至每一位公民共同努力的,也只有這樣,新媒體才能健康發展,社會也才能的構建和諧。

3、網路新媒體發展存在什麼問題?

1997年3月,CHINABYTE網站上出現了第一條商業性網路廣告,標志著中國網路廣告的誕生。經過10年多的發展,中國網路廣告市場規模於2007年已經達到46億元,比去年前年同期增長48%, 


1. 中國網路廣告市場特徵  


1997年網路廣告在中國的出現,幾年來的發展歷程中網路廣告的增長幅度一直高於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根據艾瑞市場咨詢(iResearch)發布的《2004年中國網路廣告研究報告》顯示:1998、1999年是中國網路廣告的起步階段,占廣告總額的0.1%,2000年到2007年網路廣告平穩發展,占廣告總額0.5%,而2006起網路廣告規模大量增長,達到廣告業總規模的1.0%,2007年該比例已經增長為1.5%。中國廣告市場這幾年來由於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而不斷發展和擴張,網路廣告所佔比例的大幅提升更能顯示出網路廣告市場的迅速增長。  


主要門戶網站在網路廣告市場中表現不俗。據里昂證券發布的分析報告指出,在2007年網路廣告市場上,新浪、搜狐和網易中國三大門戶網站控制了64%的份額。


2.關鍵詞搜索成為網路廣告與新媒體的增長點  


<1>不管是新媒體上的廣告,還是網路媒體上的旗幟廣告、按鈕廣告等,都是以吸引受眾的注意力為訴求的,因而被稱為「注意力經濟」或「眼球經濟」。而網路搜索引擎則代表了一種新的虛擬經濟形態,即「搜索力經濟」。所謂搜索力經濟,其特徵就是受眾從以往的眼球被動接受信息狀態轉為主動搜索信息。


搜索引擎的出現很好地切合了「受眾本位」的傳播方式,受眾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主動搜索信息。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發布的《第15次中國互聯網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指出,獲取信息作為上網最主要目的的網民所佔比例最多,達到39.1%;而用戶在互聯網上獲取信息最常用的方法是使用搜索引擎查找相關網站,比例高達70.7%。  


<2>(1)具體到廣告上來講,搜索引擎的出現改變了以往廣告形態中受眾被動接受的狀況,而是將受眾處在信息的中心位置,受眾具有極強的選擇權和主動性。另一方面,由於搜索引擎用戶在搜索信息時極強的針對性和確定性,因而極有可能就是所搜索產品或服務的潛在購買者,這種有效到達的廣告模式也深受廣告主喜歡,因而因搜索引擎發展而帶動的關鍵詞搜索廣告得到了迅速發展。

(2)2007年,中國網路關鍵詞搜索廣告市場已達6400萬元。美國投資機構Piper Jaffray認為:「搜索引擎作為最有效的產品和信息查找工具,以及廣告商尋求和獲得客戶的最佳途徑,將是未來幾年內成長最快的網路廣告形式。」

( 3 )國內網站百度、雅虎中國、新浪、搜狐和網易紛紛涉足付費搜索領域。

(4) 中國網路廣告不斷的在發展,如近年來的新媒體-企業之窗,利用互聯網最新的行為分析技術,來實現廣告的精確投放,讓你的廣告只顯示在最有價值的客戶面前,利用「信息互動」來實時捕獲你的客戶,新媒體這個優勢從根本上解決了中小企業的廣告浪費,自然成為中小企業的二十一世紀產品推廣的利器。

(5)中國網路廣告市場孕育著極大的市場發展潛力。由於中國經濟的持續強勢發展,生產的商品和服務越來越多,企業主的廣告投放需求將持續增加,從而促進中國廣告市場的發展。  


3. 網路廣告與新媒體廣告的融合加快  

網路和新媒體融合的加快是網路廣告與新媒體廣告融合加快的主要原因。網路技術經過長期發展,越來越注重網路和新媒體的相互融合和促進。

4、檢察機關如何做好新聞宣傳工作

A  基層檢察院如何做好檢察宣傳工作


檢察宣傳工作是檢察機關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展示檢察機關和檢察人員「立檢為公、執法為民」形象的陣地;是宣揚檢察工作主題,推動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的有力武器;是檢察機關弘揚時代精神,與時俱進,發展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重要的輿論保障和智力支持;是實行檢務公開,開展法制宣傳的窗口;也是檢察機關面向社會,取得黨委、人大、政府、政協以及人民群眾理解、支持的紐帶和橋梁。檢察宣傳工作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但各級檢察院在具體進行檢察宣傳時,由於種種原因,經常出現宣傳工作進展不大、水平不高、力度不強等現象,在基層檢察院表現尤為突出。這些問題如不認真對待、及時解決,不但會制約檢察宣傳工作自身發展,亦會影響檢察機關整體工作的推進。

一、基層檢察院宣傳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是宣傳意識不強。檢察工作是否真正實現了法律價值和社會價值,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法律宣傳、個案宣傳、隊伍宣傳。但是,由於「業務本位」思想作祟,基層院部分幹警認為宣傳工作只是辦案工作的「副產品」和「衍生物」,有「重辦案、輕宣傳」的思想,忽視了檢察宣傳與檢察業務的統一性,對檢察宣傳工作敷衍了事,消極應付目標考評,在撰寫宣傳材料時,有隻求數量、不講質量的情況,導致宣傳質量不高,宣傳文章出彩不多。

(二)是宣傳力量較弱。基層院的主要宣傳力量往往集中在少數幹警身上,而且很少有專職檢察宣傳人員,都是從其他科室抽調的有一定文字功底的幹警擔任,並且未受過系統的培訓或學習,自身寫作水平尚有待提高,遇到大型宣傳報道及調研任務,往往力不從心。要想真正做到及時、全面地報道檢察隊伍建設和檢察業務工作,必須加大檢察宣傳隊伍提高宣傳水平及能力。

(三)是宣傳方法單一。基層院宣傳報道大多是以文字宣傳為主,電視宣傳為輔。由於時間、條件所限,進行網路宣傳,利用互聯網展示檢察機關風采,尚處於起步嘗試階段,專題宣傳和陣地宣傳也未形成有效規模。根據檢察工作發展的需要,各個階段均有不同的工作重點和宣傳重點,在實際工作中雖然也圍繞這些重點進行宣傳,但仍停留在就事論事的現象報道,未能有效開展全方位、多角度、廣鏡頭的立體性、深刻性的專題宣傳,致使檢察業務工作和檢察隊伍建設不能向社會及時、全面、廣泛的進行報道宣傳。

二、加強檢察宣傳工作的對策建議

(一)是提高認識,增強宣傳能力。檢察宣傳工作是黨的宣傳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檢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檢察宣傳工作,對推進依法治國、促進檢察改革和隊伍建設、改進檢察工作和樹立檢察機關良好形象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現在還有一些幹警對宣傳工作的任務作用認識不足,總認為我們是業務機關,把業務搞上去,把隊伍管理好就行了,對檢察宣傳工作的認識不到位,檢察宣傳工作的積極性不高。因此要通過各種形式提高幹警尤其是中層幹部對宣傳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二)是圍繞中心,營造濃厚氛圍。檢察宣傳工作,要緊緊圍繞辦案實際,以個案、類案以及專門性問題展開宣傳,多開展一些有組織有意義的宣傳活動,避免和防止出現重復宣傳,切實提高宣傳的質量和水平。一是要將檢察機關工作的「重點」與地方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結合。二是要抓住工作的「亮點」。三是要關注群眾議論的「熱點」。四是要瞄準事關社會穩定的「焦點」。

(三)是把握規律,增強宣傳效果。一方面是確立新思路,開辟多渠道。基層院的宣傳工作,是以文字宣傳為主,以電台、電視聲像宣傳為輔開展的。現在的報刊雜志多,尤其是網路發展迅猛,基層院要及時調整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可以在原來的基礎上,再增加兩個「翅膀」,把平面媒體和網路利用起來。投稿范圍以地市級媒體為立足點,以省級以上媒體為主攻點,力求在宣傳數量上有新突破,在宣傳質量和效果上上水平。另一方面是採取多形式,佔領多陣地。在發稿方向上,做到各種媒體一齊上,各個板面一齊上;在稿件形式上,文章和圖片一齊上,新聞和言論一齊上,廣播與電視一齊上,常規宣傳和網路宣傳一起上。同時要更多地利用現代媒體,不斷增強互聯網站登載檢察新聞信息和發布理論文章的數量,提高檢察宣傳的時效性,擴大檢察宣傳的社會影響力。再就是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系與合作。宣傳主管部門要經常與當地主要媒體、甚至國內一些媒體的交流與合作,加強聯系,增進友誼,獲取指導,爭取使他們多採用稿件,使檢察機關獲得更多的合作夥伴,更廣泛的工作宣傳。

(四)是提高素質,建設專干隊伍。檢察宣傳工作有它的特殊性,僅靠院領導思想上重視還不夠,僅有物質上的獎勵與精神上的鼓勵也不夠。要推進宣傳工作,還必須具有熱心並擅長做宣傳工作的人,有一支高素質的宣傳工作隊伍。(1)是各部門都要落實宣傳工作人員,任務落實到人頭上。(2)是要加強培訓,尤其是在兼職人員多的情況下,他們更需要掌握更多的知識,需要更高的宣傳工作能力與水平,以利於他們更好地開展工作。(3)是要多一些關心愛護,領導對專兼職宣傳人員,要在政治上多關心愛護,在工作上多支持體諒,在生活上多關注身體健康和家庭困難,為他們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4)是要教育宣傳人員顧全大局,加強自我修養,不斷增強大局意識,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淡泊名利,始終保持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

三、做好檢察宣傳工作需要正確處理幾對矛盾

(一)正確處理檢察工作創新發展與宣傳方式過於傳統的矛盾

檢察業務工作及檢察隊伍建設在不斷創新發展,傳統的檢察宣傳模式已不能適應檢察工作發展,需要檢察宣傳人員解放思想,客服就宣傳講宣傳、重數量輕質量、重形式輕效果的傾向,把宣傳工作植根於豐富多彩的檢察實踐,多角度、全方位地反映檢察工作和取得的成果,確保檢察業務工作與宣傳工作良性互動,相互促進;要在繼承傳統的基礎上,大膽創新,廣泛運用多種手段開展檢察宣傳工作,拓展檢察宣傳陣地,擴大檢察宣傳的覆蓋面;要以豐富生動的語言、喜聞樂見的形式、朴實無華的文風,報道那些內容實在、新聞性強、真實感人、可學可敬得人和事,增強報道的可讀性,增強宣傳對象的影響力、感染力。

(二)正確處理檢察宣傳工作與群眾期待不相適應的矛盾

近年來,雖然基層院加強了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合作,加大了對外宣傳力度,組織開展了集中報道、送法宣傳等活動,但與人民群眾日益增強的法治意識、更高要求、更多期待還不相適應,影響了人民群眾對檢察機關、檢察工作的了解和認識。基層院領導和宣傳人員要從思想上根除檢察機關是「強勢機關」的認識,讓檢察工作不再神秘,以開放的姿態面向社會、面向人民群眾,在嚴格執行檢察宣傳制度規定,嚴格執行檢察宣傳紀律的基礎上,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集中采訪、專題采訪等渠道和方式,廣泛宣傳檢察工作,宣傳檢察機關和檢察幹警,達到引導群眾正確認識、有效監督檢察工作。充分信任、真誠關心和支持檢察工作的目的。

(三)正確處理新興媒體快速發展與檢察宣傳應對不足的矛盾

互聯網作為新興傳播媒介,它的飛速發展,對世界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的發展產生了巨大的推動作用。互聯網具有即時、多元、互動及傳播快、覆蓋廣、影響大、難控制等特點,其影響力已超過了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檢察工作和檢察人員發生的敏感問題,一旦上網,很容易引起網民的高度關注甚至炒作,對檢察隊伍形象的影響將產生快速放大反應和連鎖反映。為完善對涉檢網路輿情的應對、處置和引導措施,各檢察院都建立了網評員,開展網路宣傳和網評工作。但是,由於組建時間短、人員數量少,掌握網路規律、應對網路輿情的能力還較弱,與快速有效應對網路輿情的要求還存在很大差距。檢察院領導要高度重視網路宣傳工作和涉檢網路輿情的應對,加強網路輿情引導能力建設,加強網路宣傳硬體保障。網評員要加強網路規律的研究,積極參加網路評論,努力將佔先機,把握話語權,贏得主動權,為檢察工作科學創新發展營造良好的網路輿論環境。

(四)正確處理宣傳檢察改革與促進檢察工作創新發展的矛盾

檢察事業的創新發展,根本出路在於深化檢察改革。檢察宣傳工作必須適應新形勢、迎接新挑戰、探索新路子,把工作的著眼點放到促進檢察工作、實現檢察事業創新發展的大局上來,以高度的熱情關注檢察改革,積極穩妥地宣傳本地區、本單位檢察改革的成效。對與高檢院牽頭的司法改革任務並取得改革成效的要大力宣傳,對仍處於是眼界頓,尚未產生明顯成效,沒有得到上級院批準的,在宣傳上要慎重,特別要防止為片面追求宣傳效果,向媒體提供不成熟的改革方案、改革「成果」的錯誤做法。檢察院宣傳部門和宣傳幹警要有政策觀念和大局意識,在檢察改革的宣傳上,只能幫忙,不能添亂。

5、檢察院怎樣將新媒體做的風生水起

檢察院是一個權威的部門,也算是一個服務的部門,要是開公眾號那推廣起來相對容易。
建議就是公眾號要實實在在的做一些服務的窗口,拉近與廣大群眾的距離。然後就是權威報道,那關注量幾乎也就上來了。當然這個也是需要相當投入了,需要團隊來運營操作。

6、新媒體營銷存在哪些問題

運營團隊是否成熟,營銷方法是不是大眾所喜愛,當然還要緊跟時代的步伐,多點留意身邊的資源,多點宣傳品牌

7、如何解決中國新媒體發展所面臨的問題 畢業論文

作為一種依託數字技術平台進行傳播的現代化媒介,新媒體僅用了數十年的時間便獲得了傳統媒體近百年才慢慢擁有的受眾。也正是這樣的發展速度,在為我們帶來信息便捷的同時,也產生了不少新的問題。而這些問題所產生的負面作用,隨著新媒體的廣泛傳播,也變得不容忽視起來。

一、新媒體的定義

(一)新媒體的產生與界定

新媒體(New media)一詞,是1967年由美國學者戈爾德馬克率先提出的。

這一時髦單詞提出之後,接踵而來的問題就是:什麼是新媒體?如何界定新媒體?時至今日,可以說仍舊沒有人能夠給出一個明確的答案。對於這種學術畏途的產生,英國學者理查德?厄豪爾斯曾分析過這樣三個原因:「首先,這是一個極具變化的領域,即使最時興的研究,到它成熟時就已經可能過時了;其次,這是一個全新的領域,所以已經樹立起來的重要文本和經典文本還很少;第三,甚至是『新媒體』的定義還有待解決」[1]。

事實上,自新媒體誕生以來,它的的發展歷程經由精英媒體到大眾媒體再到個人媒體這樣三個階段,不過也就短短幾十年的時間,這和以往通過數百年時間才完成幾個階段發展的傳統媒體相比而言,新媒體可以稱得上是一個發展速度驚人的新興領域。在這樣的發展速度面前想要對其進行多角度多層面的深度分析立言,找出符合其現在乃至未來發展方向的准確定義,是必須要再過一些時日,一方面觀察其發展變化,一方面還需要通過進一步的系統研究。

雖然「新媒體」至今為止還並未存在一個確定的概念,但卻已有了對於其相對准確的認識,而本文更傾向於清華大學的熊澄宇教授以及四川師范大學石磊博士的觀點,即「相對論」的觀點。

熊澄宇教授認為:「新媒體是一個不斷變化的概念。在今天網路基礎上又有延伸,無線移動的問題,還有出現其他新的媒體形態,跟計算機相關的。這都可以說是新媒體。[2]」同時,四川日報報業集團《天府早報》副總編石磊博士在《新媒體概論》中也對新媒體做了界定,他指出:新媒體一詞是相對於傳統媒體而言的,是指在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之後發展起來的新的媒體形態,是利用數字技術、網路技術、移動技術,通過互聯網、無線通信網、衛星等渠道以及電腦、手機、數字電視機等終端,向用戶提供信息和娛樂服務的傳播形態和媒體形態。嚴格來說,新媒體應該稱為數字化新媒體[3]。

(二)新媒體的構成要素

新媒體雖然缺乏一個准確的定義,但是對於現階段新媒體這一概念的構成要素卻有以下共識:

1.新媒體是建立在數字技術和網路技術的基礎上的,如果說傳統媒體是工業社會的產物,那麼新媒體就是信息社會的產物。

2.新媒體在信息的呈現方式上是多媒體,可以進行跨媒體、跨時空的信息傳播,還具有傳統媒體無法比擬的互動性等特徵。

3.新媒體具有全天候和全覆蓋的特徵,受眾可以隨時通過新媒體在電子信息覆蓋的地方接受地球上任何一個角落的信息。

4.新媒體在技術、運營、產品、服務等商業模式上具有創新性。

5.新媒體的邊界不斷變化,呈現出媒介融合的趨勢[
二、新媒體的主要特點與優勢
關於新媒體的特徵,也有著不同的觀點,但對於新媒體的主要特點,業界與學術界則有以下幾點共識:
1.交互性與及時性
尼古拉·尼葛洛交龐帝曾經在1995年出版的《數字化生存》一書當中中對「被動的舊媒體」與「互動的新媒體」進行了比較,認為互動式傳播是新媒體的一種常態傳播,這與傳統媒體的「一對多」,「點對面」的傳播是具有很大區別的。以倫敦火車相撞案為例:1999年10月初,倫敦發生40年來最嚴重的火車相撞事件,事發清晨,正是當天報紙出版之後,而下一次報紙出版還要十幾個小時。這時,《衛報》網站立刻將現場照片、事發目擊等報道送到網上,在第一時間告訴了受眾發生的一切。可見,早在1999年,網路對於信息的傳播速度已無可比擬。時至今日,發展中的互聯網的傳播時效已遠遠超過了報紙,僅需要第一現場的民眾一條微博便可以廣而告之。
在擁有及時性的同時,新媒體也擁有著傳統媒體無法比擬的交互性。在傳統媒體的互動中,新媒體則可以不受時間、地點和環境的制約,只要所處區域內有信號覆蓋,便可以高速傳播和更新信息,在網路中所發表的評論都立即生效,可以直接與編者進行在線交流,幾乎做到了與新聞事件同步。同時的,網路平台對於信息門檻的降低,使信息接收方和傳播方處於平等的地位,在這一平等的平台上的交流和對話,使得普通民眾也可以通過新媒體發表自己的觀點,至此,信息傳播才逐漸真正走向平民化和大眾化,「草根」話語權獲得的前所未有的尊重。
2.海量性與共享性
進入微博,我們可以看到大到社會熱點、小至好友心情的眾多信息,而雲盤的使用則使得世界各地的信息都可以匯聚共享。依託數字化平台,新媒體克服了報紙版面的容量限制使信息得以海量傳播,沖破了廣播電視的單方傳播與不可重復性,使資源得以下載共享,這種「天涯若比鄰」式的區域覆蓋使受眾在隨時輸錄信息的同時也可以便捷獲得世界各地的訊息,而空間與時間上的開放性也促成了訊息的海量性,受眾在汲取所需的同時也成為的信息的傳播者,使受眾在海量信息與訊息共享中真正做到了「秀才不出門,便知天下事」。
3.多媒體與超文本
新媒體使用多媒體展示的方式對信息進行處理,是一種以結點為單位的超文本呈現。相同的,新媒體的傳播也是以是超文本、超鏈接為依託,以結點為單位組織各種信息的。面對不同受眾的需求,信息通過這些結點的不同鏈接,構成特定的信息網路,提供不同事物信息媒體形式。網路將傳統媒體的長處集於一身,對於用戶來說,信息最終以何種媒體形式出現,是文字、圖片、聲音還是圖像,完全由用戶根據信息的內容、自己的愛好以及接收條件自行決定」[5]。

4.個性化與社群化
新媒體出現後,虛擬社區、網路群團相繼出現,受眾不再受播出流程和內容的限制;各種網路平台尤其是博客微博的躥紅,使新媒體個性化與社群化這一特點便更加顯著起來。以博客為例,對於博客最形象的比喻應該是公開性與私密性並存的「對外開放的私人閨房」。在這里,你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隨時隨地的書寫自己具有傾向性的個性化願望,收看你的受眾也可以隨時隨地根據自己的喜好進行個性化的回復。在具備這種個性化的同時,受眾也在這個社群化的平台上擁有一群特定的觀看者和收聽人群。
通過以上特點不難看出,以互聯網為代表新媒體其優勢在於:網路培養了人們的平等價值觀念,淡化了人們的地位和身份意識;網路傳播是一種注重個性創新和個性文化的傳播,它拒斥千人一面,崇尚文化多元;網路傳播營造出人們通過自由交往解決問題的能力,從而減少了那些不必要的中間環節;網路傳播創造出人類歷史上從未有過的新型的跨地域的「虛擬社區文化」,使人類文化的交流真正突破了時空的邊界[6]。而這些,也正是新媒體能夠迅速融入我們的生活,改變我們的思維習慣的重要原因,同時也使新媒體的存在與發展具有了必要性。
三、新媒體所存在的問題
新媒體在我們的社會生活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但同時它也暴露諸多問題
(一)網路爆炸式的信息傳播方式導致信息良莠不齊,低俗虛假信息泛濫
新媒體發展的最為直觀的社會結果,便是信息量的絕對增加。根據美國學者H.H弗萊德里克曾經做過的推算,即使以5年為周期來計算,也意味著,在今後不到70年的時間內,人類積累的信息量將達到我們今天信息量的100萬倍[7]。作為新媒體的代表,網路克服了報紙的版面限制,降低了信息傳播的門欄,使信息得爆炸式的增長。然而正是這樣的增長速度使得信息良莠難辨,低俗淫穢信息嚴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而一些網路謠言的製造者為了引起關注則不惜捏造虛假新聞。據悉,2010年2月20日至21日,由於聽信「地震」傳言,山西太原、晉中、長治、晉城、呂梁、陽泉六地幾十個縣市數百萬群眾2月20日凌晨開始走上街頭「躲避地震」,山西地震官網一度癱瘓。2011年3月11日,日本東海岸發生9.0級地震。從3月16日開始,中國部分地區開始瘋狂搶購食鹽。3月21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查到「謠鹽」信息源頭,並對始作俑者「漁翁」作出行政拘留。這些網路大V,利用網路的快捷傳播與迅速擴散,造謠傳謠形成所謂影響力,進而謀取不當利益成為網路「大謠」,在誤導民眾判斷的同時也造成了社會的動盪不安。
(二)市場利益驅使供應商傳播不良信息,法律法規卻未能跟上
中新網曾發表消息稱:「傳媒與出版業是現在乃至新世紀最後一個暴利行業。」受新媒體廣大的受眾市場與幾何倍的利潤回報的驅使,一些供應商便甘心以「人為財死」的方式追求眼前利益,無視法規法紀,向網路中大量投放、傳播不良信息。以樓宇電視為例,由於戶外廣告媒體的不斷增多,加快了戶外廣告投放額的上漲幅度。北京、上海、廣州的樓宇電視與電梯平面媒體發展空間廣闊,成長環境優越,面向的高、中收入消費群體相對集中,與其他市場相比,增幅顯著,提升了一級市場的戶外投放份額。但它有一個致命弱點,就是目前尚無播發新聞信息的資質,廣告是其惟一內容,侵害了人們的公共空間,單一地播發商業廣告,造成了「視覺污染」[8]。可以看出,在新媒體的管理中,法規制度還不夠完善,從而使牟取暴利的營運商罔顧社會責任,導致市場經營秩序無法得到維系。
(三)網路平台在提供便捷言論的同時產生網路暴力,使公民隱私難以維護
網路是一個言論相對自由的平台,人們在暢所欲言的同時也很容易形成網路暴力,即:一定規模的有組織的網民,在「道德、正義」等「正當性」的支撐下,利用網路平台向特定對象發起的群體性、非理性、大規模的、持續性的輿論攻擊,以造成對被攻擊對象人身、名譽、財產等權益損害的行為。[9]這樣的行為使得言論自由產生異化,「人肉搜索」成為一些人泄憤的途徑,公民的隱私權變得難以維護。以胡伊萱案為例,由於孕婦譚培培誘殺送其回家的善良少女的行為,導致滿腔怒火的網民曝光了譚培培父母以及妹妹等不涉案者的個人信息進而對他們的生活造成了影響,雖然這是大多數網民處於「公憤」與的行為「正義感」希望替枉死少女出氣,但這樣的行為,歸根到底仍舊是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而這案例並不是個案。可見,網路暴力影響著公民的正常生活與學習,甚至會對當事人造成嚴重的精神侵害。
(四)網路制度尚未完善,侵權抄襲現象難以遏制
版權,作為一種民事權利,就是法律賦予創作者對自己創作的作品的表達、復制、傳播及利用的控制權。它不是專指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在網際網路中的微博、博文等,只要是首次公開表達的創造性表達,都可以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10]然而,由於網路上信息流通量大,審核能力有限,再加之在這個虛擬平台上通過網民的注冊賬號很難追查到本人,使得版權的維護變得舉步維艱。大多數時候,人們僅僅只需要注冊一個賬號便可以任意復制、抄襲他人的言論,並在未經作者允許的情況下任意轉播他人作品。這樣的行為已然侵權,卻由於提供了大量可供免費快捷下載的資料,使得很多網民也樂於接受這樣的 「免費午餐」,從而形成了既有抄襲者復制,又有傳閱者下載的網路環境,也使侵權現象在網路上成為了一種大家「默認許可」的行為。
(五)政府監督困難,網路公信力有待提高
2008年6月,中國已大幅超過美國,躍居成為世界第一網民大國。截至2012年12月底,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CNNIC)發布了第31次《中國互聯網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中國網民數達到5.64億。面對這樣龐大的網民人數,要做好統計監督,必須經歷一個長期的統計與規范過程。現今,政府對於網路輿情的監督引導難度較大,仍然缺乏對於網路等新媒體的監督力與審核力,一些希望藉助謠言來博得眼球的網路媒體便不顧職業道德,大量散布謠言假新聞,造成了網路信息真假難辨,網路缺失公信力的局面。
(六)網路中表層信息和通俗娛樂的「麻醉作用」與「數字鴻溝」的擴大
拉扎斯菲爾德和莫頓曾在《大眾傳播、大眾鑒賞力和有組織的社會行動》中針對現代大眾傳播的負面作用提出了「麻醉作用」一說,認為:大眾媒介以低廉的價格大量佔用人們的時間,使人們沉浸在虛幻的自我滿足中,從而喪失社會行動能力;所傳遞的淺俗、煽情化的內容,使人們的審美鑒賞能力退化;使人們成為不假思索順從現狀的單面人。本文認為,拉扎斯菲爾德和莫頓所闡述的大眾傳播的負面作用,同樣也是網路所存在的問題。網路具有信息海量傳播的特點,然而,在這些成爆炸式增長的信息中,充斥著大量的低俗表層信息,這些信息具有新異性與刺激性,在吸引人們去點擊閱讀的同時也侵佔了人們思考與學習的時間,人們習慣於將注意力集中在零碎膚淺的八卦娛樂之中,加之網路上缺乏深度的評論對人們的誤導,很容易使人們沉溺在虛擬信息中難以自拔,失去思考與判斷的能力。

此外,網路在帶來信息量增大的同時也產生了「數字鴻溝」。美國學者蒂奇諾等人提出了一種「知溝」假說:「由於社會經濟地位高者通常能比社會經濟地位低者更快地獲得信息,因此,大眾媒介傳送的信息越多,這兩者之間的知識鴻溝也就越有擴大的趨勢」 [11]。隨著新媒體發展中信息量的進一步增大,由於人們接受信息的能力與接受數字技術的機會的差異,便很可能會造成比大眾傳媒時代「知溝」更大的「數字鴻溝」產生。
(七)負面輿論堆積造成「比壞」心理腐蝕社會道德
網友利用網路的虛擬性,在匿名的情況下毫無顧忌的發表偏激言論,對社會風氣產生負面影響,這些「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的現象,從「郭美美」、「干露露」到「天價月餅」、「豪華跑車」,由一點進而延伸到各個領域的負面信息五花八門,充斥全屏。就連我們生活中的「衣食住行」在網路上也更多的表現成為了一種異化與奢侈,在這樣的環境下,人們往往會認為為了一己私利而罔顧法律,長久如此,將會造成整個社會誠信缺失,投機主義已及社會風氣惡化。
四、新媒體存在問題的解決對策
由上述問題可以看出,新媒體在帶來言論繁榮的同時也在帶來言論失控與社會動盪的風險。如何看待這些問題、研究有效解決對策,對於新媒體的健康發展與社會的和諧穩定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針對上述幾點問題,本文認為有以下幾種解決措施:
(一)藉助廣大受眾的社會監督控制,健全信息審核平台
信息審核是篩選網路信息是否適合傳播的第一道門檻,在網路飛速發展的過程中,健立健全相信息審核機制這一關卡,有利於從源頭上有效遏制不良網路信息的大面積傳播,將不良信息扼殺在初始階段。然而,在數量巨大的網民面前這樣的審核並不好開展,因此,應藉助廣大受眾的力量。由於受眾是網路信息的直接受傳者同時,是網路低俗虛假信息的第一受害人,因此,受眾具有對媒介活動進行監督的正當權利。受眾可以通過個人信息反饋等手段建立民間信息審核平台,由「公眾利益」來制約網路虛假信息的發展。
(二)完善網路法律法規,逐步形成規范的網路秩序
在新媒體飛速發展的同時,法律規范應當如期而至。但是,據目前的資料來看,關於網路規范方面的立法資料還相對較少,在網路大面積普及的情況下還存在許多有待完善的法條法規。因此,應加快推進網路立法建設,依法治網,建立健全網路規范與監督,注重保護公民的隱私權與著作權。使民眾在享受自己言論自由的同時也可以更好的履行自己的義務,不至於為了追求個人的利益而罔顧他人的合法權力,並在此基礎之上,逐步形成規范的網路秩序,以保證網路的健康發展。
(三)加強國家政府的輿論管控,引導輿論向正確方向發展
傳播學教授郭慶光在《傳播制度與媒介規范理論》這一章節中認為:「國家和政府的政治控制是媒介控制的主要方面,這種控制的目的是通過法律、法規和政策,來保障媒介活動為國家制度、意識形態以及各種國家目標的實現服務。它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規定傳媒組織的所有制形式;2.對傳播媒介的活動進行法制和行政管理;3.限制或禁止某些信息內容的傳播;4.對傳播事業的發展制定總體規劃或實行國家援助」[12]。
國家與政府強作為強力的管理者,在解決新媒體存在的問題上也居於主導地位。2007年中共中央新年伊始的第一次學習就是網路文化建設與管理,2008年,前總書記胡錦濤開與網民交流之先河,大力發展媒介和文化產業,在每個五年計劃中都佔有重要位置。可以看到,國家正在重視和支持著新媒體的發展。國家和政府對於新媒體發展的重視和關注,將對新媒體存在問題的解決與輿論的正確引導有著重要的指導作用,面對復雜的網路環境,只有國家和政府站出來指導的輿論方向,切實加強網上正面宣傳,才能有效解決問題,使互聯網真正成為傳播先進文化的嶄新陣地,成為教育的重要渠道和有效載體。
(四)依託政府支持,加大技術監控治理力度
從新媒體信息的傳播過程來看,新媒體傳播是產業鏈式的傳播。整個傳播過程需要涉及內容提供商、內容集成商、移動平台提供商、移動運營商、終端提供商、渠道合作夥伴等諸多環節。因此,新媒體的內容安全,也同樣需要產業鏈中各個環節的密切合作。在移動互聯網環境下,構建針對有害內容源、有害內容傳播渠道、以及最終目標(移動終端、平板電腦)的全生態系的防護體系,才能對對信息內容進行有效監管,從而保障移動互聯網健康、有序地發展。
因此,應以政府為依託,研究不良信息傳播的演化機制,加強對網路通信軟體、網路傳輸內容的管理。規范應用商店對通訊軟體的檢驗和測試流程,使用戶,尤其是抱有新異心理的未成年用戶在瀏覽信息時受到一定的合理制約,使互聯網的網路信息體系更加干凈與安全。
(五)媒體人增強自身自律感,堅守職業道德提高「公信力」
媒體的「公信力」來自於媒體人的自律與其對於職業道德的堅守,作為一個媒體人,其最基本的職業操守便是在威脅與利益面前,堅守媒體從業者客觀公正的態度,也只有這樣,才能獲得公眾的信賴。面對問題深入調查,客觀負責的評論,促進積極信息的傳播,這是網路媒體的責任與義務。通過「自律」換「自由」,以自律公約的形式強化自我約束和管理力度,才能在獲得媒體公信力的同時,使網民擁有一個健康陽光的網路環境,向社會傳遞出「正能量」。
(六)提高網民素質,實行網路實名制
在網路普及的同時,也應該注重培養網民的思考與辨別能力,使網民具備對事件的基本的辨別能力,正確對待真實客觀的負面信息報道,以避免將謠言信以為真而產生情緒激化。此外,網路的虛擬性也是網路存在大量謠言的重要原因,虛擬身份使得一些網民認為自己可以擺脫法律的規范而大肆造謠散布非法信息,在一些主要領域實行實名制則可以輔助網路法制建設,規范網民的行為,也為網路安全與「清網」行動提供了便捷。
找出解決新媒體存在問題的對策是社會安定與和諧的必由之路,在未來,新媒體會將以更快的速度普及發展,新媒體對於社會的影響也將與日俱增。如何良好地解決新媒體存在問題,是需要國家、政府、媒體人乃至每一位公民共同努力的,也只有這樣,新媒體才能健康發展,社會也才能的構建和諧。

8、影響新媒體運營都有哪些因素

明確方向

新媒體人的運營結果是最需要考慮好的,你要的是量還是效果,又或者是粉絲轉化率!這一點一定要非常清楚!

在每個運營階段,追求的結果是不一樣的!一定要明確你的KPI是數量、效果還是轉化?清楚運營方向才能更有針對的去做運營!

高度執行

明確運營方向也要有高度的執行力,從數據調查到每一個點的落實,都需要逐步去試實行!讓每一步都沉穩的落地,就能做好運營!

反饋

運營做數據分析、復盤反饋應該是工作常態,要明白每一個數據背後的情況,為什麼高?為什麼會低?哪個渠道引流效果好?哪種方式、排版類型用戶喜歡?線上什麼情況,線下有什麼表現?能夠通過數據來講故事,做運營不是做了就行了,還要看反饋,反饋結果是否與你期望達到的目標一致?

許可權

新媒體運營的許可權大小可能跟你的職位和所處環境有關,但是永遠不要把自己當做苦力或者打雜的來看待,哪怕你只是負責編輯排版。

9、對於新媒體運營,你會遇到哪些問題

新媒體內容質量如何提高?

在人人都是自媒體的時代,內容同質化是比較明顯的問題,打造差異化內容,能夠幫你有效的搶佔用戶閱讀時間。

1、內容屬性差異化

內容屬性可以分為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等表現形式。怎樣打造內容屬性差異化?——敵無我有。

2、內容風格差異化

內容風格差異化就比較好理解了。風格多種多樣,有正經八百的,有逗比風趣的,有創意腦洞的,就看你能駕馭哪種風格了。

3、切入點差異化

一般從切入點區分,可以分為干貨型、觀點型、資訊型、點評型、體驗型、采訪型和集錦型文章。

4、走心的排版

適當的留白可以給讀者緩沖和思考的時間,標題、副標題、正文中字體、字型大小、是否加粗等元素都不容忽視,選取清晰無水印與文字內容相關的圖片,注意版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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