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詢問一下各位大大。。。雜志投稿一定都有稿酬么?
找他們徵稿的啟示什麼的,把他們的稿酬規范那部分取證。然後先到問詢雜志社。不行就告他們 。
2、寫一篇軟文的稿費一般是多少錢?
寫軟文一篇大概也就100左右吧,我經常寫,也有寫過幾十塊的,也比較難找,質量也不行,現在一直找的推一手,網上可以搜索他們。
3、給新聞媒體提供新聞材料有多少稿費
這個要視新聞社而定,有的提供新聞線索會獎勵50-100元不等,但是無論哪家都不會太多。希望能採納^O^
4、新聞稿費怎麼計算? 向新聞媒體提供新聞,有沒有信息費或者稿費?稿費是按什麼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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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定期給媒體寫稿的稿酬如何界定
看你寫的是什麼稿件,有按字計算的,一個字1元左右,要求是短片或散文類的,按章會的就不清楚了
6、《東南詩人》是什麼刊物,請老師指導?
是個詩歌文化公眾號。
可以網路投稿,電子發表。發表後可以獲得一定稿酬。網路新媒體。
望採納
7、新媒體環境下如何做好人民法院新聞宣傳工作
目前,隨著互聯網、微博、微信等新興媒體的出現,各類法院消息特別是負面信息廣泛傳播,對於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造成嚴重傷害。這就要求我們通過不斷提升法院新聞宣傳工作水平,為人民法院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提高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力。那麼,要如何做好新媒體環境下人民法院的宣傳工作呢?筆者認為應當從以下四個方面著手:
一是宣傳主體更加專業有效。宣傳效果與宣傳主體的專業性是成正比,因此在新聞宣傳工作中,要特別注重建立宣傳員的學習、培訓機制,通過邀請專家學者授課、報刊編輯座談、內部研討、出外考察等方式,讓宣傳員提高寫作水平,拓寬寫作視野,提升宣傳效果。有了專業的宣傳隊伍,在面對網路輿情,特別是重大的輿情事件時,人民法院才能從容應對,法院意見也才會更容易被公眾接受,最終起到平衡輿論的效果。
二是宣傳手法更加活潑新穎。開展法院宣傳工作,必須要有易被民眾接受的載體,因此,在標題選取、內容設計、語言表達、宣傳反饋等各個環節都要有創新、有吸引力。我們的宣傳不必拔高,不必說教,但應活潑新穎,要讓受眾有所感有所思,通過宣傳報道傳遞出法院文化價值和思想價值。要充分運用消息、通訊、詩歌、圖片等多種形式,積極做好法院新聞宣傳工作,對不同的受眾群體採用不同的宣傳手法,通過實施差異性的策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宣傳內容更加豐富生動。要想讓民眾對法院的宣傳報道產生興趣,就必須更多地從民眾需求出發,對於能夠公開的信息一律公開,讓宣傳的內容更加豐富生動,滿足民眾的知情權,讓司法沐浴在陽光下,讓民眾從被動接受法院宣傳轉化為向主動追逐法院信息。同時,為確保宣傳效果,在內容上一定要力求客觀真實,讓民眾在宣傳報道中感受法院的所作所為,客觀評價法院的所作所為,潛移默化中達成宣傳的目的。
四是宣傳渠道更加貼近公眾。目前互聯網大眾化、媒體化的趨勢越來越明顯,法院在利用好傳統媒體的同時,應將更多的人力、物力、財力投入其中,不斷完善新媒體環境下的各種工作機制,積極搶佔新的輿論宣傳陣地。如開設法院官方微博、設立網路新聞發言人、進行網路庭審直播等,進一步增強法院工作的公開度、透明度,讓民眾深入了解法院,也能更好地接受民眾的監督,這些做法都應當逐步在全國法院推廣。
人民法院新聞宣傳工作不是可有可無的,我們做新聞宣傳工作也不是為了做秀,不是為了好大喜功,更不是為了嘩眾取寵,而是為了營造良好的司法輿論氛圍,樹立法院公平正義的良好形象。
8、鳳凰衛視將鳳凰通訊社告到了法院,一審判賠500萬元!這是怎麼回事呢?
2020年7月31日,北京海淀法院對鳳凰衛視和鳳凰網起訴假鳳凰媒體——“鳳凰通信社”一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判定“鳳凰通訊社”構成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並賠償500萬元。
這是我國首例媒體商標侵權案。
媒體商標曝光度高,知名度高,且本身具有較強的傳播性、敏感性,話說“鳳凰通訊社(鳳凰佳藝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連媒體商標名牌也敢傍,還打著鳳凰集團旗下媒體的旗號,大肆招兵買馬,在商標和商號中均使用“鳳凰”字樣,且使用金絲鳳凰圖形LOGO,真的是膽子有點大了。
一、“真假鳳凰”商侵權原委
鳳凰集團旗下媒體運營的鳳凰衛視自1996年3月開播,是華語媒體中最具影響力的電視媒體之一。
鳳凰網前身是於1998年創辦的鳳凰衛視官方網站,是一個以互聯網資訊為核心,涵蓋無線互聯網全面服務的新媒體網頁,是全球領先的跨平台網路新媒體公司。
鳳凰衛視、鳳凰網為此次原告,聲稱雙方依法享有對“鳳凰衛視、鳳凰衛視、鳳凰網””相關商標的商標專享權。並經過鳳凰集團的長期經營和發展,其注冊的“鳳凰衛視、鳳凰衛視、鳳凰網”商標標識已經成為了國內家喻戶曉的知名品牌,並且在消費者中享有極高的知名度。
鳳凰通訊社(鳳凰佳藝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未經鳳凰集團(商標專項權)許可,擅自在其網站、舉辦的會議、公司招牌、人員名片等處使用了“鳳凰”等標識,和鳳凰集團同樣從事新聞通訊、新聞報道、新聞記者服務、節目製作等服務。
二、法院判定:停止侵權,賠償500萬元
原告與被告的注冊商標中顯著識別部分“鳳凰”的字形、讀音及含義完全相同,已經屬於高度近似商標,從圖形的構圖要素及各要素組合後的整體結構進行比對,被告商標與原告所注冊的商標構成近似商標。
導致相關公眾對相關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侵害了兩原告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及使用權。並擅自使用“鳳凰”字樣的鳳凰集團名稱進行虛假宣傳,構成不正當競爭。
最終,法院判定鳳凰通訊社(鳳凰佳藝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構成侵權,一審判決要求其立即停止侵犯商標專用權及使用權行為,停止宣傳期經營的宣傳語,停止在其企業中使用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並刊登聲明、消除影響並賠償經濟損失500萬元。
三、如何規避自己的商標成為「近似商標」
商標「傍名牌」案例此前也有很多,但傍媒體商標的還真是頭一例,商標「傍名牌」這一不良現象是我國還有很多企業知識產權法律意識薄弱的體現。
這不僅需要企業自主提高知識產權法律意識,同時也要提高企業的自主創新意識,企業務必申請原創商標,或是購買使用商標。
那麼,企業該如何避免自己申請的商標成為近似商標呢?
9、如何向報社,雜志,網路等媒體投稿賺稿費
報社和雜志的話你需要找到他們的郵箱進行投稿,為了保證稿件的採用率你必須要搞清楚你所投的這個雜志或者報社所需要的稿件的類型,這個可以分析一下近期幾期主要刊登的文章或者直接電話詢問編輯部就可以了。
網路投稿就容易多了,他們對稿件的要求沒有實體高,只要不違法相關法規,起點,創世、17k、瀟湘等等都是不錯的選擇
10、發了一篇文章,說要版面費2100 和稿酬100,正常么?什麼是稿酬
雜志的稿費從30到300/千字不等,基本上100元/千字就已經是高的了,報紙的稿費一般是40起。這是 品 優刊的正常費用的,很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