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哈貝馬斯的理論,微博是不是公共領域?
答案毫無疑問,是的。公共領域的概念泛指所有介乎於私人行為空間(privet)和政權/機構行為空間(institutions)之間的公眾領域。簡單點說就是,當公民在一個媒體平台、社區或民間組織中,公開的進行非營利性的國家及政策相關討論時,他們就構成了一個公共領域。在西方近代史上,一種普遍的觀點認為,最初的公共領域成型於古希臘/羅馬時期的公民會議,而在資本主義興起和工業革命的進程中,社區(類似居委會)、酒館(Pub,不是Club夜店…)以及民間組織(譬如商會、ngo)成為了公共領域的核心。而紙媒的興盛,和後期公共廣播系統(public broadcasting)的發展普及,則帶來了公共領域的當代轉型(也是哈氏的核心觀點):由空間到媒體。人們不再只是聚在居委會或者小酒館(原諒我坑爹的形容)這種社交空間里,他們對於國家、政治、政策的討論和影響力從此更多的轉移到了公共媒體上。於是,這個問題的大前提就完成了:公共媒體是當代公共領域的一種形式。而我們都能理解微博作為媒體/自媒體的功能和影響力。小前提也成立了~那麼結論:微博是當代公共領域的一種形式。另外,一種共識是,一個國家公共領域的開放度與這個國家的民主程度直接相關。
2、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和阿倫特的區別
著名來傳播學者哈貝馬斯有個著名的源論斷叫《公共空間》理論,強調了公共空間的重要性,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空間和隱私,所以又有了私人區域之說。
請參考一下資料: 一個人不可能完全沉浸在私人生活中,即使他縮回在自己的小桶里,他對公共活動的拒絕和
3、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理論的一些評價
英語世界在贊嘆哈氏思想體系博大的同時,對公共領域理論的得失進行了多層面的探析。美國北卡羅萊納大學的克雷格·卡爾霍恩認為,《公共領域》一書一問世便招來爭議,並且可能繼續引發爭議(該書出版之初,德國國內的一些左翼青年抨擊它排斥了無產階級公共領域,未能充分把握發達資本主義制度中的日常生活(包括大眾傳媒),誇大了被理想化了的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解放潛能(Garnham,1992:8)),但是沒有一本書能產生像它那麼多的教益。卡爾霍恩也指出,《公共領域》的主要缺點是未能地對「古典的」資產階級公共領域和「有組織的」或「當下的」資產階級的後轉型(postrans formation)公共領域一視同仁。「哈貝馬斯傾向於以洛克和康德的眼光評判18世紀,以馬克思和密爾(Mill)的眼光評判19世紀,以典型的郊區電視觀眾的眼光來評判20世紀。」因此哈氏並沒有認真對待20世紀一流思想家的成果,恢復其作品中在意識形態方面被扭曲的真相,而這正是他對17、18、19世紀的研究所表現出來的特點。相反,他沒有看到自由資本主義時期的那些既無理性、也無批判性的庸俗出版物、大肆刊登聳人聽聞的犯罪和丑聞故事的小報。其結果也許是誇大了公共領域在20世紀的退化。1960年代批判性政治公眾的復興進一步說明了這一點。此外,公共在大眾傳媒中的地位也不一定像《公共領域》一書中所指稱的那麼消極,就可選擇的民主性媒介戰略而言,也許其空間比哈氏所意識到的要大(Cahhoun,1992:33)。
英國中央倫敦理工專科學校的尼古拉斯·迦納姆則對公共領域理論持更多的肯定態度。他將學術界《公共領域》一書的批評歸納如下:
(1)哈氏忽視了當代與資產階級公共領域並行的平民公共領域(plebeian public sphere)的發展;
(2)哈氏將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理想化了。研究揭示了早期印刷市場惡性競爭的結構,而這個市場不是由致力於公共啟蒙的能夠自由交流的知識分子所控制;
(3)哈氏將家庭和經濟排除在公共領域之外;
(4)哈氏的理性主義公共交流模式使他不能形成多元主義的公共領域理論;
(5)《公共領域》的後半部分帶有鮮明的精英文化取向,因而過於倚重阿多爾諾的文化工業模式(cultural instries),它誇大了文化工業控制者的操縱力量,忽視了信息領域中國家干預的公益模式。
(6)哈氏的交往行動模式雖然已經成為公共交流的准則,但是它忽視了並非尋求共識的其他交往行動;
(7)因此,他在信息與娛樂之間劃上了一條過於鮮明的界線,忽略了兩者的聯系,這一點在思考當代民主社會中大眾傳媒的角色時具有特殊的重要(Garnham1992:359~360)。
迦納姆認為,盡管這些批評有助於完善哈氏的理論,然而它們並不能貶低《公共領域》的三大優點:
(1)它聚焦於大眾公共傳播制度與實踐之間和民主政治的制度與實踐之間經久不變的聯系;
(2)它注重任何公共領域所不可或缺的物質基礎;
(3)它避免了「自由市場/國家控制」這種簡單的二分法,而這種二分法在歐美支配著傳媒方針研究。
出於兩個原因,上述優點在今天可能比當年更有價值。
其一,隨著全球市場一體化的進程和全球性私營經濟中心地位的確立,民族國家的基礎正在動搖;而在傳統上,在民族國家的政治架構內,公民權問題以及傳播與政治的關系等問題和公民權的性質。為了民主地控制全球經濟和政治,我們必須培育新的政治體制和公共領域。
其二,西歐傳統的公共廣播電視體制正在經歷一場深刻的變革。這種變革有如下特點:市場力量增強;在文化資源分配方面改革既有的公共服務模式;電視機成為越來越個人化、家庭化消費方式的中心;市場上出現享受昂貴的專門化信息和文化服務的信息富人(thein formation-rich)和接受日益同質化的大眾性娛樂服務的信息窮人(thein formation-poor);信息和文化領域從國內轉向國際以及隨之而來的音像新產品的激增;國家電信壟斷產業的放鬆管制和私營化;贊助商對體育和藝術的滲透;在削減公共開支的壓力下教育和科研機構轉向私人籌措資金;將經濟效益視為提供公共信息的標准。這一趨勢的結果將改變文化界中市場與公益之間的平衡(Garnham,1992:360~363)。
美國加州大學聖迭戈分校的邁克爾·舒德森教授則以美國為個案,以公民的政治參與和理性一批判的政治交往這兩個公共領域的要件入手,探討了在美國有無公共領域的問題,進而得出了以下結論:在18世紀的殖民地時期,沒有出現今天成為美國政治特點的一般意義上的理性—批判的討論,有政治意圖的騷亂要多於關於政治原則的討論。在19世紀,政治交流並沒有隨著政治參與的實質性進展而變得更具有理性和批判性。如果我們根據刊登在報紙上的《聯邦黨人文集》來推斷18世紀的政治、根據1858年的林肯—道格拉斯關於奴隸制度存廢的大辯論來推斷19世紀的政治,那就像以1974年眾議院司法委員會關於彈劾尼克松總統的辯論電視直播以及社會各階層人士的廣泛討論來描述1970年代的政治一樣不可靠。這些都是特例,而不能反映各自時代的正常政治交流。因此如果說開展理性一批判的政治交流的公共領域在18世紀和19世紀初的美國欣欣向榮,那是缺乏根據的(Schudson,1992:160、146)。針對一些附和哈氏的學者抬高政黨報刊(哈氏稱之為傳播「信念」的報刊(哈貝馬斯,1999a:221))、貶低當代主流商業性報刊的觀點,舒德森沒有像美國新聞史名家弗蘭克·莫特(FrankL. Mott)那樣,稱政黨報刊時期為「黑暗時期」,並將1830年代大眾化商業報紙的興起譽之為如日初升,但他指出,早期報刊躲避政治討論和爭議,甚至迴避本地新聞。而在1840到1900年間,盡管有不少報紙附屬於政黨,但是報紙上政治討論的內容和新聞的比重大大增加,政治參與程度達到了最高水平。而當代大眾傳媒上的某些專欄和節目發表的不同意見在某種形式上更接近於理性—批判的政治交流。因此他認為,就美國的情形而言,傳媒「今不如昔論」站不住腳,換言之,哈氏對早期報刊有過譽之嫌(Schudson,1992:152—156)。
同迦納姆一樣,比利時布魯塞爾自由大學媒介社會學中心主任漢斯·韋斯特拉滕教授更加重視公共領域理論在當代社會情境下的現實意義。他認為,哈氏的公共領域概念是以如下要素為基礎的(Verstraeten,1996:348):
1.公共領域需要這樣一個論壇:它對盡可能眾多的人開放,可以在其間表達和交流多種多樣的社會經驗。
2.在公共領域中,各種論點和意見可以通過理性的討論來展開交鋒。這意味著,只有在公共領域首先對於一個人可能作出的各種選擇方案有一種明察的情況下,「理性的」政治選擇才有可能。與此同時,傳媒應該提供盡可能寬廣的解釋框架,以便使該公民也能夠知曉他沒有選擇的方案是什麼。
3.系統地和批判性地檢驗政府的政策是這種公眾領域的首要任務。
從以上公共領域的結構特點可以得出以下與傳媒有關的重要結論(Verstraeten,1996:348~349):
(1)公共領域概念決不可以同公共廣播電視法規混為一談,因為西歐的大部分公共廣播電視公司提供了許多公共領域受控制的實例。
(2)上述結構特點恰恰表明,這樣一種「公共領域」從來就沒有真正出現過,充其量只有某種「萌芽」,既然如此,就無所謂公共領域的衰落與退化。因此我們對傳媒與公共領域關系的探討與懷舊復古、回歸19世紀無涉。恰恰相反,我們首先需要立足於當代的社會情境,使公共領域的概念具有現實的意義(Verstraeten,1996:348~349)。
韋斯特拉滕認為,有鑒於此,不能對公共領域中的理性作出過於狹窄的解釋。盡管這與當代社會領域中的一個基本問題——傳播、合理性和主體性——相關聯,因而極為復雜。如果這種理性指涉的只是關於各種「嚴肅的」社會性主題的理性的和理由充足的討論,那就可能導致錯誤的結論,即只有傳媒的信息傳遞功能才受關注。事實決非如此,傳媒提供娛樂的功能(這在電視上居支配地位)在促成公共領域的轉型方面也發揮著重要作用(Verstraeten,1996:352~353)。
韋斯特拉滕強調,當代傳播學者似乎應重新認識麥克盧漢和他的老師哈羅德· 英尼斯(HaroldInnis)的觀點,而不能簡單地斥之為「技術決定論」,應以媒介技術研究為重要使命。視聽媒介的發展強烈地影響著公共領域的結構。電信不應被視為一種在兩個分離的「地位環境」之間達成快速溝通的技術手段,而應被視為大大改變社會地位的媒介。有了電信,人們對於其他社會群體的「不在場 」(「off-stage」)行為有了更多的認識,因此電信將公共領域中的人們安置在不同的位置上;公共領域將有更大的動力,不再僅僅以「在場 」(「on-stage」)的行為為基礎(Verstraeten,1996:354~355)。
看看哈氏自己後來的評價也是頗有意思的。到1990年代初,他已經放棄了意識形態批判的傳統(Cahhoun,1992:40),轉而比較認同西方社會的傳統價值觀了(他在1999年北約—南斯拉夫戰爭中的立場表明了這一點(哈貝馬斯,1999c))。他在 1990年3月為《公共領域》德文新版寫的序言中承認,「如果我今天重新研究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也許,與當初寫作本書不同的一點在於,我的評述會少一點悲觀色彩,我所假定的前景會去掉一些固執的成分」。蘇聯東歐的巨變轉型使他重新看到了「福利國家大眾民主」(「welfarestatemassdemocracy」)的活力和他過去小視的大眾傳媒尤其是電視在這場變革中的作用:
民主德國、捷克斯洛伐克和羅馬尼亞巨變構成了鏈形事件,它不僅是電視轉播的一個歷史事件,它自身正是通過電視轉播的方式完成的。大眾傳媒不僅起到了世界范圍內的傳播作用。與19世紀和20世紀早期不同,電視使得遊行民眾在廣場和街道的真實在場轉變成為無所不在的在場,因此,它們展現出了革命力量。
由於哈氏公共領域理論的精深、國內研究的有待深入和筆者的能力所限,在這里只能提一些個人的淺見。正如卡爾霍恩所言,《公共領域》一書的最大貢獻不在於給出了某種權威性的論斷,而在於它作為一部碩果累累、灼見四射的發電機,不斷激勵著新的研究、分析和理論(Calhoun,1992:41)。歐美學者對它的褒揚和批評都證明著它的價值。如果我們抽去「資產階級」的限定語,那麼公共領域作為一個有待實現的目標,在大力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和法治,推進市場經濟發展的中國的情境下,也是很有研究和借鑒意義的。
首先,一個合理而健康的國家應當努力營造一個公私分明、自由和責任界限清晰的社會。
其次,現代法治國家必須有一個良好的媒介環境,使傳媒與國家、社會和公共形成良性互動,維系民主與法治;
第三,傳媒應明確和維護自己的社會公器角色,成為公眾的信息平台和公共論壇,防止在不良政治和經濟勢力的侵蝕下退化。
第四,傳媒所傳遞的是社會中負責任的成員的理性的和批判性的聲音,而不是非理性的和被操縱的意志;
第五,傳媒研究的政治經濟學方法仍就是一個基本方法,但是必須有所發展;
第六,傳媒與高新技術和新經濟的關系以及新技術對傳媒和社會的影響有待深入研究。
4、如何重構新媒體語境下的公共領域
新媒體帶來溝通的革命,公共領域的各種探討會呈獻下列特點:
有熱點,沒結論。
強烈的正義感。
對討論對象易形成輿論壓力。
5、新媒體到來是否真正實現公共領域
新媒體對公共領域起到了重組的作用。由於法律,社會道德,公眾素質等都有待提高,公共領域會得到進一步完善。
6、【請教】媒介「公共領域」
是哈貝馬copy斯提出的著名理論。哈貝馬斯是法蘭克福學派的二代旗手,實現了批判理論的語言學轉向,以交往行動理論為核心,構建了一個龐大的哲學體系。主張用交往的理性來代替工具的理性,從而建立理性在人類世界生活中的主基礎性地位。公共領域一詞源起古希臘,現代意義的公共領域興起自18世紀(沒錯,啟蒙時代)是理性的平等的公民對於自己所關心的問題一種批判性的辯論,主要場所是咖啡館和酒館哈認為,公共領域是市民社會中介於國家權利領域和私人利益領域之間的時間和空間。個體公民聚在一起,共同討論他們所關注的事物,形成於一種近乎於公眾輿論的一致意見,並組織對抗武斷壓迫性的公權力形式,從而維護自己的權益公共領域應該是這樣一公共傳播個平台,個體可以就自己關心的問題自由發表和交換見解。在傳播學領域內,一般探討大眾媒介對培養或組織這種公眾傳播的發展運作中的作用。現代大眾傳媒普及導致了公共領域的近代的轉型,即資產階級公共領域再封建化
7、什麼是哈貝馬斯公共領域理論?
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理論,是以18世紀歐洲——主要是法國、 英國內和德國的歷史為背景,所得出容的一個 馬克斯·韋伯 式的理想類型 。他分析了18世紀 資產階級 社會中出現的俱樂部、咖啡館、沙龍、 雜志和報紙,是一個公眾們討論公共問題、自由交往的公共領域, 它形成了政治權威重要的合法性基礎。《媒介研究進路》 這本書只選了「公共領域的諸種機制」這一節,論述了宴會、沙龍、 咖啡館在 機制 上擁有一些共同的標准,由此可窺豹一斑。
8、哈貝馬斯關於公共領域的理論有哪些?
《公共領域的結構變化》、《社會科學的邏輯》、《合法性危機》
9、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理論的早期報刊
哈氏所謂公共領域,指的是介乎於國家與社會(即國家所不能觸及的私人或民間活動范圍)之間、公民參與公共事務的地方(杜耀明,1997:14~15),它凸顯了公民在政治過程中的互動,其由來可上溯至古希臘時期,當時出現了「公」(公共事務)與「私」(私人事務)的分化(Dahlgren,1995:7)。
「公共領域」一詞並非哈氏所創。在他之前,德語世界的眾多學者如熊彼特(Schumpeter,1918)和布魯納(Brunner,1943)都研究過同一主題。在英語世界,德裔猶太女學者阿倫特(Aerndt,1958,阿倫特的用語是public domain。)和更早的杜威(Dewey,1923)也分別從公共哲學的角度探討過相關問題。以哈氏、杜威和阿倫特為例,這一概念的指涉不盡相同;在哈氏和杜威那裡,大眾傳媒的功能和問題群顯然居於中心地位,而對於阿倫特則不然(Dahlgren,1995:7)。就哈氏而言,其核心概念是「資產階級公共領域」(「bourgeois public sphere」)。哈氏在1962年出版了《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下簡稱《公共領域》)後,除了1964為一套網路全書寫的一個詞條、為他那本名著1990年德文新版寫的序言以及1998年給一位中國學者的回函外,哈氏可能很少再涉及這一主題了,因為如他所說,「我這些年來已另有關懷」(哈貝馬斯,1999a:i)。
在《公共領域》中,哈氏寫道(哈貝馬斯,1999a:32):
資產階級公共領域首先可以理解為一個私人集合而成的公眾的領域;但私人隨即就要求這一受上層控制的公共領域反對公共權力機關自身,以便就基本上已經屬於私人,但仍然具有公共性質的商品交換和社會勞動領域中的一般交換規則等問題同公共權力機關展開討論。這種政治討論手段,即公開批判,的確是史無前例,前所未有。
哈氏認為,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早期機制起源於從宮廷中分離出來的貴族社會,即他所謂的以王室、宮廷的以一整套關於「高貴」行為的繁文縟節為特徵的「代表型公共領域」(「representative public sphere」)(哈貝馬斯,1999a:7、48)。
哈氏解釋說,國家和市場經濟關系的擴張而出現的社會的分離是一條基本路線,公共領域一直是私人領域的一部分,但它有別於私人領域,而只限於與公共權力機關(即國家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有關的事務,而政治公共領域以公眾輿論為媒介對國家和社會的需要加以調節(哈貝馬斯,1999a:35、70)。在這種公共領域所開展的政治批評中,一個介於貴族社會和市民階級知識分子之間的「有教養的中間階層」開始形成(哈貝馬斯,1999a:37)。公共領域承擔了市民社會從重商主義乃至專制主義控制之下獲得政治解放的語境當中的一切政治功能,它用公共性原則來反對現有權威,使私人物主的旨趣與個體自由的旨趣完全一致起來,因而很容易將馬克思所說的政治解放與人的解放統一起來。「成熟的資產階級公共領域永遠都是建立在組織公眾和私人所具有的雙重角色,即作為物主和私人的虛構統一性基礎之上」(哈貝馬斯,1999a:59~60)。在這種公共領域中,手抄的和印刷的雜志成了公眾的批判工具,而首先在英國興起、繼而到 1750年前後在整個歐洲觸目可見的「道德周刊」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哈貝馬斯,1999a:46~48)。哈氏將報刊稱為「公共領域最典型的機制」(哈貝馬斯,1999a:210)。
哈氏指出,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領域首先是在18世紀初的英國出現的。17世紀末,新聞檢查制度的廢除標志著公共領域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階段,「使得理性批判精神有可能進入報刊,並使報刊變成一種工具,從而把政治決策提交給新的公眾論壇」(哈貝馬斯,1999a:68~69)。哈氏最為推崇的報刊是18世紀初3位英國作家辦的融新聞、隨感、學術、娛樂等內容為一爐的雜志:笛福(DanielDefoe,1660~1731)的《評論》(Review),斯蒂爾(Sir Richard Steele,1672~1729)、艾迪生(JosephAddison,1672~1719)的《閑談者》(Tatler)和《旁觀者》(Spectator),尤其是後二者。這種報刊和咖啡館、沙龍等聚會場所構成了在政治上抗衡宮廷文化的文學公共領域(literary public sphere),文學公共領域又衍生出政治公共領域(political public sphere)(哈貝馬斯,1999a:34~35)。
哈氏以上結構圖來表示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基本輪廓(哈貝馬斯,1999a:35):
由於哈氏知識體系宏大,公共領域理論所涉及的范疇眾多,因此學界雖然對之興趣濃厚,卻了存在一些難解之處。為此,哈氏在1964年更加規范地給出了公共領域的定義(Habermas,1997:116):
所謂公共領域,我們首先意指我們的社會生活中的一個領域,某種接近於公眾輿論的東西能夠在其中形成。向所有公民開放這一點得到了保障。在每一次私人聚會、形成公共團體的談話中都有一部分公共領域生成。然後,他們既不像商人和專業人士那樣處理私人事務,也不像某個合法的社會階層的成員那樣服從國家官僚機構的法律限制。當公民們以不受限制的方式進行協商時,他們作為一個公共團體行事——也就是說,對於涉及公眾利益的事務有聚會、結社的自由和發表意見的自由。在一個大型公共團體中,這種交流需要特殊的手段來傳遞信息並影響信息接受者。今天,報紙、雜志、廣播和電視就是公共領域的媒介。當公共討論涉及與國務活動相關的對象時,我們稱之為政治的公共領域,以相對於文學的公共領域。
1998年8月,哈氏在回答一位中國者所提出的問題時這樣概括了「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基本特徵(哈貝馬斯,1999b:35):
資產階級公共領域是一種特殊的歷史形態,它盡管與其在義大利文藝復興時期城市中的前身具有某些相似之處,但它最先是在17、18世紀的英格蘭和法國出現的,隨後與現代民族國家一起傳遍19世紀的歐洲和美國。其最突出的特徵,是在閱讀日報或周刊、月刊評論的私人當中,形成一個鬆散但開放和彈性的交往網路。通過私人社團和常常是學術協會、閱讀小組、共濟會、宗教社團這種機構的核心,他們自發聚集在一起。劇院、博物館、音樂廳,以及咖啡館、茶室、沙龍等等對娛樂和對話提供了一種公共空間。這些早期的公共逐漸沿著社會的維度延伸,並且在話題方面也越來越無所包:聚焦點由藝術和文學轉到了政治。
10、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理論的基本信息
哈氏所謂公共領域,指的是一個國家和社會之間的公共空間,市民們假定可以在這個空間中自由言論,不受國家的干涉。意指的是一種介於市民社會中日常生活的私人利益與國家權利領域之間的機構空間和時間,其中個體公民聚集在一起,共同討論他們所關注的公共事務,形成某種接近於公眾輿論的一致意見,並組織對抗武斷的、壓迫性的國家與公共權力形式,從而維護總體利益和公共福祉。通俗地說,就是指「政治權力之外,作為民主政治基本條件的公民自由討論公共事務、參與政治的活動空間」。公共領域最關鍵的含義,是獨立於政治建構之外的公共交往和公眾輿論,它們對於政治權力是具有批判性的,同時又是政治合法性的基礎。
圖: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結構圖
哈貝馬斯研究公共領域結構時重點採用了民主理論的視角,強調了政治公共領域對實現民主的重要作用,崇尚公民公眾擁有對公共事務自由發表意見、交流看法的空間和權利。他研究的公共領域主要是資產階級的公共領域。黃金時代的公共領域由擁有部分經濟和政治特權的資產階級組成,在小規模的咖啡館、圖書館、大學及博物館等場所談論時政,而且人員嚴格限制在資產階級內部。因此,「公共領域」概念的提出,體現了資產階級的政治理想:建立一個民主的、平等參與的、自由討論的整合社會。由於哈貝馬斯過分注重對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研究,而忽略了對平民公共領域的關注,因此,不少學者對其理論的普遍性和代表性產生懷疑。 對於公共領域的研究,是西方哲學家最為關注的課題之一。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理論的源頭在於美籍德裔猶太血統的政治哲學家漢娜·阿倫特(HannahArendt)。
阿倫特說的公共領域是指作為行動(action)實現的場所,是人們平等對話、參與行動的政治空間。所謂行動是指人們之間不藉助於中介而直接交往的活動,它是人類意識發展最高階段的產物,是優於勞動和工作的真正人類自律。
阿倫特認為,勞動與工作都屬於私人領域,勞動的特點在於不留下永久的客體,它的結果一經產生立即被消耗,勞動僅僅是滿足生命必需性的手段,它服從生命的本能活動。工作雖然比勞動高一層次,它產生了耐久的客體,並以此作為首要目標;工作使人產生了自我意識,但是工作者面臨的仍然是物的世界而不是人的世界,只有行動才面臨人的世界,行動不僅通過他人在場確立了個人認同和自我存在,而且提示著個體惟一的自由。
人生的意義在於什麼呢?阿倫特認為,就是要參與到公共領域中,與同類一起行動,從而超越勞動與工作達到不朽,政治就是教會人們如何達到偉大與輝煌的藝術。一個忙於勞動和工作而無暇參與行動的人,絕不可能是真正自由、幸福的。由此,阿倫特推論道,自古希臘以來,西方政治就不再配稱為政治,因為私人領域日益擴張,公共領域卻日益萎縮,只有勞動而無行動,只有行政而無政治。
行動總是以語言為中介的,阿倫特認為,在公共領域中,人們參與政治,只有通過辯論才能和其他的人發生關聯,才能成為交往共同體的成員。默默無言的行動者不能算是行動者,他簡直就是雖生猶死。近代以來,自由民主制度如代議制等都令人失望,原因就在於「經濟利益佔主導的意識形態導致了私人領域的膨脹,最終取代吞噬了公共領域」。
哈貝馬斯繼承了阿倫特把公共領域視為觀點的競技場的思想,同時對公共領域的興衰作了歷史考察,提出了「代表型公共領域」、「文學公共領域」、「政治公共領域」等不同的概念,從而進一步發展了公共領域理論。從字面上看,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puMcsphere)和阿倫特的公共領域(publicrealm)相差不大,都是指「政治權力之外,作為民主政治基本條件的公民自由討論事務,參與政治的活動空間」,但實際上還是有著重大差別的。「阿倫特的公共領域是從政治的概念而來,而政治是在人們之間產生的,不同的人的自由和人的自發性是『人之間』這個空間產生的前提,一人或者同質的人群不會有『人之間』,政治的意義在於自由,它依據人的多樣性這個前提,只有不同質的人才產生對公共空間的需要,而這個公共領域又保證哈貝馬斯們的多元與不同。多元與差異是政治的本質,也是阿倫特的公共領域的一個重要特徵。而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理論則是指作為公眾的私人聚集在一起,就公共事務進行討論,最後形成意志,達成共識。」阿倫特強調觀點與意見的異質性,而哈貝馬斯則強調取得一致的意見,這是兩種公共領域的最大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