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新媒體 > 公眾通過新媒體維權

公眾通過新媒體維權

發布時間:2021-03-19 08:26:45

1、新媒體運營就是指微信公眾號運營嗎?微信公眾號現在不是都不行了嗎,學習新媒體還有用嗎?

學習新媒體運營肯定是有用的
現在一個公司最重要的團隊就是策劃與運營,多學點沒錯的
另外新媒體自媒體系列包括公眾號已經各種短視頻文段,還是吃香的,畢竟是流量時代,只是競爭激烈

2、公眾應該如何面對「新媒體村」的出現?

近日,因為一篇題為《實地探訪山東新媒體村,農婦做自媒體收入破萬》的報道,讓一群「隱居」在魯北農村做自媒體的留守婦女迅速爆紅網路。據負責人李傳帥介紹,兩年前他回到老家山東商河縣李廟村,帶領20多名留守婦女成立了一家自媒體工作室,開始了「自媒體」內容創業。目前這些農村婦女一人管理一號,不少人月入過萬,7月份平均收入高出上海平均工資462塊錢。

正當人們驚嘆於農村自媒體內容創業居然也有這么大的空間,並向這群學歷不高、收入不低的留守婦女投來艷羨的目光,以為她們會因為這次爆紅而走上事業巔峰,成為人生贏家之時,卻有媒體爆出,由於不堪網路輿論的巨大壓力,工作室的不少員工心態崩潰,這兩天有多人沒來上班,自媒體工作室已陷入停工狀態。

而所謂的「壓力」,主要是網路上不少人質疑,這些農婦製作的內容沒有價值,有濫造嫌疑。同時,也有人直接將這種內容創作稱之為「洗稿」。這不能不讓人扼腕嘆息。

說起「洗稿」、抄襲這檔子事,已經是司空見慣。以致現如今,看到相似的文章,網友便會條件反射般地指責「這是洗稿」,而被指控者多數時候則置若罔聞、「巋然不動」。如此隨便的背後,是因為誰也沒將這當成一回事,雙方都知道,掐架熱鬧一番後,所有指控都將不了了之。

相比城裡人的淡定,淳樸的農村人就要敏感得多。在她們眼中,被控「洗稿」與說人考試作弊、婚姻不忠一樣,都是很嚴重的指責,將使自己在十里八村的「熟人社會」里難以立足。而這種態度差異的背後,固然與城市農村不同的生活環境、道德觀念等因素有關,但更深層次折射出的,是以城市為中心的輿論視角,對於農村、農民根深蒂固的輕視甚至歧視。

比如關於「新媒體村」這事,我就看到有不少評論質疑:「現在連農民都搞起自媒體了,那以後誰來種地,中國的糧食安全如何保障?」這種言論表面看來是在憂心「三農」,實際上還是「士農工商四民分業」的舊觀念在作祟。問題是,農民憑啥不能搞新媒體,又憑啥認為農民搞不好新媒體?

最近幾年,因為工作關系,我經常赴各地農村考察,光山東的農村和縣城,今年就去了好幾處。據我的觀察,拜移動通訊及互聯網等「技術破壁」所賜,現如今城鄉間的信息鴻溝已經很小,接近被抹平。很多農民也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信息閉塞與後知後覺。之所以類似山東「新媒體村」這樣的事例還不多見,主要是囿於各種現實資源、公共配套、基礎條件的闕如。一旦這方面的短板能夠補上,諸如山東「新媒體村」、浙江麗水「淘寶村」等互聯網新農村將大批量涌現。

至於說農村自媒體內容有沒有價值,是不是粗製濫造,更是一個見仁見智的話題。所謂「陽春白雪下里巴人」「青菜蘿卜各有所愛」,就像你可以指責拼多多,卻不能無視其在四五六線城鎮及農村市場的巨大佔有率,因為這不僅僅是個消費品味的問題,而涉及到收入分配、城鄉差異等方方面面。

同樣的,盡管根據調查,近六成新媒體人分布在一二線城市,但五環內的內容審美依然不能覆蓋整個中國互聯網的內容需求。所以,對作為填補市場空白的山東「新媒體村」嘗試,輿論更應該給予理解之呵護,而非無端之指責。

美美與共,各美其美,五環內的自媒體精英和山東的「自媒體村」,並無直接的高下之分。山東這個「新媒體村」目前的停工,可能原因比較復雜,「壓力太大」只是一個表象,但是面對「新媒體村」現象,還是請放下五環內的傲慢,大家都在一條跑道上競爭。

如果非要說「新媒體村」帶來什麼思考的話,我想或許是:為何農村自媒體內容創業這么少,這么難?那些所謂「粗製濫造」的內容又為何這么有市場

來源:澎湃新聞網

3、新聞媒體在新媒體平台例如短視頻中使用別家新聞媒體照片屬於侵權嗎?

(一)使用原創或經授權的作品
一般來說,新聞媒體均會有選擇性地與一些較大的新聞機構或圖片社(公司)簽訂供稿、供圖協議,以充實豐富自身媒體版面內容。因此,在刊載他人文字、攝影作品時,可以盡量使用已簽訂供稿、供圖協議的作品,或他人已經明示授權使用的作品,盡量不轉載網上來源不明的作品。為了增加可供使用的作品范圍,媒體亦可從自身條件出發,考慮與其他媒體簽訂資源合作互用協議,互相使用對方的原創作品。有條件的媒體,也可以建立自己的圖片庫、「圖片超市」,上傳自身攝影記者的作品,在編輯版面時盡量自身的原創作品。
(二)註明聯系方式以避免訴訟
《著作權法》規定一些時事性新聞可以無償轉用,作者明確不得刊登的除外,但如果新聞里有評論內容,就受《著作權法》保護。若確有必要轉載未經授權使用的作品,又無法與權利人取得聯系,可以在文章後註明稿費領取的聯系方式,雖然不能完全避免侵權,但可以降低訴訟風險,至少可以降低侵權的主觀惡性。
(三)轉載視頻時也應避免侵權
國內很多網站轉載他人視頻採用了「嵌套」播出模式,即直接鏈接視頻網站播出的電影、電視等視頻節目。根據《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有關規定,網站鏈接他人錄音錄像作品,應當承擔共同侵權責任,由於網路的特殊性,有些著作權人很難聯系,因此在支付著作權報酬上,網站難以操作,而且對著作權人的認定也有困難。所以視頻內容除自己原創的外,可以考慮嚴格轉載央-視、衛-視的時事類視頻新聞。如果確實需要轉載使用無法聯系權利人的視頻,依據《著作權法》、《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可委託中國版權協會和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收轉稿費,以避免侵權。
(四)紙媒轉載作品盡量不上網
媒體轉載他人享有著作財產權的作品,權利人大多可通過網路搜索查詢得知,因此,傳統紙媒轉載他人作品的,應盡量不要向自己的網站傳稿,在電子版傳版時應先考慮對轉載的作品進行技術性處理,如對該稿件或圖片作出刪除或替換等,以免遭至訴訟。
互聯網時代,侵權問題顯得愈發復雜化,作為內容輸出方,如果想要理清關系,我建議是和第三方版權服務平台合作,比如鯨版權、維權騎士等,從版權登記確權、版權監測、版權保護、版權分發、版權交易到版權風控,有一系列的服務。

4、怎麼使用公眾號登陸消法維權通?

打開微信,搜索、關注微信公眾號「中國消費者」;點擊「新媒體聯盟—消法維權顧問」,輸入賬號密碼,即可進入企業用戶界面。了解更多服務優惠點擊下方的「官方網址」客服51為你解答。

5、做過公眾號就可以算是一個新媒體運營嗎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聊聊什麼是新媒體。
其實新媒體在不同的時代背景下的定義也是不同的。就現在來說互聯網上的所有「媒體」都可以被稱為新媒體。微信、微博、各種直播、頭條號、貼吧……等等等等都可以說是現在這個時代的新媒體。
回到題主的問題,做過微信公眾號算不算新媒體運營,理論上是,但准確的說只是:新媒體——微信運營。因為真正的新媒體運營,應該是有能力去運營所有的新媒體項目,如果只能運營微信,那應該稱自己為微信運營。

6、通過微信公眾號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曹磊被怎麼處罰了?

據報道, 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26日說,日前,證監會依法對曹磊編造傳播虛假信息行為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改正,並處以20萬元的頂格罰款。

高莉在證監會新聞發布會上說,曹磊為某知名網站傳媒從業人員,其本人注冊運營「山石觀市」微信公眾號。2017年11月20日,曹磊收到其微信好友發來的2018年金融機構會議紀要文檔,之後撰寫了標題為《金融機構和房企在證監會開閉門會》的文章,於當日通過「山石觀市」微信公眾號發布,編造傳播了金融機構和房企在證監會開閉門會的虛假信息,經由網路廣泛散播。

實際上,上述會議紀要所指會議為中國指數研究院邀請相關金融機構及房地產企業召開的常規會議,已連續舉辦七期,會議組織與證監會無關,並非在證監會召開或由證監會組織召開的會議。曹磊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的行為產生了嚴重的社會影響和市場影響,擾亂證券市場,證監會依法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當前,隨著互聯網信息技術的發展,一些新媒體網路工具已成為資本市場中信息發布、傳播的重要渠道,為市場效率的提升做出了積極貢獻。但與此同時,也有個別主體利用新媒體的傳播便利製造熱點,博取眼球,甚至不惜突破法律紅線,造謠生事。

高莉說,證監會提醒市場參與者,新媒體不是法外之地,要對法律底線心存敬畏,任何編造傳播虛假信息行為必將受到法律嚴懲,網路受眾也要擦亮雙眼,提高信息辨識能力,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營造有利於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守法、誠信、健康、干凈的網路環境。

7、為什麼被投訴的微信公眾號文章還可以看到?

你好,按照你所說,可能是如下這種情況,你能看到的文章不是那個公眾號群發給受眾的文章,而是通過三方插件做的永久鏈接,比如新媒體管家就可以,所以你舉報這個公眾號,官方後台只能去查詢群發的文章,是不包含這個素材的,不是被刪掉的,舉報的時候可以添加鏈接進去!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8、新媒體能幫個人爆光維權嗎?

完全可以,兩點准備了!報警法院律師,做一手,找百度,騰訊,新浪,今日頭條,第二手准備了!!!!!

9、舉例新媒體侵權行為

舉報新媒體中侵權行為操作如下:
1、 首先進入微信公眾平台的首頁,把頁面拉到最下面,點擊侵權投訴。

2、 然後點擊附錄:微信公眾平台侵權投訴反通知書模板下載模版並且認證填寫好。

3、 下面是下載好的表格,在第一欄和第二欄填你自己公眾平台的信息,在最後一欄填寫將要被舉報的對象!

4、 填寫好之後按照下面的方式發送給騰訊進行審查,一旦核實通過,被舉報的對象將會受到懲罰。也可以直接將填寫好的word文檔發送至侵權投訴郵箱。

與公眾通過新媒體維權相關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