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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檢察

發布時間:2021-03-21 12:04:43

1、基層檢察院如何做好涉檢輿情工作

 張灣區人民檢察院 譚書華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指出,檢察機關要重視接受輿論監督,把互聯網等媒體作為聽民聲、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建立涉檢輿情收集、研判機制,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因此,順應時代潮流,主動應對網路信息化挑戰,提升快速應對涉檢網路輿情的能力,加強正面引導輿論,營造新形勢下良好的網路輿論環境,已成為當前檢察機關迫切需要解決的新課題。一、網路輿情的定義及特點所謂網路輿情,簡言之,即在一定的社會空間內,通過網路圍繞中介性社會事件的發生、發展和變化,民眾對公共問題和社會管理者產生和持有的社會政治態度、信念和價值觀。它是較多民眾關於社會中各種現象、問題所表達的信念、態度、意見和情緒等等表現的總和。網路輿情形成迅速,對社會影響巨大。網路輿情具有傳播范圍廣、速度快、影響大,與傳統媒體相比,有巨大優勢。網路的開放性、虛擬性、隱蔽性、無限性,決定了網路輿情具有以下特點:1、直接性,通過各種平台,網民可以自由、迅捷地發表意見,下情直接上達,民意表達更加暢通,網民通過公共平台進行描述、揣測、議論,自由發表看法,如躲貓貓、阿榮旗檢察長開豪車等熱點事件。2、突發性,網路輿論的形成往往非常迅速,一個普通事件的存在加上網友的自由猜測和一些情緒化的意見,就可以成為點燃一片輿論的導火索;3、偏差性,由於發言者身份隱蔽,並且缺少規則限制和有效監督,網路自然成為一些網民發泄情緒的空間。在現實生活中遇到挫折,對社會問題片面認識等等,都會利用網路得以宣洩。因此在網路上更容易出現偏離事實的言論。二、當前檢察機關應對網路輿情存在的主要問題1、思想觀念不到位。對網路成為主流媒體缺乏應有的認識,習慣用傳統的思維方式看待網路輿情問題,不了解網路輿情的特點和規律,對網路輿情危機的影響力估計不足,沒有以我為主、搶佔先機的意識。沒有認識到在輿情形成初期,有效的引導和預防可以防止網路群體性事件的發生。造成在面對網路輿情時,消極防禦應對較多、積極搶佔先機引導偏少,簡單粗暴應對多、合理引導平息少。2、人員設備保障不力。由於認識上的原因,很多基層檢察院在應對網路輿情工作上缺乏人員和物質設備的有力保障。沒有配備專門的網路輿情人員,缺少網路輿情監控方面的專業人才和高素質的網路評論員,出現具體工作無人管或無法管現象。信息化建設投入不足,檢察機關互聯網站平台沒有完全建立,或設置不合理,自主的網路宣傳平台缺乏。更重要的是,沒有集信息搜集、處理、研判、反饋於一體的輿情監控系統,只能靠人工監測、收集和處理。3、應對機制不健全。網路輿情的處置機制還未有效建立,近年來的側重點開始體現在收集涉檢網路輿情上,但涉及危機輿情的收集、分析研判工作還顯滯後。基層檢察機關及時反映、有效應對重大輿情的能力不強,缺乏危機意識和處置網路輿情危機技巧的方法技巧,不善於和新聞媒體溝通。在處置網路輿情時,手段比較弱、水平比較低,出現諸多失誤,引發群眾不滿,導致事態升級。三、加強涉檢輿情工作的對策建議一是要以輿情監控為主導,提前預警,在事件發生前及早化解矛盾。多數涉檢輿情事件並不是一開始就呈現出突然爆發態勢的,幾乎都是一些基本的訴求得不到回應,經過一段時間的積累和發酵,而最終形成的。這就要求我們建立涉檢輿情事件的預警系統,早發現,早應對,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這個預警系統就是我們的涉檢輿情信息報送機制。我們要十分注重涉檢輿情特別是涉檢網路輿情匯集、分析、研判,主動應對,讓真相走在謠言之前,及時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二是要以信息發布為核心,公開透明,在事情發生時打好主動仗。當涉檢輿情事件發生時,公眾迫切需要得到真實信息。在發生的瞬間,民眾對涉檢輿情事件情況的片面了解,形成多種主觀判斷,使得恐慌、猜測的情緒產生,對涉檢輿情事件起因、影響的各種臆斷被廣泛傳播並無限放大,輿論產生偏向。信息化時代,對信息完全封鎖已成為不可能。我們不去佔領輿論陣地,謠言就會搶先佔領。只有對事件進行公開、透明的報道。講究傳播策略,針對實際疏導民眾情緒,克服信息缺失造成的恐慌,才能發揮輿論引導作用,有利於平息謠言、緩和事態,促進社會穩定。三是要以輿論引導為主調,疏堵結合,在事件處理上牢牢掌握話語權。涉檢輿情事件發生後,涉檢輿情信息通過各種渠道迅速傳播,內容真偽並存,觀點尖銳復雜。要合理策劃議題,切實加強輿論引導。巧妙議題設置,就能牽住輿論走向的牛鼻子,要注重引導方式,避免說教,避免貼標簽。要把握應對時機,緊緊抓住關鍵的黃金4小時發布信息,實現與新興媒體的良性互動。信息公開是擠壓負面言論的最主要、最有效的方法。但鑒於網路、手機等新媒體傳播速度快、交互性強的特點,民眾可以直接發表觀點意見,在突發事件中,各種傳言、謠言、攻擊性言論難免出現。

2、如何正確應對輿論媒體,媒體如何引導輿論,新媒體時代

時下,在新媒體時代,無處不在、無時不在的媒體正日益影響著檢察院的形象、聲譽和社會公眾對檢察院的信任。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想不想、會不會利用媒體與社會公眾進行溝通,已經成為新形勢下衡量檢察官執法能力高低的重要標志。只有以改革創新的精神迎接新媒體的挑戰,切實加強對新媒體傳播規律的把握,深入研究輿論引導規律,善待媒體,善用媒體,不斷提升新媒體時代網路溝通和輿論引導能力,才能為檢察工作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
一、提升新媒體時代輿論引導能力必須善待媒體,強化媒體意識。
在今天的開放環境與信息全球流動的條件下,要想有效應對人們的思想意識多元化帶來的挑戰,要想努力保持並增強檢察工作的輿論引導權,就必須充分認識新媒體的社會影響力,全面、客觀地認識新媒體給我們帶來的機遇和挑戰,轉變傳統的思維方式和工作習慣,不斷提高與媒體打交道的能力。
一是要更新觀念,善待媒體。要走出過去媒體宣傳容易泄露案情、對媒體敬而遠之的誤區,主動加強與媒體的溝通和聯系,善於研究媒體、合作媒體、關注媒體、藉助媒體,把編輯記者當朋友,做到感情上尊重、工作上支持,形成與媒體上下聯動、左右互動、協調高效、優勢互補的工作體系,做到檢媒聯動,實現互助雙贏,增強宣傳工作效果。二是了解媒體,提高運用新媒體的能力。要通過有針對性地舉辦情景模擬訓練、網路培訓班、輿情報告會、網路論壇等活動,讓領導幹部學會運用在線訪談、網路評論、即時通訊等方式,主動加強對新媒體運用知識的學習,熟練掌握新媒體的傳播規律,做新媒體時代的弄潮兒,不要做落伍者,不斷提高領導幹部特別是檢察宣傳人員運用新媒體的能力和素質。同時,還要把新媒體的建設和管理納入黨組的議事日程,健全組織機構,健全相關制度,規范新媒體的管理和運行,為做好新媒體的應用應對工作打下堅實的組織基礎。三是要正確看待媒體,自覺接受輿論監督。要充分意識到,面對媒體,積極的公開、主動的溝通,更能消除誤解,贏得民心,越著捂著、蓋著,越容易被動,滋生謠言。要不斷深化媒體意識就是監督意識的觀念,以更加坦誠的姿態面對公眾與媒體,進一步強化接受輿論監督意識,時刻做好接受監督准備,把接受監督作為改進工作的動力,時刻想到每一次執法辦案都在媒體監督之下,時刻注意維護好檢察院檢察官形象。
二、提升新媒體時代輿論引導能力必須善用媒體,打造網路宣傳新格局。
隨著信息化技術的不斷進步,博客、微博、微信等新傳播途徑改變了人們的閱讀習慣。要增強檢察宣傳工作的覆蓋面和影響力,特別是提升新媒體應用應對能力,就要全力打造檢察門戶網站、檢察博客、檢察微博、檢察微信「四位一體」的宣傳格局。
一是加強檢察門戶網站建設,及時發布權威信息。要高度重視網路宣傳和檢務公開工作,建設好、管理好、使用好檢察門戶網站,把門戶網站打造成弘揚法治精神、宣傳檢察工作、普及法律知識、豐富檢務公開的有效載體。要針對隊伍建設、業務工作、檢務公開、檢察動態等板塊,專門設立與公眾互動空間,讓網民發表對檢察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讓檢察人員為網民解疑釋惑,做好正面引導工作。二是開通檢察博客,傳播檢察好聲音。要依託重要網站開設檢察院官方博客,及時向群眾宣傳檢察機關的重大活動、檢察隊伍和業務工作的重要成果,加強正面輿論的引導,傳遞檢察工作正能量,提升檢察機關的社會形象。三是開通檢察微博,加強與網民的互動交流。針對微博特有的簡短、閱讀方便的特點,根據受眾的需求和群眾的訴求,開展好發布檢察動態、解疑釋惑、接受法律咨詢和控告舉報工作。要用鮮活生動,群眾容易接受的語言,減少書面化、模式化的言論,拉近與群眾的距離,實現面對面的交流,鍵對鍵的溝通,使微博真正成為檢察機關與網民的交流平台。四是開通檢察微信,密切與社會各界的聯系和溝通。要通過微信平台,在「朋友圈」群發文字、圖片和視頻,展示檢察動態,接受法律咨詢,強化微信與微友的互動;建立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和副科級以上幹部的手機信息交流平台,定期通報檢察工作情況,以便更有效地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和社會各界人士的監督,切實履行好法律監督職責。
三、提升新媒體時代輿論引導能力必須強化引導,及時掌控網路輿論發展方向。
提升檢察機關輿論引導能力,要完善好涉檢輿情巡查、輿情報告、輿情研判、輿情引導四項機制,做到早發現、早研判、早引導、早控制,掌握主動權,打好主動仗。
一是建立監控巡查機制,第一時間發現輿情。在技術科、政治處應明確網路「巡視員」和「評論員」,在工作日的8點至10點、下午2點至5點、晚上8點至10點以及法定休假日,對各大網站、論壇進行「關鍵詞搜索」,全方位查找涉及本院的新聞報道,確保監測不留死角,適時進行實時監控。
二是可以藉助類似多瑞科輿情數據分析站輿情系統建立輿情即時匯報反饋機制,第一時間向黨組匯報。網路「巡視員」一旦發現網路輿情,要詳細、准確記錄輿情上網時間、主要內容、瀏覽和跟帖人數、群眾反應、點擊率等各項內容,在30分鍾內向黨組匯報。
三是建立分類研判機制,准確鑒定輿情性質。根據輿情反映問題的性質、內容以及影響力等,對輿情進行深入分析,做到把握關鍵,准確定位。對涉及本院的重大輿情,要迅速查找源頭媒體,在分析研判輿論熱點和輿情發展走向後,迅速向網路輿情處置領導小組報告情況並提出初步處置意見;要分析涉檢輿情的成因,與控申部門及輿情涉及的相關部門一道查明真實情況,並及時聯系有關人員,爭取最短的時間內做出正確反應,避免陷入被動。
四是建立及時應對機制,積極消除負面影響。要堅持積極回應,及時消除負面影響,防止事態擴大。及時與涉檢涉法網路輿情發生的源頭媒體進行溝通,做好解釋說明工作,力爭在源頭上控制輿情進一步擴散。最大程度爭取傳統媒體的支持,利用傳統媒體的公信力和權威性,發布最及時權威的信息,影響網路輿情的走向。必要時,協調宣傳主管部門,積極尋求互聯網管理部門、新聞單位、網路媒體的支持,採取適時召開新聞發布會等方式,公布事實真相,使不明真相的公眾了解事實,引導視聽,把握輿論導向主動權,共同化解涉檢網路輿情的不利影響。網路評論員要以普通網民身份按照統一口徑和指令,參與涉檢網路輿情討論,消除網民誤解,引領網上輿論導向。

3、如何在檢察環節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

目前我國正處於社會轉型期的發展階段,涌現出了許多新的矛盾和問題。化解社會矛盾,構建和諧社會,成為我國當前社會發展的重點和難點問題。社會矛盾的化解是龐大的系統工程,需要各部門的全力配合、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在社會矛盾化解系統中檢察機關是一個重要的子系統,化解社會矛盾、構建和諧社會離不開檢察機關這個矛盾化解子系統的良好運作。
基層檢察機關直接面對群眾,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具有基礎地位和重要作用,因此基層檢察機關應積極響應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檢的號召,落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任務,築牢檢察機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因此,基層檢察機關應該緊緊抓住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充分發揮各項檢察職能,不斷加強法律監督能力建設,把化解社會矛盾貫穿各項檢察工作的始終,對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做出積極的貢獻。
一、基層檢察機關所面臨的社會矛盾及其特徵
(一)面臨的社會矛盾種類
1.刑事案件產生的社會矛盾。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推進,社會利益格局進行了大調整,各種利益主體沖突不斷,引發了刑事犯罪案件的高發、頻發。這些刑事案件不僅給眾多受害人帶來嚴重後果,而且也使民眾的安全感進一步下滑,加重了社會調和的包袱。如故意傷害案件受害人及其家屬與犯罪人的家庭之間難以調和的矛盾;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造成的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現狀等等情況,都極易引發社會矛盾。
2.民事糾紛案件引發的社會矛盾。民事糾紛案件直接關系人民群眾日常生活,如婚姻糾紛、借貸糾紛、買賣糾紛等等。由於民事案件直接涉及群眾經濟利益,矛盾復雜,經常出現合法不合理或合理不合法的情況,可案件的當事人處理問題時抱守的卻是合理即合法、有理講遍天下的觀念,而非法理上講證據的理念。這些理念最終引發的結果是,當事人不理解或不支持法院處理案件或行政部門處理事件的結果,做出一些極端的事情,如無理纏訴、纏訪,更有甚者聚集親朋好友,圍攻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謾罵相關國家工作人員。
3.國有企業改制中的職務犯罪所引發的矛盾。尤其是企業領導人員在企業改制過程中發生的職務犯罪問題比較突出,導致國有資產大量流失,引發了人民群眾和企業職工內心不滿,企業職工擔心個人利益受損,迅速聚集,或聯名向相關部門反映,或集體上訪,給社會的安定團結埋下了隱患。
4.農村基層幹部職務犯罪所引發的矛盾。有少數農村幹部政治業務素質不強,法制意識淡薄,在工作中出現違法行政、為政不廉,甚至利用職權進行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它破壞了國家法令和政策在農村的實施,侵害了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極易激起民憤,引發群眾上訪,甚至會引發集體訪、越級訪。
5.涉農利益和民生、社會保障所引發的矛盾。群眾面對補貼、低保、醫保等涉及民生和社會保障的問題關注度比較高,相關部門稍有處理不慎,就易引發社會矛盾。
(二)特徵分析
1.矛盾內容具有廣泛性,物質利益矛盾居於主導地位。這些社會矛盾就集中體現為刑事案件多發且被告人與被害人矛盾很難調和,群眾和農村基層幹部職務犯罪問題和民事申訴和控告增加等。
2.傳播速度快。一個極小的事件或案件,通過其快迅傳播和無限放大,均可能引發巨大的網路輿論效應。
基層檢察機關要著力做好化解工作,這是檢察機關服務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最好的切入點和著力點,是化解社會矛盾解決好人民內部矛盾的重要途徑之一。因此,作為基層檢察機關要在具體的檢察業務工作中,要注重把化解矛盾貫穿執法辦案始終。同時,社會矛盾又是復雜、綜合、活躍的社會現象。隨著形勢的變化,社會矛盾無論從形式到內容,從過程到結果,從數量到規模,都發生了重大變化。為適應已發生變化的社會矛盾,針對性的化解社會矛盾,實現社會和諧,基層檢察機關應積極探索檢察環節平衡利益、化解矛盾、解決沖突、保障民生、維護穩定的新途徑、新方式、新機制。
(一)更新執法理念,堅持以人為本
基層檢察機關在執法過程中,必須轉變執法觀念,創新思維方式把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同維護社會穩定、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有機統一起來。
1.堅持樹立能動檢察的理念。檢察機關在辦案與工作中,凡是發現有違法現象,凡是發現有有損於人民群眾利益的行為,即使不屬於自己管轄和職責范圍,也要主動與相關職能部門溝通與協調,及時發出檢察建議,並跟蹤事態的發展。能動檢察不是越俎代庖,是國家機關之間互相配合,也體現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屬性。
2.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把執法為民作為自己的堅定信念,力求程序與實體的雙重公正,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同時要不斷強化保護弱勢群體的意識,設身處地為弱勢群體著想,竭盡全力為弱勢群體排憂解難,除了對法律上所規定的權利給予充分尊重和保障之外,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屬於人的基本權利的,也要給予充分的尊重與保障,使弱勢群體有冤情可申訴,有委屈可訴說,有疑惑可詢問,有困難可提出。
3.樹立釋法說理的理念。針對案件的主要矛盾,對焦點、難點進行深入細致的分析,加強辦案不同階段的釋法說理、政策教育、情緒疏導、思想感化等工作,讓當事人對檢察機關所辦案件心悅誠服。據此,應該從以下三個方面來進行:一是重點強化對於依法作出不受理、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訴、不賠償等決定的釋法說理;二是將說服教育貫穿於詢問、訊問當事人的始終,糾正在辦案中「審證據、走程序」的執法理念;三是認真聽取被害人意見,耐心細致地做好被害人的心理疏導和安撫工作,真正做到案結事了。
(二)嚴格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
首先就必須要全面、准確地把握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內涵。堅持做到嚴格依法、寬嚴相濟、該嚴則嚴、當寬則寬,注重效果。偵監和公訴部門要注意區別對待,懲罰首犯、主犯,對從犯、偶犯、中止犯和坦白自首者從寬;對青少年犯教育、感化、挽救;反貪、反瀆、監所等有偵查權的部門,重點要正確區分職務犯罪的罪與非罪界限,要堅持打擊極少數、教育挽救多數的原則。偵監部門對「可捕可不捕的不批捕」、公訴部門對「可訴可不訴的不起訴」,減少社會對抗,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
為防止適用「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演變成寬大無邊、放縱犯罪,應建立完備的監督制約機制,從訴訟程序、機制設置上防止對「寬嚴相濟」的濫用。
(三)加強訴訟活動法律監督
檢察機關要把做好訴訟監督工作作為化解社會矛盾的有效途徑,以人民群眾關注的民生問題為工作重點,加大對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司法腐敗問題查處力度,做到敢於監督、善於監督、依法監督、規范監督,促進嚴格執法和公正司法,切實保障人民合法權益,努力滿足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需求。
(四)堅持用矛盾特殊性的工作方法來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
基層檢察機關受理的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是社會矛盾在檢察機關的集中體現。妥善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就是直接面對矛盾、解決矛盾,就是救濟和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就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對於當事人反映的問題,要求合理能夠解決的要及時予以解決,一時不能解決的要明確時間限期解決,對於按照法律和政策不能解決的要做好說服解釋工作。要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綜合運用政策、法律和教育、疏導、協商、調解等方法,加強說服教育和情緒疏導,引導當事人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達利益訴求,解決矛盾沖突,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在信訪案件結案後要繼續追蹤,對當事人不滿的繼續做好解釋說服工作,對當事人有困難的盡力幫助或聯系相關部門解決,對涉案單位協助完善工作制度,加強配合,共同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五)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
及時發現、妥善處理檢察工作中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切實把不穩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基層,是基層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能。堅持通過走訪群眾,並結合辦案進行普法宣傳。通過典型案例和反面教材現身說法,以案釋法,達到辦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堅持在公眾場合開展法律咨詢、法律宣傳服務,使幹部和群眾知道國家公務人員在行使職權過程中哪些行為是合法的,哪些行為是違法的,群眾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應怎樣維護等,以提高幹部的防腐意識和群眾的維權意識。與學校、家庭形成良好的互動,針對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的現實,定期在學校開展法制教育,與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做好溝通,以利於對涉案人員的教育並杜絕此類案件的發生。
(六)注重輿論宣傳引導工作,傳遞檢察正能量
基層檢察機關在化解社會矛盾時,要注意充分利用檢察微博、檢察QQ、檢察微信等新媒體的作用,同時要運用好當地廣播電台、報紙和網路等新聞媒體的作用,及時發布檢察信息動態,打造陽光檢務,暢通群眾信息渠道。
檢察工作重在基層,難在基層,希望也在基層。基層檢察院要充沛發揮直接聯絡大眾的優勢,充沛發揮檢察職能,堅持穩定是第一義務,堅持源頭管理,強化對執法活動的監督,努力把矛盾糾葛化解在基層,把促進社會管理的任務落實到基層,將化解社會矛盾貫穿檢察活動始終,運用法治思維化解社會矛盾,助力平安夢、中國夢的實現。

4、如何提升新媒體時代輿論引導能力

個人認為除了一些常用的輿論引導方法如:靈活運用各類傳統媒體資源,建立立體化的宣傳網路,做好負面輿情的引導、成立相關的輿情管理組織、明確內部組織機構的專業分工、重視和培養第三方力量爭取掌握輿論引導主動權等等外,其實關鍵還在於創新輿情管理工作方式,藉助專業的新媒體輿情監控平台,建立輿情預警、監控工作機制,早發現輿情,對輿情動態進行全面監控。
一些主要的新媒體輿情監控平台專為企業新媒體輿情監測輿論引導而准備,通過對互聯網信息的話題聚合,幫助企業快速了解網路上談論企業的各種聲音,以准確、全面、實時自動三大核心優勢為企業新媒體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工作服務,來自識微科技商情知識欄目。

5、檢察院怎樣將新媒體做的風生水起

檢察院是一個權威的部門,也算是一個服務的部門,要是開公眾號那推廣起來相對容易。
建議就是公眾號要實實在在的做一些服務的窗口,拉近與廣大群眾的距離。然後就是權威報道,那關注量幾乎也就上來了。當然這個也是需要相當投入了,需要團隊來運營操作。

6、什麼要依法加強涉毒演藝人員參加演出管理

文化和旅遊部門。為此,需要做到:

推進毒品預防教育體系建設,提升「檢察禁回毒文化」引導答力、影響力和傳播力,依託檢察宣傳體系,將「六進」工作常態化,打造有檢察特色的禁毒文化品牌。

新媒體、網路平台具有受眾多、傳播廣的宣傳特徵,充分利用兩微一端三級新媒體矩陣對禁毒工作進行宣傳,圖文並茂,生動展現活動狀況,引導群眾關注、支持禁毒工作,強化群眾禁毒意識。

(6)新媒體檢察擴展資料

禁毒的具體要求

在全面總結、充分研究現有行政刑事法律規范的基礎上,加快研究、完善針對新型毒品犯罪的法律法規,明確法律界限,彌補法律漏洞,化解法律分歧,為從嚴打擊新型毒品犯罪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

積極參加禁毒綜合治理,利用多種渠道開展禁毒宣傳,提高對歌廳、酒吧、網吧等娛樂場所的監管力度,對存在販毒、吸毒現象的,對其經營者和直接參與者一律依法嚴厲查處,堅決鏟除滋生新型毒品犯罪的溫床。

7、如何做好涉檢網路輿情監測

越來越多的網民通過網路表達訴求,參與社會管理,影響國家重大決策,也給政法機關執法工作進行網路輿論監督。作為檢察機關,如何參與虛擬社會管理,掌握網路輿情信息,充分利用網路媒體力量樹立機關良好形象,這是檢察機關開展網路輿情監測和處置工作面臨的重要問題。涉檢網路輿情監測和處置工作,是高檢院、省市院非常重視的全新工作,目前沒有統一規范的成熟經驗借鑒。但由於網路輿情的形成階段可分為出現期、懷疑期、議論期、高潮期和退化期,相對來說,開展網路輿情監測和處置工作,就是在形成輿論高潮之前,把輿情處理在醞釀階段,避免輿情爆發時處置工作復雜被動。首先,涉檢單位要構建網路輿情監測和處理領導機制,成立網路輿情領導小組,健全領導機制。2009年的時候,河南省院就專門下發了應對網路輿情的文件,明確了全省檢察機關要分別成立網路輿情領導機構,負責對本地區網路輿情進行日常監測應對。同時明確加強網路評論員隊伍管理,配備必要的工作技術設備和網路通訊聯絡、信息保密等硬體設備,保證輿情監測工作及時有效開展。其次,要構建網路輿情監測工作機制,加強與網路媒體溝通,構建大監測工作機制。檢察機關應加強與網路媒體溝通,發揮網路媒體信息及時、集中、共享的優勢,把檢察機關有關輿情信息及時予以反饋,同時,檢察機關應對輿情時,能夠及時與相關媒體得到溝通,確保輿情應對及時高效。另外,網路輿情監測是檢察機關全體幹警的共同責任,檢察人員日常上網時,看到有關的輿情報道,也應該及時通知輿情領導機構。充分發揮各方優勢,配合我們開展網路輿情監測和處置工作,顯得十分重要。第三,是構建網路輿情應對工作機制,提高檢察機關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藉助迅捷的網路傳媒,今年以來已經出現多起涉檢網路突發性事件。這些突發事件事起驟然,短時間內成為網路輿論熱點,各種新聞媒體密切關注,對檢察機關的管理應對提出了很大的挑戰。總結近年來網路事件處置結果,有的因及時果斷調查處理,早說話、說實話、會說話,輿情很快平息;有的因躲躲閃閃、處置不力,持續引爆網路,處置工作陷入被動。應對網路輿情,有堵和疏,我們應該構建輿情引導機制。網路輿情事件一旦發生,公眾急於知情,媒體更是急於報道下文,此時,應對的首要問題就是疏導,要及時研判、及時調查輿論真相,及時加強與媒體溝通、及時發布信息,必要時採取直接與輿情發起人溝通,召開新聞發布會等等,防止事態擴大。第四,構建網路輿情工作問責機制,提高檢察職業道德修養。通過網路引發的突發事件,公眾將不會滿足於事實是否調查清楚,而會重點關注事件結果。如果沒有有效問責,輿論監督將此起彼伏,影響深遠。今年以來,涉及檢察機關的輿情事件,譬如檢察官戴名表等行為能夠引起網路事件受到問責處理,充分說明了檢察職業道德忠誠、公正、清廉、文明八字要求必須牢記、馬虎不得。最後,開展日常輿情監測的同時,重視對輿情信息的分析研判,及時通報相關責任人。現在,我國各省市院普遍要求網路評論員負責本單位網路輿情信息監控及整理,加強對輿情信息的分析研判工作,就是要弄清輿情出現、傳播、訪問等情況,搞懂輿情表達者的意圖,預測輿情發展趨勢,提出應對之策,為查清事實及領導處置決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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