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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的監管

發布時間:2020-07-27 18:37:22

1、新媒體背景下,社會輿論監督有哪些新特點

互聯網在改變著人們的交往方式、生活方式的同時,其影響也滲透到了新聞傳播領域。互聯網技術的不斷發展加速了新媒體時代的到來,在此背景下使得社會輿論監督也體現出了新的特點。

1. 社會輿論監督范圍更廣

在傳統媒體環境下,受其技術手段及制度的限制,「把關人」有著顯著的地位優勢,導致新聞難以做到廣泛報道,只有重大的、對社會造成一定影響的事件才能進入大眾傳媒的輿論監督領域。而在新媒體時代,由於網路信息的海量性以及開放性,任何人都能在諸如微博、貼吧、微信公眾號等平台第一時間發布任何方面的社會問題,社會輿論監督的主體、渠道和范圍在不斷擴大。

2. 社會輿論監督主體更積極

之前江西新余市和浙江溫州市兩個出國考察團的公費消費票據被公開在網上,引發了網友的強烈譴責,從而導致了一系列事件。在社會輿論的強勢推動下,兩市高度重視,採取果斷措施,嚴肅懲處了相關人員。

「考察門」事件顯示了自由、民主、法治的現代社會秩序正在形成,現代公民意識愈發成熟。此外,草根監督是獨立於紀委、監察、審計等體制內的監督秩序之外的社會輿論監督方式。它能對腐敗及一切危害公共利益的行為發起攻擊,也顯示出了公眾積極參與公共生活的態度和負責任的公民意識。

3. 社會輿論監督方式更多元

社會輿論的監督可以通過傳統媒體,也可以通過新興的媒體來實現。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公眾越來越多的藉助新媒體,包括微博、微信、論壇、貼吧等來行使社會輿論監督的權利。

新媒體極大豐富了信息傳播的渠道,提高了信息傳播的速度,為輿論的形成提供了強有力的技術支撐。同時為社會輿論找到了釋放的平台,也放大了公眾的監督作用,使越來越多的人關注社會輿論並參與輿論監督,同時也標志著社會輿論監督力量的不斷壯大和成熟。

2、中國在新聞媒體的監管方面的法律有哪些?

1、《民法通則》司法解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兩個法規中,前者是對民事權益保護的一般性規定,後者在第三十六條專門針對網路侵權行為作了界定,因此都需要作詳細的了解和掌握。

2、《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

本條例是網路版權保護訴訟主要引用的依據,其中需要重點掌握第五條和第六條,主要是對免於版權責任的幾種情況的界定。

3、《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發現其網站傳輸的信息明顯屬於本辦法第十五條所列內容之一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保存有關記錄,並向國家有關機關報告。

4、《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

本規定是規范BBS論壇服務的,重點把握第九條,即違禁信息范圍界定,內容與《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五條完全一致。

(2)新媒體的監管擴展資料:

中國在新聞媒體的監管方面設置了許可制度。

在現代社會,由政府代表人民或社會,依據特定的法律,對從事公共事業,尤其是對國計民生具有重要影響並且在資源上具有一定稀缺性的新聞業實行許可制度。

即由政府通過特定的程序來分配相關的經營機會、社會資源,約束相關的從業者,設法使之滿足公眾的需要、便利和公共利益,是許多國家採用的較為通行的做法。

從法律角度來講,許可有民法意義上的許可和行政法意義上的許可。民法意義上的許可限於公民個人對自己私權利的處分,顯然不屬於這里所講的許可。

這里所講的許可,應當是公權力機構,比如在本《規定》當中,就是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主管機關,即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實施的許可行為。被許可或需要在從事新聞服務活動過程中履行許可手續的,也是前面提到的幾類機構。

3、國家工商總局:如何加強新媒體廣告監管

在網路技術飛速發展的今天,社會已進入信息時代。網路廣告、手機廣告、移動電視廣告等多種形式的新媒體廣告應運而生,發展迅猛。與傳統媒體相比,新媒體有很多優點,受到眾多用戶的青睞。分析和研究如何對新媒體廣告加強監管,已成為工商機關的重要課題。 一、新媒體的概念、特點及形式 (一)新媒體的概念。新媒體是相對於報刊、廣播、電視、戶外這些傳統媒體而言的,指利用數字技術、網路技術、移動技術,通過互聯網、無線通信網、衛星等渠道,以電腦、手機、數字電視等終端,向用戶提供信息和娛樂服務的傳播形態和媒體形態。(二)新媒體的特點可以概括為:覆蓋面廣,傳播速度快,費用低,更新快,形式多樣,受眾數量可以准確統計,易於檢索。(三)新媒體的形式包括:網路、數字雜志、數字報紙、數字廣播、手機簡訊、移動電視、數字電視、數字電影、觸摸媒體等。 二、新媒體廣告的現狀 (一)新媒體廣告的發布主體。第一類是廣告專營公司,通過移動電視或觸摸媒體在居民樓、寫字樓、公共汽車、各種經營場所發布廣告。第二類是具有ICP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網路經營者,通過互聯網發布廣告。第三類是具有ICP許可證和廣告經營許可證的企事業媒介單位,通過數字雜志、數字報紙、數字電視、數字廣播發布廣告。第四類是企事業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通過互聯網鏈接,在自己的網站或網頁上對自己生產、經營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進行宣傳。第五類是具有SP許可證、ICP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電信運營商,通過電信網路發布手機廣告。第六類是不法黑客,通過互聯網發布網路廣告、手機廣告。 (二)新媒體廣告的內容:第一類是由廣告專營公司、網路經營者、媒介單位、電信運營商發布的商業廣告。第二類是企事業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通過自己的網站及網路鏈接對自身生產、經營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所做的各類宣傳。

4、網路自媒體法律監管的法律有哪些

自媒體時代是指以個人傳播為主的媒介時代。這種媒介基礎憑借其交互性、自主性的特徵使得新聞自由度顯著增高,傳媒生態發生了前所未有的轉變。隨著無線互聯和智能手機的普及,每一個人就是一個電視台,可以直播你所親歷的任何事件,因其權威性無需證明,官方媒體的壟斷地位遭遇巨大挑戰。自媒體時代僅僅是互聯網顛覆人類社會生存現狀的開始。
在自媒體時代,由於每個人在網路上都是信息發布者,他們本身就成為了一名「記者」,通過他們跟蹤記錄和發布生活中的所見所聞,大大拓寬了網路上新聞信息的採集渠道和增大了信息量。同時,由於沒有空間和時間的限制,信息更新速度更為頻繁,時效性不斷增強,網民可以通過互聯網迅速獲得自己感興趣的新聞,並通過網際間的傳播和交流使這些信息廣泛流動。因此,媒體便發展成為一種與廣大受眾「面對面」交流與互動的通訊工具。
從倫理道德角度分析,只要一種行為進入社會領域,並與他人和社會發生聯系,那麼,這種行為就必然受到社會通行的行為准則和規范的制約。由此,我們不難分析,新聞傳播行為在傳播領域同樣會對受眾產生不同程度的有利或有害的影響。
如今的互聯網,早已成為人們現實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惡意傳播的網路虛假新聞,對現實生活造成的沖擊是真實可感,毫不虛擬。因此,網路作為一個公共空間,網路秩序的維護當然也就是一種公共行為。
自媒體時代的他律
他律有兩個層面的含義:一是憲法與法律的層面;另一個是政策與規章的層面。
他律在一定歷史時期與某些特定的職業中,可以產生立竿見影的效果,可以使行業不正之風在法律規范的約束下得到扭轉。所以,在自媒體時代,如何在有效保證網民言論自由的同時,引導一些意見不一的信息朝著健康的輿論導向發展,便成了應對復雜的自媒體網路環境的一道難題。
首先,職能部門應加強對自媒體的法律監管。
就我國現行的網路管理體系來說,只有一些相應的規章制度,而嚴格意義上的網路監管法律還沒有正式出台。當前,我們可以做的是效仿一些大型門戶網站,實行實名制認證。網民在微博、微信上發布信息,必須進行有效的身份認證,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約束一些網民隨意發布信息的行為,有效規避一些虛假和不實信息的傳播。另一方面,對各大網站要制定一些通行的規章制度及懲戒措施,以此來規范其經營行為,並通過網站的規范運行來帶動廣大網民養成良好的上網行為,從而逐步形成網路道德良性發展的氛圍。
其次,網路媒體要積極探索虛擬空間管理模式。
網路媒體要加快網路誠信體系建設,自覺遵守新聞宣傳紀律,提高網路人員的道德素質,完善信息製作和發布流程,確保網站信息的真實可靠。網路媒體要進一步提高自律意識,加強自我管理、自我約束,主動提高網路管理水平,在廣大網民可接受的范圍內積極探索虛擬空間的教育模式,如通過傳統媒體與新媒體的相互合作,宣傳與網路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提高虛擬空間監管者和網民的道德素質修養,進而培育監管部門和監管者在網路虛擬空間協調配合的網路管理理念。
自媒體時代的自律
自媒體的良性發展,特別需要網路參與者的公民意識和素養。自媒體時代對德育的發展是一種監督,對公民的道德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德育則促進了自媒體時代向更文明的方向發展,給公民一個公平、自由、和諧的言論環境,更有利於保障公民的各項權利。
首先,管得住「嘴」才能充分行使話語權。
在自媒體時代,每個人都是網路信息的傳播者和接受者。也就是說,每個人在網路上都經營著自己的一個媒體「小櫃台」。但是,自媒體不應該僅僅是指網民可以在網路空間享有充分的言論自由,更應該體現出網民在這一個虛擬世界中的自律和自覺,管好自己的「嘴」,對一些未經證實的信息,要謹慎轉載和妄加評論,要千萬注意不讓自己成為虛假信息的傳播者,甚至是製造者。只有這樣,每一位網民才能更加有效地行使手中的話語權,承擔起共同凈化網路空間的重任,讓自己的言論和觀點發揮引領輿論導向的正能量。
其次,把握好「底線」才能有效實現參與性。

5、新媒體對政府監管帶來了哪些挑戰? 政府行政管理部門應該如何應對

政府堅持信息公開,以誠信取信與民,堅持正確的,不以新媒體快速大范圍的宣傳左右,其實就一點,做一個誠信的政府,樹立公民對政府的信任,才是迎接挑戰的正道。其實現在政府最大的危機是正在推動全體公民的信任

6、中國在新聞媒體的監管方面的法律有哪些

主要有《版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世界版權公約》《 民法通則》
新媒體采編相關法律法規 ,在國內新媒體發展的過程中,政策法規的出台以及管理體系的調整可以說是在匆忙之中啟動的。特別是互聯網的跨媒體特徵,給原來按照行業界限劃分的管理體制帶來了挑戰。新媒體面臨的法律環境是比較復雜的,僅僅針對互聯網的相關法律法規就有數十個,其中有憲法與法律,有司法解釋,有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部門通知,還有地方法規和行業規范。而面對新媒體不斷涌現的新應用,已有政策法規還將繼續調整、修改,新的法規還會不斷頒布。作為新媒體從業人員,需要對這些政策法規有面上的了解,樹立相應的法律意識,這也是避免觸碰管理和法規紅線,保障媒體正常運行的基本要求。

7、如何看待新媒體監督的作用

新聞媒體承擔著尊重新聞事實和維護正義的神聖職責。媒體監督,是指報紙、刊物、廣播、電視等大眾傳媒對各種違法違紀行為所進行的揭露、報道、評論或抨擊。要「把黨內監督、法律監督和群眾監督結合起來,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由於媒體報道是輿論的主導,輿論監督主要通過新聞媒體的監督來實現,因此媒體監督已成為我國加強司法監督、促進司法公正的一支重要力量。
媒體監督,由於其自身所特有的開放性與廣泛性,為我國的監督體系注入了新的活力,在促進公平公正、遏制腐敗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新聞的輿論監督功能主要體現在對政治民主的監督、 對領導機關提高辦事效率的監督、對以權謀私為主要特徵的不正之風的監督等方面。如2013年1月20日,央視《焦點訪談》以《這里的冬天有點渴》為題,對黑龍江省雙城市磷肥廠家屬區的居民沒水喝進行了報道。各種托詞讓村民們等水等了8個多月,而記者采訪報道之後不過一天,在上級領導的高度重視下,所有的困難都迎刃而解,村民的吃水問題也立刻解決了。
1月26日,《焦點訪談》播出《禁令出 擴建急》,披露了河南省永城市振興鋼廠違規擴建生產的問題。節目播出後,河南省委、省政府派出由省政府辦公廳、發改委、國土、環保等部門組成的調查組,前往商丘市調查處理振興鋼廠存在的問題。商丘市委、市政府做了詳細部署和嚴格要求,立即組織聯合調查組隨省政府調查組一起進駐永城,對振興鋼廠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調查整改。永城市委、市政府作出以下處理:責令振興鋼廠立即停產整頓;
更換振興鋼廠廢水、廢氣、廢渣處置設備,加強處理,嚴格驗收,嚴密監控,確保空氣達標排放;對產生噪音的生產車間進行隔音封閉,同時,按照噪音、粉塵控制標准,加築隔音牆和防塵設施;確保按國家審批的項目使用土地,未經備案和環評的項目一律不予批准開工;責成陳集鎮政府和振興鋼廠做好群眾安置工作,加快安置房建設進度,確保2013年上半年前安置完畢。

8、強化社會監督,新媒體應當怎麼做

一、網路新媒體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獨特作用
1.有效擴大了反腐倡廉工作的監督渠道。網路等新媒體的特質使得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得到前所未有的彰顯。這種彰顯體現在三方面:一是群眾參與廣泛。網路新媒體極強的開放性,突破了制度門檻和社會階級地位的局限,為廣大普通民眾監督政府開辟了一條可行的通道,使任何人都可以隨時隨地地參與到對政府行為的監督之中來,同時其較強的隱蔽性,客觀上也激發了廣大群眾的參與積極性,形成全民參與的強大的監督網路。二是信息反饋迅捷。網路新媒體快捷的信息流通方式使輿論監督更加方便、快捷,一方面它能將未經人為篩選、加工的原始輿情信息和草根群眾的真實意願和看法呈現於政府面前,實現民意直達,另一方面它又能在短時間內使某一事件獲得極高的關注度,在短時間內形成強大的網路輿論壓力,督促有關部門盡快核查腐敗線索。三是信息高度透明。在以往的輿情信息處理過程中,由於信息流轉的相對封閉、信息的不對稱和不透明,群眾的監督無法持續深入和全程參與,為暗箱操作提供了可能,而網路新媒體信息的互動共享和高度透明的特質,使群眾與政府的信息流轉實現實時雙向溝通,最大限度地確保了輿情處理的透明度。
2.有效拓展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宣教平台。一方面網路新媒體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更為豐富的宣教手段和資源。網路新媒體集文字、聲音和圖像於一體的信息表現形式和豐富的共享資源,為我們提供了豐富多樣的宣傳手段和廉政教育資源,使我們反腐倡廉的宣傳功能更加的多樣化,進一步增強了反腐倡廉宣傳教育的輻射力、吸引力、感染力,極大地拓展了反腐倡廉輿論引導工作的空間,擴大了輿論宣傳的覆蓋面。另一方面網路新媒體為政府把握反腐倡廉輿論引導的主導權提供了便利條件。網路新媒體使反腐倡廉從黨政內部走向群眾深處,使反腐倡廉宣傳教育的受眾人數從有限走向無限。這對於黨委政府把握新時期輿論導向,掌握反腐倡廉輿論引導的主動權提供了一個難得的機遇。各級政府只要深度把握住網路新媒體的特性,充分發揮好網路輿論的積極社會效應,就能始終掌握網路反腐輿論引導的主導權,把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發展。
二、當前基層部門新媒體利用的現狀與問題
1.缺乏新媒體利用的主動性。當前基層部門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利用新媒體仍停留在被動階段,缺乏利用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從新媒體利用形式來看,落後於新媒體形式發展的步伐。當前基層部門在新媒體的利用上,仍主要以依附於當地政府公共網站的部門網站為主。前幾年開始流行的微博也成為部分基層政府部門採用的主要形式。QQ等即時通訊工具也是部分部門採用的主要形式,但大多是內部交流使用,對外公開的很少。而像微信這類發展迅猛的、國內屈指可數的互聯網服務交流平台則利用的相當少。以南通市通州區為例, 筆者通過微信添加朋友功能搜索到的南通市通州區政府部門的公共服務號僅有南通交巡警、通州區婦聯、通州法苑、通州團區委、通州微督察(公安)等極少的部門。從新媒體信息傳達內容來看,部門網站、微博等載體大多以單向性信息為目前的主要發布內容,都是一些日常的工作新聞信息,新媒體成為基層部門日常工作匯報的大雜燴,而與網民缺乏互動性,對網民留言、評論或者問題反映等反應遲鈍、跟進緩慢或是不予表態,喪失了輿情處置先機。
2.缺乏輿情信息研判的敏銳性。當前基層部門對網路輿情的分析研判嚴重不足,從而影響了對輿情的處置。一方面,在維穩的大環境下,對網路輿情信息往往採取防、堵的手段,以地毯式、關鍵詞搜索的方式,每日在各大主要論壇搜索有關本部門的信息,對於網路上發布的不利於本部門的舉報等信息,出於「家醜不可外揚」的心理,採取防、堵的公關手段,使相關帖子沉帖或者直接刪帖,以最大限度地減少輿情傳播范圍。另一方面,網路輿情真假難辨,不乏一些謠言和不滿情緒的宣洩,混淆視聽。而基層部門在輿情信息真偽的甄別方面明顯能力不足,在辨別信息方面往往花了大量的時間和人力物力,卻不能及時對信息及其事態的發展做出判斷,從而延誤了對不實信息的視聽糾正和正面引導。
3.缺乏政府統一的網路監督公共平台。當前基層政府網路監督公共平台的建設依然滯後,除了隱藏在基層政府網站中的市長信箱、在線咨詢等監督頻道外,大多基層政府還尚未建設網路監督公共平台。大多數本地有影響的民間論壇充當了臨時政府網路監督公共平台的角色,例如南通本地的網路論壇濠濱論壇,其子版塊「關注南通」上每天都充斥著繁多的各種輿情,其中不乏對政府部門或黨員幹部不良行為的舉報和申投訴。
三、對策與建議
1.強化宣傳教育,引導新媒體反腐倡廉工作規范化發展。一方面,我們要通過對網路新媒體反腐倡廉工作的廣泛宣傳,引起廣大群眾對網路反腐倡廉更多更高的關注度,增進群眾對網路反腐倡廉的認識,呼籲更多的群眾加入到網路監督的大軍,充分調動他們參與網路反腐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壯大網路監督力量;另一方面,我們要加大對網民的教育,加大黨的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提高廣大網民的思想素質和網路道德意識,規范網民或網路媒體的網路言行,從而盡可能地減少網路不實信息的傳播,減輕網路新媒體的「副作用」。
2.加快平台建設,引導新媒體反腐倡廉渠道多樣化發展。採取多種途徑加快新媒體反腐倡廉工作平台建設,豐富新媒體監督手段,拓展新媒體監督渠道。一方面,政府部門要加強與本地知名論壇的溝通交流,藉助網站論壇管理團隊的專業技術力量,在信息監控、收集、研判、反饋等方面積極開展合作,確保輿情信息能得到及時地發現、處置和反饋;另一方面,政府部門要與時俱進,加快對網路交流新形式的學習、吸收、利用,積極把QQ、微博、微信等流行度高、使用面廣的社交軟體納入到反腐倡廉工作方式體系中,藉助微信等新媒體形式的流行度,拓展網路反腐倡廉監督渠道和監督覆蓋面。同時,基層政府要盤活現有資源,充分利用好 「市長信箱」、「在線咨詢」等既有的政府網站監督頻道,使這些監督頻道的作用得到充分的發揮。有條件的基層政府也可以嘗試網路反腐倡廉公共平台的建設,例如建立專門的反腐倡廉網站等,形成以政府專業網站和欄目頻道為主、以各大主流論壇、微信等網路社交群為輔的新媒體反腐倡廉工作平台體系。
3.完善機制建設,引導新媒體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發展。要認真分析研究目前制約網路反腐倡廉工作的因素,完善網路監督舉報法規制度建設,加快研究制定網路監督舉報受理機制、線索運用和綜合反饋機制、實名舉報保密保護機制,使網路反腐倡廉工作逐步走向規范化、科學化的軌道。通過制度的完善,真正暢通網路監督渠道,提高輿情處置的效率,減少輿情堵塞帶來的不穩定因素。同時,通過完善制度,為洶涌的民間網路反腐浪潮提供一個制度化出口,對民間網路輿情進行有效的疏導,防止其走向盲目。
4.改進內容建設,引導新媒體反腐倡廉工作親民化發展。一是政府部門面對群眾的網路信息發布,要改變以往格式化的寫作方式、官方化的敘述語言和去民化的內容選擇,採用活潑多變的宣傳手法,運用貼近老百姓生活的親和語言,選擇群眾喜聞樂見的新聞信息,徹底摒棄官媒過重的教化色彩,注重內容的實用性,以吸引廣大群眾的關注,例如多發布當前群眾關心的注冊登記制度改革信息、消費維權案例等。二是要重視與群眾的互動,積極回應網民訴求,對於網民提出的問題或者質疑,要及時予以澄清、查證並反饋,防止因處置滯後而導致的網民負面情緒的堆積,導致不和諧的事件的發生。要隨時關注群眾關注的話題,積極參與群眾的話題討論,樹立親民的網路政府形象。
5.注重隊伍建設,引導新媒體反腐倡廉工作專業化發展。有條件的地方政府要配備一支政治堅定、業務過硬、作風扎實的網路反腐倡廉管理隊伍,專業負責網路反腐倡廉新媒體技術的研發與維護,負責信息的發布與更新、負責輿情的反饋與總結、負責重要情況的報告。要定期對管理隊伍進行有關法律法規、信息發布、輿情處理等方面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管理隊伍輿情搜集和處置的能力。

9、網路媒體行業內部監督機制有哪些

主要有《版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世界版權公約》《 民法通則》
新媒體采編相關法律法規 ,在國內新媒體發展的過程中,政策法規的出台以及管理體系的調整可以說是在匆忙之中啟動的。特別是互聯網的跨媒體特徵,給原來按照行業界限劃分的管理體制帶來了挑戰。新媒體面臨的法律環境是比較復雜的,僅僅針對互聯網的相關法律法規就有數十個,其中有憲法與法律,有司法解釋,有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部門通知,還有地方法規和行業規范。而面對新媒體不斷涌現的新應用,已有政策法規還將繼續調整、修改,新的法規還會不斷頒布。作為新媒體從業人員,需要對這些政策法規有面上的了解,樹立相應的法律意識,這也是避免觸碰管理和法規紅線,保障媒體正常運行的基本要求。

與新媒體的監管相關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