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運駕駛員安全責任書
**鎮人民政府
2011年度駕駛員安全目標責任書
為了加強我鎮交通運輸的安全管理,保證各種車輛安全行駛,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有效預防和減少轄區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經鎮黨委、政府研究並結合全鎮實際,對轄區內駕駛員實行安全目標管理,特製定本目標責任書。
一、遵紀守法。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認真貫徹執行縣委、縣府、當地黨委政府和縣交通部門、交警大隊的相關道路交通政策、決定和規定,做到遵章守紀,文明行車。
二、加強學習。轄區內駕駛員必須認真學習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每月20日按時參加安監辦組織的安全教育和業務技能的培訓,遇到交通事故必須全力以赴進行救助,並及時報警(交警二中隊電話:55785351 安監辦電話:55755327)。
三、文明駕駛。
1、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必須隨身攜帶駕駛車輛的有效證件。
2、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要作到文明行車,不得有「三超」現象,不得酒後、疲勞駕駛,不得客貨混裝;特別禁止非專營運車輛裝運民爆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化學葯品;特別是,私家車、自用長安車嚴禁載客,班線車輛要杜絕超限行駛。
3、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聽從交警指揮,自覺接受交通檢查,做到文明行車、安全駕使。
4、駕駛員在「春運」及其他節日的運輸時,要嚴格執行「春運」、「節日」的有關規定,禁止有「搶運」和各種違章現象的出現。
5、客運車輛必須按規定的線路營運,配合客運始發登記員做好客運始發登記工作,9座以上客車不得在四級以下道路行駛。
6、駕駛員不得駕駛 「三無」車輛和報廢車輛,更不準擅自改裝機動車。
四、嚴禁客運車輛冬季早上6時以前,夜間10點以後行使。所有車輛禁止在冰雪路及大霧天氣下行使。
五、為了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強化安全責任,本目標責任書實行風險抵押制。自願繳納風險抵押金60--120 元。如違反上述任何一款,扣風險抵押金並處罰款。
六、不屬於本轄區的駕駛員在**鎮轄區內違反本目標責任制相關規定的,視同轄區駕駛員執行。
七、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駕駛員和鎮交安辦各執一份
**鎮人民政府(章) 駕駛員:(簽字)
法定代表(簽字): 經營業主:(簽字)
2011年 月 日
2、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目標考評、獎懲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交通系統安全生產管理,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交通安全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結合我省交通系統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全省交通系統各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管理工作,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安全生產工作應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審批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實行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的管理體制。
第四條 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做到機構健全,制度完善,分工明確,責任落實,經費保障,人員到位,設施齊全。
第五條 各單位應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鼓勵和支持各單位進行安全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安全生產管理先進技術,完善安全生產設施,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六條 對發生重特大生產事故的單位,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事故單位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七條 各單位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預防生產事故、參加搶險救護、報告重大安全隱患、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或者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優秀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第八條 各單位應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第二章 安全管理機構與職責
第九條 各單位應加強安全生產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機構或指定部門負責安全工作,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各單位在安全管理工作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定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責任。
(三)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分析研究安全形勢,防範各類事故發生,解決安全工作中的問題。
(四)開展安全教育和培訓,推廣應用安全管理新技術,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五)組織安全檢查活動,督促安全隱患整改。
(六)做好「春節」、「五一」、「十一」黃金周的各項安全工作,保障安全。
(七)制定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八)查處重特大安全事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九)組織安全生產知識競賽活動,做好「安全生產月」等活動的各項工作。
(十)定期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及時、如實報告生產事故。
第十條 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其他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十一條 有關行業管理機構應加強行業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及時向同級交通主管部門及上級管理機構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和生產事故,同時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海事管理機構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便群眾、依法管理的原則,保障內河交通安全、有序、暢通。
1、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的統一監管制度和信息通報及溝通協調機制。
2、負責船員培訓、考試、發證工作,監督檢查船舶的船員配備、持證、適任、值班等情況。
3、負責船舶適航和船舶技術管理工作。負責船舶登記管理、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的安全監督管理和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監管管理工作。
4、負責運輸船舶的安全監管工作和船舶的進出港簽證。
5、負責通航水域安全監管工作,對內河交通密集區域、多發事故水域以及貨物裝卸、乘客上下比較集中的港口,對客渡船、滾裝客船、高速客輪、旅遊船和載運危險貨物的船舶,加強安全巡查。
6、建立船舶、浮動設施、船員和通航安全環境的安全監督檢查制度,開展水上交通安全宣傳,督促港航企業加強安全管理。
7、負責水上通航秩序管理,組織開展水上安全檢查,調查處理水上交通事故。
8、負責航道、錨地、安全作業區、施工作業區等區域的現場安全監督和秩序管理。維護水上游覽區、水上體育競技活動區的現場通航秩序。
9、監督檢查轄區碼頭、泊位安全狀況,監督轄區錨地、航道、調頭區、泊位水深情況。
10、現場監督檢查轄區內船舶、設施的航行、停泊和作業情況,處理轄區內船舶、設施的違法行為。
11、負責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的適裝許可及現場監督。
12、負責助航標志的監督管理。
(二)航運管理機構
1、負責水路運輸單位安全資質的審核把關工作。
2、負責水路運輸單位的安全監督工作,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查處重大客、貨運輸事故。
3、負責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單位及其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對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安全實施監督,負責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單位、駕駛人員、船員、裝卸人員和押運人員的資質認定,並負責監督檢查。
(三)運政管理機構
1、負責道路運輸安全工作,建立運輸單位安全生產目標考核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2、制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措施,推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運輸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制。
3、嚴把運輸經營者市場准入關、營運車輛技術狀況關、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關和汽車客運站安全監督,做好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資質審核、運輸車輛安全資質審查和從業人員資格審查,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的源頭管理工作。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分析、研究安全生產情況,並提出相應措施。
5、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督促運輸企業落實安全生產制度,整改事故隱患。
6、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查處重特大道路運輸事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7、做好「春節、五一、十一」黃金周的道路運輸安全工作,保障運輸安全。
8、組織開展培訓工作,定期對各級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工作業務培訓。
9、運用現代化管理手段,提高對車輛的靜態管理和動態控制,最大限度地減少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發生。
10、維護汽車站秩序,監督汽車站做好「三品」檢查和消防安全工作。
11、及時填報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統計報表。
(四)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管理機構
1、負責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
2、負責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初審。
3、負責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三項人員考核(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查處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事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5、受理公路水運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隱患的檢舉、控告和投訴。
(五)公路(含高速公路)管理機構
1、認真履行職責,依法做好公路的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暢通。
2、監督檢查公路建設項目法人和從業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3、監督檢查公路施工單位的施工標志、警示標志、繞行標志或修建臨時便道,以保證車輛和行人的通行安全。道路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符合保障公路安全、暢通的要求。施工作業完畢,應當迅速清除公路上的障礙物,消除安全隱患。
4、公路養護工作應當按照規定的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進行,保證公路、公路橋涵及各類公路附屬設施經常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
5、定期對養護的公路橋梁進行檢查。公路橋梁經檢測荷載等級達不到原標準的,應當設置明顯的限載標志,並及時進行維修和加固;經檢測發現公路橋梁嚴重損壞影響通行安全的,應當設置禁止通行和繞行標志,並及時採取修復措施。
6、公路標志、標線應當保持清晰、醒目、准確、完好、符合公路工程技術標准。對損壞的公路標志,應當及時予以修復、更換;因技術等原因無法按時修復、更換的,應當設置臨時公路標志。
第十二條 各單位要實行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管理制度。每年度交通主管部門應與所屬單位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並加強考核工作。
第十三條 各單位應層層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把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基層單位、每一個環節、每一個崗位、每一個工作人員。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 各單位應安排用於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宣傳、安全培訓、安全獎勵等方面的經費,並納入年度單位財務預算。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部門應配備專用電話、傳真機、計算機、照相機、攝像機、交通工具等必要的辦公設備。
第十五條 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
第十六條 各單位應實行安全例會制度。
各單位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生產經營單位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會議,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道路運輸經營者應對客運駕駛員每周一次例會、貨運駕駛員每月一次例會。
第十七條 各單位要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會議記錄制度。其內容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參加人員、會議主持人、會議議題、議定事項和到會情況等。
第十八條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行業管理機構應對轄區內交通系統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安全檢查分為綜合性檢查和專項檢查兩類,檢查方式為明查與暗訪相結合以暗訪為主、行政領導檢查與專家檢查相結合以專家檢查和評價為主,檢查的主要內容為查管理、查制度、查落實、查現場、查隱患、查整改、查事故處理。
第十九條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行業管理機構每半年應組織一次綜合性安全檢查,重大活動、重要時段、根據上級要求或視情節進行專項檢查。
生產經營單位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綜合性檢查,每周至少進行一次專項檢查,重點部門每天進行安全檢查。
第二十條 安全檢查實行登記制度,其內容包括:被檢查單位、檢查時間、檢查人員、檢查項目、檢查部位、隱患情況及要求等。
第二十一條 安全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當時不能整改的,要下達《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對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要下達《停業整改通知書》,提出整改意見和整改期限,並由安全檢查負責人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簽字。
整改後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檢查人員應通知行政審批部門撤銷其原審批。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對安全檢查所發現的隱患,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後,被檢查單位應向檢查單位寫出安全隱患整改報告書,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務的,應當向檢查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後按重新規定的期限完成整改。
接到被檢查單位的安全隱患整改報告書後,檢查單位應當組織人員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經復查後仍有安全隱患的,給予停業等相應處理。
第二十三條 各單位應當實行安全隱患整改報告制度。其內容包括:上級檢查單位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復印件、安全隱患整改負責人、整改措施、整改投入的資金、整改效果以及整改扣的具體監控(管理)負責人等。
第二十四條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要依法履行安全監督檢查職責,堅持原則、秉公執法、清正廉潔,被檢查單位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第二十五條 具有行政審批職責的部門、管理機構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需要審查批准、核准、許可、認證或者驗收的,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准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查;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驗收通過。
第二十六條 實行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考核制度,逐級考核。安全工作考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類。
對完成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及考核合格的單位要給予獎勵。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報批評。
安全生產考核按《河南省交通系統安全生產管理考核標准》執行。考核實行1000分制,900分以上為優秀,900分至800分為合格,800分以下為不合格。
第二十七條 各單位應參加「安全生產月」等安全活動,做到組織領導落實、活動方案具體、保障措施得力,活動效果明顯。
第二十八條 各單位要重視安全信息報送工作,及時、准確、全面地報送各種安全信息。
安全信息包括:安全工作總結(春運、黃金周、重大活動、安全生產月、專項治理等)、事故報表、安全教育培訓、典型材料、簡報等。
第二十九條 各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檔案,並實行專人管理。
安全檔案內容包括:本單位基本情況、安全組織領導機構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檢查情況、安全學習培訓和宣傳教育情況、安全會議情況、安全活動情況、安全獎懲情況、安全文件、安全事故隱患整改情況、安全生產管理經驗等資料。
第四章 教育培訓
第三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三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新設備,必須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掌握安全防護措施和安全技術特性。
第三十二條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要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
第三十三條 各單位應制定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堅持定期教育和日常教育相結合、專項教育和普及教育相結合、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相結合。安全宣傳教育覆蓋面不得低於95%,確保培訓教育效果。
第三十四條 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工作的負責人、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應接受上級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具備相應的安全管理知識。
第三十五條 各單位應建立安全學習培訓和宣傳教育記錄制度。其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參加人員、舉辦單位、學習內容、人員簽到冊、考試試卷及考核成績等。
第五章 舉報與獎勵
第三十六條 建立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或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公布舉報電話、信箱、電子郵件地址,受理舉報人的舉報。舉報事項經查證屬實的,對舉報人予以獎勵。
受理舉報時應將舉報事項、時間、地點、可能存在的危害和舉報人姓名、聯系方式等內容記錄清楚。
第三十七條 群眾舉報的事項,要及時核實和處理,核實和處理情況要形成書面材料。被舉報單位要認真整改舉報事項,並將整改情況上報查處部門。
舉報人要求答復的,應當在受理舉報後10日內予以答復。
第三十八條 對舉報人的有關情況要嚴格保密,不得向被舉報單位和社會泄露舉報人情況。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單位或人員,由交通主管部門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 舉報范圍包括:
(一)不具備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
(二)未取得相應資質資格或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
(三)新建、改建、擴建交通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未依法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
(四)未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安排上崗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作業的;
(五)發生重、特大事故後,事故單位或者有關人員破壞、偽造事故現場,瞞報、謊報、拖延不報的;
(六)其他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或違法行為。
第四十條 對舉報的事項經調查屬實的,由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給予舉報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獎勵。
第四十一條 舉報事項調查屬實的,應及時通知舉報人領取舉報獎金。
舉報者憑本人有效證件到指定部門領取獎金;委託他人代領獎金,代領人應出示本人和舉報者的有效證件。領取獎金的期限為一個月,逾期不領的,按無人領取處理;特殊情況不能按時領取的,須出具相關證明。
對同一事項的舉報只獎勵一次,獎勵對象為首先舉報者。
第六章 事故報告與處理
第四十二條 各單位發生安全事故後,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單位無力搶救時,應當立即請求就近的救護、醫療單位及有關部門救援。
嚴禁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第四十三條 各單位應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情況,不得隱瞞上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發生重傷及以上事故的,應在2小時內上報縣級交通主管部門;發生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的,應在4小時內上報省轄市交通主管部門;發生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應在6小時內上報省交通廳。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或安全生產委員會報告。
事故報告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等情況。
事故具體情況調查清楚後,書面補報事故的詳細情況。
第四十四條 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有關人員應趕赴現場,調查事情情況,汲取事故教訓,制定預防事故措施。
第四十五條 各單位要按照「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汲取不放過)」原則分析事故原因,查處事故責任人,總結經驗教訓,採取整改措施,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重特大事故的責任追究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規定由省交通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七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
3.21 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
3.21.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對車輛、船舶的具體要求。
本規定適用全區的機動車輛和船舶。
本規定引用的法律標准:《道路交通安全法》、《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江西省渡口管理條例》。
3.21.2道路安全管理
1)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細則》,以保證道路交通安全。
2)嚴禁超速行駛、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違章超車、違章停車、夜間違章使用燈光、違章超載、酒後駕駛、逆向行駛及駕乘兩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等違章行為。
3)嚴禁無《道路經營許可證》從事營業性公路客運、貨運、汽車維修、搬運裝卸、運輸服務和駕駛員培訓。嚴禁無《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從事營業性道路運輸經營活動。嚴禁貨運農用車、農用三輪車、三輪摩托車等非客動車輛營運載客。
4)農機部門要加強對拖拉機(變型機)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督管理和安全整治。
5)對事故多發地段,公路管理部門要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和標線,健全公路路口信號燈或讓行標志。
6)交通運輸企業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嚴禁疲勞駕駛,嚴禁技術性能不符合要求的營運車輛參加營運,嚴禁客運車輛超載運輸。
7)公安交管部門要加強對交通運輸企業的的監管,對嚴重違反交通法的司機和車主要停止或取消其駕駛資格,並通知公路運輸管理部門停止或取消其營運從業資格。
8)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要求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嚴格遵守。開展交通安全「四進」活動,即:交通安全進村、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加強和提高車主、業主.、駕駛員和群眾的遵紀守法意識和文明交通素質。
3.21.3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1)水上交通的船舶必須嚴格遵守《江西省渡口管理條例》和《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確保水上交通安全。
2)嚴禁船舶無證經營或超范圍經營,嚴禁短途無證客船運輸、非客船載客運輸。嚴禁船舶帶病運行。嚴禁船舶惡劣天氣營運和冒險航行。
3)取締無船舶證書、無船名、無港藉標識的船舶。打擊「三無」船舶非法運輸。
4)渡口設置單位必須遵守《江西省渡口管理條例》按規定辦理《渡口設置許可證》、《渡口登記證書》、《渡口檢驗證書》和《渡工(船員)證書》方可從事渡運。嚴禁無證渡運。
鄉鎮船舶必須遵守《江西省鄉鎮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實施細則》,同時鄉、鎮政府必須建立、健全鄉鎮船舶安全管理機制,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
5)水上交通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水上、水下施工作業的安全監管,整治水域通航環境,嚴禁佔用航道捕撈、養殖、采砂、淘金等行為。
6)取締非法灘塗造船,及時打擊新出現的非法灘塗造船場點。
7)水上交通安全執法檢查的是「四客一危」船舶;客船(客班船、短途客船)、高速客船、渡船、旅遊船。危險品運輸船。
檢查內容:
(1)有關船舶證書是否齊全、合格有效、船證相符。
(2)船舶是否超載乘客。
(3)船舶是否在核定的航線上渡運。
(4)船員證書是否合格有效、人證相符,船舶配員是否符合規定。
(5)船舶經營資質,是否按規定的經營范圍經營。
(6)是否超載運輸。
(7)加強對水上運輸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法》和《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安全法規的宣傳、教育、培訓以強化從業人員的法律意識和安全技能。散裝液貨船人員應通過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特殊培訓,持有《內河船舶船員特殊培訓合格證》方准上崗作用。
3.22 旅遊景區安全管理規定
3.22.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旅遊景區安全管理具體內容。
本規定適用於全區各旅遊景區。
3.22.2 旅遊景區管理部門應制定景區安全責任制,明確規定領導、部門、員工各自的崗位安全職責。
3.22.3 建立景區安全檢查制度;進行以貫徹執行國家安全法規政策的情況、景區安全管理、安全條件、存在的隱患等方面的安全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1)對各級領導、部門、員工落實安全責任制、安全培訓、崗位安全技能方面進行檢查;
2)對景區的環境、標志、安全設施方面進行檢查;
3)由企業領導組織採用座談分析、項目對照的方式對企業的安全機構、人員、職能、制度、經費投入等安全管理效能,進行全面系統檢查,促使企業完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效能。
4)除每日進行經常性安全檢查外,每年應定期進行2—4次群眾性大檢查。包括普遍檢查、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
5)開展安全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檢查要有台帳記錄。依靠群眾邊檢查、邊改進,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排除。
3.22.4 制定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企業員工包括各級領導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培訓後方能上崗工作,安全教育工作按《安全培訓教育規定》的要求進行。特殊工種必須按《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經考試合格後執證上崗。
3.22.5 景區內有潛在危及遊客安全的地域、通道要設有明顯的警示標志,提醒遊客注意安全。在危險地段要安置防護設施以保證遊客的安全。
3.22.6 景區內的纜車、高架索道等設備,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標准,並應經常檢查保養,確保安全運轉。
3.22.7 要制訂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對可能發生的旅遊安全事故制訂相對應的援救措施。景區內應備有常用應急葯品,以便能及時為遊客提供幫助。
3.22.8 景區必須有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對景區進行經常性的巡查,發現有不安全因素、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管理部門。並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排除隱患,確保景區安全。
景區環境必須清潔、干凈,及時清除旅遊垃圾,保護景區不被人為污染
3、您好,我是液化氣公司的,領導要求寫一份液化氣站站長責任協議書,想了好幾天了 ,求大家給予幫助
公司XXXX年度經營管理目標責任書
為充分調動下屬公司管理人員積極性,確保總部下達給下屬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的實現,總部(以下簡稱甲方)授權給以_ _為第一責任人的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負責該公司的經營管理。按照責、權、利對等的原則,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XXXX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以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本責任書一經簽字即對甲乙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目的在完善公司以經理負責制為主要內容的經營管理機制的基礎上,充分調動下屬公司經營管理人員積極性,充分挖掘人力資源潛力;建立總部對下屬公司的經營目標責任考核體系,以加強總公司對下屬公司的有效監控;推動下屬公司乃至整個XX集團經營管理工作逐步向理性、科學、精細和規范的方向發展,用科學的指標評價體系替代粗線條的考評;推動下屬公司管理手段和經營風格的轉變,增強下屬公司管理層的責任意識和經營管理能力。
二、XXXX年年度考核期間:200X年1月1日至200X年12月31日。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為乙方經營過程活動提供必要資金、設備、後勤等支持和保障;
2、甲方有責任努力降低公共費用開支,減輕下屬公司公共分攤費用負擔;
3、甲方必須按雙方商定的工資標准和方式按月向乙方墊支高層管理人員的工資(具體標准和方式等另行規定);
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過程進行檢查和監督,並提出改進意見;
5、甲方有權在乙方生產經營活動出現失控或重大失誤而乙方又無有效解決辦法時,修訂責任書有關條款或決定終止本責任書的執行。
6、連續兩月未完成相關業績指標,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警告;
7、連續三月未完成相關業績指標,甲方有權終止本責任書(新建公司適當放寬2-3月);
8、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業績進行定期的審計與考核;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及集團公司制訂的各項管理規定。
2、乙方應在計劃年度內完成下列主要經營管理指標,見附表:
項目指標 標准權重 指標數 凈利潤率 45% 300萬元 銷售收入 45% 6000萬元註:(1)、凈利潤率=稅前利潤總額/實際銷售收入;(2)、凈利潤=銷售收入—銷售成本—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公共分攤費用—稅金;(3)、銷售成本:直接材料、直接工資、直接費用(水電費用、維修費、固定資產折舊、生產人員差旅費);(4)、管理費用(標准待定):差旅費、電話費、招待費、辦公費;(5)、銷售費用(按銷售1%-1.2%):傭金、回扣、商檢報關費、業務提成;(6)、財務費用(按實際發生額計):匯兌損益、利息、銀行手續費;(7)、公共費用攤銷(按實際發生費用):職能部門的費用及上繳國家的各項規費等;(8)、稅金(按實際發生額)(9)、應分擔的固定資產原值:2004年度折舊: (10)、其它各項費用依實際發生情況負擔。 (11)、以上金額數均以到帳為准。
3、乙方應在雙方簽字生效後半個月以內向甲方提供具體的可操作的、可測量的、可實現的、有時間性的目標實施詳細計劃,在獲得甲方批准後以此作為對乙方進行績效考評、監督和控制的依據。
4、乙方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地按甲方要求報送(提交)與經營活動有關的各項文件和資料,包括:
(1)年度、月度等各項工作計劃執行情況的分析報告。(2)各種財務報表。(3)年度銷售政策及實施情況的跟蹤報告。(4)甲方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資料。(5)考核當月未完成業績指標,乙方必須向總裁說明未完成成績的原因,並拿出改進措施。
5、乙方享有生產經營管理人員的指揮權;
6、乙方享有高層經營管理人員任用和辭退建議權以及中層和普通員工的任用和辭退決定權;
7、乙方擁有中層及以下全體員工的考評指標體系設計,考評方式和分配方案決定權,但是方案必須提交總裁核准後方可實施;
8、乙方擁有對集團公司公共分攤費用的異議權,但是在獲得合理解釋後必須承擔相應分攤份額;
9、乙方擁有原材料采購規模、時機、定價和產品銷售定價等建議權,但是每項建議須有書面分析報告,獲總裁核准後執行;
10、乙方在核定的費用管理額度內享有 600 元 以下(含 600 元)單據報銷終審權; 600 元以上的單據報銷審核權;
11、乙方應接受甲方對其工作能力和態度的考核,占整個考核分值10%,表率作用;工作安全意識;工作認真程度;工作計劃性、安排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工作主動性、事業心;是否廉潔、誠信正直;對公司的戰略、決策的執行程度(細則另行規定);
12、乙方高層管理人員實得工資跟考核結果掛鉤,實得工資=考核分值X雙方商定崗位工資,考核總分值不足50%,按50%計算。其中:考核分值=實際完成利潤指標÷利潤考核指標×100分×45%+實際完成銷售收入指標÷銷售收入考核指標×100×45%+乙方高層管理人員工作能力與制度考核分(百分制)×10%
13、完成年度計劃指標,甲方獎勵乙方所在單位轎車一輛(10萬元左右)。三年後,轎車產權歸乙方第一責任人所有。
14、凈利潤超額部分的 30 %作為對乙方所在的單位的獎勵,具體獎金分配方案由乙方確定報集團審批。
五、其它本責任書相關內容分別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財務核算中心負責解釋、修訂。
本責任書由集團總裁和下屬公司第一負責人簽署後即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本責任書一式四份,集團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核算中心、下屬公司各持一份。
集團總裁: 公司第一負責人:
日期:200X年X月X日 日期:200X年X月X日
更具體的,需要你自己改,不懂就消息我
4、又是客運經營者又當客運站站長里否合法
這個要看是什麼級別的火車站了~ 車站根據客貨運量分為不同的等級,有特等站、一等站、二等站、三等站、四等站等,一般特等站和比較大的一等站為鐵路局直屬站,直屬站站長與客運段段長的級別應該是一樣的;其它站一般由直屬站或者車務段管轄,這些車站的站長級別應該是低於客運段段長的~ 比如,上海站為上海鐵路局直屬站,上海站的站長應該和上海客運段段長同級;而上海西站由上海直屬站管轄,上海西站站長級別低於上海客運段段長~
5、淺談如何當好客運站站長
在這個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中,客運站長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當好站長、管好客運車站成為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筆者圍繞當好站長的基本素質、文明創建、文化建設、安全管理和執行力等方面談一些見解。一、當好站長必須具備一些基本素質首先,要具備必要的政治素質,當好「班長」角色,要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認真執行企業的規章制度,充分發揮團隊作用。其次,要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只有具備健康的思想和身體素質,才能帶頭干好工作。第三,要具備經營方面的能力,具備應對經營管理各種問題的洞察力和決策力。要想帶好班子、帶好員工,站長必須具備經營頭腦,能抓住機遇,從而在做好生產經營的同時,降低成本、增產增收。第四,要具備一定的文化知識和業務知識能力。
6、客運企業 服務質量管理崗位職責
工作標准
站長(副站長)工作標准
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全面執行,使全站無違反路線、方針、政策的行為發生。
二、組織指揮得力,班子團結,勤政務實,工作協調,無推諉扯皮現象。
三、年度計劃的各項指標分解合理,按計劃正常完成。
四、內外部關系融洽,創造一個良好原經營環境。
五、各項規章制度及責任制執行逗硬,管理規范化、制度化。
六、職工關心的焦點,熱點問題處理得當、及時;
七、全站職工的組織力、凝聚力強,車站風氣好、形象佳、社會評價高。
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工作標准
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全面貫徹執行,監督作用得以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得以充分體現。
二、黨、政、工配合密切,群、團工作得以開展。
三、抓好思想政治工作,隨時掌握和了解黨員和全站職工的思想動態,及時找職工談心。
四、抓好黨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發展狀大組織考查培養對象,成熟一個發展一個,不搞突擊發展。
五、「三會一課制度」、民主生活會制度、不走過場,認真堅持。
六、抓好車站精神文明建設。
黨小組長工作標准
一、組織監督黨員完成好支部布置的任務。
二、及時准確地向支部委員會匯報黨員的思想動態及工作情況。
三、保證黨小組會議順利召開。
四、積極配合協助支部工作。
五、做好支部和職工的聯接工作。
六、及時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紀檢委員工作標准
一、抓好黨員的黨風黨紀教育,提高黨員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二、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對黨員違反黨章、黨紀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和查處,查處率達100%。
三、完成支部臨時交辦的任務。
組織委員工作標准
一、黨費按時按每月一次收取,按標准收取,並及時足額上繳。
二、堅持標准,積極發展新黨員,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三、加強黨小組建設,各種會議記錄齊全。
四、做好預備黨員的考察和轉正工作。
五、積極完成支部臨時交辦的工作。
宣傳委員工作標准
一、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要及時宣傳貫徹到每個黨員中去。
二、堅持「三會一課」制度,每季度召開一次支部黨員大會,每月召開一次支部委員會議,每月召開兩次黨小組會議。
三、要組織黨員每月進行一次學習,學習時間每次不少於四小時。
四、寓教於樂,積極組織指揮工會、共青團、開展豐富多彩文體的活動。
五、要經常利用廣播、專欄,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每月辦一期宣傳專欄。
六、完成支部臨時交辦的任務。
工會主席工作標准
一、認真貫徹《工會法》並參與企業的民主管理,對企業實行民主監督。
二、及時反饋職工的要求和合理化建議。
三、按時足額收繳工會會費,並建立好帳目,管理好工會經費。
四、及時反饋和處理職工關心的熱點和難點問題。
五、及時為行政領導排憂解難,出謀劃策。
六、組織工會會員開展文體活動豐富職工的文化生活。
值班站長工作標准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站內各項法規、規章制度。
二、組織每日一次班前會、安排當日工作,明確任務。
三、嚴格考勤制度,組織辦公室人員檢查各崗位人員到位情況,督促落實各崗位職責。
四、掌握客流情況,根據變化制度定相應的措施。
五、根據旅客駕乘人員意見、要求做出處理意見。
六、安排對各種設施、設備的維護、、協調處理各部門的問題。
七、對站務事故、違紀人員作出相應的處理。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
辦公室主任工作標准
一、嚴格執行企業各項規章制度,抓好全站各項責任制的落實。
二、當好站領導的「參謀」,確保全站三個文明建設工作順利進行。
三、協調好內外工作關系,處理好黨政工團的日常事務工作。
四、管理使用好車站印章,負責全站行政文件的擬辦和監督落實。
五、做好全站社會統籌保險和醫療保險的管理。
六、嚴格考核執行勞動人事、勞動紀律制度。
七、協調處理好各種來訪工作。
文書工作標准
一、嚴格執行國家方針政策及站內各項規章制度。
二、儀容整潔、服從安排。
三、快速准確起草公文,及時列印完成公文。
四、保證文件不遺漏,整齊有序,查閱方便。
五、保證對外信件、公函的及時郵寄。
六、及時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
人事員工作標准
一、掌握勞動人事管理的法規政策,熟悉勞動人事業務工作。
二、收集、整理好全站職工責任考核情況,協調財務人員做好工資分配管理。
三、協調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工作關系,按時繳納勞動保險費用,及時辦理退休、調出人員費用停繳等手續。
四、熱情耐心解答職工咨詢有關勞動人事方面的問題。
五、保證全人事檔案、人事、工資等基本資料齊全,調進、調出人員中個人台帳清楚。
六、按時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
物管科科長工作標准
一、組織安排好全科室各崗位的工作,並作好考勤考核工作,使全科室各項工作符合上級的要求。
二、認真組織科室人員學習,及時傳達上級文件和會議精神,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業務學習,兩次安全學習,一次政治學習。學習時作好會議紀錄。
三、遵守西站的各種規章制度,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落實領導安排的工作,作好登記、記錄、保管好各種原始資料。
四、努力節約開支,盡力做到少花錢多辦事。
五、確保全站安全用電,工作無差錯。
采購員工作標准
一、學好本職工作業務,多跑多采多問,隨時了解市場行情,尤其要了解新品種新材料的特點及價位等基本情況。
二、嚴格按照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進行工作,秉公辦事,不徇私情,杜絕工作失誤。
三、以節約開支為工作原則,以采購實用價值大的物品為工作重點,不得采購價高品劣的物品。
四、工作要細心,耐心、作好工作台帳的記載工作。
保管員工作標准
一、認真參加各類學習,遵守好西站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工作細致、登記完善、保管、整理好物品發放的資料。
三、庫房物品堆放整齊、分類保管,並做好防鼠、防盜、防火、防霉爛等工作,使物品不損失、不丟失。
四、對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等物品的處理。熟悉庫房中物品的用途、價格、要了解使用者的情況,並向采購員作出建議。
電工工作標准
一、認真學習電工知識,了解新電器的特點、要求、安裝等基本情況。
二、隨時都要將安全用電放在第一位,嚴格按照電工安全規則進行操作,堅決反對違章操作,確保全站用電安全。
三、每周對全站用電線路和電器作一次巡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參與電器、配件采購工作,杜絕采購不合格產品。
五、對工作功能穩定性差的電器要及時維修、更換、以消除事故隱患。
財務科長工作標准
一、認真執行《會計法》和財經紀律,無違反《會計法》和財經紀律的現象發生。
二、財務帳目清楚,帳帳相符,帳物相符,不做虛假帳。
三、每月的財務報表准確及時報出。
四、每月組織有關人員召開一次財務、經濟活動分析會,及時為站領導提供決策的依據。
五、根據站上安排,每月組織本部門職工進行一至兩次的政治、業務學習,以提高財務人員的政治、業務水平。
六、財務成本、財務結算無差錯。
七、資金的組織、調度合理,不得影響正常的經營。
八、及時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
出納員工作標准
一、認真學習財務業務,遵守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嚴格財務管理,保證現金的安全,做到收、支無差錯。
二、收入的現金及時存入銀行,不得坐支現金,庫存現金不得超過1000.00元。
三、拒絕支付不合規定的一切開支。
四、認真做好現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帳帳相符,每日與銀行核對一次。
五、及時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財務計帳員工作標准
一、嚴格執行站內各項規章制度,無違紀行為發生。
二、督促收款員、出納員及時填制收支憑證。
三、保證各種傳票的質量。
四、按《會計法》處理帳務,保證每月10日前向公司上交報表。
五、保證財務檔案不缺損、無灰塵、整齊有序,嚴格按借閱制度管理。
六、及時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票據管理員工作標准
一、嚴格遵守站內各項規章制度,無違紀行為發生。
二、保證全站生產、經營生產、經營服務收入及時進帳入庫。
三、嚴格管理票據,保證票據領出獎金回籠。
四、統計日報字跡清晰工整,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領導匯報。
五、保證票據填制正確無誤、字跡清晰、無遺漏。
六、及時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收款員工作標准
一、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無違紀行為發生。
二、督促交款員及時上繳款項,保證所收款項及時進入庫。
三、收到款項及時存入銀行,保證每日庫存現金不超過1000元。
四、作好差錯登記,及時向領導匯報。
五、做到收入無差錯,杜絕挪用公款。
六、及時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營收科長工作標准
一、熟悉有關營運單位與本站的合同條款、掌握營收進度。
二、督促本科人員及進完成營收統計工作,檢查審核各種統計報表,並按時上報。
三、擬制本科工作計劃,作好工作總結,適時總結經驗。
四、負責營收分析工作,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
五、積極協調好與外司的工作關系,確保本單位營收及時入庫。
六、及時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
營收統計員工作標准
一、熟知統計工作規章制度,嚴守統計工作紀律。
二、與站務科質檢員進行營收結算單交接時,仔細清點張數,做好記錄。
三、認真審查、核實營收結算單,並統計營收數據。
四、建立參營車輛營收台帳,及時擬送旬報、月報及其它營收報表。
五、做好外司營收回程單的解繳工作。
營收結算員工作標准
一、努力學習業務知識,熟悉營收結算業務工作,嚴守結算工作紀律。
二、熟悉有關營運單位合同條款,掌握營收進度。
三、擬制的結算計劃,正確可行,營收結算,真實可靠。
四、積極協調與外單位的營收、結算關系,確保本單位營收及時入庫。
五、做好營收數據、資料檔案的安全保密工作。
六、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任務。
微機室主任工作標准
一、熟悉掌握業務技能,對本科室的勞動紀律、政治業務學習加強管理、抓好精神文明建設。
二、負責處理各種軟、硬體故障,保障售票系統正常工作。
三、關注各班次的運行狀況,發現異常及時與運調科聯系。
四、對系統出現的異常錯誤,准確做好記錄並報相關領導。
五、做好對各類文件的收集及各項數據報表的整理工作,對各種文件的列印質量進行監督。
六、檢查當班人員是否按業務部門的要求正確處理好各類事宜。
微機系統管理員工作標准
一、認真檢查開機前各項設施、設備是否齊備、有效。
二、嚴格按程序正確開、關操作微機。密切關注系統變化,若出現問題及時處理並詳細記錄。
三、按運調科提供的數據,准確無誤地做好班次、票價的修改工作。
四、禁止各售票員查詢售票情況及無關人員了解、查看各種數據及報表。
五、准確核實、簽證空、白票。
六、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各種文件和各類報表的列印工作。
招待所所長工作標准
一、認真貫徹執行站內各項規章制度。
二、對旅客提問熱心解答,嚴格遵守首問責任制。
三、熟悉旅客接待業務,服務質量達到100%。
四、保證招待所玻璃明亮,地板、牆面整潔,設施設備無灰塵。
五、保證招待所無安全事故發生。
六、認真總結,及時向領導匯報情況。
七、及時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
招待所登記員工作標准
一、嚴格遵守站內各項規章制度,無違紀行為發生。
二、熱情大方、細致周到。
三、登記無誤,字跡清晰工整。
四、做好安全囑咐工作,保證招待所無事故發生。
五、交接班記錄,清楚准確、記錄完善。
六、及時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招待所服務員工作標准
一、嚴格執行站紀站規,保證招待所的工作順利進行。
二、禮貌待客,熱情服務。
三、保證室內、過道衛生。做到地面、桌面、椅面清潔,床鋪衛生無污跡。
四、做到旅客物品遺失率為零。
五、辦好退房手續,讓旅客滿意度為100%。
六、及時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
站務科長工作標准
一、組織好部門政治、業務、安全學習,部門人員業務技能強,思想素質高。
二、檢(驗)票,行包寄存等工作及時、無差錯。
三、提供的二聯單統計數據准確無誤。
四、部門人員無違章違紀行為、文明服務、無一起旅客投訴問題。
五、與部門之間關系協調。
六、及時完成好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站務質檢員工作標准
一、遵守站內各項規章制度。
二、認真管理、及時收集、匯總和上報站務工作相關資料。
三、會議記錄不漏記,嚴格勞動紀律考核。
四、保證二聯單填寫規范、准確,並及時匯總上交。
五、准確無誤匯總科內經濟責任制數據。
六、及時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廣播員工作標准
一、嚴格遵守站內各項規章制度。
二、熟悉各車次、時間和線路及乘車常識,服務項目、服務設施、《客規》規定等。
三、普通化標准,語言流暢、聲音清晰。
四、保證廣播器材的完好無損和線路的通暢。
五、應變能力強,能根據實發情況流暢廣播。
六、廣播准確率達到100%。
七、正確播放適時音樂、音量適度、不誇張。
八、保證每日廣播次數、力度,達到提醒旅客的目的。
九、及時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檢、驗組長工作標准
一、嚴格執行站內各條規章制度,無違紀行為發生。
二、熟悉掌握業務,保證組室職工工作質量。
三、熱情禮貌,得理讓人。
四、保證上下班工作銜接順利。
五、及時完成好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驗票員工作標准
一、熟記車站發往各條線路、班次、時間。准確解答旅客提出的問題。
二、做到驗票准確率100%,發班正點率99%。
三、做到驗票清補率100%。
四、使用文明用語,按「三優」、「三化」服務質量要求開展文明服務,使旅客的滿意率達98%以上。
五、二聯單填寫准確,核算正確,無差錯。
六、完成好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檢(驗)票員工作標准
一、熟悉業務,做好「三優」、「三化」優質服務。
二、堅持憑票進站,主動引導旅客購票。
三、做到車到站台人到位,提前15分鍾到車前維護好驗票秩序。
四、驗票做到「三看一唱四不檢」,不檢超員票、空頭票。
五、驗票跟車到出站口,清點好旅客客票,認真填寫二聯單,若有問題及時處理並向科(組)長匯報。
六、及時完成好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
服務總台工作標准
一、嚴格遵守站內各項規章制度。
二、掌握各車次、時間、線路、售票等詳細情況。
三、熟悉乘車常識,服務項目,服務設施。
四、堅持普通話,執行首問制,准確解答旅客疑問。
五、做好代辦電話,失物登記、發售暈車葯、廣播找人等工作。
六、及時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小件寄存員工作標准
一、嚴格遵守站內各項規章制度,無違紀行為發生。
二、熱情友好,細致周到。
三、按章辦事,號牌一致,無錯取現象發生。
四、保證旅客行李安全,無丟失現象發生。
五、行李堆放,整齊有序,記錄清楚詳細。
六、不滯留,不挪用寄存款。
七、及時完成好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特殊旅客服務工作標准
一、嚴格遵守站內各項規章制度,無違行為發生。
二、熱情主動,服務周到。
三、保證站台、大廳、值班站長的及時溝通。
四、保證需要特殊照顧的旅客得到及時服務。
五、及時完成好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運調科長工作標准
一、按時組織主作召天班前會,布置工作。
二、檢查各崗位人員是否按規定要求上崗及各項工作設施,設備是否齊備、有效。
三、協調、銜接好各部門、各崗位之間工作關系。考核部門崗位人員對各項規章制度、車輛運行計劃的執行情況和服務質量、衛生情況,並做好記錄。
四、經常巡視於生產第一線,抓好安全生產,及時處理發生的服務質量或因客流變化和路阻造成的脫班、晚點等問題。
五、組織召開班後會,總結當日工作,處理遺留問題。
六、及時完成好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
運調科內勤員工作標准
一、在科長的安排下、認真辦理科內日常事務。
二、按指令編制車輛運行計劃和班次時刻表。
三、按運價政策准確無誤核定各班次票價。
四、掌握客流量變化和班線通阻及供車情況,調整運行作業計劃、並通知現場調度室和有關部門進行實施。
五、做好各種資料的上報工作,數據准確無誤。
六、及時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
調度室組長工作標准
一、在科長的安排下、管理好調度室日常工作。
二、掌握車輛及駕駛員動態、按車輛運行計劃、認真組織實施。
三、考查調度員對車輛運行計劃的執行情況以及各種違章處理記錄、值班日記、交接班記錄是否完整。
四、准確無誤、按時間向科室上報各種資料。
五、認真聽取駕乘人員意見,改進工作作風、提高服務質量、做好班次變化與各部門之間的銜接工作。
六、及時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
調度員工作標准
一、認真學習《客規》和國家、省、地市有關客運管理的規定,熟悉車站的線路班次。
二、嚴格執行車輛的運行計劃、並作好原始記錄及台帳。
三、對早發、脫班、晚點情況及進作出處理,並作好原始記錄。
四、堅持憑「安檢合格應班通知單」安排車輛應班,對應班車輛安排好載客的發車台,督促應班車及時,准確應班。
五、負責處理、協調好售票驗票過程中出現的臨時性問題。
售票組長工作標准
一、臨窗前檢查售票窗口的准備工作及各項作業設施是否齊全、有效。
二、考核售票工作質量,要求操作準確迅速,唱收唱付、錢票當面點清,做到萬張無差錯。
三、檢查退票員辦理退票等業務手續是否符合標准,記錄完整。
四、及時處理旅客意見簿上的問題,做出答復。
五、督促售、退票員交接班清楚、票款日清日結,不壓不挪用票款,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六、及時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
售票員工作標准
一、熟記各條線路的車次、時間、站點、票價、里程,准確解答旅客提出的問題。
二、嚴格按照微機操作程序,啟動和操作設備,不能有違章操作現象存在。
三、售票、及時准確均衡發售,旅客排隊購票,不得超過五分種。
四、當面清點好票款和找補錢數,不得出現差錯。
五、廢票控制在3%以內,不得手工塗改客票,不得出售模糊不清及錯位客票。
六、當日客票款,必須如數上財務科,票款日清日結,不得挪用和截留。
七、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退票員工作標准
一、做好上崗前准備工作,正確開機、票號、工號輸入准確。
二、掌握本站當天班線、班次的調整,變更情況。
三、接待旅客做到「四個正」、「三個一樣」。
四、辦理簽證、改乘、退票、掛失等手續,記錄清楚、詳細、錢票面結清。
五、做到票款日清日結,不壓和不挪用票款。
安全科長工作標准
一、根據車站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做好安全目標考核和總結評比工作。
二、定期對本站安全工作進行小結,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競賽活動,抓好安全宣傳教育。
三、組織各部門人員定期對站轄區各場所進行安全消防檢查,對事故隱患提出具體整改方案,並督促相關部門或個人執行。
四、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對各類事故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五、抓好源頭安全管理工作,檢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程序、標准及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各種原始記錄是否完整准確。
六、積極完成上級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車場管理組長工作標准
一、掌握好安全動態,組織布置查堵「三品」,嚴禁旅客駕乘人員攜帶「三品」進站上車。
二、維護車場內特別是旅客下車區的站車秩序。
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發生安全事故堅持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
四、制止「三超」、「三違」,發現違章、違紀行為及時進行處理。
五、積極完成科長和站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機械安全檢查員工作標准
一、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熟練掌握各種檢查技能,做好安全宣傳和優質服務工作。
二、搞好車輛機械安全檢查工作,負責所有進站參營車輛的轉向、傳動、制動、雨刮、燈光等主要安全部位的機械安全檢查,認真做好檢查記錄。
三、車輛安全機檢做到不走過場,不漏檢,車輛檢查率達到100%。
四、對查出不符合安全行車要求的車輛,不填寫「合格通知單」,待故障排除後,重新檢查合格後方准填單進站報班。
五、嚴格要求車輛下完旅客後再上池溝進行安檢,嚴禁無關人員在安檢處逗留玩耍。
六、及時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安全巡查組長工作標准
一、維護好站轄區的安全秩序,做好站內巡迴安全檢查工作。
二、嚴格檢查「三品」,嚴禁「三品」進站上車。
三、制止「三超」、「三違」,發現違章行為及時進行處理。
四、掌握安全動態,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工作。
五、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對站內發生的安全事故堅持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
六、積極完成科長和站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三品」檢查員工作標准
一、熟練掌握「三品」檢查設備的操作應用技能。
二、對進站旅客及所帶物品進行檢查,實行「機檢」和「人檢」相結合的檢查方式,嚴禁「三品」進站上車。
三、對查出的「三品」認真登記妥善保管,按規定妥善處理,並做好各種檢查記錄和其它原始記錄。
四、認真做好檢查設備的清潔維護工作,保證工作場所和設備的衛生。
五、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和優質服務工作。
六、及時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五不出站」檢查組長工作標准
一、認真查看檢查員上崗前的准備工作及各項工作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二、考查檢查員對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和服務質量,衛生情況。
三、把好安全生產源頭關,檢查檢查員是否履行工作職責。
四、督促檢查員做好各項原始記錄和交接班工作。
五、保持出站通道暢通,及時准確驗發班車輛各項手續。
六、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臨時任務。
「五不出站」檢查員工作標准
一、做好上崗前的檢查准備工作。
二、檢查應班車輛裝載是否規范,凡有超員,打「空頭票」的車輛應立即糾正。
三、配合安檢人員檢查應班車輛牌、證、卡是否齊全,有效,待人數相符、手續齊全後方可加蓋「二章」放行,否則禁止放行。
四、做好發車前的囑咐工作,發車時要禮貌目送車輛出站。五、無閑雜人員從出站口處進站。
六、做好各項原始記錄和交接班工作,做好室內衛生。
七、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
稽查保衛科長工作標准
一、嚴格執行國家及站內各項規章制度,保證無違紀行為發生。
二、做好協調工作,科室關系融洽。
三、熟練掌握各參營車輛情況,保證參營車輛無違規行為。
四、站車秩序井然,車站絕對安全。
五、及時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稽查內勤工作標准
一、嚴格遵守站內各項規章制度,無違紀行為發生。
二、考勤准確,記錄完整。
三、快速准確草擬各種工作計劃和規章制度。
四、匯報及時,協助科長妥當處理車主違規行為。
五、資料文件及時歸檔,做到有據可查。
六、及時完成好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稽查員工作標准
一、遵守站內各項規章制度,無違紀行為發生。
二、在科長的指揮下,維護好全站的治安秩序,站車秩序。
三、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打擊各種犯罪活動,及處理車站發生的治安事件。
四、抓好站車秩序管理,站內外車輛營運秩序規范有序,對擾亂客運秩序的行為敢於制止並嚴肅處理。
五、協助好運政人員加強路檢路查,稽查工作中做到忠於職守、秉公辦事、不徇私情、文明執勤。
六、查禁的「三品」處理和對違規車輛處理有理有據。
七、及時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消防隊員工作標准
一、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熟悉全站的消防安全情況。
二、組織好各科室負責人對站內周邊的消防設施認真檢查,保證無消防事故發生。
三、保證車站無火災發生。
四、保證無「三品」進站上車。
五、對職工和駕乘人員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到位,消防演習准確無誤。
門衛工作標准
一、嚴格遵守站內各項規章制度,無違紀行為發生。
二、儀容整潔,配證上崗。
三、引導旅客進、出站有序。
四、控制進站客車時速在5公里內。
五、站前無計程車組合拉客現象發生。
六、認真執行首問制,熱心解答旅客疑問。
七、保證站內燈具開關及值班室電源安全、節能。
八、及時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