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質監站和安監站到底有什麼區別?
1,職責不同。
安監局承擔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綜合管理全國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行使國家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依法行使國家煤礦安全監察職權,負責發布全國安全生產信息,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
質監站監督工程建設的各方主體,監督檢查工程實體的施工質量,對受委託的工程進行質量鑒定監督,完成住建局委託的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2,歸屬機構不同。
2003年,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改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質監站主要是代表政府職能部門(建設局)。
3,職能不同。
安監局負責監督管理中央管理的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質監局參與優質工程的檢查評選。對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的行為和影響工程質量的問題,有權採取責令整改、停工等強制性措施。有權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提供有關工程質量的文件和資料,進入現場進行檢查。
(1)質量安全監督站安監站長的職責擴展資料;
1,質監站受理建設項目質量監督注冊,巡查施工現場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質量行為及工程實體質量,核查參建人員的資格,監督工程竣工驗收。
2,「三定」規定明確了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承擔的職責,是依法行政,加強全國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和煤礦安全監察工作的重要依據。
3,質監站受理建設項目質量監督注冊,巡查施工現場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質量行為及工程實體質量,核查參建人員的資格,監督工程竣工驗收。
2、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的職責和權力 急急急急
一、根據《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對我市行政區域內受監工程的質量和施工安全進行監督。
二、監督工作的主要內容:地基基礎、主體結構、環境質量和有影響使用功能的部位、現場施工安全和與此相關的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的質量安全行為。
三、對竣工驗收實施監督,出具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和提交工程項目施工安全評價書。
四、負責做好本地與工程質量安全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強制性標準的培訓、普及工作。參與「天府杯」、「標化工地」、「攀枝花杯」的申報、初審、評審工作,推動我市質量安全工作穩步向前發展。
五、公示受監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狀況,受理受監工程質量、施工安全投訴工作。
六、組織參加各類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大檢查,參與或授權主持發生在本市區域內的重大工程質量、施工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七、負責本地區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監督和檢測工作的規劃與管理;審查區、縣監督站的資質,指導區、縣站的監督業務;考核本地區監督站和監督人員的業務能力。
3、工程質量監督站的職責有哪些?
建築安裝工程質量copy監督機構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1)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強制性標准對本市建築工程質量實施監督管理;
2)監督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各方主體的質量行為;
3)對建築工程的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影響重要使用功能的關鍵部位和室內環境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4)對建築工程實體和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築材料、構配件、預拌混凝土及相關設備進行監督檢查;
5)監督建築工程的樁基、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的驗收和單位工程的竣工驗收;
6)對建築工程的重大質量事故參與調查和監督處理;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4、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職責是什麼?
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職責如下:
1、負責各區、縣級市及專業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和檢測單位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工程質量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技術標準的業務指導和檢查工作;
2.受市建委委託,負責監督檢查大型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建設各方責任主體的具體建設質量行為及執行國家規范的情況的工作;
3.負責抽查涉及工程主體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實體質量及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的質量;
4.負責對工程竣工驗收進行監督;
5.依法對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處罰;
6.組織或者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7.承辦上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拓展資料
質量監督特點
1.質量監督是一種質量分析和評價活動。監督的對象是產品、服務、質量體系、生產條件、有關的質量文件和記錄等。
2.質量監督的依據是各種質量法規和產品技術標准。
3.質量監督的范圍包括從生產、運輸、貯存到銷售流通的整個過程。
4.質量監督的目的是保護消費者、社會和國家的利益不受侵害,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
5、工程質量監督站的職責有哪些
質量:負責對本地區建設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管理。受理建設項目質量監督注冊,回巡查答施工現場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質量行為及工程實體質量,核查參建人員的資格,監督工程竣工驗收。安全:負責轄區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專項檢查的組織協調工作;參與建設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調查及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理。
6、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的職責及人員職責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可以由建設行內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容關部門委託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具體實施。《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可以將施工現場的監督檢查委託給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具體實施。
根據以上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知道,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的監督管理源自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的委託。因此,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履行的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的相關法律職責,這些法律職責的具體內容在《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有專門規定。
7、鄉鎮安全生產安監站的主要職責包括哪些
鄉鎮安全生產安監站的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及安全生產方針政策;
2.了解、掌握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及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管理機構、人員配置和管理狀況;
3.組織開展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的檢查;
4.監督檢查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情況;
5.在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中,發現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或事故隱患,應當予以糾正或者責令限期整改;重大問題應當及時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安監部門;
6.報告、統計轄區內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的情況,配合調查處理生產安全事故;
7.實施部分安全生產行政處罰權;
8.完成區政府上級安監部門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7)質量安全監督站安監站長的職責擴展資料: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於1999年12月30日成立。
安監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是國家經貿委管理的負責煤礦安全監察的行政執法機構,承擔現由國家經貿委負責的煤礦安全監察職能。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與國家煤炭工業局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國家煤炭工業局的有關內設機構加掛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內設機構的牌子。
2001年2月經國務院批准組建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與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2003年,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改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一般地市級質量技術監督局下設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質量科、計量科、標准化科(下設機構代碼管理辦公室)、法制科、機關服務中心、監督稽查科(稽查隊)、XX市打假辦、12365投訴舉報中心、質量檢驗所,計量所,特種設備檢驗院,纖維棉花檢驗所,條碼中心 等單位。
參考資料:安徽蕪湖鳩江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安監站部門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