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部門職能
(一)綜合業務科(掛辦公室牌子)
負責公文處理、對外宣傳和接待工作;制定招標采購交易活動監督管理的具體制度和措施;負責人事、工資、財產財務、業務培訓、後勤安全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日常考核工作;負責各類專家庫、供應商庫和國有投資項目中介代理機構備選庫的建設與管理;負責中心信息網路建設和管理;負責對中心各項招投標業務的協調工作。
(二)審查備案科
受理並審核進入中心的交易項目,審核審批招標采購交易方式;對招標采購交易活動的有關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查備案;負責對進入中心從事招標采購代理業務的代理機構資格審核和管理;對交易合同的訂立及變更進行備案審查;負責專家評委、供應商、中介代理機構入庫資格的審核和定期考核。
(三)監督督查科
受理招標采購交易活動的舉報投訴和違法違規行為的調查處理;對招標采購交易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辦法、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交易活動的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重大項目交易結果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招標采購交易活動當事人的投標(競買)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繳存情況實行監督;負責招標采購當事人誠信檔案的建立和公告工作;負責機關及下設單位行政監察工作。
(四)政策法規科
負責各類招投標交易監督管理制度的擬訂;負責市場交易規則和流程的審查;負責招投標評標專家庫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各項交易管理實施辦法的審查;參與制定有關管理制度;負責對交易合同的訂立及變更進行備案審查;協助督查科開展交易活動的督察工作。
(五)監察室
負責調查處理局管黨員幹部和其他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案件,並對所查案件提出處理意見;監督檢查局機關和局直單位黨風廉政責任制執行情況,督促、協調局機關各部門、科室研究制定從源頭預防和治理腐敗的有效措施;在局黨組的領導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有關要求,做好人民來信、來訪的調查、處理工作;開展執法監察、效能監察和廉政監察工作。
市招標采購管理局下屬單位
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09年12月,市招標采購交易中心正式掛牌運行,為我市招標采購交易活動的統一平台,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2012年7月經市編委決定,招標采購交易中心正式更名為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編制29人(含政府采購中心5人)。
(一)主要職責
1、制訂招標采購交易活動的操作程序,交易場所的管理辦法,經招管局批准後組織實施;
2、統一發布招標公告;
3、現場接受投標人報名資料;
4、發售招標文件;
5、統一接受並管理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項目的投標(交易)保證金;
6、統一安排並管理開標、評標場地,組織開標、評標;
7、發布中標(成交)公示,發放中標(成交)通知書;
8、建立供應商、投標人及競買人信息庫;
9、根據招標采購單位委託,負責代理政府性資金招標采購交易項目,依法組織實施代理項目的招標采購交易活動,建立並保管招標采購交易活動檔案。
(二)內設部門
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內設以下九個部門:
1、受理部
負責招投標相關業務的咨詢;負責建設單位招標前期手續的申報受理;負責投標報名和招標文件的發放。
2、工程部(蚌埠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招投標的具體業務操作。(註: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為國有企業)
3、采購部(蚌埠市政府采購中心,正科級)
負責政府采購業務以及工程項目中的貨物、服務類項目招標操作等工作。
4、產權部(蚌埠市產權交易中心)
負責我市國有產權交易業務工作;負責開拓外地及專業產權交易業務工作。(註:產權交易中心為國有企業)
5、信息部
負責信息化系統建設規劃、方案制定、項目實施工作;負責中心所有軟、硬體設備管理、維護和升級工作;負責網上招投標業務系統的正常運轉等工作;負責發布各類招標公告信息、評標結果公示;負責招投標數據匯總、統計、分析上報工作。
6、綜合部
負責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宣傳、人事、文書、文印、檔案、保密和行政後勤工作;負責中心工作計劃、綜合性文字材料的調研和組織起草工作;負責中心宣傳信息工作;負責中心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及對外聯絡接待工作。
7、財務部
負責中心各種保證金的收退和清算工作;負責招標代理和交易費用收取工作;負責中心部門預算編制和執行工作;負責中心人員工資核算和費用支出等工作。
8、合同部
負責對招標采購單位與中標單位簽訂的合同初審工作,通過初審的合同報市招標局審查備案;負責招投標交易合同檔案管理工作。
9、招標控制價評審科(副科級)
負責對政府投資建設工程招標控制價編制的規范性、完整性、准確性進行評審及相關咨詢服務工作。
2、諸暨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內設機構工作職責
一、中心財務科
1 、負責編制年度行政經費預算,並正確、合理地安排和使用經費;
2 、負責日常財務工作,及時、准確和完整地記帳、算帳和報帳,加強會計核算和「兩公開一監督」工作;
3 、負責制訂財務管理制度,監督各項制度執行情況;
4 、負責財務方面的材料撰寫和統計報表工作;
5 、負責職工工資、勞保用品發放及醫療保險工作;
6 、完成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信息管理科
1 、負責交易管理制度的草擬工作;
2 、負責交易信息的管理和發布;
3 、負責專家評委的抽取等使用管理;
4 、負責各類交易的統計和分析;
5 、負責中心網站和區域網的建設和管理;
6 、協助做好中心業務工作的督辦工作;
7 、負責交易設施的管理;
8 、負責服務大廳的管理和服務協調工作;
9 、負責開標區、評標區的服務工作;
10 、負責提供各類信息服務;
11 、完成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建設項目交易科
1 、貫徹執行建設工程交易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 、負責建設項目交易政策和市場信息的收集和整理;
3 、負責建設項目交易規則、制度的草擬工作;
4 、負責建設項目交易的受理和跟蹤服務工作;
5 、負責建設項目交易的過程管理和服務工作;
6 、負責對建設項目交易各方和中介機構進場交易資格的登記、核驗等管理工作;
7 、負責建設項目交易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8 、負責與建設招投標職能部門的聯系;
9 、完成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政府采購科
1 、貫徹執行政府采購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 、負責政府采購交易政策和市場信息的收集和整理;
3 、負責政府采購工作規則、制度的草擬工作;
4 、接受采購人委託並負責采購;
5 、負責組織和承辦集中采購事務;
6 、負責政府采購供應商和中介機構進場交易資格的登記、核驗等管理工作;
7 、負責政府采購技術咨詢服務工作;
8 、負責政府采購質疑投訴的受理、回復。
9 、負責與政府采購管理部門的聯系;
10 、完成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土地(采礦權)交易科
1 、貫徹執行土地及礦產資源交易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 、負責土地及礦產資源交易政策和市場信息的收集和整理;
3 、負責土地及礦產資源交易規則、制度的草擬工作;
4 、負責土地及礦產資源交易的業務受理和具體承辦工作;
5 、負責土地及礦產資源交易資料的收集和整理;
6 、負責與土地及礦產資源交易主管職能部門的聯系;
7 、完成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產權交易科
1 、負責貫徹執行產權交易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 、負責產權交易政策和市場信息的收集和整理;
3 、負責產權交易規則、制度的草擬工作;
4 、負責產權交易的業務受理和具體承辦工作;
5 、負責對產權交易各方和中介機構進場交易資格的登記、核驗等管理工作;
6 、負責產權交易資料的收集和整理;
7 、負責與產權交易主管職能部門的聯系;
8 、完成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
3、公共資源交易監管機構以哪些職權
1、強化教育,建立思想防線,使人不想違法。要重點加強廉政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要加強對領導幹部、招投標工作人員、專家評委、中介代理機構從業人員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的教育,增強廉政意識,恪守職業道德。同時要進一步加強警示教育作用,使相關人員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衡量自我、約束自我。
2、完善制度,建立防線,使人不能違法。
一是全面推行「廉政合同」和「雙公示「制度。通過「廉政合同」明確雙方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應該履行的廉政行為,各方在廉政建設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各方的違約責任,合同履行情況的監督單位、檢查方法等來規范工程建設管理人員、施工單位的行為。通過「雙公示」制度對在工程建設施工階段和竣工後分別進行項目基本建設情況以及相關責任單位的公示制度,來規范企業的施工行為,從而有效遏制圍標串標、非法轉包、非法分包和工程質量低劣等問題,以確保在源頭上防治腐敗。二是實行各種形式的公開制度,增強招投標工作的透明度。①要公開招標信息,通過多種渠道公開發布信息,擴大參投企業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②要公開現場監督,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招投標開標、評標的全過程監督,公證部門要進行現場公證;③要公開中標公示,對擬中標人通過網路、公示欄等形式向全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④要公開舉報途徑,發改局、住建局、監察機關以及各行政主管部門都要公開舉報電話以及網上舉報途徑,暢通舉報渠道,及時受理群眾對招投標過程中存在的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和投訴;⑤要公開不良記錄,對在工程建設過程被查處的違規行為,建立不良行為記錄,對有不良行為記錄的進行公開曝光,並將其列入「黑名單」。三是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增強可操作性程度。由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在實際工作中,招投標的相關制度建設也要不斷更新,特別是新的評標辦法實施以後,一些監督和管理辦法也要隨著更新。因此,及時制定和完善相關的制度,應盡可能地減少人為因素,切實增強招投標的可操作性顯得尤為重要。
3、強化監管,建立懲戒防線,使人不敢違法。一是加強對建設單位行為的監督管理。各級領導幹部要嚴格自律在招投標過程中,嚴禁以任何方式向有關部門和工作人員打招呼,干擾工程招投標的順利進行,對業主必須招標而未招標的行為要嚴肅查處。二是加強對投標單位行為的監督管理。建立信用檔案、市場准入和清退制度,對達不到規定要求以及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和專業技術人員,堅決依法予以降級或清出本地建築市場。三是加強對招標代理行為的監督管理。要加強對代理從業人員的法紀教育,加強行業自律。同時積極將競爭機制引入招標代理市場,要通過招投標的方式來確定招標代理機構。四是加強對專家評標行為的監督管理。隨機抽取專家,並與專家實行單線聯系。對評標專家實行封閉式評標,評標室設置屏蔽儀,避免專家與投標人通信聯絡。同時要建立對專家評標工作的考核檔案,對有違規行為的專家,予以除名,今後不再聘用。要按照高標准、嚴要求的原則完善和充實縣里的專家庫。五是加強招投標中心自身建設。要加強管理,提高素質,強化對招投標中心的工作人員法紀教育,提高業務水平;要完善內部規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嚴格場內程序、規范交易行為;要加大軟硬體設施建設,配備與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相適應的軟體、硬體,具備專業化的開評標場所、開通統一建設公共資源交易網路,盡快實現網上報名、網上評標。六是加強組織協調,切實履行好各職能部門與監督部門職責。要充分發揮紀檢監察部門的組織協調作用,發揮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專業監管職能,督促有關部門履行招投標過程中的職責,開展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堅決杜絕和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保證政令暢通。七是嚴肅查處違規案件,強化責任追究。要切實加強對建設工程領域事前、事中、事後的監督,嚴肅查處在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的違法違紀行為,充分發揮案件查辦的警示和震懾作用。
4、完善機制,借鑒其他一些先進地區的做法建立「一集中、二同步、五統一」的公共資源招投標新方式。「一集中」即將政府投、融、資和使用國有資金的工程建設、政府采購、土地拍賣、礦業權出讓、產權交易、葯械采購和公共產品、服務、經營權出讓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全部納入集中交易、集中監管范圍,集中到招投標服務中心完成,按要求分期分批進場交易。「二同步」即在統一的「平台」上招投標管理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同步實施監控,審計機關、監察機關同步實施審計監督、執法監察。招投標管理部門負責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綜合監督、管理和協調,發改、財政、國土、住建等職能部門負責履行行業審批監管和監督執法等職責,審計機關負責對各類公共資源交易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監察機關負責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開展執法監察,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五統一」即建立交易場所、信息服務、交易規則、運作程序、專家評委庫。整合各行業主管部門招投標評審專家庫資源,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實現共享和遠程異地評審。通過建立信息資源共享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價格信息庫、投標人、供應商、誠信庫和公共資源交易資料庫等,提高公共資源交易實施及監管工作效率,實現交易全程「陽光化」、操作電子化、監管網路化、管理規范化。
5、面向社會開放監督權力。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本來就涉及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因此普通民眾有知情權和監督權,作為政府部門和交易機構應該為民眾參與監督創造條件、給予方便。可以面向社會聘請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監督員或在招投標場所內設立公眾監督席等,以促進交易活動的公開、公平、公正。
4、四川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的主要職責
2012年7月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川辦發〔2012〕42號),明確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實施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為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提供場所、設施和服務。
2.制定公共資源交易現場管理規章制度、工作流程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省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現場服務和管理工作。
3.承擔國家和省投資的重大工程建設項目、省本級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等公共資源交易現場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國有產權、特許經營權出(轉)讓等現場服務和管理工作;受委託為礦業權出(轉)讓提供交易服務。
4.承擔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信息技術平台建設和管理;按照有關規定發布場內交易信息,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資訊、鑒證等服務。
5.查驗進場交易項目相關手續和參與交易活動各方主體資格。
6.建立公共資源交易從業者場內信譽評價制度,協助有關部門建立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體系。
7.負責項目交易現場監督管理工作。記錄、制止和糾正違反交易現場管理制度的行為,接受有關咨詢、投訴,並按職責分工及時處理。
8.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5、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著單位的職能有哪些呢?
1、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般是屬於中介機構,它應該是由政府成立的一個公共平台,要求國有資產的各項交易必須統一進入交易中心這一平台進行交易,具有一定的行政監職能,確保國有資產的交易能夠公平、公開、公正。
2、成立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法律依據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當地制定的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條例。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是為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政府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廉政建設而制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02年6月29日通過,自2003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是針對政府采購的專門性法規。
4、《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是為了規范拍賣行為,維護拍賣秩序,保護拍賣活動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5、《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是為了規范招標投標活動,另外全國各地省市還分別制定了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條例進行具體的實施。
6、網站站長的職責是什麼
站長要看是寫程序還是搞運營, 一般有的是一個人兼的,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對網路有內深刻的理解;容 熟悉XX有較深的了解; 能夠使用XX工具; 有較寬的知識面,文字功底扎實,有良好的策劃能力; 有相關工作經驗者; 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與團隊合作精神...
7、公交車站站長工作職責
站長崗位職責 如下
一、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努力鑽研業務,熟悉客運管理業務知識,組織制定本單位規章制度,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目標,依照上級部門下達任務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工作計劃並負責實施,制定車站發展規劃。
二、全面負責車站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定期組織召開各類會議,及時傳達各級有關文件精神,報告生產經營情況,解決生產中實際問題,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組織本單位職工的業務學習,對職工進行工作和業務考核,落實崗位責任制。
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四、帶頭執行和遵守車站的各項制度和考核措施,並嚴格按規定檢查落實,從嚴管理,以身作則,按章辦事,不絢私情。
五、加強領導之間的團結,做到分工合作,關心職工的工作和生活,虛心聽取意見和批評,加強學習、努力創新,大膽管理,開創工作新局面。
六、嚴格執行交通部《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按照汽車旅客服務「三優三化」標准帶領全站職工搞好車站服務工作。
七、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臨時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