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剛參加工作一個月考的鄉鎮公務員崗位分配到了安監站代理站長,感覺責任太大,想去別的崗位該怎麼做
剛參加工作一個月考的鄉鎮公務員崗位分配到了安監站代理站長,感覺責任太大,想去別的崗位,可以去和鄉鎮的領導去誠懇地談一談自己的想法。組織上也可能參考你的想法立即調整,也可能暫不調整。總之要服從分配,盡最大努力去工作。
2、鄉鎮安監站站長級別 鄉鎮安監辦是什麼級別
普通鄉鎮主要負責人是正科級,下屬部門如農機站,文化站,計生主要負責人是主任科員級(正股級),在往下就是科員,事員級,公務員級別到底了。
3、質監站站長是什麼級別
縣區的質監站一般也就副科 市裡的質監站那就得正科或者副縣了
畢竟質監站還屬於城建委
4、作為安監站站長轄區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應該如何處置?
第一,立即趕赴現場,第二,立即向上線上報事故情況
第三,針對事故救援,協調關系
5、鄉鎮安監站站長是中層幹部嗎
肯定不是!
只要假設一下,如果是,那麼你縣里的安監局各個都是了,那麼市一級的重要些吧,搞高一點,在網省里走就全是高級幹部了,還了得,省里的安監局不能都算上高級幹部的,個別的領導勉強算一個,所以還是低調些,鄉鎮安監站站長的就是幹活的,只不過下面還可以支配得動一些人協助干而已。
6、鄉鎮安監站站長是鄉分管安全的鄉長兼任么
這個沒有明確規定,一般鄉政府負責分管安全生產的副鄉長不會兼任的,這樣不利於工作。
7、安監站站長是廳級還是處級
?
8、國務院嚴肅處理河南伊川礦難 45人被追刑責,這45人是誰?被追什麼刑責?國務院批復後,最終結果什麼時候出
河南省伊川縣國民煤業公司「3•31」特別重大
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情況
一、被司法機關採取措施的共45人(涉嫌經濟及其他犯罪的19人)。
1.王國政,伊川縣國民煤業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10年4月11日被依法逮捕。
2.白靜民,伊川縣國民煤業公司投資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10年4月21日被依法逮捕。
3.李來申,伊川縣國民煤業公司礦長。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10年4月21日被依法逮捕。
4.王政衛,伊川縣國民煤業公司技術礦長。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10年4月11日被依法逮捕。
5.王建正,伊川縣國民煤業公司機電礦長。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10年4月30日被依法逮捕。
6.李長偉,伊川縣國民煤業公司後勤礦長。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10年4月10日被取保候審。
7.孫萬坤,伊川縣國民煤業公司生產礦長。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2010年4月9日被取保候審。
8.管靜,因涉嫌包庇罪,2010年5月15日被依法逮捕。
9.李尚斌,因涉嫌包庇罪,2010年5月15日被依法逮捕。
10.白見紅,因涉嫌包庇罪,2010年5月15日被依法逮捕。
11.王校美,因涉嫌包庇罪,2010年7月3日被刑事拘留。
12.溫現軍,河南永聯民爆器材股份公司伊川分公司經理。因涉嫌非法買賣、運輸、儲存爆炸物品罪,2010年6月28日被刑事拘留。
13.張榮芝,河南永聯民爆器材股份公司伊川分公司保管員。因涉嫌非法買賣、運輸、儲存爆炸物品罪,2010年6月28日被刑事拘留。
14.蘇向梗,河南永聯民爆器材股份公司伊川分公司炸葯倉庫主任兼保管員。因涉嫌非法買賣、運輸、儲存爆炸物品罪,2010年6月28日被刑事拘留。
15.李雲立,河南永聯民爆器材股份公司伊川分公司押運員。因涉嫌非法買賣、運輸、儲存爆炸物品罪,2010年6月28日被刑事拘留。
16.周志強,河南永聯民爆器材股份公司伊川分公司押運員。因涉嫌非法買賣、運輸、儲存爆炸物品罪,2010年6月28日被刑事拘留。
17.張紅民,河南永聯民爆器材股份公司伊川分公司押運車司機。因涉嫌非法買賣、運輸、儲存爆炸物品罪,2010年6月28日被刑事拘留。
18.郭社波,河南永聯民爆器材股份公司伊川分公司押運車司機。因涉嫌非法買賣、運輸、儲存爆炸物品罪,2010年6月28日被刑事拘留。
19.楚彥武,伊川縣煤炭工業局聘用職工,駐國民煤業公司安監站監管員。因涉嫌玩忽職守罪,2010年4月14日被刑事拘留。
20.馮鴻軍,伊川縣新農村建設辦公室借調人員,駐國民煤業公司安監站監管員。因涉嫌玩忽職守罪,2010年4月12日被依法逮捕。
21.姬朝強,伊川縣煤炭工業局職工,駐國民煤業公司安監站監管員。因涉嫌玩忽職守罪,2010年4月12日被依法逮捕。
22.楊國尚,伊川縣物資局職工,駐國民煤業公司安監站監管員。因涉嫌玩忽職守罪,2010年4月12日被依法逮捕。
23.葉燦偉,伊川縣移民局紀委書記,駐國民煤業公司安監站站長。因涉嫌玩忽職守罪,2010年4月12日被依法逮捕。
24.張貫恆,伊川縣物資公司副總經理,駐國民煤業公司安監站站長。因涉嫌玩忽職守罪,2010年4月29日被依法逮捕。
25.王留君,伊川縣政協副主席,縣人大代表,負責國民煤業公司包礦工作。因涉嫌玩忽職守罪,2010年4月12日被依法逮捕。
26.劉國行,伊川縣半坡鄉副鄉長。因涉嫌玩忽職守罪,2010年4月30日被依法逮捕。
27.凌讓尊,伊川縣半坡鄉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國民煤業公司包礦領導。因涉嫌玩忽職守罪,2010年4月29日被依法逮捕。
28.李冠鋒,伊川縣半坡鄉村鎮建設發展中心主任。因涉嫌玩忽職守罪,2010年4月30日被取保候審。
29.黃濤,伊川縣煤炭工業局馬嶺山煤管站副站長。因涉嫌玩忽職守罪,2010年7月27日被依法逮捕。
30.趙少輝,伊川縣煤炭工業局馬嶺山煤管站副站長。因涉嫌玩忽職守罪,2010年7月27日被依法逮捕。
31.申振通,伊川縣煤炭工業局馬嶺山煤管站站長。因涉嫌玩忽職守罪,2010年4月26日被刑事拘留。
32.方少武,伊川縣煤炭工業局安全檢查股股長。因涉嫌玩忽職守罪,2010年4月30日被依法逮捕。
33.曹延坡,伊川縣煤炭工業局高山煤管站站長。因涉嫌玩忽職守罪,2010年6月24日被依法逮捕。
34.郭紅勛,伊川縣煤炭工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因涉嫌玩忽職守罪,2010年4月26日被依法逮捕。
35.邢青峰,伊川縣公安局副大隊長,分管爆炸物品。因涉嫌玩忽職守罪,2010年7月20日被依法逮捕。
36.王超群,原伊川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因涉嫌玩忽職守罪,2010年7月20日被依法逮捕。
37.張興偉,伊川縣半坡鄉派出所所長。因涉嫌玩忽職守罪,2010年7月6日被刑事拘留,7月20日被依法逮捕。
38.張占偉,伊川縣人民法院刑庭工作人員(工人身份)。因涉嫌玩忽職守罪,2010年7月18日被依法逮捕。
39.陳衛偉,伊川縣人民法院後勤服務中心負責人兼法院出納。因涉嫌挪用公款罪,2010年7月20日被依法逮捕。
40.董振亭,伊川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刑庭庭長。因涉嫌濫用職權罪,2010年7月22日被依法逮捕。
41.張國慶,伊川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因涉嫌受賄罪,2010年7月15日被依法逮捕。
42.陳崇渠,伊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因涉嫌介紹賄賂罪,2010年11月19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43.劉孝光,無業。因涉嫌窩藏罪,2010年6月27日被刑事拘留。
44.邢傑治,伊川縣看守所醫生。因涉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受賄罪,2010年7月27日被依法逮捕;10月20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45.白自衛,農民。因涉嫌行賄罪,2010年7月7日被立案偵查,目前在逃。
二、給予黨紀、行政處分的人員(共32人)。
1.謝志剛,中共黨員,伊川縣煤炭工業局煤礦安全執法監察大隊隊長。撤職、黨內嚴重警告。
2.胡留卷,伊川縣煤炭工業局副局長。撤職。
3.張振卿,伊川縣煤炭工業局局長、黨組書記。撤職、撤銷黨內職務。
4.魏柳安,中共黨員,洛陽市煤炭工業局安全監管一科科長。降級、黨內嚴重警告。
5.張傑,洛陽市煤炭工業局副調研員,負責伊川縣煤礦停工整頓督查工作。降級、黨內嚴重警告。
6.郝松道,洛陽市煤炭工業局局長、黨組副書記。降級、黨內嚴重警告。
7.周現鋒,伊川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礦山安全管理股股長。撤職、黨內嚴重警告。
8.董礦寶,伊川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員,分管礦山安全管理股。撤職、黨內嚴重警告。
9.曹聚樂,伊川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降級、黨內嚴重警告。
10.許占祥,洛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二科科長。記大過。
11.王來安,洛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記過。
12.閔勤峰,中共黨員,伊川縣國土資源局礦產開發股副股長。記過。
13.郭松喜,伊川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黨委委員。記大過。
14.趙振軍,洛陽市國土資源局總工程師。記過。
15.張留現,伊川縣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撤職、撤銷黨內職務。
16.李宏峰,伊川縣水寨鎮鎮長、黨委副書記。降級、黨內嚴重警告。
17.趙學軍,中共黨員,伊川縣電業局市場營銷服務部主任。撤職、黨內嚴重警告。
18.馮輝,伊川縣電業局副局長。降級。
19.魯干軍,伊川縣電業局局長。記大過。
20.張孟川,伊川縣委組織部幹部,負責伊川縣駐礦辦工作。黨內嚴重警告。
21.郭遂彬,伊川縣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分管駐礦辦工作。黨內警告。
22.姜偉峰,伊川縣半坡鄉紀委書記,協助分管安全生產工作。撤銷黨內職務。
23.趙偉斌,伊川縣半坡鄉黨委副書記,分管安全生產工作。撤銷黨內職務。
24.郭明傑,伊川縣半坡鄉鄉長、黨委副書記。撤職、撤銷黨內職務。
25.高益民,伊川縣半坡鄉黨委書記、人大主席。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責令辭去鄉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依法終止其鄉人民代表大會主席職務。
26.高向星,伊川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撤職、撤銷黨內職務。
27.金純超,伊川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分管安全生產工作。降級、黨內嚴重警告。
28.吳立剛,伊川縣人民政府縣長、縣委副書記。降級、黨內嚴重警告。
29.郭宜品,伊川縣縣委書記。黨內嚴重警告。
30.沈慶懷,洛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分管煤礦安全生產工作。記大過。
31.李三紅,河南煤礦安全監察局鄭州監察分局副調研員。記大過。
32.王經剛,河南煤礦安全監察局豫南監察分局副局長。記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