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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開暨網站建設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2021-03-15 18:02:39

1、請問網站建設 有什麼法律規定?

建網站 需要的費用
1、域名注冊費(域名就是別人訪問您的網站輸入的那個網址)
2、網站存儲的空間租金(網站要放在互聯網上讓您的用戶訪問必須有個存儲的空間,和實際開店一樣就是租個店面的租金)
3、製作網站的製作費用(一次性),根據您的要求不同價格也不同,一般幾百元到幾萬元不等

域名注冊費和網站存儲的空間租金只要您的網站持續經營這筆費用是每年交的。

國家規定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有償提供信息例如購物網站必須取得經營性網站許可證,而非網站備案就可以了,俗話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國家有規定但實際上很多經營性網站都只是辦理了網站備案手續.

以下是一些辦理ICP證的簡單介紹,希望能給您一點幫助。

1.從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的單位(需要辦理經營性ICP證)請前往當地通信管理部門申請,詳細介紹:http://zjicp.0571.cn)
所謂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是指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有償提供信息或者網頁製作等服務活動。有償提供信息

2.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非經營性ICP):
是指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無償提供具有公開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務活動。主要是指政府上網工程的各級政府部門的網站、新聞機構的電子版報刊和企事業單位的各類公益性網站、本單位對產品或業務作自我宣傳的網站等。

非經營性網站可以通過登陸信息產業部ICP/IP地址信息網上備案網站辦理網上備案手續,網址:http://www.miibeian.gov.cn(免費)
希望能幫道你吧

2、信息公開的法律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已經2007年1月17日國務院第165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從基本原則、公開的范圍、公開的方式和程序、監督和保障等方面進行明確的規定。是我國政府信息公開的基本法規,是一部政府加強自身建設的重要法律制度,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加強對行政權力的監督,更加有效地防治腐敗。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
國家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基本要求,大力推行政務公開工作。電子政務是信息公開的重要載體。按照「統籌規劃、資源共享、面向公眾、保障安全」的要求,在加強電子政務建設的同時,構建網上信息公開平台。
美國《信息自由法》
由於美國憲法採取了分權原則,導致總統有權決定自行處置一切有關要求各行政部門提供信息的事情。新聞界人士特別關注聯邦政府機構和其他一些政府實體不願意公開政府信息的做法。1955年,眾議院成立了一個關於政府信息的特別委員會(政府運作委員會),在新聞界的幫助下,該機構開始對政府界的信息獲取政策和實踐進行了廣泛的調查。結果,在1966年,經過國會的長期調查和艱難的立法斗爭之後,一項新的法案《信息自由法》(The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使一個新概念誕生並取代了原來的《行政程序法》中的有關部分。《信息自由法》經美國總統批准後,於1967年7月6日開始生效。
該法案的基本原則:若無特定原因,行政部門的記錄應向公眾及任何個人開放,即,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施行細則是什麼?

施行細則是:

一、管理體制問題

(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門(單位)要在本級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的統一指導、協調、監督下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實行垂直領導的部門(單位)要在其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單位)的領導下,在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統一指導、協調下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行雙重領導的部門(單位)要在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同時接受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單位)的指導。

二、協調機制問題

(三)各級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要組織、協調有關行政機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發布協調機制,形成暢通高效的信息發布溝通渠道。行政機關擬發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機關的,要與有關行政機關溝通協調,經對方確認後方可發布;溝通協調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由擬發布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報請本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協調解決。

(四)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發布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重大傳染病疫情、重大動物疫情、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統計信息等政府信息,要嚴格按照規定許可權和程序執行。

三、保密審查問題

(五)行政機關在製作政府信息時,要明確該政府信息是否應當公開;對於不能確定是否可以公開的,要報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單位)或者同級保密工作部門確定。

(六)行政機關要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保密審查。凡屬國家秘密或者公開後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得公開。

(七)對主要內容需要公眾廣泛知曉或參與,但其中部分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應經法定程序解密並刪除涉密內容後,予以公開。

(八)已經移交檔案館及檔案工作機構的政府信息的管理,依照有關檔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主動公開問題

(九)各級行政機關特別是國務院各部門(單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單位)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機制,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實效性。要充分利用政府網站、政府公報等各種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及時公開政府信息,並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及網上查詢功能,為公眾提供優質服務。

(十)因政府機構改革不再保留的部門(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由繼續履行其職能的部門(單位)負責。

五、申請公開問題

(十一)國務院各部門(單位)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單位)要切實做好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工作。要採取多種方式,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特別是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單位)、縣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單位)、鄉(鎮)人民政府,直接面向基層群眾,要充分利用現有的行政服務大廳、行政服務中心等行政服務場所,或者設立專門的接待窗口和場所,為人民群眾提供便利,確保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得到及時、妥善處理。省(區、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門(單位)在做好本行政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的同時,要加強對下級政府和部門(單位)的指導。國務院辦公廳不直接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十二)行政機關要按照條例規定的時限及時答復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當事人。同時,對於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能夠在答復時提供具體內容的,要同時提供;不能同時提供的,要確定並告知申請人提供的期限。在條例正式施行後,如一段時間內出現大量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行政機關難以按照條例規定期限答復的,要及時向申請人說明並盡快答復。

(十三)對於同一申請人向同一行政機關就同一內容反復提出公開申請的,行政機關可以不重復答復。

(十四)行政機關對申請人申請公開與本人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無關的政府信息,可以不予提供;對申請人申請的政府信息,如公開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按規定不予提供,可告知申請人不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

六、監督保障問題

(十五)國務院各部門(單位)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抓緊制訂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辦法,明確考核的原則、內容、標准、程序和方式。要建立社會評議制度,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社會評議政風、行風的范圍,並根據評議結果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十六)國務院各部門(單位)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單位)要建立健全分層級受理舉報的制度,及時研究解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反映出來的問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向本級監察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對本級監察機關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的處理不滿意的,可向上一級業務主管部門、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十七)國務院各部門(單位)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准備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7〕54號)的要求,落實業務經費,加強隊伍建設。

(十八)國務院各部門(單位)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條例的規定,結合本部門(單位)、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施行條例的具體辦法,保證條例的各項規定得到落實。

七、企事業單位

(十九)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單位)要按照條例的要求,把公共企事業單位的信息公開納入本部門(單位)信息公開工作的總體部署,在2008年10月底前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積極推動公共企事業單位的信息公開工作。同時,要加強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指導,把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全面推向深入。

(二十)公共企事業單位要以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社會普遍關心的內容為重點,切實做好信息公開工作。要創新公開形式,拓展公開渠道,完善公開制度,全面提高公開工作水平。

國務院辦公廳

4、網站建設與管理

網站 網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更好的發揮 網站的作用,保障其權威性、准確性和嚴肅性,根據《國家電子政務總體框架》、《中華人民共和國 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 網站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意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 網站是指由 本網站各級 和 部門建立的通過國際互聯網面向社會公眾的網站, 網站建設堅持統籌規劃、資源共享、高效快捷、公開透明,強化服務、便民利民的原則。
第三條 本網站 網站主要任務是通過政務公開和網上便民措施,促進 及其工作部門轉變管理職能、轉變工作方式、轉變工作作風。通過網路的宣傳功能,向國內外全面、准確的介紹我區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的情況,宣傳金安特色,推介優勢資源,使更多的人關注金安、了解金安,從而推動金安經濟的大發展。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四條 本網站 辦公室是區 門戶網站的主管部門,區 信息中心(以下簡稱信息中心)具體承辦區 網站的規劃、建設、運行維護、信息更新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全區 網站的目標制定、建設協調和督促工作,負責對全區 網站運行狀況實施監測,為各鄉鎮(街道)、區直部門提供 網站的網路環境和技術支持。
第五條 「六安家裝網」網站堅持「一站式、一體化」的發展方向。各鄉鎮(街道)、區直部門應在做好「六安家裝網」區 網站信息資源維護更新工作的基礎上,加快所屬 網站建設,提供特色服務。部門、鄉鎮(街道)網站和「六安家裝網」區 網站的共用資源必須保持一致。
第六條 各鄉鎮(街道) 的網站由其所屬辦公室負責管理,並確定一名主管領導分工負責。區直部門網站原則上由各部門辦公室負責管理,並確定相關負責人。各網站承辦單位要有一定的條件和技術實力,並指派專(兼)職人員(以下簡稱信息員)負責更新網站信息和管理、維護網站。
第七條 從事 網站運行、維護、管理的信息員應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專業技能,定期接受信息中心組織的業務培訓,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各地、各部門的信息員要認真履行信息員職責,積極主動上報相關信息,信息中心應對信息員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通報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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