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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站站長

發布時間:2021-03-21 18:58:36

1、超限檢查站屬於什麼部門

超限檢查站屬於交通運輸部門下轄的行政執法部門。

公路超限檢測站的建設、運行等具體監督管理工作,由公路管理機構負責。交通運輸部主管全國公路超限檢測站的監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公路超限檢測站的監督管理工作,並負責公路超限檢測站的規劃、驗收等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主管本行政區域內公路超限檢測站的監督管理工作。

(1)治超站站長擴展資料

經省人民政府批准,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設立固定超限檢測站。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根據需要,在高速公路入口處設置有稱重檢測設備的超限運輸勸返站。

縣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鄉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需要,在縣道、鄉道設置明顯的限載、限高、限寬、限長警示標志,在鄉道出入口或者主要節點設置必要的限高、限寬設施,但是不得影響消防和衛生急救等應急通行,不得向通行車輛收費。

公安機關應當依據治理超限職責,與公路路政管理機構建立健全路面執法協作和聯合治理超限工作機制,在固定超限檢測站設立警務室,維護固定超限檢測站的交通和治安秩序。

貨運車輛應當按照超限檢測指示標志或者公路路政管理人員的指揮接受超限檢測,承運人應當出示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駕駛證、機動車行駛證。

2、1,治超站治超員有執法證,但是合同制身份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並沒有具體規定合同制身份不得進行執法工作。
第十八條 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可以在其法定許可權內委託符合本法第十九條規定條件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行政機關不得委託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處罰。
委託行政機關對受委託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應當負責監督,並對該行為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受委託組織在委託范圍內,以委託行政機關名義實施行政處罰;不得再委託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處罰。
第十九條 受委託組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務的事業組織;
(二)具有熟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業務的工作人員;
(三)對違法行為需要進行技術檢查或者技術鑒定的,應當有條件組織進行相應的技術檢查或者技術鑒定。

3、治超工作好不好?

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
首先說說甜,初出茅廬,第一次穿上嶄新的制服覺得很帥氣、很威風,司機不論你的年齡在你面前「大哥」前「大哥」後的叫著,希望你能網開一面,打壞心眼裡有點甜,但是要不了一個月就會被以下的四味弄得煙消雲散。

酸:嚴格的說,治超工作是個單純的部門行為,也就是公路管理部門為了維護公路的合法權益,依據法律法規而實施的行政管理行為,如果當地政府不重視治超工作,為了招商和安商的需要,消極治超,那治超工作就像穿小鞋的「小媳婦」,起早了得罪相公、起晚了得罪公婆(這里所說的「相公」是指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公婆」就是當地政府),還得時時提防「紀委」「糾風辦」,弄不好給你戴頂「公路三亂」的帽子,一棒子打得你永世不得翻身。如果當地政府足夠重視治超,治超工作就會上升到由多部門(公安、交警、運管、城管等)參與的政府行為,用不著躲躲閃閃、偷偷摸摸的上路稽查,罰款日進斗金,福利待遇也隨之...........呵呵....。到那時我也不會恭喜你,隨之而來就是苦。

苦:治超站分為1類、2類站,一般1類站定編35人,2類站定編25人,實行四班三運轉的工作模式,除去領導和後勤人員,每班5至8個人(含女性),夜班是少不了的,不管是蚊子滿天飛的夏天,還是霜凍、大雪的冬天,都是一個不能少。特別是夏天,從治超站出來的,無論男女,沒一個皮膚白的,雖然美其名曰「健康」,但多多少少還是為我國化妝品行業作出了一定的貢獻。

辣:我們國家自本世紀初在全國范圍內實行路面專項治理和經濟調節(取消車輛各種稅費、計重收費)以來,我國長途貨物超限運輸已經得到較好的遏制,現在各地,各部門治超工作的重點已基本轉向短途超限運輸的治理。「短途超限運輸」,顧名思義,也就是在自家門口搞運輸,說白了,都是些「地頭蛇」,黑社會、暴發戶、關系戶、大老闆、痞子、流氓都在此列,他們仗著自家三尺硬地皮,依靠各種社會關系,跟你打游擊戰。客氣點的交點錢打發你,不客氣的跟你時不時來個暴力、沖撞、喝葯自殘什麼的,你就得乖乖放車,有的甚至公開叫囂:我的車保險投了60萬,搞死你個把小小攔車的不在話下。去年武漢某治超站治超人員被水泥大罐車沖撞後拖行幾十米當場死亡,竟然被交警部門定性為交通事故。治超工作的苦可想而知,不用我多說了吧。。。

咸:治超工作人員也叫路政執法人員,行使著國家賦予的權力,表面看似很風光,同交警一樣上路執法,交警查超載,路政查超限,雖然叫法和各自依據的法律不同,但工作性質沒什麼區別,但警察是國家機器、人名公僕,當然算公務員之列,然而路政卻連參公都算不上,收入更不能比,非但如此,發制服還得扣錢。其實我們路政人員的真實身份應該是事業單位「工人」,嚷嚷了好幾年的事業單位改革只聽樓梯響,卻不見人下樓來,好容易盼到了績效工資馬上要實施了,辛苦好幾年考了個養護技師職稱,本指望今年每個月能加個百把大幾十塊的,可領導說,這次改革後要想拿技師的工資就得去養護技師崗位。嗚嗚。。。你妹呀!又踩尿鋼里去了。。。。

兄弟要三思啊!!!!

4、交通法中超載超限交警處了後治超站又處理合法嗎?

超載超限交警處罰了,治超站又處理,交警是公安部門的,治超站是交通部門的,即使都是處罰超載超限,公安與交通依據的法律不同,法律規定的執法主體不同,處罰標准也不相同,互相不能代替。

5、王建國的違法受賄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9年10月,廣東某貨運公司經投標進入梅花治超站,負責因車回輛超載所卸貨物的轉運答工作。該貨運公司為得到時任梅花治超站站長王建國的關照,公司合夥人張某和譚某於2009年11月和12月及2010年3月至10月期間,每月送給王建國人民幣3萬元,十個月共送了30萬元,以獲取更大的利潤。此外,該公司還由譚某在中秋及春節期間,三次共送「過節費」1.5萬元給王建國。案發後,王建國將贓款全部退清。
曲江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建國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在擔任梅花治超站站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他人的賄賂,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鑒於其有自首情節,且積極退清贓款,依法予以減輕處罰。為此,該院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條款之規定作出了上述一審判決。

6、香當網上的治超檢測站站長述職報告

 述職報告可以說是工作報告中的總結性報告。報告是向上級機關陳述事項的上行文,屬於行政公文中議案、報告和請示三個上行文之一。
述職報告的外在結構是格式化的,包括標題、稱謂、正文和署名四部分。 (一)標題。
1.單行標題:「述職報告」或者「在……(上)的述職報告」。
2.雙行標題:正題寫主題,或者寫述職報告類型。
(二)稱謂。稱謂是報告者對聽眾的稱呼。稱謂要根據會議性質及聽眾對象而定。「各位領導、代表」。稱謂放在標題之下正文的開頭,有時根據需要在正文中間適當穿插使用。稱謂一般採用提行的寫法。要用「謝謝大家」等禮貌語言。如一篇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述職報告的稱謂:「尊敬的各位領導、來賓,全體教職工代表,全校教職工同志們」。
(三)正文。述職報告的寫法依據報告的場合和對象而定,一般來說採用總結式寫法,共分四部分。
1.基本情況。履行職責的基本情況,用平直、概括、簡短。用最精練的文字,概括地交待,如主要情況、時間、地點、背景、事件經過等。
(1)工作過程。
(2)內容概括(成績、經驗為主)。可以將總結出來的規律性的認識、主要的經驗或教訓、主要的成績或存在的問題用簡短概括的文字寫出來。
(3)主題認識。
2.成績經驗。自此以下包括問題教訓和今後計劃共三部分,要分出層次來分析證明主題,這才能條理分明。

7、超限站副站長是什麼編制

公路系統的事業編 隸屬於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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