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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采血漿站副站長崗位職責

發布時間:2021-03-26 20:36:06

1、血漿站是做什麼的呀?

血站和血漿站定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第八條及相關規定:血站是指不以營利為目的採集、制備、儲存血液,並向臨床提供血液的公益性衛生機構。血液是指用於臨床的全血、成分血。 根據《血液製品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08號)第四條及相關規定:血漿站是指由血液製品生產單位設置或者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設置,專門從事單采血漿活動,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采血漿站。

希望採納

2、血漿站關於管理委員會成員變更的通知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下發供血漿者須知的通知
 為進一步貫徹實施《血液製品管理條例》,保護供血漿者的身體健康,保證原料血漿質量,加強單采血漿站的管理,依照《單采血漿站基本標准》及有關規定,我部醫政司組織編寫了《供血漿者須知》,並印製了宣傳掛圖,現下發給你們。請盡快免費分發給各單采血漿站。並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單采血漿站必須在2000年12月30日前將宣傳掛圖張貼。

二、各單采血漿站必須在候采室、采血漿室等明顯位置張貼宣傳掛圖,作為對供血漿者開展健康教育的窗口。並以多種形式積極開展以預防經血液途徑傳播疾病為中心的供血漿者健康教育宣傳。

三、供血漿者在領取《供血漿證》前,單采血漿站必須使其了解《供血漿者須知》的有關內容。

四、各地要將開展《供血漿者須知》的宣傳工作作為單采血漿站年度檢查注冊內容之一。

3、單采血漿站如何提高服務質量

採集原料血漿前必須對供血漿者進行《供血漿證》核對和身份識別,核實無誤後方可採集原料血漿。嚴禁採集冒名頂替者的血漿。
第九十一條採集原料血漿前應對耗材進行外觀檢查,確保其質量安全符合要求,沒有破損,並在有效期內(袋的有效期應包括血漿的儲存期)。
第九十二條記錄所使用的耗材批號並能追溯到每個供血漿者。
第九十三條在采漿室內,一名熟練操作的護士最多負責兩台采漿機,並保證任何時段都不高於此比例。
第九十四條應建立和實施規范化的靜脈穿刺和血漿採集程序。嚴格採用無菌操作技術進行靜脈穿刺。血漿採集過程中必須對血漿單采機的參數(採集速度、回輸速度、單程採集量和採集漿量)加以控制,確保供血漿者安全和血漿質量。血漿採集工藝規程不得任意更改。如需要更改時,應按制定時的程序辦理修訂、審批手續。
第九十五條必須使用單采血漿機械採集原料血漿,每人次採集原料血漿量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典》血液製品原料血漿規程的有關規定。
第九十六條原料血漿採集編號在一年內不得重復使用。
第九十七條採集後的原料血漿必須單人份在6小時內速凍保存,嚴禁混漿。
第九十八條工作人員應嚴格核對每袋血漿的標簽內容,確保標簽內容完整,避免出現供血漿者姓名、編號和標簽差錯。必須制定血漿貼簽、包裝、入庫、儲存程序。
第九十九條建立和實施供血漿不良反應的預防和處理程序,包括供血漿不良反應的預防、觀察、處理、記錄、報告、評價和隨訪,減少供血漿不良反應的發生。採集原料血漿室應有醫生巡視,並備有急救用具和急救葯物。對供血漿者在供血漿過程中出現的不良反應應及時處理並詳細記錄。
第一百條原料血漿儲存的溫度應按國家規定要求控制在-20℃以下。
第一百零一條當日原料血漿採集工作結束後,應對採集區進行清潔消毒。所有血漿、剩餘耗材、血漿樣品管和采、供血漿記錄均應在完成檢查和記錄正確無誤後,方可移出採集原料血漿區。
12第十一章質量管理編輯
第一百零二條單采血漿站法定代表人為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單采血漿站應設置質量管理部門,負責全站的全面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質量負責人須向法定代表人直接報告質量管理體系業績及要改進的需求。
第一百零三條應建立和持續改進質量保證體系,並監控實施情況。質量保證體系應覆蓋所開展的採集原料血漿的全過程,確保與采供原料血漿相關的所有活動符合法律、法規、標准和規范的要求。
第一百零四條應建立單采血漿站工作流程和操作規程。
第一百零五條質量管理部門必須定期接受與其簽訂質量責任書的血液製品生產單位的質量監督和質量審核,至少每半年一次。第一百零六條質量管理部門應定期抽檢產品、監督生產過程並實施內部質量審核。內部質量審核每年至少一次,應覆蓋供血漿者的檢查、原料血漿採集、制備、保存、運輸及檢測全部門和全過程。

4、單采血漿站的科室設置

應設有血源管理、體格檢查、檢驗、質量控制、單采血漿、消毒供應、冷藏運輸等科室。各單采血漿站可視具體情況設定,但必須保留相應功能。

5、單采血漿站是干什麼的?

單采血漿站,專門抄從事單采血漿。 近十年來,隨著我國血液製品生產量的逐步增加,各地相繼設置了大量單采血漿站,採集原料血漿,保證了血液製品生產用原料。

應設有血源管理、體格檢查、檢驗、質量控制、單采血漿、消毒供應、冷藏運輸等科室。各單采血漿站可視具體情況設定,但必須保留相應功能。


(5)單采血漿站副站長崗位職責擴展資料:

人員配備

(一)職工總數不少於15人。國家認定資格或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衛生技術人員不低於職工總數的70%,其中中級以上衛生技術職稱者比例不低於衛技人員總數的30%。

(二)任職要求

1、站長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經過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的專業培訓合格,熟悉單采血漿站業務,有一定管理經驗,能勝任本職工作。

2、質量控制和檢驗科負責人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以上學歷,經過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的專業培訓合格,熟悉本職業務,能勝任本職工作。

3、檢驗、質控、采漿、血源管理、消毒供應等技術崗位工作人員至少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以上學歷,經過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的上崗前培訓,考試合格。

4、專職體檢醫師為經注冊的是臨床執業醫師擔任。

6、想問一下單采血漿站屬於什麼機構? 裡面待遇怎麼樣?求告知

屬於事業單位編制,待遇還是很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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