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许昌市工商注册需要哪些材料
许昌市注册一个新公司的流程如下:1、工商局名称核准拟定企业的名称(字号),字号要2个中文字以上(包含2个字),新规定相同行业字号有两个字相就不可以注册,因此要先拟定三到五个字号,以备选用。
选定字号在工商局检索如果没有重名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办公室办公室必须是商业或者办公用途,现行规定居住用途是不可以注册的,租房时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到当地房屋中心备案,提取备案合同原件和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合同上的名称和地址必须和房产证一致。
3、验资后,提交工商注册受理填写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
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书、公司章程、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等一起交给工商局受理,。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凭营业执照和相关资料到市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一般3个工作日可完成。
5、办理国地税登记领取执照后,15个工作日内必须到当地国地税局申请办理国地税登记,并且每个月按时向税务局申报税,即使没有开展业务不需要缴税,也要进行申报。
6、办理开户许可凭营业执照、代码证、国地税原件到银行办理开户许可,开立基本户。
7、开始做税务账务工作公司成立后,必须按规定于每月15号之前完成上月报税工作。
费用的话,那就得视您的注册资金多大了,因为大小会影响出报告等费用,所以没有指定的价格!但其中代码局收费是一致的,都是165(不含数字证书)。
2、许昌市注册地址变更怎么办?
许昌市l跨区的注册地址变更和同区的注册地址变更是不同的。
l方案一:同区的注专册地址变更,需要网属上申报——工商预约——工商分局递交——工商局取照——税务备案。
后面还需要办理银行信息备案、社保信息变更、知识产权信息变更。
l方案二:跨区注册地址变更,需要先办理清税——税务迁出——税务接管所得迁入——新工商的网上申报——预约——递交——取照。
后面依然需要办理银行信息备案、社保信息变更、知识产权的注册地址变更等。
注:如果企业跨区变更,也可以选择只跨区变更工商,不变更税务。
即纳税主管所依然是原所。
如果是这样,办理方案请参考变更“方案一”。
3、许昌市国土资源局
许昌市位于河南省中部,地理坐标为北纬33°16′~34°24′,东经113°03′~114°190′。东邻周口市,西交平顶山市,南界漯河市,北依省会郑州市,距离省会仅80公里。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纵贯南北,311国道、地方铁路横穿东西,新郑国际机场在北50公里。许昌市辖3县(许昌县、鄢陵县、襄城县)、2市(禹州市、长葛市)、1区(魏都区),总面积4996平方公里;总人口456.41万人,其中,许昌市区建成区面积45.8平方公里,市区人口48万人。
张明山 党委书记、局长
苏晓 党委副书记、调研员(2010年11月任)
陈念卫 党委委员、调研员(2010年11月任)
郭保中 党委委员、副局长
阮玉兴 党委委员、副局长
康永生 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理 党委委员、副局长(2010年11月任)
杨长捷 党委委员、副局长(2010年11月任)
马光伟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10年11月任)
张明山简介:河南省长葛市人,1956年12月出生,男,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79年11月参加工作。1979年11月~1984年12月,任许昌地区农科所实验厂,副厂长;1985年1月~1988年4月,在长葛市委组织部工作,历任秘书、干事、知工办副主任;1988年4月~1992年10月,任长葛市董村乡党委书记;1992年10月~1997年12月,任许昌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1997年12月~2001年5月,任禹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01年5月~2002年8月,任禹州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2002年8月~2003年2月,任禹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2003年2月~2007年4月,任禹州市委副书记、市长;2007年4月至今,任许昌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许昌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局机关现内设科(室)14个,即办公室、政策法规监察科、调控和监测科、规划与用地审批科、资金管理科、耕地保护科、地籍科、测绘管理科、土地利用管理科、地质勘查与资源储量科、矿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科、人事科(党委办公室)、行政审批事项服务科、纪检监察室;隶属行政单位1个,即许昌市国土资源局魏都分局。
许昌市国土资源局所属8个事业单位分别是许昌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许昌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许昌市国有土地管理一所、二所、三所,许昌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许昌市国土资源局东城区分局、许昌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代管许昌市国土资源局东城区分局邓庄所、许昌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长村张所2个事业单位。
【土地资源】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显示,许昌市总面积746.82万亩,其中,耕地517.35万亩,占总面积的69.3%;园地0.78万亩,占总面积的0.1%;林地27.13万亩,占总面积的3.6%;草地15.19万亩,占总面积的2.0%;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0.42万亩,占总面积的17.5%;交通运输用地22.38万亩,占总面积的3.0%;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1.65万亩,占总面积的2.9%;其他土地11.92万亩,占总面积的1.6%。
【耕地保护】2010年,许昌市耕地面积保持在34.39万公顷,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28.98万公顷,连续12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共安排市以上土地整理资金1.58亿元,其中省国土厅、财政厅下达省新增费项目资金9407万元,共安排新增费项目6个,各项目已陆续开工建设,竣工后可新增耕地5285.4亩。市级组织验收各县(市)占补平衡项目18批,新增储备耕地7948.5亩,经许昌市土地整理项目验收小组专家认定,为高标准耕地,为许昌市建设用地顺利报批提供了大力支持,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修】2010年,许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顺利通过河南省政府批准,市级新规划共核减基本农田面积6.45万亩,并增加用地指标18.3万亩。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现了各业各类用地的统筹安排和科学布局,实现了与城市总体规划、许昌一体化推进区规划、各类产业集聚区专项规划的科学统一,实现了许昌新区和各类重点项目进入规划大盘子,有力地保障了许昌市今后10年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
【土地利用管理】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74.6496公顷,其中,市本级供应62.86公顷,各县(市)供应11.7896公顷;全市共建成标准厂房66.06万平方米,累计建成标准厂房291.78万平方米,入住企业422家;市本级收储土地14宗,面积511.447亩,融资2.4亿元;全市共出让218宗、1.26万亩,成交价款42.84亿元,超出起始价11.68亿元(其中,市本级共出让土地39宗2254亩,成交价款17.16亿元,超出起始价7.23亿元)。
【地籍管理】2010年,完成宗地登记发证1790本,其中单位用地162本,“三房”个人登记1628宗,办理“三房”土地分割证明书4729本,办理土地抵押他项权利登记228宗。第二次土地调查方面,经调查统计,全市调查总面积7468242.45亩,其中,耕地5173497.75亩,园地7841.7亩,林地271272.15亩,草地151881.45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04224.05亩,交通运输用地223827.75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8.65亩,其他土地119158.95亩。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并于2010年10月15日顺利通过河南省土地调查办的预检。
【土地市场】继续深化阳光土地市场成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的作用,切实做好土地供应。不断创新收储方法,在坚持过去的成功方法的基础上,采取了预定的收储方式,即只约定土地及其附属物的补偿方式和价款,待土地出让后再支付土地及其附属物补偿费,有效减轻了资金不足带来的困难,缓解了资金周转的压力。在土地收储的补偿中,坚持委托中介机构对土地和地上建筑评估,进行土地收储出让测算,经市财政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进入实质性收储工作阶段。认真研究制订每季度的土地出让计划,并及时在媒体上进行公示;适势调整供地速度,严格控制“毛地”出让。积极组织土地出让推介活动,将成交确认保证金由过去的起拍价的10%,提高到小地块为80%,大地块50%,提高了准入条件和成交地块的履约率;建立了参与土地竞买人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档案,邀请监察等部门全程参与公开出让活动。2010年,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分别对许昌市房地产市场情况调研,充分肯定了许昌实行阳光规范、适时投放的土地供应政策。
【保障发展用地】2010年,全市共向河南省政府上报111个批次用地报件和7个单独选址项目,共报批建设用地4.13万亩,其中农用地3.25万亩(其中,耕地3.06万亩),建设用地0.85万亩,未利用地57亩。争取河南省预留指标1.5万余亩;盘活存量用地和闲置用地1473.27亩;向省里申报重点项目,争取使用省里匹配指标,全年共纳入省重点项目60余个;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补办用地手续5857亩,妥善处理了一批项目用地遗留问题;许昌新区用地得到有力保障,全年新区报批用地量占全市用地的近30%。有力地保障了中原电气谷、魏武大道、河南农大许昌校区、许昌航空港、帝豪专用线等项目建设用地。
【节约集约利用】全市各产业集聚区标准厂房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以上,投资强度市区不低于180万/亩,其他县(市)不低于120万/亩。在全省省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更新数据调查中,许昌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集约度综合分值97.67分,位居省级开发区第一名。2010年,集中开展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批而未供土地清理处置、公开出让遗留问题处理、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土地使用权属纠纷调处和登记发证5个攻坚克难专项行动,一批久拖未决的问题得以解决。全市盘活存量和低效用地221.35公顷,其中市本级盘活37宗、145.12公顷。将推进“城中村”改造作为节约集约用地的新平台,用政策推动、靠市场调节,实现城市的整体增值的同时,促进了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同时,探索出了政府统征储备、市场开发运作、社区自主改造、“村企共建”、“村园共建”、“土地整理”等多种不同类型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启动86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完成拆迁20133户,拆迁面积926.9万平方米,已建和在建安置房512.4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127.3亿元,节约用地5000余亩,省内外20余个市、县来许昌市学习考察。
【专项行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本着“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原则,对2000余个政府投资和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土地、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进行了清量,对116个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整改。截至2010年底,已整改纠正问题96个,整改率达到了82%。
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系统参加廉政风险点排查单位230个,参加风险点排查1763人,清理规范性文件605份,排查单位风险点总数1644个,排查个人风险总数5546个。制定单位和个人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分别为1728条和7072条,清理规范性文件605份,完善各种规章制度197项,复查复审卷宗19402份,整改完善卷宗586份,对照《廉洁从政准则》自查问题52个、整改50个、正整改2个,对照部《五项禁令》自查问题数23个、整改23个。
【矿产资源概况】截至2010年底,许昌市辖区内已发现矿种32种,已探明储量的有16种,已发现各类矿产地64处。煤、铝土矿、石灰岩、砂岩主要分布在西部的禹州市、襄城县以及长葛市,中部及东部平原县市主要有砖瓦粘土和矿泉水等矿产分布,铁矿主要分布在许昌县。许昌市的优势矿产主要有煤、水泥灰岩,一般矿产有铝土矿、石英砂岩、砖瓦粘土、耐火黏土,劣势矿产为金属类矿产。
【矿产资源管理】2010年年底,全市共有持证矿山276个。其中,部省级发证96个、市本级无发证、县(市)级发证180个;煤矿90个,铁矿1个,铝土矿4个,砂岩1个,建筑石料及其他180个。除骨干企业矿山能够正常生产外,大多数小型矿山因兼并重组、技术改造等因素,生产效益普遍不高。
(1)煤:全市煤炭开采业,目前,持证矿山90个,主要分布在禹州市87个,襄城县2个,许昌县1个。2010年,共生产原煤694万吨,共消耗储量732万吨。2010年,因资源整合因素,大多数小型矿山尚未复工生产。
(2)铝土矿:目前,铝土矿其有持证矿山4个,主要分布在禹州市西部山区,年生产能力40万吨。采矿权人为中国铝业,目前,4个矿山均未能正式生产。
(3)水泥灰岩:目前,全市共有持证矿山35个,主要分布于禹州市、长葛市。襄城县过去有少量开采,现已禁采。2010年,共生产矿石162万吨,消耗储量170万吨。
(4)铁矿:由于矿体埋藏较深,以往开采的经济技术条件较差,没有开采。现在资源紧缺的条件下,铁矿石价格比以往有较大幅度上升,许昌市铁矿区解禁,已有许继集团许昌铁矿年产200万元吨矿井在建,即将投产。
【探矿权、采矿权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的审批权限审批采矿权,禁止以大化小、变更矿种等变相越权审批行为。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推进矿产资源的开发和整合,积极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配合做好省骨干煤炭企业对地方煤炭企业和小煤矿的兼并重组工作,在矿业权转让、采矿权变更等方面全力配合。全市参加兼并重组小煤矿共64家,已审查兼并重组煤矿报件43件。非煤矿产资源整合方案已报省厅审批通过,全市非煤矿山企业由260家整合到190家。按照《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探矿权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探矿权的清理工作。全市应参与探矿权清理的探矿权共8个,其中2个已经探矿结束,其勘查报告已经评审,并在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将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局的责任目标考核中。各有关县(市)局落实人员和经费,配备相应的硬件和软件,应用了矿山储量数据库管理系统、储量动态检测系统、矿山储量登记统计系统;监督各自辖区内的矿山企业和检测单位开展好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工作,要求矿山企业建立资源储量“五项台账”,以全面、准确反映矿山企业资源储量情况,在动态检测工作中形成的各项原始资料、整理编制的年度报告、图纸等,妥善归档保存,一矿一档,以备检查、审查及各种利用。许昌市有部、省发证矿山96个,完成储量动态检测96个,完成率100%,完成了省厅2011年年初下达的甲类矿山动检率98%工作目标。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通过资源整合,2010年,矿产企业比2009年减少了74家,下降20%。许昌铁矿处于基建阶段,大多数小煤矿、建筑石料矿山因资源整合,处在停产重组状态,没有生产。2010年,共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3611万元,入库3611万元,入库率100%。
【地质勘查】许昌市境内共有6个省政府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包括:禹州市张得煤详查,禹州市方山—白沙深部煤详查,禹州煤田葡萄寺煤详查,禹州煤田扒村井田详查,禹州市新峰一矿深部普查,许昌市泉店—灵井铁矿普查。禹州市张得煤详查区初步查明1500米以浅煤资源储量20.58亿吨,为中型煤田、大型煤矿区。许昌市泉店—灵井铁矿普查区估算铁矿石资源储量1.34亿吨,为大型铁矿区,禹州市新峰一矿深部普查区初步查明资源储量约3.1亿吨,为中型煤矿区,禹州市方山—白沙深部煤详查区初步查明资源储量约2.5亿吨,为中型煤矿区,禹州煤田葡萄寺煤详查区初步查明资源储量约2.4亿吨,为中型煤矿区,禹州煤田扒村井田详查,估算资源储量约1.3亿吨,为小型煤矿区。
【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实行党委、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市与县、县与乡政府负责人层层签订了三项“刚性”整改目标。市领导分别对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了警示约谈,进一步完善了多部门联动的联合执法机制,实行了“日报告”制度,在2个月时间里完成补办手续5857亩。2010年,全市共发生土地违法案件132宗65.95公顷,立案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112宗,涉及土地面积64.90公顷,结案109宗,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呈大幅下降趋势,卫片违法违规用地比例下降至3.69%。
【执法监察】2010年,全市共发生土地违法案件128宗,涉及土地面积86.06公顷,其中耕地面积70.14公顷,及时制止自行纠正16宗。立案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112宗,涉及土地面积64.90公顷,其中,耕地53.48公顷,结案109宗;全市案件发现率、报告率、查处率达到100%,移交率和结案率达到95%以上;共拆除违法违规占地建筑物面积63844平方米,对涉嫌破坏耕地的17宗违法用地进行耕地破坏程度鉴定,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人员,追究刑事责任21人,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追究党政纪责任16人,落实16人。
【信访工作】全市国土系统把国土资源信访案件解决在基层,针对征地补偿、土地出让、打击违法占地等活动比较容易造成群众信访案件,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信访评估。全年没有出现过重大群访案件,也没有出现缠访、闹访案件;省厅没有复查、复核过许昌国土资源信访案件。
(赵亮 姬红超)
4、许昌德鸿迎宾府合同备案密码是多少?
这个问题网络知道真回答不了你,合同备案属于房管局,你只能去问他们,但是如果你不是开发商也不会告诉你的。
5、许昌市教师进修学校怎么样?
简介:许昌市教师进修学校位于健康路西段1194号,占地面积5、4亩。学校始建于1979年专12月,事业属单位,副科级规格(2002年6月,升为正科级规格)。1985年11月,经河南省政府重新批准备案,成为一所具有师范性质的县(区)级教师进修学校。根据豫教字(1985)196号文件精神,享有与中等师范学校同等的地位和待遇,隶属市教育局。1986年6月区划调整,学校名称不变,单位性质不变,规格不变,隶属魏都区教委。1996年12月,隶属区教体委。
注册资本:174万人民币
6、许昌市注册商标需要什么条件
许昌市一、简要说明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共有45个类别,其中商品34个类别、服务11个类别。
指定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为商品商标,指定使用在服务上的商标为服务商标。
二、办理途径 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三、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商标注册申请前查询(非必须程序)→ 准备申请书件 → 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 →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在交费窗口缴纳商标注册规费 →一个月左右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非必须程序) 四、申请前的查询(非必须程序) 一件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大约需要1年半时间。
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一方面损失商标注册费,另一方面重新申请注册商标还需要大约1年半时间,而且再次申请能否被核准注册仍然处于未知状态。
因此,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最好进行商标查询,了解在先权利情况,根据查询结果作出判断后再提交申请书。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由商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详见“商标注册申请前的查询”) 五、商标注册申请书件的准备 (一)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提交以下申请书件: 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
若指定颜色,则为彩色图样5张,并附黑白墨稿一张。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不能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印章。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5、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二)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提交以下申请书件: 1、申请人签名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
若指定颜色,则为彩色图样5张,并附黑白墨稿一张。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或护照的原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三)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具体要求 1、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印刷。
对于手写的商标申请书件,商标局不予受理; 2、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应按照《营业执照》填写,如果《营业执照》中的地址未冠有企业所在地的省、市、县名称的,申请人必须在其地址前加上省、市、县名称。
公章应与《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3、商品或服务项目应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或《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规范名称,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
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未列入分类表的,应当附送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说明。
4、如申请人是自然人,申请人名称除填写姓名外,还须在姓名之后填写身份证号码;申请人地址可以填写自然人的实际地址或通讯地址。
5、如申请注册的商标不是立体商标和颜色组和商标,申请人应在商标种类一栏的“一般”前的方框中打“√”。
六、商标注册规费的缴纳 在一类10个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之内,每件商标注册申请规费为1000元,10个以上(不含10个),每超过一项,另加收100元。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商标注册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七、商标注册申请补正程序(非必经程序) (一)简要说明 1、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如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书面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后交回商标局。
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该申请。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如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书面通知该商标代理机构予以补正。
商标代理机构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后交回商标局。
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该申请。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按照要求对不规范或不具体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进行补正时,可以修正或删除。
修正时仍应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规范名称,但不得扩大商品或服务范围。
2、因商标图样不清或应填写商标说明而发回的补正,申请人应按商标局的要求补正,不得对商标做任何实质性的更改,否则视为无效。
3、申请人按照补正要求修改后,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如申请人是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名。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应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的公章。
八、商标注册申请的部分驳回程序(非必经程序) (一)简要说明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商标局对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异议期满之日前,申请放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申请放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的,商标局则撤回原初步审定,终止审查程序,并重新公告。
因此,该程序并不是商标实质审查的必经程序。
(二)办理 《商标注册部分驳回通知书》由商标局统一编号打印后,以挂号信函的方式直接寄给申请人。
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则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自取的除外)。
《商标注册部分驳回通知书》因故未能寄达申请人或商标代理机构且被邮局退回的,商标局将在《商标公告》上刊登《商标注册部分驳回通知书》送达公告,自公告之日起20日内视为送达。
送达之日起15日内来商标局办理有关手续的,准予恢复法律程序,否则视为放弃权利。
九、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时,应当按照营业执照填写地址。
提交申请后,如果发生补正、驳回或部分驳回、初步审定公告、领取《商标注册证》等事项,商标局将依据该地址以挂号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如申请人实际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不符,应当先行办理营业执照的地址变更,再提交申请。
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发生地址变更的,可凭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相应手续办理变更地址申请。
申请人地址不通邮的,最好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事宜。
2、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后,经形式审查后认为手续齐备、填写规范的,一般在一个月后以挂号邮寄方式寄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则将《受理通知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明该申请已被核准。
3、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如果对驳回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4、申请注册的商标被提出异议的,如果申请人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异议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5、在不发生申请补正、被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一件商标从申请到领取《商标注册证》大约需要1年半时间。
商标被核准注册后,如果是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将按照商标注册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名称和申请人地址寄出《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将《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6、如果申请人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1年半内没有收到任何信息,可以向商标局进行商标申请后免费查询。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必须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进行商标申请后免费查询。
(详见“如何办理商标申请后的查询”) 7、商标在提出申请之后但尚未核准注册前仍为未注册商标,仍须按未注册商标使用。
如果使用该商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影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该行为的查处。
8、申请人如需进行商标查询,可在申请前到商标注册大厅的查询窗口办理。
查询所提供的在先权利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不负责解释。
9、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可以在期满后的58个月的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续展注册迟延费。
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如果注册人想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则须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至于费用那要看当地实阮情况了
7、许昌市住建局节能科备案分工程和家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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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他们可以找到你想要的。
8、我想要在河南许昌办一个网站公司,前期我需要做什么准备?在注册资金方面有什么要求吗?有没有最低金额?
对于网站的性质,国家工商部门分为两种,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经营性需要做经营性icp备案,回公答司最低注册资金需要100万,而非经营就没那么多要求的,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公司的话可以注册一个10万的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注册一个3万的2人以上股东的普通有限公司。
经营性一般是指购物网站,或者大量出售广告,需要给客户开设发票的网站,而非经营性网站可以是企业网站、交流论坛等等(即便您的网站挂了广告联盟的广告,例如淘宝客、百度联盟推广等等,也是非经营性的)。
9、新农合在许昌市转郑州怎么报销
医保的报销流程:
1、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回理转诊备案手续。答
2、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3、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
备注:
1、参合外出务工人员在务工地就医的,可先就诊,在住院期间或出院后到县合管办补办转诊备案手续。
2、就诊单位必须是当地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否则不予报销。
10、许昌市鄢陵县申请廉租房的标准和条件是啥?
廉租房申请条件:抄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