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销域名备案主体申请表怎么填,可以用电脑填好在打印吗,还是要用手写,紧急求助
可以先打印一份工作证明的格式,在百度上搜索:工作证明范本,选择合适的下载后,打印出来。
然后再手写你的姓名等信息,填写完成后,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XXXX部分需要手动填写。
2、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怎么填?
域名列表填你自己需要备案的域名啊,投资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填个人名称或公司名称(看是以个人名义还是公司名义备案) ,其他的怎么填写去问你的接入商就知道了的
3、网站备案用户注销(删除)备案申请表怎么填?
具体哪个省份的?
首先到工信部下载个你所在省份的备案注销信息表格。填写好了之后传真过去,另外提供你的主体身份证或者公司营业执照的传真件!一般三个工作到一个周处理好!
4、怎么填写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
填写的是空间的IP地址 域名绑定的IP地址不用ping的啊 你本身空间就应该是给你的
5、如何填写域名备案注销申请表
备案申请表上有详细的栏目 你按照栏目填写对应的资料就可以了
6、网站备案用户名、密码申请表中的“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如何填写?
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 和主办单位填写一致即可
备案密码忘记的话你可以直接登录信产部网站,右下方有个密码找回
你输入当时备案的证件号码就可以找回的,不需要这么麻烦喔
要是不行的话可以再联系管局找回
69dns万网互联真诚为您解答
7、安徽省ICP用户注销备案申请表怎么填写?
有两个途径
1,直接联系接入商,让其帮助在备案系统直接注销即可。
2。直接在当地管版局官网下权载icp备案注销表(注销表一般分两页,第一页是表格,第二页是对第一页表格的填写详细说明),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附带其他证件,一起传真到当地管局,三至五个工作日管局会直接注销此网站对应备案号。
8、网站备案怎么操作啊
网站备案是按照信息产业部的要求(要求详见信息产业部网站http://www.miibeian.gov.cn/)办理,所有没有备案的网站均需要关闭,客户需要按照要求进行备案才能开启,原则是网站先备案后启用。
为了提高备案成功率和正确挂接备案号及证书文件,没有备案的网站建议按照如下要求操作:
第一步:确定一个空间中只有一个网站(如果一个空间中放了多个网站,就算备案出来了也无法正确放置备案证书,所以一个空间只能一个网站);
第二步:确定域名必须是解析的,而不是转发,因为信息产业部的网站是否备案检测软件是需要检测http://你的域名/cert/bazs.cert这个证书文件的真实性,如果检测不到这个文件,就视为未备案;
第三步:填写备案登记表
备案登记表填写入口(只要填写其中其一即可)
入口之一: 管理中心-> 业务管理-> 空间管理-> 虚拟主机列表-> 备案登记
入口之二:http://你网站的域名:8080
第四步:等待信息产业部审核,你可以经常去查看 管理中心-> 业务管理-> 空间管理-> 虚拟主机列表-> 备案登记 是否审核通过,同时留意你的联系email,是否有相关进度的反馈邮件;
第五步:审核通过,进行挂接相关的备案号和证书文件;
第六步:要求我司客服人员给你审核挂接是否正确,如果正确网站开启。
注意事项:
以上详细步骤是为了提高客户网站备案效率,建议操作流程。
域名频道为了积极配合国家信息产业部的工作,同时为了广大客户的利益得到保障,将全力帮助客户处理备案事宜!
什么样的网站需要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和电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所有网站均需备案。网站备案分为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两大类。目前虎翼网只能为属于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商务搜用户代为备案,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到相应的电信管理部门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登陆http://www.miibeian.org.cn/ 可以参看更详细的说明
9、非盈利性网站ICP备案申请表怎么写?
就按照工信部的备案表填写就可以了嘛填写你的真实信息,因为有可能要电话核实的
10、ICP备案信息填写具体标准?
ICP备案信息具体标准:
(一)主办单位名称:形式上应完整填写网站主办者全称,如个人应填写个人姓名,企业应填写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公司名称。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以域名或数字等符号或以网站名称信息代替网站主办者信息。
(二)主办单位性质 :应与主办单位名称等信息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名称为某某公司,则主办单位性质应为企业。
(三)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应符合相应的格式要求,且与主办单位性质等信息(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个人等)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性质为企业,不应填写军队代号或个人身份证等号码等非工商营业执照号码或非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四)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应与网站主办者性质等信息一致,如主办单位性质为政府机关,则其上级主管单位不能为个人。
(五)网站名称:应与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取得情况对应一致,无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监、文化、广电等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网站,不得以相关领域关键词命名。如未经新闻管理部门前置审核同意的,不得以"新闻网"命名;未取得电子公告专项审批的,不得以"论坛"命名。 应与其主办单位性质等信息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性质为个人的网站,不得以"某某有限公司"等与其主命名;主办单位性质为非政府机构或非政府授权机构的网站,不得以"某某市人民政府"、"某某监察"等公共事务关键字命名;主办单位性质为非国家级单位的网站,不得以"中国"等字头命名。
(六)网站负责人姓名:应填写真实姓名全称,不得填报"王先生"、"李小姐"、"个人"或者加带数字或字母的姓名等明显不真实的姓名。
(七)主办单位通信地址:应内容真实准确,格式标准完整。例如,农村单位应详细填写到村,城镇单位应填写到街道门牌号或信箱号。
(八)网站首页网址和网站域名列表:应内容真实准确、格式标准完整;域名列表中应包含首页网址使用的域名,如首页网址为www.123.com时,则域名列表中应含有"123.com"这一域名。
(九)IP地址列表:应内容真实准确、格式标准完整,不得出现"0.0.0.0"、"192.168.1.X"等明显不真实的IP地址。
(十)办公电话:号码应格式标准、内容真实准确,不得出现"010-00000000"等明显不真实的联系方式。三、关于IP地址备案问题《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4号):第八条 各级IP地址分配机构在进行IP地址备案时,应当如实、完整地报备IP地址信息(需报备的IP地址信息参见本办法附录)。
注意:各级IP地址分配机构申请和分配使用的IP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IP地址分配机构应自变化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产业部指定的网站,按照IP地址备案的要求以电子形式提交变更后的IP地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