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IDC知识 > 网络商标和域名

网络商标和域名

发布时间:2021-02-15 15:29:02

1、商标域名是什么?

商标域名是指“.商标”, 又被称为网络商标,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唯一认定用“.商标”作为后缀的全球通用顶级域名,商标域名即“.商标”是互联网上用于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企业或组织的显著标志。

互联网需要一个标示品牌商标的标识,让品牌商标在互联网上获得应有的保护与应该,彰显品牌商标的价值与权益,引导消费者与用户在互联网上通过品牌商标辨认商品与服务,阻止网上品牌商标遇侵权,仿冒诈骗等不正当竞争者推销低劣或不同的商品与服务。

(1)网络商标和域名扩展资料

商标法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2、域名与商标是什么关系

域名与商标在标识性、排他性等方面具有一些共同点,但二者的不同仍是主要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二者适用对象不同

商标是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标识,使用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上,并只能用于特定的商品或服务上。

如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域名是用于解决IP地址对应的一种方法,是为了方便人们使用因特网而创设的,它并不直接与商品或服务相联系,且不能离开因特网而独立存在。

二、二者具有的标识性与排他性的基础不同

商标的相互区别性与排他性是以商品或服务的相同或相似为基础的,不同的商品或服务通常不会产生这种要求(驰名商标除外);因此,同一国家或不同国家的不同法律主体就相同商标分别享有相互独立的权利是常见的现象。

而域名则具有全球范围内的绝对唯一性,不因法律主体、商品或服务种类、国家或地区的不同而有任何区别。此种唯一性是其绝对的排他性的基础,并由因特网上域名系统的技术性特征所决定。

三、二者取得的原则不同

商标取得的原则主要有三种:

(1)注册在先原则,

(2)使用在先原则,

(3)前二者的折衷。

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可能采用不同的原则。而域名的注册则为注册在先原则,先申请、先注册,不注册就不能在因特网上使用,此原则为各国所普遍遵循。

四、二者的显著性要求不同

商标的构成以具有普通人主观上能够判断的显著性为前提,否则难以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而域名构成的显著性要求明显低于商标,任何形式的不完全相同或任何程度的相似、只要计算机能够识别即均可注册为独立的域名。

现实中,企业通常将自己知名度较高的商标或商号注册为域名,使域名成为商标或商号在互联网上的延伸,扩大企业的知名度。但也存在一些投机者,将知名度较高的商标注册为域名,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因此,企业应当扩大对商标的保护范围,尽早注册相关的域名,不给他人以可乘之机。


(2)网络商标和域名扩展资料:

商标买卖的形式:

1、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3、域名和商标有什么联系?

网络技术的出现和发展,使域名与商标之间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其共同之处主要有四点。
第一,两者都属于商业标志,具有识别功能。
第二,两者都蕴含着一定的经济商业价值。
第三,构成相互关联。企业为了使商业标识一体化,往往将自己的商标作为域名的组成部分注册使用。
第四,二者均使用注册制度及先申请原则。
但是从法律角度看,域名和商标之间又存在着区别:
第一,域名的唯一性与商标的多重性有区别。
第二,域名的全球性和商标的地域性有区别。
第三,域名的无相似性限制与商标的相似性禁止有区别。
第四,域名注册原则、取得途径与商标不一样。

4、商标和域名的关系?

依照具体情形而论为好
可以使用。
除非对方是驰名商标,否则不违法。
只要你没有进行他们公司相关的产品或服务的交易,就不会侵犯什么商标权。
具备合法所有权,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
不影响可以使用

5、域名和商标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域名和商标都是知识产权中的一部分。企业名称(商标+域名)一致的话,是非常有利与企业推广和发展的哦!
1、域名:作为现在互联网+ 的企业宣传入口,非常的重要。但是也仅此而已,法律保护范围比较狭窄。
2、商标:做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重中之重,再小的个体也应该有自己的品牌。而这个品牌就是指的商标保护。
提示:域名在现在对与企业非常的重要,如果域名和企业商标一致,就非常完美。如果企业没有商标而域名非常简短,可以尝试将域名申请注册为商标。
建议:可以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顾问帮您一起审查和注册,提高注册成功几率。

6、网络域名是否可注册成商标,网络域名与商标哪个重要?

马颖秋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网络域名是否可注册成商标,网络域名与商标哪个重要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首先,对于网络域名是否可以注册成商标的问题,我可以告诉您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域名是可以注册成商标。具体的说,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只要符合商标注册的法律规定,完全可以把自己的域名注册为商标。大致应符合下列要求:1、申请注册的域名不得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例如政府标志、国际组织标志、欺骗性标志,带有民族歧视的标记等;2、申请商标注册的域名应具有显著性特征,便于识别;3、申请商标注册的域名必须按照其所表示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进行注册;其次,对于网络域名与商标的重要性问题要具体分析。域名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与商标权、商号权、企业名称权、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权等存在冲突。因此,从域名产生的那天起,就有了域名争议。商标本身重合概率很高,根本无法建立域名与商标的一一对应关系。不同类别的商品上,商标常常出现重合,例如“长城牌”,大到汽车、小到墨水,都有注册商标,并分属不同主体。总的来说,域名与商标是由不同的法律来调整的,它们的重要性谁大很难简单判断。

7、网络中商标与域名各指什么有什么联系与区别吗

域名是域名.商标是商标,两者是个不同的概念,两者的注册的机构不同

商标是某产品或某回服务的标记,域名答是互联网络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相对应,简单说域名是访问某网站的地址

域名需要注册,商标可注册可不注册,商标注册了的话受法律保护,拥有商标专用权,不注册不受法律保护,

企业的域名一般与企业的商标对应,如果某人注册的域名对你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的行为的话,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8、商标和域名有什么区别

 网络技术的出现和发展,使域名与商标之间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其共同之处主要有四点。第一,两者都属于商业标志,具有识别功能。第二,两者都蕴含着一定的经济商业价值。第三,构成相互关联。企业为了使商业标识一体化,往往将自己的商标作为域名的组成部分注册使用。第四,二者均使用注册制度及先申请原则。
 但是从法律角度看,域名和商标之间又存在着区别:第一,域名的唯一性与商标的多重性有区别。第二,域名的全球性和商标的地域性有区别。第三,域名的无相似性限制与商标的相似性禁止有区别。第四,域名注册原则、取得途径与商标不一样。

9、商标 和 域名

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商标和域名都具有标识性和排他性,并且都具有广告宣传的功能。但是,域名和商标之间有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一)两者适用的对象不同
商标是用来标识商品或服务的,只能用在商品或服务上;而域名是用来标识计算机用户的,计算机用户不是商品。
(二)两者标识性的基础不同
商标的标识性源于其显著性,当不同法律主体生产或经营的商品或服务根本不同时,二个或二个以上完全相同的商标可以同时获得注册。 大道的域名的标识性是由它的唯一性保障的。不论法律主体从事的业务属何种类,也不论是否分别处于不同的国家或地区,都不能注册相同的域名。
(三)两者排他性的基础不同
已注册商标在不同种类的商品或服务上,或在申请注册的地域范围之外,或是超出注册的有效期,其排他性灭失。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已注册域名只要按时缴纳维护费就可以在全球范围内,无限期的与所有已注册或将注册的域名相排斥,既无地域性也无时效性。
(四)两者取得的原则不同
商标取得的原则因国家而异,有的国家采取注册在先原则,有的国家采用使用在先原则,有的国家采取混合原则。域名采取注册在先原则,不先注册就不得在因特网上使用。
(五)两者的分类原则和基础不同
商标注册机构在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要求其按照相应的分类标准,明确记载申请注册的商标所要标识的商品或者服务种类。 除因申请人的本身法律属性而在选择顶级域名或二级域名时受到限制外,域名注册申请人无须申明其经营活动的内容,更不需要明确记载商品或服务种类。
(六)两者获得途径不同
商标注册是由各国或地区的专门机构各自依据本国或地区法律独立进行。商标注册的审查仅以国家或地区为限,存在着处于不同国家的法律主体拥有相同商标的可能性。
域名注册由处于不同国家的注册机构各自独立进行。只有当有关域名尚无人注册时,该域名才能
被注册,因而每一个已注册域名在全球范围内是唯一的,不存在不同国家的法律主体存在同域名
分别主张权利的情形。

与网络商标和域名相关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