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注册了一个商标,但是和商标关联的域名被别人抢注了,我怎么办?
简单的办法是将域名买回来,复杂的办法是打官司,抢注商标侵犯商标专用权,完全有可能拿回,建议找个商标律师来处理。
2、域名抢注,对方一定要注册成商标吧
不是
域名是谁先注册归谁
要是驰名商标可以申请复议
3、将他人商标抢注为域名如何定性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第九条规定,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具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行属为构成恶意注册或者使用域名:(一)注册或受让域名的目的是为了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二)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三)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损害投诉人的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或者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四)其他恶意的情形。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域名持有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络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因持有或使用域名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任,由域名持有者承担。
4、域名抢注行为会不会产生商标淡化效果
域名抢注不会淡化商标,反而商标权利反而制约域名抢注行为,比较著专名的就是微软公司依据商属标权利起诉相似域名的持有者,要求法院转移域名所有权,而且法院也支持了微软的诉求。
在中国,这二者关联性不大,比如著名的开心网案例,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北京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案件中,法院只支持开心人公司的商标维权,而不只是开心人公司的域名诉求。
5、域名与商标权利冲突怎么解决
如何解决域名与商标权利冲突
在我国颁布《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等部门规章之前,对于域名抢注等行为均作为商标侵权行为或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理。但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该类型的权利冲突案件发生频率越来越高,而且案件专业性、复杂性越来越强。传统意义上的权利冲突解决模式已经很难满足实践需求。
对此,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颁布了一系列规章,着力解决域名相关的争议,其中借鉴互联网络名称及编码公司(ICANN)1999年颁布实施的《统一域名争端解决规则》(UDRP)而制定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是我国解决域名与商标权利冲突案件的主要依据。该办法详细规定了争端解决机构、争议解决期限、争议解决原则以及恶意抢注的标准等具体解决细则。
借鉴UDRP相关规则,我国现有的域名争议解决规则可以逐步完善,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予以解决。
首先,尽快明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法律地位,制定域名争议解决方面相关法律。目前,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地位不明确带来了很多具体问题,如域名争议案件的管辖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与部门规章之间存在规定不一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而《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却规定,投诉人或被投诉人可以就争议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要解决这一矛盾前提是要明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法律地位,按照法律适用冲突解决原则解决这一问题。
其次,设定域名注册前的公告和异议程序,对域名和商标权利冲突采取事前预防措施。目前,我国对域名注册采取形式审查或不审查原则,只要申请人提供证据证明在全球范围内没有相同的域名,即可注册。而注册后因持有或使用域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由域名持有者承担责任。这种事后救济形式无法从源头上减少域名和商标权利冲突现象,建议设定域名注册公告和异议程序,加强事前预防。域名注册机构初步审查注册申请后,对符合形式要件的应初步审定并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
应畅通域名和商标权利冲突的司法解决途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从法律效力而言,属于部门规章,其着眼于通过行政程序解决域名争议,由于行政程序不具有纠纷解决终局性,因此域名争议解决应当完善相关司法程序,同时也能更好地救济权利人合法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及第5条明确规定了域名和商标权利冲突的认定标准。这有利于规制域名抢注行为,平衡域名持有人和商标权利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域外经验:《统一域名争端解决政策》
该规则是由互联网络名称及编码公司制定的,该公司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注册成立,但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为有效解决域名争端,制止域名抢注等非法行为,1999年颁布实施了《统一域名争端解决政策》,并详细规定了域名争端解决具体程序。该规则是目前较为完整有效的域名争端解决办法,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地位。
《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
1985年世界上第一个“.com”域名symbolics.com在美国注册,其注册人是马萨诸塞州的一家计算机制造商。美国作为互联网的发源地、域名起源国,其域名管理体系和规则也较为完善,其中《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是一系列规则中最核心的一项。该法律专门致力于规制域名抢注行为,但适用范围上要广于UDRP,另外其还明确规定了赔偿金、救济方法和责任限制等内容。
6、域名抢注是以从商标合法持有者处牟取利益为目的对吗
域名抢注有善意和恶意之分,善意一般为抢先注册后自用的行为。
恶意抢注基本上就是以谋取利益为目的了,但是域名抢注针对的并非仅仅是商标合法持有者,还有可能是其他权利拥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