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信用合作社股金证
哥们,听我说:1,信用社的股金在目前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它仅仅是会计科目上的一内种资金来源的容不同显示----无论资格股还是投资股---它实际的性质与存款是一样的---你别担心有什么风险!!2,如果你的股金已经到了3年期,你可以申请退股,然后重新入股---不过,可能要到明年1--2月份办理.3,如果信用社通知你,不需要重新办理手续,可以再延长3年,你也可以在以后3年直接到信用社领取股金利息就可以.我就是信用社的,关于股金的事情我比较清楚,故告知您.
2、信用社股金证
中国人民银行1990年颁布的《农村信用社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农村信用社的税后利润应坚回持以下分配原则答:股息加红利不得超过股金额的2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于2003年12月17日公布的《关于农村信用社2003年度会计决算工作意见》规定,按社员股金分配的股息、红利,其合计数最高不得超过股本金金额的15%;对1993年以后入股的社员,只分红不保息。上世纪50年代,我国的农村信用社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由农民根据自愿原则“投资入股”建立的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合作金融组织。 根据《民法通则》中“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的规定,由社员“投资入股”建立的原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农村信用社是在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其民事行为应适用当时的国家政策。因此,股金、红利的发放应根据有关国家政策进行,即自“投资入股”之日起至2002年12月31日止按每年股息、红利的合计数不得超过股本金金额的20%计付;自2003年1月1日起,按股息、红利合计数最高不得超过股本金金额的15%计付。
3、农村信用社的股金证有啥用?
农民参加信用合作社对所认股份缴纳的款项。是信用社开展业务的资金来源之一内。1951年中国人民银容行颁发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准则草案》规定,社员入社需缴股金,每人(户)至少一股,每股为小米22斤至30斤。
1957年颁发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规定,股金分红不超过纯益的40%,在执行中各地不一。1978年为了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国家银行规定,对1977年以前应分而未分的社员股金红利,原则上予以补充。
1993年之前入股的按照股金的15%进行分红;1994-1997年之间的按照股金12%进行分红;1998-2000年之间按照的8%进行分红;2001-2003年之间的按照6%进行分红;2003-2005年之间按照3%进行分红。
向之前的一些小面额的几元钱的股金证,基本上已经没有兑付的必要了,基本上只能增值几块钱,而且如果你的账户有短信通知或者长期无资金交易,无余额,那已经是睡眠账户,需要激活才能使用了。
4、农村信用社股金是什么
信用社股金亦称信用社基金。农民参加信用合作社对所认股份缴纳的款项。是信用社开展业务的资金来源之一。1951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准则草案》规定,社员入社需缴股金,每人(户)至少一股,每股为小米22斤至30斤。以后未作统一规定。
2005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就印发了《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在该文件当中对农信信用社的股金清理进行过明确的要求,经过县联社社员代表大会审议后会按照既定的方案进行股金的清理。
在2005年我们当地农信社对历年的老股金进行过声明,下面我举例说明一下,在我们当地《关于限期清理规范历年股金的公告》中有这些规定。
(4)加股金域名扩展资料1993年之前入股的按照股金的15%进行分红;1994-1997年之间的按照股金12%进行分红;1998-2000年之间按照的8%进行分红;2001-2003年之间的按照6%进行分红;2003-2005年之间按照3%进行分红。
向之前的一些小面额的几元钱的股金证,基本上已经没有兑付的必要了,基本上只能增值几块钱,而且如果你的账户有短信通知或者长期无资金交易,无余额,那已经是睡眠账户,需要激活才能使用了。
5、股金分红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股金分红所得按照税率20%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属于经营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5)加股金域名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请问,我爷爷的农村信用社股金证(一股金),有几十年了.能不能分红呀?
要500股以上才能得分红,但是可以退本金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