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莞企业发展协会是骗人的【企业发展协会】
真的是骗人的,靠,浪费我时间,还说是北京来的讲师【好像说是姓王,还是姓什么,忘记了,不过我想他们也会换人,大家别上当就行】太差了,讲的还说搜索引擎,还以为真有很多企业老板一起交流,看见是在酒店我就去了,没想到骗死了,幸好没有我比较醒目,没有被骗,不过可惜的是浪费我的时间,我有重要的事都没有处理,下次再也不犯。。
2、街道居委会🈶权利给业主贴封条么?
街道居委会没有权利给业主贴封条!
但街道办是政府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有权利给业主贴封条!
3、居委会收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合理吗?他们有这个职权吗?
从法律角度说,肯定不合理,他们不是物业公司,没有管理资质,也没有收费许可,不能收费的。但是从日常管理角度来说,如果他们派人来清理卫生,进行日常管理,也需要付出人工,需要雇人来做这些事情,他们不是经营机构,但也不是慈善机构,不收点钱,哪来 钱雇工呢?
4、东莞市业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东莞市业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24日,主要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等。
法定代表人:谢汉成
成立时间:2012-10-24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190000143990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堑头社区百坑大街14巷1号
5、东莞金域名苑怎么样 地址(地段)与户型全解析
什么样的户型是好户型:
1.户门。房门的开向要合理。
居室的设计一般分为公共空间、居住空间以及厨、厕、阳台等功能性空间,因此室内房门开设的位置,就要同时考虑到开向不影响使用的空间、居室的秘 密性和空间阻断性因素。户门不宜正对客厅,更不应直对卧室。户门与客厅之间应有一个过渡,不要一开户门就使门外的人把室内一览无余。有鉴于此,房间的布局 采用过渡空间的手法间接把客厅与其他房间联系起来是比较合理的。
2.客厅。客厅是相对独立的空间,要求庄重雅观。
客厅的设计应尽量的方正,利于摆放家具;此外还要避免与客厅相连的房门过多,给人一种迷宫的感觉,造成视觉上的凌乱。若把卧室、厨房、卫生间的 门都直接开向客厅,不仅影响客厅的使用功能,还会出现某种使主客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窘境。应避免斜角空间,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死角"面积和交通面积
3.卧室。卧室的房门不宜直接与客厅相对,应与客厅有所回避,使卧室保持一定的私秘性。
4.厨房。厨房不宜与卧室过近,厨房门更不能正对卧室房门。
随着人们饮食水平的提高,现代化的炊事器具种类多且占地面积较大,所以厨房有较大空间才能满足人们使用上的要求。为了居室内能有良好的居住环境,室内应采取在厨房甚至在客厅附近设置垂直排烟设施,它不影响室内美观,也不会影响厨房的正常使用。
5.卫生间。
卫生间不要正对客厅,最好设计为两部分,最里面是马桶、浴缸(如有条件,马桶浴缸分开更好),外间则摆放洗手池、洗衣机。卫生间的设计应将洗脸、便溺和浴间恰当分隔,尤其清晨是卫生间使用最频繁的时候,能体现其设计的优势,以适应现代生活快节奏。
6.阳台。
阳台最好与客厅相连,这样可使客厅显得宽敞、明亮。好的阳台设计是将大客厅与宽阔的落地阳台门及室外景色有机地融为一体,豁然开朗的视线总是能给居者一份清新、爽快的心情。
6、召开临时业委业主大会是不是需要房产证和身份证?
如果业主的身份之前已经在业主委员会登记确认过,就不需要房产证了,只需要身份证就可以了。
不过为了方便快捷,便于确认身份,房产证和身份证两样都带上更好。
不过房产证属于重要证件,一般不愿意随身携带,可以拍照或者提交复印件也可以。
7、业主委员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是否生效
业主委员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是无效合同。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四点的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由业主共同决定;所以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所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对业主不具有法律效力。
(7)东莞金域名苑业委会扩展资料: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8、东莞市莞城街道办事处创业社区居民委员会怎么样?
东莞市莞城街道办事处创业社区居民委员会,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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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殴打、恐吓、投毒诬陷业主的“黑物管”肆虐东莞38个小区,到底怎么回事?
在城市住房如果没有遇上一个好的物业,那真的是让人心里非常添堵。然而就有这样一个物业,一直以来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顾业主的“死活”,拼命的压榨、恐吓业主!
事件梳理堵大门的锁孔、泼上红油漆、甚至用毒品栽赃陷害……如此恶劣的行为,竟然是物业公司对业主的所作所为,让人感到骇人听闻的同时,心中多了几分怒气!
早在2005年,李某丽成立了尚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并且采用特殊的手段取得了东莞18个镇街38个小区物业管理权,在此期间遭纳了一批社会的闲散人员,在当地称霸一方!
(李某丽图片)
最终在今年8月26日,东莞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件作出二审宣判,对于李某丽判处有期徒刑16年6个月,没收3000万的财产,罚款21万,其他的十余人也被判以重刑,着实让人感到酣畅淋漓,“黑物管”早就该消失殆尽了,真的是苦了这些业主啊!这次之前的确有很多的物业涉黑,也成为了重点的打击对象!物业涉黑具体的体现可能是在:不征求业主意见,强势捆绑收取多项费用,私自占据小区公共空间和绿地,青会小区业主的权益;联合社会闲杂人员骚扰业主,阻碍业委会的成立,阻碍新老物业的正常交接;小区业主装修时,非得让业主购买指定的材料等等。
如果说你所在的小区物业是由以上的行为,那么必须要向有关部门反映,及时的将这黑暗面给打倒!
如果说物业与业主之间不好相处,这确实还能够理解,但是物业直接采用一些逼迫手段威胁、打压业主,这已经触犯了法律,是不受法律所允许的,则小区的所有业主必须要全力团结起来对抗,幸福的生活是靠大家共同争取!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就是一个将心比心的过程,物业在小区的管理方面,业主们应该是有目共睹。物业的工作其实也不好做,只能说是众口难调,但是这样一些工作完成的前提是仅仅针对小区内的一些正常事件进行处理。
如果你的小区物业能够做到将公共区域租用的费用(比如说电梯广告租用费用、各项停车费用等等)分发给业主,那么这个小区已经相当不错了,黑物业让人感到震惊、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