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析水果企业、农产品企业、餐饮企业如何进行网络营销?
一、从供应环节上看;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过程需经历若干环节,某些 环节并不具有增值作用,相反却带来了诸多弊端。从质量角度而言,农产品 所经过的中间环节越多,质录越难以得到保证。据统计,我国水果蔬菜等农 产:品在运输和储存等物流环节上的损失率在25%至30%左右,而发达国家 则控制在5%以下。二、从利润上看;中间环节将分享原本已并不丰厚的利 润,甚至占据了大部分利润。因此从增加农民收入的角度考虑,必须优化目 前农产品的流通过程。三、从供销信息上看;过长的供应链导致供霜信息传 递缓慢。目前我国农产品生产并不是以当前的市场需求为导向,而通常依照 往年的需求信息,其直接结果是某些品种产童骤增,市场供应远远大于需求, 广大农民遭受巨额损失。
通过发展农产品网络销售,能有效解决上述问题。网络销售平台为供求 双方提供了一个接洽、交易的平台,借助于网络的优势,信息能快速、直接、有 效地在双方之间传递,楫去了不必要的中间环节,提高了农产品流通的效率, 保证了农产品的质量,也使供求双方获得了切实的利益。此外,农产品网络 销售平台也是对各级各类批发市场的有益补充。
网络销售婊近几年像雨后春笋,并呈现出星火燎原之势;目前,几乎涵盖 了所有商品。随着基础设施的稳固以及市场的扩大,可以肯定,农产品网络 销售必将给农业生产带来一场革命。
农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是一个整合各类资源的交易、沟通、协作的平台,功 能上可以分为企业对企业、商业机构对消费者两种。网络销售与传统批发市场最大的区别在于,买家在交易前无法直观地获得农产品信息,因此有必要 实现农产品标准化,主要包括产品品名和类别、质量等级、重量标准、包装规 格、保鲜标准等,通过标准化这些信息,保证处于同一级别的产品具有相同或 相似的特征,以利于买卖双方的沟通和接洽,保障双方的利益。当然,如果是 网店销售,就得让消费者更直观地了解你的产品,因而需要对产品拍照等。
网络销售,买卖双方互不相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在所难免,因此必须 强化对用户的身份认证,一旦发生欺诈行为,保证对相关责任人的可追溯性。
农产品网络销售是对农产品传统交易方式的革新,也是提升我国农业综 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做得好,可以实现多方共赢。
2、网络销售农产品只是通过淘宝,天猫吗
有很多果蔬农产类的网站
3、农产品网络营销的形式有哪些内容
农产品比较主要的网络营销模式就是网店和网站。
网店负责销售产品,网站负责给产品做好品牌、质量等良好的品牌形象塑造和口碑塑造。
选择合适的网络推广方式传播品牌和产品的信息,促进销量。
4、农家自产农产品和农副产品如何自己在网销售?怎样进行食品安全检测和认证?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和《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细则》的要求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机构审查认可和国家计量认证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1.总则 1.1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活动,依据《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制定本准则。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评审应当遵守本准则。 1.3 本准则所称的食品检验机构,是指依法设立或者经批准,从事食品检验活动并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机构。 1.4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本准则对食品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实施评价,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本准则要求的食品检验机构颁发资质认定证书。 1.5 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有利于检测资源共享和避免不必要重复的原则。 1.6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含具有食品检验能力的综合性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本《准则》同时进行。 2.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 3.术语和定义 本准则使用《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27025:2008)、《各类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8346:2001)给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以及实验室通用术语。 4.管理要求 4.1 组织机构 4.1.1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注册)或相对独立的检验机构,能够承担法律责任。 4.1.2 非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应当由其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负责并承担责任。 4.1.3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使用正式聘用的检验人员,检验人员只能在一个食品检验机构中执业。 食品检验机构不得聘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 4.1.4 开展动物试验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实验动物管理部门颁发的《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合格证书》;自产自用动物的检验机构必须具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 4.2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具备下列一项或多项检验能力: a)能对某类或多类食品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所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包括物理、化学与全部微生物项目,也包括对食品中添加剂与营养强化剂的检验; b)能对某类或多类食品添加剂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所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包括物理、化学与全部微生物项目; c)能对某类或多类食品相关产品的食品安全标准所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包括物理、化学与全部微生物项目; d)能对食品中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通用类食品安全标准或相关规定要求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e)能对食品安全事故致病因子进行鉴定; f)能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行政许可进行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 g)能开展《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其他检验活动。 4.3 食品检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应当符合本准则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 4.4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法》,针对所开展的检验活动,制定相应的检验责任追究制度、检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预案等。 4.5 承担政府委托监督抽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等任务的食品检验机构还应当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 5.技术要求 5.1 人员 5.1.1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具备与其所开展的检验活动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 5.1.2 检验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应当熟悉《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方法原理,掌握检验操作技能、标准操作程序、质量控制要求、实验室安全与防护知识、计量和数据处理知识等。 5.1.3 检验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应当接受《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和有关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并持有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5.1.4 从事动物试验的检验人员应当取得《动物实验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从事特殊检验项目(辐射、基因检测)的人员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5.1.5 从事食品检验活动的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检验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人员的比例应当不少于30%。 5.1.6 食品检验机构技术管理人员应当熟悉业务,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从事食品检验相关工作3年以上。 5.2 设施和环境 5.2.1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固定的检验工作场所以及专用于食品检验活动所需的冷藏和冷冻、数据处理与分析、信息传输设施和设备等工作条件。 5.2.2 食品检验机构的基本设施和工作环境应当满足检验方法、仪器设备正常运转、技术档案贮存、样品制备和贮存等相关要求。 5.2.3 实验区应当与非实验区分离。对互有影响的相邻区域应当有效隔离,明示需要控制的区域范围。防止交叉污染、保证人身健康和环境保护等要求。 5.2.4 微生物实验室应当配备生物安全柜,涉及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活动应当依据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在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 5.2.5 开展动物实验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a)有温度、湿度、通风及照明控制等环境监控设施; b)有独立实验动物检疫室; c)有与开展动物实验项目相适应的消毒灭菌设施; d)有收集和放置动物排泄物及其他废弃物的设施; e)有用于分离饲养不同种系及不同实验项目动物、隔离患病动物等所需的独立空间; f)开展挥发性物质、放射性物质或微生物等特殊动物实验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配备特殊动物实验室,并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包括换气及排污系统),并与常规动物实验室完全分隔。 5.2.6 毒理实验室应当配备符合环保要求的用于阳性对照物的贮存和处理的设施。 开展体外毒理学检验的实验室应当有足够的独立空间分别进行微生物和细胞的遗传毒性实验,且符合国家有关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相关要求。 5.3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有防止原始数据记录与报告损坏、变质和丢失的措施。 如运用计算机与信息技术或自动设备系统对检测数据、信息资料进行采集、处理、分析、记录、报告或存贮时,应当有保障其安全性、完整性的措施,并有相应的验证记录。 5.4 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 5.4.1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配备满足所开展的检验活动必需的仪器设备、样品前处理装置以及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或标准菌(毒)种等。 5.4.2 食品检验机构使用仪器设备(包括软件)、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或标准菌(毒)种等有专人管理,满足溯源要求。
5、网络营销与电子商务的区别与联系
网络营销和电子商务是一对紧密相关又具有明显区别的概念,需要理解如下:
第一、电子商务和网络营销的研究范围不同,电子商务的核心是电子化交易,强调交易方式和交易全过程的各个环节。电子商务分为交易前、交易中、交易后。而网络营销注重以互联网为主要手段的营销活动,主要研究的是交易前的各种宣传推广。
第二、电子商务和网络营销的关注点不同。电子商务的重点是实现了电子化交易;而网络营销的重点在交易前的宣传和推广。
第三、电子商务和网络营销在企业的应用阶段和层次不同。在某种意义上讲,电子商务可以看作是网络营销的高级阶段,企业在开展电子商务前可以开展不同层次的网络营销活动。
总体来看,电子商务和网络营销既有联系,也有不同,我们应该辩证看待网络营销和电子商务的关系。
随着信息技术与IT 产业的迅猛发展, 电子商务将成为人类信息世界的核心和网络经济发展的驱动力,可以实现整个贸易活动的电子化。
移动电子商务也将激发企业转型。
近年来,我国传统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纷纷向移动电子商务转型。淘宝网、京东商城等企业推出了手机客户端和手机网站,不断优化用户体验。
大量中小企业推出自身的移动APP客户端,有效提高了营销精准度和促销力度。移动电子商务市场的产业集中度正在快速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