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不是药神》为什么能够火遍网络?
引用人民日报的评论
人民日报中央厨房-思聊工作室 党报评论君
睡前聊一会儿,梦中有世界。大家好,昨天从影视角度聊完《我不是药神》,今天我们继续从“药”的角度聊,这是你们更关心的话题。
《我不是药神》对大多数医药界人士来说,估计都能联想起当年轰动一时的“陆勇”案。现实中的陆勇是一名慢粒白细胞患者,给自己买药也帮助病友代购印度抗癌药,这些药品在国内属于未经许可的假药,被捕后,在病友的强烈声援下最终释放。
故事在博得大家的泪水同时,也让癌症患者及家庭成为关注焦点。近年来癌症发病率居高不下,医药费用令人咋舌,患者及家庭想尽一切办法筹钱看病,最费钱的一笔支出当属抗癌药品。这些抗癌药品动辄几千上万元一盒,一年几十万元的买药费用,一般人家都难以承受。这也是影片男主角之所以被患者称为药神的重要原因——药便宜了,买得起,命也就“续”上了。
很多人一边看电影一边擦眼泪,估计还会一边骂这药怎么就那么贵,谋财害命啊!医药界人士听到这个话,估计多半会摇头,并感叹“真是两难”啊。如果药价下降,对患者利好,但是对制药公司来说,没有利润就意味着再也没有动力去研发药品,将来或将无药可用;如果药价不降,医保来埋单,国家财力有限,降了这个药,其他疾病群体利益就被“挤出”,究竟给谁埋单好?如何降价、怎么降、降幅多少,这需要政府、制药公司、医保、医生、患者多方面的博弈。同时,各国对全球创新专利药的政策差异,也影响着价格高低。
一片不起眼的创新专利药,背后是一场制药公司的豪赌。高达数十亿美元的研发投入、长达十几二十年的研发周期、一期接一期不允许失败的临床试验,只为了“赌”其有效、特效,换来20年的专利保护期,实际上等到新药上市后,基本只剩七八年专利期。业内有一句话概括了这种“豪赌”:“第一片药生产出来需要花费10亿美元。”
那么,患者就必然要为这么贵的药埋单吗?不一定。
首先,新药专利期到期后药价会断崖式下跌,这时与专利药生物性、有效性一致但便宜很多的仿制药,会集中进入市场,价格会在市场竞争下越来越低。
其次,国家还可以立法强制许可仿制。按照约定,各国可以在本国出现公共健康危机的时候,实施药品强制许可,即使是专利期内的药品,也可以强制许可仿制。影片中男主角从印度带回的药品就是强制许可仿制药品。按照入世协议,发展中国家对专利保护有10年过渡期,印度利用过渡期发展仿制药产业,10年过去后,依然想办法强制许可,以保护仿制药产业发展。而我国遵照协定,不允许强仿。但是话说回来,印度药不一定就是便宜的“神药”,其中也不乏假药、无效药,印度制药工业水平只是发展中国家水平,仿制能力仍有待提高。
第三,药价也可以谈。一方面,药品的定价,还要看临床效果,以及惠及的人群,如果效果只是有点用,或是只惠及很小一部分人群,则需要重新评估其价值,与制药公司商量价格。一些国家有专门机构,用健康经济学来衡量药效,让药品费用更物有所值。另一方面,有些国家医生群体替患者出面与制药公司协商定价。2016年、2017年,我国已经启动两次医保谈判定价,十几种抗癌靶点药物通过谈判实现大幅降价并进入医保目录,一些药品价格甚至被“腰斩”,大量患者都能吃得起。比如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易瑞沙,月均药费从15000元降至7000元,而曲妥珠单抗(俗称赫赛汀 )则由一支2.2万元,降到7600元。今年,进口抗癌药品还要实现零关税。
当然,我国有很多过了专利期的药品仍然采用原研药模式来维持原价,这也是一个大家诟病的现象。这与不合理的市场环境、定价模式有关,也与公众愿用进口药、不爱用国产药的用药习惯有关。我国的创新研发能力、仿制能力较弱,难以与这些专利药形成竞争,公众用药习惯则助推了这一“恶果”。这需要从根本上重视、提高创新研发能力,推动良性竞争环境形成,生产出高质量的创新药品和仿制药品,才能有市场话语权。
今年4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提出制定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高质仿制药进入上市药品目录集。并从研发、生产、采购、支付、使用全链条,为高质仿制药替代原研药铺平落地路径。仿制药是各国控制治疗成本、提高患者用药保障水平的重要手段。上述两个目录,被视为中国从制药大国迈向制药强国的重要举措,业界称“中国仿制药行业有望迎来春天”。
虽然说,一边要首创,一边要高质量仿制,路还很长,但是从国家上述动作、出台的各类措施中,不难看出国家的决心。国家医保局的成立,更是让合理药费想象有了坚实基础。
影片简单直白却备受关注,正是复杂而纠结的现实给了电影巨大创作空间。看电影不需要多长时间,改变现实却要全国每个人用无法丈量的长时间来实现。因此,且给国家一些时间,毕竟我们是人口第一大国,发展中国家,还面对着无止境的各类医疗药品需求。这正是:为生命亮起绿灯,让吃药不再两难。(人民日报中央厨房·思聊工作室·李红梅)
2、电影《我不是药神》用了哪些营销套路?
没有任何营销套路,有也就是垄断套路。一个卖40000的产品。另一个卖500的产品一样的效果。还用什么套路。
3、《我不是药神》故事原型是什么案件?
《我不是药神》即复将于7月制6日上映。参加了内部观影会的人们对这部电影给出了超高的评价,几乎要成为今年国产片口碑榜首。
故事讲述了一个交不起房租的男性保健品商贩,为赚钱留住孩子的抚养权,做起了走私印度白血病特效药的生意。而当他走进白血病人这个群体后,一场救赎就此展开——即便为此陷入牢狱,也要竭尽所能救助每一个病人。其原型是发生在湖南沅江的陆勇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销售假药案。
2015年2月26日,湖南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对陆勇一案做出“不予起诉”决定,陆勇终获自由。该案被评选为2015年度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4、《我不是药神》掀开了药品专利与患者求生的话题吗?
2018年7月5日,演员徐峥主演的电影新作《我不是药神》(以下简称《药神》)在各地陆续上映。影片讲述了一个唯利是图的小人物,通过走私印度仿制的廉价抗肿瘤药物“格列宁”,走进了一批白血病患者的生活,最终获得人生升华的故事。
《药神》的放映,让跨国药企维护天价特效药的经济利益与绝症患者求生欲这一争议话题再度进入了大众视野。
该剧在中美贸易战日益升级的当下抛出了药企的专利权与患者生存权孰轻孰重的重磅舆论炸弹,必然会对我国医药行业带来影响。毕竟《药神》的故事正取材于现实,熟悉医疗行业的人都能猜到影片的原型是瑞士诺华公司与格列卫,徐峥在片中饰演角色“程勇”的名子与2014年因“代购印度抗癌药”被检方起诉的真实案件涉案人仅一字之差。
“为什么新药如此昂贵?其实你支付的是第二粒药物的价格,第一粒药物花了几十亿美元呢!”纵观近年全球主要跨国药企近年研发支出,每个新药都动辄投入几十亿美元甚至更多。“假如我们不尊重药企的知识产权,今后就不会有人继续研发新药”,这是药企维护自身专利权的常见说辞。
研发成本往往成为了药企制定高昂药价的逻辑起点,专利权和新药专利保护期限就是药企维护这一逻辑的利剑。药品有着更新换代迅速特点,于是生产原研药的企业基于收回巨额研发成本的逻辑,维持“高价撇脂”的价格策略,尽量制定高价格,尽快收回成本。根据西方国家的专利保护法,药物专利的生效期起始于药物的发明之日。
一种新药从发明到通过临床试验上市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这就导致企业的专利保护期限缩水。于是,药企一本正经的说,“只要延长企业的专利保护期,企业就能制定较低的药品价格,从容不迫的慢慢收回成本,让患者可以买到便宜的药物”。 以美国为例,90%的新药都申请延长专利保护期,34%的药物专利保护期得以延长3年以上。
药物专利保护期是维护药企利益的法宝。以美国礼来公司生产的抗抑郁药“百忧解”为例,该药在礼来公司80%的销售量是在专利保护期内。有道是“花无百日红”,专利保护期到期后,药企仍然有各种手段维持自身利益。
比如说,药品问世后企业首先申报物质专利,到一定时间后申报剂型专利、适应症专利、处方专利、工艺专利,通过这些手段变向的延长专利保护期。再加上药品生产本身具有技术门槛,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有能力仿制生产。一些国际药企甚至会在药品专利权到期前夕,收购有可能挑战自己地位的小企业;或者是直接把药物成分和生产工艺卖给竞争对手,竞争对手们仿制药物也是需要研发投入的,“造不如买”。
研发成本并不是药品定价的全部。以政府关系为首的公共关系和市场份额是企业考虑的重要因素。擅长延长药品专利保护期限的跨国药企葛兰素史克(GSK),在与我国政府进行药品专利权谈判的过程中,一直强调研发成本。我国政府曾寄希望GKS放弃旗下乙肝特效药的专利,以便生产廉价的仿制药物救治我国上亿人规模的乙肝患者。但是,为了改善社会形象,GSK驻华营销人员腐败案件曝光两年后,GSK大幅下调中国市场销量最大的三款乙肝药物,每款产品均降价30%。
2015年,我国16个政府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根据我国重大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治的用药需求,开展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工作。经过专家充分论证,谈判遴选价格高、疾病负担重、患者受益明显的治疗乙肝、肺癌、多发性骨髓瘤等专利药品作为谈判试点药品。
在谈判中,GSK颇具思想觉悟的带头把旗下产品乙肝特效药替诺福韦酯降价67%。这类谈判往往是“一揽子谈判”,药企以降价换取的不仅仅是“仁义”,还有入选医保目录的机会。凭借医保目录,这些药物可以在专利失效之前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高额医疗费用最终会影响社会发展。在跨国药企的利益已经得到充分保护,这些企业已经有了通过谈判降低药价、放弃专利的先例的情况下,政府有必要为了社会的稳定发展限制企业利益的无限扩张。更何况,药品专利权可以作为对外贸易斗争中我国掌握的武器和筹码,在对外经贸谈判中发挥作用。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为了加入WTO,不断严格国内的专利权与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在这一领域与国际接轨。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我国的企业无法像过去那样自由的仿制欧美等制药业发达国家的专利产品。于是,我们一方面享受着WTO规则为中国经济带来的助力,感受1949年以来我国历史上持续时间最长、经济发展最稳定的经济景气,一边看着诸如“网络共产主义”和各类“山寨产品”淡出视野。但是,加入WTO是为了人民获得更好的生活,保护别国的知识产权不能成为发展我国自主知识产品的障碍。
5、进口未批境外新药不再算假药,该政策的推进是否得益于《我不是药神》的热播?
确实有一部分得益于《我不是药神》的热播。电影传媒的影响是很大的,传播的理念深入人心,就会推动一定领域的发展,类似于韩国的《熔炉》。8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再次审议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其中对何为假药劣药,作出重新界定。
进口国内未批的境外合法新药不再按假药论处;对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减轻处罚;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后果或者延误治疗的,可以免于处罚;重新定义假劣药,按假劣药论处情形被删除。从去年热映的电影《我不是药神》及其原型陆勇案,到今年的聊城假药案,代购境外抗癌新药被认定为假药一度引发广泛关注。
聊城假药案中的卡博替尼,陆勇案中的格列卫,这些在国外上市并取得一定疗效的新药因案发时没有经过我国药监部门的批准,进口都按假药论处,其中主要的法理依据都是我国现行的《药品管理法》。此次提交的修订草案,拟对假药、劣药重新定义。原来按假药论处、按劣药论处的情形或被直接纳入假药、劣药范围,或单独列出。
一位研究医药立法方向的专家表示,像陆勇案、聊城假药案这样的事件,将来很可能会有类似情况出现,药品管理法修订后,监管部门在处置此类事件时将有更完备的法律依据。上述专家认为,此次修订草案在法律上给代购海外新药“开了一个小口”,但并不意味放开,海外代购依然存在法律风险。
6、求针对《我不是药神》卖假药的辩论赛,正方观点及语句
我不来是药神影片讲述了神油店老源板程勇从一个交不起房租的男性保健品商贩程勇,一个偶然的机会一跃成为印度仿制药“格列宁”独家代理商的故事。一位不速之客的意外到访,打破了神油店老板程勇的平凡人生,他从一个交不起房租的男性保健品商贩,一跃成为印度仿制药“格列宁”的独家代理商。收获巨额利润的他,生活剧烈变化,被病患们冠以“药神”的称号.。但是,一场关于自我救赎的战争也在慢慢展开。程勇到后来发现人们得的最大的病是穷!!!其实影片最令人可敬的地方就是并没有因为程勇的这种行为而免去他的刑法,只是最后法律因此有所改动,原本判了5年的程勇可能因为在狱中表现良好而被减刑至3年,这种种都明白的告诉了我们:法律不外乎人情。所以,《我不是药神》的口碑绝不只是因为电影本体,还关于它的道德勇气。
7、《我不是药神》这么火,营销都是怎么弄的
水军吧。买各个网站头条
8、我不是药神电影与如何经营好企业的关系
冲着中国版达拉斯买家去看的,而且徐峥+宁浩本来就是我心中的王炸组合,外专加王传君、周一围这么扎属实的卡斯。。。抱着非常高的期待去看电影点映,结果电影实在远好于预期,口碑会爆。我预测这应该是今年电影最大的惊喜,虽然今年才过去一半。真是庆幸中国也有了这么好的电影。 ...
9、《我不是药神》的电影中,运用了那些营销理论?
运用了QQ群营销
通过群主的信任背书,终于让人相信了
从而打开了局面
10、从《我不是药神》,我们能学到哪些电影营销
《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的质量足够过硬,男主角程勇的选择、影片原型陆勇的经历、徐峥王传君谭卓等人的爆炸性演技、对于当下医药制度的思考等等,每一个部分都成为了大家茶余饭后热议的话题。
(解读)电影内容为王:电影应该回归他的本质,除了好看,如果能够反应社会问题,引发社会思考和进步,那么,他就是一个好电影。所以电影制片公司,应该更多的把精力放在电影上面,选角不一定要大明星,最适合的才是主要的(很多演员的片酬成本占了费用的很大部分,导致了花了电影制作上的费用极其低廉)。加上用户的审美越来越高,对电影的要求也变高,只有真正高质量的优质电影才会受到用户的亲睐。
《我不是药神》在正式上映前的这段时间就已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上海举办了千人点映场,适逢上海电影节如火如荼进行中,大部分展映影片都是金爵奖参赛片,很多电影虽然也想借着上海电影节的热度为影片做一波宣传,但最多也就是走走红毯、开开发布会,只有,《我不是药神》敢于公开放映,还是上海影城的千人大厅。
当天影片主创也来到现场,因为18日的“神秘试映会”口碑已经惊动了不少媒体人。然后通过点映的观众口中,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口碑营销与宣传造势,再加上独特的点映模式,使得《我不是药神》从一部普通的电影,一跃成为了当下最炙手可热的社会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