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微信公众号推荐大全 推荐几个值得关注的?
平时也我也关注了很多法律类的微信公众号,贴出来分享一下。
部门媒体:
1.诉讼圈(账号:tiantongsusong)从基于专业的企业媒体,“圈”承载着公司的“无边界”的梦想,这也是法相结合,将探索新媒体的深度。每天,团队与数以万计的读者分享知识成果:图形、法律戏剧、下午茶和其他最受欢迎的创新专栏,这是非常实用和原创的。线与线的互动使之成为一个深入参与、共同成长的“圈子”。
2.法律的读者(账号:lawread)是思想的传播者。我们每天都在推动政治和法律事务的热点,以及法治、法律文化、司法改革和职业道德的深刻视野。法律已“解读”,并将重点放在成瘾问题上。
3.法律观察(账号:lvzhenggc)的重点是观察法。它由多个高级法治媒体运营,关注律师群体,传播法律文化。
自媒体:
1.法律博客(账号:falvboke)是法律人的精神家园,和18万的法律人在这里吐了,想和大家分享。日常关注问题,设立法治问题,推特博客,分享法律电影和书籍,组织在线下的“博客”活动,让公众在整个检查权威、法人身上感知。
2.一个项目(编号:yihaozhuanan)一组神秘人操作微信,他们善于独立专业的法律调查,主要的,奇怪的犯罪案件;他们提供司法观察仔细,记录法中国印记的规律,揭示了无盲区的规则。
3.数说司法(账号:justice_data)国外主题数字司法解释。大数据时代的决策更依赖于数据和分析,而不是经验和直觉。这个微信公众账号,旨在建立中国和外国的司法数据平台,集成了大量的资料和数据,使我们可以观察司法问题更深刻,值得推荐。
4.法律图书馆(账号:lawreaders)通过常识和启蒙法治。最高人民检察院技术信息中心赵志刚维护,法律日报广播阅读选文,目前用户已超过12万人。
2、中国媒体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有《版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世界版权公约》《 民法通则》
新媒体采编相关法律法规 ,在国内新媒体发展的过程中,政策法规的出台以及管理体系的调整可以说是在匆忙之中启动的。特别是互联网的跨媒体特征,给原来按照行业界限划分的管理体制带来了挑战。新媒体面临的法律环境是比较复杂的,仅仅针对互联网的相关法律法规就有数十个,其中有宪法与法律,有司法解释,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部门通知,还有地方法规和行业规范。而面对新媒体不断涌现的新应用,已有政策法规还将继续调整、修改,新的法规还会不断颁布。作为新媒体从业人员,需要对这些政策法规有面上的了解,树立相应的法律意识,这也是避免触碰管理和法规红线,保障媒体正常运行的基本要求。
3、中国在新闻媒体的监管方面的法律有哪些
新媒体采编相关法律法规
在国内新媒体发展的过程中,政策法规的出台以及管理体系的调整可以说是在匆忙之中启动的。特别是互联网的跨媒体特征,给原来按照行业界限划分的管理体制带来了挑战。新媒体面临的法律环境是比较复杂的,仅仅针对互联网的相关法律法规就有数十个,其中有宪法与法律,有司法解释,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部门通知,还有地方法规和行业规范。而面对新媒体不断涌现的新应用,已有政策法规还将继续调整、修改,新的法规还会不断颁布。作为新媒体从业人员,需要对这些政策法规有面上的了解,树立相应的法律意识,这也是避免触碰管理和法规红线,保障媒体正常运行的基本要求。
涉及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虽然比较繁多,但实践经验表明,与日常编务工作密切相关的主要集中在与信息内容安全、版权保护以及名誉权保护等几个方面,主要条款摘录如下: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本办法主要是对网络信息服务提出基本规范,其中必须重点掌握:
第十五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六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本规定是规范BBS论坛服务的,重点把握第九条,即违禁信息范围界定,内容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完全一致。
第五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分为以下三类:
(一)新闻单位设立的登载超出本单位已刊登播发的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二)非新闻单位设立的转载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三)新闻单位设立的登载本单位已刊登播发的新闻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有关行政法规,设立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审批。 设立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备案。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本条例是网络版权保护诉讼主要引用的依据,其中需要重点掌握第五条和第六条,主要是对免于版权责任的几种情况的界定。对该条例第十四条到第十七条的内容也需要准确理解,这几条对于网友自主上传内容涉及的侵权行为及其处置程序作了清晰的界定,与第五条和第六条一样,是网站遭遇版权诉讼时需要经常引用到的条款。
《民法通则》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两个法规中,前者是对民事权益保护的一般性规定,后者在第三十六条专门针对网络侵权行为作了界定,因此都需要作详细的了解和掌握。
在行业规范中,则需要掌握《网络色情淫秽信息的13条标准》,用于鉴别低俗信息。
目前用于调节网络版权纠纷的主要依据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而在该条例中又主要集中在第五条和第六条的第二、七、八款,以及十四至十七条,其内容如下:
第五条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一)故意删除或者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无法避免删除或者改变的除外;
(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明知或者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第六条 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作品,属于下列情形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
(二)为报道时事新闻,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七)向公众提供在信息网络上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问题的时事性文章;
(八)向公众提供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这两条主要是针对通过编辑发布到新闻页面上的内容,因为经过编辑发布以及推荐以后,所转载信息的使用性质就发生了改变,成为网站主动实施的一种行为。因此编辑在转载有关内容的时候,应当按照法规的要求进行鉴别和选用。
第十四条 对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或者提供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权利人认为其服务所涉及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犯自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被删除、改变了自己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可以向该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通知书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
(二)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
(三)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权利人应当对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五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应当立即删除涉嫌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涉嫌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并同时将通知书转送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服务对象;服务对象网络地址不明、无法转送的,应当将通知书的内容同时在信息网络上公告。
第十六条 服务对象接到网络服务提供者转送的通知书后,认为其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未侵犯他人权利的,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书面说明,要求恢复被删除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恢复与被断开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书面
说明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服务对象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
(二)要求恢复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
(三)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服务对象应当对书面说明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七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服务对象的书面说明后,应当立即恢复被删除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可以恢复与被断开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同时将服务对象的书面说明转送权利人。权利人不得再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
以上四条,针对的是网民自主上传的内容。所谓“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即指提供论坛、博客、空间、相册等服务,其要点在于相关内容由网民自主上传,没有任何编辑行为。对于这种信息,网站无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以及版权信息进行鉴别,因此该条例设置了一个通知――删除――反通知――恢复的程序,即权利人发现侵权,可以通知网站删除,网站删除之后通知原上传者,如原上传者能够提供不侵权的证据,网站可以恢复并通知权利申诉人,之后权利申诉人不得再就同一信息提出删除要求。这样一种程序设置,免除了网站大量的风险,在这个过程之中,只要网站按照程序要求及时进行处理,便不再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近年来涉及网络侵权的案例
1. 2004年,正东唱片诉世纪悦博案。正东唱片公司诉世纪悦博公司在其经营的网站上向公众提供了原告拥有版权的35首歌曲的下载服务。法庭终审判决认定,被告所提供的虽是链接服务,但该链接服务是人工选择、编排、整理的结果,而非计算机的自动链接服务,故应承担“帮助侵权”的责任。
2. 2005年,步升诉百度案,国内首例因利用搜索引擎免费下载MP3被判侵权的案例。 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称被告百度公司未经其许可,通过互联网提供下载服务,向公众传播其享有录音制作者权的46首歌曲,严重侵犯了其权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百度立即停止在其网站上提供34首侵权歌曲的访问链接并赔偿原告6.8万元。
3. 2006年,步升诉飞行网,内地首例P2P技术侵权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上海步升起诉北京飞行网(Kuro)音乐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一案公布判决结果:飞行网和其服务维护商舶盛舫安信息技术公司连带赔偿步升公司20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1万元。
4. 2007年,全球四大唱片公司状告雅虎中国案。 华纳、环球、百代、索尼四大唱片公司旗下的11家唱片公司诉称,雅虎中文网站向公众提供涉案的47张专辑共计233首歌曲的在线试听、免费下载及相关链接服务,且对歌曲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分类、编排,侵犯了原告对涉案歌曲所享有的录音制作者权中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相应的获得报酬
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被告删除有关搜索链接,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1万余元。
网络侵害名誉侵权的判定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涉案信息如果是属于编辑主动发布的内容,则网站是侵害的直接行为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是网络用户发布的内容,则要按照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通则司法解释中相关条规如下: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关于民事权益的范围,是如此界定的: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对于网络侵权责任的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是如此表述的:
第三十六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4、法治网新媒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法治网新媒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是2013-10-31在北京市海淀区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60号一区801。
法治网新媒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101080804769056,企业法人谭振平,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法治网新媒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电脑动画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影视策划;从事文化经纪业务;企业策划;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经济贸易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计算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软件开发;电脑打字、打印服务;翻译服务;法律咨询(律师执业活动除外);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在北京市,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97180587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9478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法治网新媒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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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与新媒体运营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只能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总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劳务关系更多是易中短期的劳务服务。属于劳务报酬,带有服务性质。
因此,如果你是劳动者,与该公司签订的是长期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6、深圳七度新媒体有限公司怎么样?
深圳七度新媒体有限公司是2016-11-01在广东省深圳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横岭四区151栋401。
深圳七度新媒体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40300MA5DNF6Y0R,企业法人刘俊,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深圳七度新媒体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从事新媒体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技术开发及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从事广告业务;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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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江苏涵泰新媒体有限公司怎么样?
江苏涵泰新媒体有限公司是2018-08-29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水长街27号。
江苏涵泰新媒体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0115MA1X47YX6D,企业法人张玉,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江苏涵泰新媒体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新媒体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信增值业务;互联网上网服务;互联网技术服务;广播电视制作;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市场营销策划;旅游服务策划;网页设计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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