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谁挤走了万达功臣叶宁
微软中国王子高群耀
被业内称为“IT界和传媒界风云人物”的高群耀,最耀眼的职场时光其实还数其早年统率微软中国公司的那两三年。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过往报道显示,1999年底,高群耀接过微软(中国)公司总经理的帅印,开始了他在微软中国公司的职场征程。不过,高群耀在那个时候进入微软中国公司并不那么被人看好,因为那时微软中国公司正处于一个“冰窖期”,其危机四伏,并承受着各方面的舆论压力。
2000年4月,美国法院判决微软不得把捆绑IE作为Windows95许可协议的前提条件,微软将被拆分为两部分,分营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10年内不能合并,美国法官称微软构成三项罪名,通过反竞争行为维持垄断、企图垄断浏览器市场和将其浏览器与操作系统捆绑。
在这样的多事之秋,微软中国公司的许多高层纷纷上演出走记,据媒体报道称,当时微软中国副总经理谭志、华东区总经理何东劲、华南区总经理许四清、OEM总监兼副总经理刘博、市场部的总监兼副总经理李浩以及大客户部总监兼副总经理鲁众等都相继辞职,这一事件被称为“微软高层员工的大逃亡”。
微软高层员工纷纷出走,高群耀却选择在这个时候进入微软中国,而在面对高层的“出走”时,高群耀迅速换上一批新的领导班子以填补职位空缺。此后,高群耀全面负责微软在中国大陆的业务发展战略、销售及市场、政府关系、综合业务及财务管理以及人力资源。
媒体称,他主导微软与中科院联合开发软件密码,与中关村科技、四通科技联合成立“中关村软件”,并将微软在上海的研发中心升格为“全球研发中心”。
高群耀上任两年后,微软中国许可证销售业务增长80%,销售额是其就任前的2.5倍,另有消息还指出,高群耀任职期间,微软在华销售额增长了300%。
在微软中国与政府疏通关系方面,高群耀也留下许多佳话,据称,他每年都要拜会北京市长,并且每到一地也都要拜会当地的首脑。那时,高群耀把自己比做是微软和中国政府之间的桥梁,不过,遗憾的是,这座桥最后还是高群耀自己把它“拆”了。
2002年3月,高群耀以“追求新的事业发展机会”为由离开微软中国,不过,有市场人士称,高群耀彼时与时任微软大中华区总裁的黄存义相处得不太和睦,而同年,微软参加了北京市的政府采购竞标,微软态度强硬,不愿妥协,采购一事因此泡汤,业内认为,高群耀的离职多少与此事有关。
2、北京将从严从重查处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2月10日,北京银保监局、人行营业管理部发布《关于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 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京银保监发〔2021〕40号)。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通知》称,为坚持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防范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现就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施贷前调查。加强客户资质和信用状况审核,关注客户获得经营性贷款借款人资格的时间,审慎发放仅以企业实际控制人身份申请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关注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必要时要求借款人提供纳税信息,不得简单以抵押物价值评估代替借款人收入审查。审慎向近期申请过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或购买住房的客户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科学合理设定授信期限、额度及还款方式。
二、切实加强支付管理。严格执行受托支付制度,对借款人受托支付对象的资质和背景情况予以关注,防止信贷资金转入与借款人经营活动无关的账户。
三、尽职落实贷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跟踪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关注借款人经营及变化情况。出现借款人退出公司经营,或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失去对公司实际控制权等情况时,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四、完善合同约束机制。签订个人经营性贷款合同时,应设定针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各类不诚信行为的约束性或惩罚性条款,并充分提示借款人。
五、审慎开展第三方合作。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合作贷款业务的合规管理力度,如审核发现为借款人违规获得个人经营性贷款提供“过桥”资金、以“空壳公司”包装借款人资质等行为的中介机构,应立刻终止业务合作,并将相关线索上报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将结合监管大数据进一步加强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力度,对因信贷管理不审慎导致的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将从严从重查处。
3、河南土地出让新规:明确界定净地 严禁排他性前置条件
12月16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向全省引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内的通知》,通知中对“容净地”作出了明确界定,即指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建(构)筑权属清楚,补偿安置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的基本条件。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在本次新规中,河南省鼓励探索通过政府采购等多种方式,对拟出让土地实施道路、供水、供电、供气、照明、通讯、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向市场投放产权清晰、配套完善的“熟地”,以促进项目及时落地,防止土地闲置,让出让土地尽早发挥经济效益。
同时,新规严禁设置排他性前置条件。新规明确要求,设置供应前置条件时,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商请提出供应前置条件的部门,书面明确设置土地供应前置条件的依据、理由或必要性、具体内容表述及条件、履约监管主体、监管措施、违法处理方式等。在制定供地方案和签署供地文件时,除将相关内容写入外,还应当将提出前置条件部门出具的上述书面文件作为附件一并收入。
另外,新规也制定了严格明确的政策,减少不法人员的违规操作空间。
4、国务院: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承接产业转移
2月2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意见》提出,到2025年,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改善,居民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水平显著提高,红色文化影响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并且到2035年,革命老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形成,居民收入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形成红色文化繁荣、生态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发展兴旺、居民生活幸福、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新局面。
同时,《意见》明确,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落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要求,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提升功能品质、承接产业转移,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和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研究支持赣州、三明等城市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在革命老区县城和县域经济发展方面,将促进环境卫生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城建设一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和服务农业农村能力。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打造智慧城市,提升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此外,《意见》还提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对损毁的建设用地和零星分散的未利用地开发整理成耕地的,经认定可用于占补平衡,允许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按规定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对革命老区列入国家有关规划和政策文件的建设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并按规定加大用地保障力度。支持探索革命老区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
5、发改委:支持多渠道筹集公租房和市场租赁住房房源
1月29日,发改委就此前发布的《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内场的实施容方案(2019年)》(发改综合〔2019〕181号)举行新闻发布会。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司巡视员刘宇南表示,要进一步满足农业转移人口适龄化的住房消费需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支持人口净流入、房价高、租赁需求大的大中小城市多渠道筹集公租房和市场租赁的住房房源,将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作为重点支持的内容。
此外,要完善托幼等配套政策,鼓励地方政府通过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城市养老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服务的供给水平,加大城市养老服务的用地供给,规划建设一批、改建扩建一批养老服务机构。
6、北京住建委:明确房屋征收补偿流程 原则上六个月内作出补偿决定
观点地产网讯:2月22日,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相关工作程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并从即日起执行。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通知》提出要明确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工作流程,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及时报请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区人民政府原则上自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补偿决定。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不得少于15日。
此外,《通知》还提出规范补偿决定等文书送达程序。补偿决定文书应当依法送达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可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方式,并保存送达的证据。分户评估报告、催告书、履行征收补偿协议决定等其他房屋征收补偿相关文书送达参照补偿决定的送达方式进行送达。
同时,《通知》还提出加强行政与司法工作衔接。补偿决定送达后,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应当执行补偿决定。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后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拒绝搬迁的,区人民政府应当催告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履行义务,催告期满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仍拒绝履行搬迁义务的,可以在法定复议或者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原则一个月以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北京:房屋征收在签约六个月内作出补偿决定
2月22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公布了《关于修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2020年度)》(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本次修订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将“城六区”统一调整为“中心城区”,涉及到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选址、住区环境、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住房设计、住房面积、住房层高等11个方面。
其中,在住房面积方面,此前要求中,“套型设计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城六区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90平方米;其他区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占建设总量的70%以上,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充分考虑两孩及适老性要求,套型以多居室为主,严格控制套型总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比例”。
在本次《意见稿》中则修改为,“套型设计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充分考虑家庭代际及两孩、适老性等新需求,大力倡导多居室精细化套型设计。中心城区新建项目执行差别化面积标准,十八层(含)以下的住宅建筑,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十八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其他区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严格限制套型总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比例”。
住房层高方面,由“共有产权住房城六区层高不应低于2.8米,其他区不应低于2.9米”修改为“共有产权住房层高不应低于2.9米”。
市场观点认为,此前规划中,共有产权住房供应主力主要为89平两居或更小的60平以下一居,随着家庭成员增多、购房人对居住品质要求提升等,现有需求不能得到全部满足。本次对规划设计方案及住区宜居性等方面作出评估,对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建设等条例提出建议,以期解决调研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可以改善居住品质。
8、互联网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2月20日,银保监会网站消息,为推动有效实施《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贷款业务行为,促进业务健康发展,切实防范金融风险,银保监会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本次通知的主要对象为各银保监局,以及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
一为落实风险控制要求。商业银行应强化风险控制主体责任,独立开展互联网贷款风险管理,并自主完成对贷款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影响的风控环节,严禁将贷前、贷中、贷后管理的关键环节外包。
二为加强出资比例管理。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贷款的,应严格落实出资比例区间管理要求,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三为强化合作机构集中度管理。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贷款的,与单一合作方(含其关联方)发放的本行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25%。
四为实施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商业银行与全部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全部贷款余额的50%。
五为严控跨地域经营。地方法人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应服务于当地客户,不得跨注册地辖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无实体经营网点、业务主要在线上开展,且符合银保监会其他规定条件的除外。
六为通知第二条、第五条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存量业务自然结清,其他规定过渡期与《办法》一致。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按照“一行一策、平稳过渡”的原则,督促商业银行对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互联网贷款业务制定整改计划,在过渡期内整改完毕,鼓励有条件的商业银行提前达标。
七为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根据辖内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风险水平和业务开展情况等,在通知规定基础上,对出资比例、合作机构集中度、互联网贷款总量限额提出更严格的审慎监管要求。
八为外国银行分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参照执行本通知和《办法》要求,银保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 不将其用作短期刺激经济手段
7月30日中抄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会议指出,要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制造业、民营企业的中长期融资,把握好风险处置节奏和力度,压实金融机构、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责任。
此外,科创板要坚守定位,落实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会议还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10、个税APP更新 房屋出租人信息一栏变更为“选填”
1月20日,个人所得税APP更新。纳税人如果通过APP申请房租抵扣个税,在填写住房租金专信息时不再强制要求填属写出租人信息。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个人所得税APP更新之前,当“出租方类型”选择为“自然人”时,关于出租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一栏显示的是“请输入”状态,在本次更新之后,关于出租人相关信息一栏的提示文字变更为了“选填”。
与此同时,当“出租方类型”选择为“组织”时,“出租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出租单位名称”也变更为了“选填”状态。
此前,于2019年元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正式实施。2018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软件上线。
而在此之前,必须填写出租人信息的规定一经公布便引发了众人关注。曾有媒体报道称,租户向房东索要身份信息申报租金扣除时,可能被房东威胁涨房租。在更新之后,租户可以正常填报租金抵扣且不用面临此前媒体所报道的尴尬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