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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发展促进知识产权保护

发布时间:2021-02-25 03:39:43

1、简述知识产权的范围,并论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急要知道答案。帮帮忙!谢谢!

企业的知来识产权要比企业所自有的硬件都要有价值,硬件随着时间推移会折旧,损耗,维护会越贬值而知识产权就象酿酒会越来越好,值价会越来越高。现在国家已经开始鼓励企业走自主品牌道路,从中国制造到中国自造,毕竟加工的附加值是远不如自造的这就是“捡两端”意思是附加值大的都在设计和销售,所以要发展就得抓两头就要有自主品牌,为些国家地方分别推出了中国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和名牌。被评为中国驰名我省著名和名牌的都会得到国家和地方的奖励得到的可以说远比申请所花的费用要多,当然重要的不是奖励而是作用。
在中国知识产权实行的是申请在先的原则,要保护的要先在国家登陆备案。

2、类似517传媒这样的新媒体,该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呢

对于一家企业而言,要想在市场中谋生存,只有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并对知识产权形成有效地保护,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建议公司做如下工作:一、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整体规划和有效管理
公司的业务活动可能涉及到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特别是计算机软件的版权、新媒体的创意作品)、商业秘密、网站域名等。因此建议公司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规划和管理:
1、公司可指派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列出明细,建立档案。
2、对知识产权按其实际可创造价值、对公司发展的重要程度、维护成本等进行分级。
3、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平台,如中外专利数据库、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外标准数据库等,及时掌握国内外最新数据信息,避免重复研究造成对公司资本浪费,也可避免造成对其他知识产权人的侵权。
4、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公司利益。知识产权覆盖面很广,在签订合同或遇到纠纷时,有的情况下主张一项权利往往难以有效保护公司的权益,这时需将几种权利综合起来行使,往往可以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二、对于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
1、公司在分析成本与预期收益的基础上,对于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如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域名等,应第一时间聘请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申请,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利益。在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合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的权属、使用范围、期限、后续研发成果的分配等做详细规定,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在保护知识产权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1)计算机软件版权的保护:虽然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中国公民和单位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不论在何地发表,均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但同时该条例第二十四条又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者登记申请文件中所述事实确实的初步证明。所以为更好地保护公司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公司应该将自主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从而避免在产生纠纷时因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而处于被动地位。
2)专利技术的保护:在研发新技术前,要对相关技术进行查询,看别人是否已有这类技术,或它是否侵犯别人的专利权,避免盲目上项目。在决定研发后,应与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规定在研究中获得的技术成果归公司所有,技术人员离职时不得带走有关技术资料,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亦不得从事与原单位工作相同、近似或有竞争性的工作。建立档案,保证对技术上的进展有完整记录。在开发阶段完成后,聘请专利代理人开始申请专利。如果发现别人在后也申请了类似专利,应可利用公司的在先权利申请他人的这个专利无效。若发现他人使用自己的专利技术,应及时对侵权人、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规模、侵权所得或公司所受到的损失进行调查、取证。公司在与其他单位合作过程中,根据合作内容的不同,对所涉及的专利技术的使用及收费,应及时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
3)商业秘密的保护:
A、确定商业秘密
首先通过分析企业成本与预期收益来确定商业秘密的类型,然后确定哪些商业秘密纳入保护范围,并以何种力度进行保护。
B、采取系统有效的措施
对于已经确定进行保护的商业秘密,建议分成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保护:
a、将需要保护的商业秘密分成几个部分,分别由不同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使企业中全面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数降至最低。
b、根据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将商业秘密分成不同等级,不同级别的员工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等级也不同,使员工身上所附的保密义务也不尽相同。
c、对于技术信息价值维持时间较长的商业秘密,应对涉密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并与之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使之有较长时间的保密义务。反之,对于一些经营信息,特别是受市场行情影响较大的,除特别重要确有必要加以保存的,一般不需要对此进行专门约定保密义务。
C、制定相关涉密制度
在企业内部:
a、建立保密规章制度,严格限制涉密知悉范围
b、与员工签订协议,培养保密意识:要让涉密人员熟知所涉及的商业秘密的范围、性质,并对具体内容做详尽规定,必要时应该形成书面文字,在员工已知悉涉密信息并对其进行保密培训后签署知悉文件,作为日后产生泄密纠纷时诉讼的有力证据。
在企业对外:
a、企业与他人谈判合作事宜时,如果涉及到有关商业秘密,无论将来是否合作,都应该要求谈判各方对于涉密信息进行保密。
b、企业与他人订立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方应对何种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保密期限多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以免将来出现问题时没有证据。
D、出现泄密情况
如果出现泄密事件,一定要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必要时应聘请公证人员对证据进行公证,注重收集相关材料及证人证言等,尽快聘请律师制定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争取使企业损失降至最低。

3、史上最严的新媒体整顿来了,新媒体文要凉了吗

随着自媒体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个人和公司参与到了自媒体的创业领域,作为一个新媒体人,我是非常欣慰看到越来越人来关注自媒体这个行业,但也同样引起了许多问题,随着自媒体行业的规模发展迅速,这些问题也日益显现出来,比如门槛低、制度的不健全,导致出现大量抄袭、山寨、庸俗、虚假消息等内容,另外一个方面,急功近利的心态导致了一些灰色地带和产业,这些都严重影响了读者对自媒体的评价,也制约了发展,还有一些营销号的操盘手,个个都是很牛的标题党,有些标题看了令人忍俊不禁,但这些都是会影响人们对这个行业的评价和信任度,相信2018行业的规范和制度会相继出现,保障新媒体的良性发展。
另外,我认为加强互联网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工作,也是2018年社会媒体营销中的一个趋势,随着法律法规制度的健全,以及越来越规范发展的互联网和媒体行业,知识产权就必须放在一个更重要的位置之上,由于目前自媒体的盈利方式比较单一,主要还是以流量来换收入,在这种模式之下,少数参与者就会利用一些技术或者手段大打擦边球,他们的侵权成本极地,相比之下,在互联网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维权成本却非常高,比如我所在的唐界传媒,一直非常重视原创,我们每一篇文章都必须是亲自手写,然后修改之后录入电脑,再发布出来的,只有践行坚持提供有价值的原创内容,才能够引领这个行业的规范发展,所以,希望2018年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能有一些更进步的举措,帮助自媒体行业能够远离盗版、侵权、抄袭等问题。
最后,相信我们的新媒体行业一定会在每一位媒体人的热情参与和真挚付出之下,获得更快速的发展,当然,这也对我们每一位媒体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严格自律,坚持为读者提供更有价值的资讯是我们的准则,自媒体行业虽然很辛苦,却也因为可以和很多有着共同兴趣爱好的人共同分享而充满感激与幸福,我很热爱我的工作,也预祝每一位朋友2018年工作顺利。
作者:唐界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 赵永奇

4、新媒体对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影响

新媒体满足了人们互动表达的需要、迎合了人们休闲娱乐时间碎片化的需求、使用与内容选择更具多样性和个性化。推动新部类诞生、拓展新的运营方式、关注度更高更广更远、产业链更深入、保护性凸显作用。

5、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是什么?

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和目标出发,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仍然存在着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

民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为淡漠

知识产权文化强调知识是有价和有偿的,对于知识创造者注重个性发挥,鼓励独立思考和自主创新。但当前我国公众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意识比较薄弱的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普遍缺乏。

我国重视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始于改革开放以后,更多的是仓促地应付外部和内部对盗版、假冒等侵权指责的形式性宣传,缺乏理论上的支持。因此我国的立法进程与国民意识的提高存在脱节。在相当多的地区,公民对知识产权保护还普遍缺乏一种较为清晰的认识,“窃书不算偷”这样的意识在民众心目中还占据着“主流”的位置。另外,由于知识产品的特殊性,公民对这种无形财产归属与占有的判断,很难做到像对待有形财产那样有一个直观的感觉,所以许多人将日常生活中诸多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皆视为“合法”,甚至对政府打击知识产权侵权的执法行为和法院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判决持怀疑态度。这也是为何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不断地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而相当多的地区和领域侵权活动仍然有增无减的重要原因之一。

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仍缺乏足够的重视

多数国内企业还没有建立专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对国际规则的了解还比较贫乏,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尤其是国际市场竞争的准备和经验不足。

在国际领域,跨国公司基于研发优势,在我国申请大量专利,积极“跑马圈地”,然后利用手中的专利大棒压制、排斥和打击我国企业。同时其利用对“标准化”的垄断,实施不正当竞争,获取超额利润,中国许多企业因此频频陷入外国企业的知识产权“陷阱”。还有的企业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要么没有及时地将自己的创新性成果产业化,使自己的先进技术被他人低价收购并申请专利,要么本身商标在国外企业被抢注,辛苦创造和积累的无形资产付诸流水。据统计,在过去的十几年里,中国企业已经将13万项发明“奉献”给了外国企业。而在国内,企业长期受“宁可仿制求生存,也不冒风险创新”观念的影响,不强调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不重视积累自主知识产权,仅仅靠“出大力,流大汗”,把力量和精力集中在打价格战上,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到最后在价格上无利可图时,就很难摆脱被市场淘汰的厄运。

造成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也存在历史原因。我国自清末以来所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基本上都是“强迫性学习”的产物。建国以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也使知识产权制度缺乏存在的环境。此外,从一定意义上讲,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依靠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行为强制推行的结果,并没有使我国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产生切身的体会和积极的要求。

知识产权保护立法与执法水平有待改进

首先,知识产权执法效果还不甚理想。知识产权执法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瓶颈和软肋。我国现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处在一种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之下,在中央政府层面主管知识产权事务的机构有七八家,这直接导致了执法过程中效率和相互协调性的缺乏。另外,知识产权保护信息的公开、披露也无法实现及时和到位。为此,我国应该建立一个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行政机关。

其次,我国知识产权立法上存在较为严重的分散、冲突、缺乏统一性的问题。已有的《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也有着共性的内容。但是,由于各部法律实施的时间不同,因此它们在制定目标、司法和行政保护范围和力度上存在着差异。同时,对于专利、商标、著作权之间的交叉问题应适用何种法律也没有较为完善的具体规定。另外,由于高新技术不断涌现,许多无形财产已经超出了原有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所涵盖的范围。在这方面,我国立法尚显滞后。

再次,我们对知识产权保护缺乏一个清晰的定位。目前关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认识,存在着三种截然不同的看法:保护水平过高论、保护水平过低论和保护水平适中论。各方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共识。这种对定位存在的分歧,直接影响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与执法,既不利于改善引进外资环境、提高引进外资质量,也不利于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配套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

面临国际竞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亟须完善

在知识经济时代,国与国之间的竞争说到底是知识产权的竞争,提前意识到这一点的发达国家不遗余力地通过保护知识产权来维护其利益。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热点所在。

美国在2005年4月底发布的中国知识产权“特别301评估报告”中,将中国放入了“重点观察国家”,知识产权纠纷已经成为中美之间贸易发展的瓶颈。日本在华企业也已经成立了一个名为IPG的知识产权联盟,其目的就是联合起来,以知识产权战略抑制中国制造业的竞争力。欧盟商会也在其2004年建议书中特别指出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与此同时,印度、越南等其他发展中国家也在积极发展和完善它们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在人力资本上的优势正在逐渐减少。倘若其他发展中国家拥有比中国更为廉价的劳动力,加之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其投资与外贸环境可能吸引外商将目光从中国转向他们。因此,中国在面临发达国家压力的同时,更要注意到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竞争力。

所以,我国要建立起完善的现代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与制度,绝非一朝一夕之功。为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知识产权保护还任重道远。

6、如何防范新媒体平台带来的知识产权风险

(一) 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打铁还需自身硬”,目前知识产权立法严重滞后于日新月异的互联网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自2011年启动修改以来至今未正式修缮完成,而我国现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自2013年修改实施以来已满3年,但尚未有任何启动新一轮修改的迹象。由于立法滞后,司法实践中侵权行为的赔偿标准也相对滞后,低于应有水平,造成侵权成本低、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因此在目前较为宽松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下,防范知识产权风险首先得加强运营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就防范知识产权风险而言,首先,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助于规避运营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运营中的侵权行为实际上是对于互联网信息的甄别不够仔细造成的,在心理因素上也受到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够强的影响。在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下,新媒体运营者在甄别知识产权权利人时会更加细致,避免因错误或遗漏造成侵权。其次,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助于在司法保护不足的情况下为权利人树立起一道保护知识产权的无形屏障。这是因为在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下权利人会对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行为保持最低限度的忍耐并积极采取维权行为,进而增加侵权人侵权的成本,并由此构建起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无形屏障。
(二)熟悉运营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当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以后,最快的维权行为会使权利人的损失降到最低,而运营平台的干预最直接、快捷。熟悉所在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可以帮助被侵权人高效的向平台投诉,尽最大可能地保护权利人的利益。以微信为例,目前微信已经设立了侵权投诉系统和相关规则,明确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投诉条件,熟悉这些规则对于更高效地维护权利人权益有着积极作用。
(三) 授权知识产权维权平台代为维权
向平台投诉虽然快捷、简便,但其缺陷在于:一是只限于运营者主动发现侵权行为时方能适用,对于互联网上尚未被发现的侵权行为则“鞭长莫及”;二是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平台方无法满足权利人在经济赔偿上的诉求。而由于我国目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较弱,权利人自行维权成本高、收益低,目前,互联网上已经出现了“维权骑士”等代为维权的平台。这类平台有着先进的全网检测技术、专业的法务人员,能够对互联网上的侵权行为进行监测的同时保证高效、专业的维权。授权此类维权平台能够降低权利人维权的成本的同时增加侵权人的侵权成本。

7、保护知识产权对创新发展有哪些作用

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和应用的能力。在这方面,我觉得是今后我们国家更长远发展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在新的形势下,知识产权是自主创新的基础和衡量指标,也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知识创新或者说自主创新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要有新的构思、新的思想、新的发明。这往往是通过知识产权体现出来的,也包括一个新的品牌的创造。这些东西一开始以知识产权的形式表现出来,然后再通过投入、研发、完善,把它形成一个市场所需要的产品,通过市场化、产业化,完成整个创新的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知识产权就是自主创新的一个基础、一个来源,也是衡量它的重要指标。包括创新型国家怎么衡量,国人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标志。
在制度创新方面,知识产权也是一个落脚点。知识产权制度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对无形财产进行规范、进行管理的法律制度,也包括一些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在这方面,我们国家改革开放以后,通过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律制度,来保证整个创新过程顺畅的进行。在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过程中,让它更好地服务于自主创新,服务于我们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逐渐地要从“世界加工厂”向“世界工厂”,从制造向创造来过渡,更多地在高端方面占领市场。比如研发、设计或者是品牌、服务等等方面,更多地延伸,就是向产业的高端、向高附加值方面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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