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媒体环境下如何做好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
目前,随着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出现,各类法院消息特别是负面信息广泛传播,对于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造成严重伤害。这就要求我们通过不断提升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水平,为人民法院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那么,要如何做好新媒体环境下人民法院的宣传工作呢?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是宣传主体更加专业有效。宣传效果与宣传主体的专业性是成正比,因此在新闻宣传工作中,要特别注重建立宣传员的学习、培训机制,通过邀请专家学者授课、报刊编辑座谈、内部研讨、出外考察等方式,让宣传员提高写作水平,拓宽写作视野,提升宣传效果。有了专业的宣传队伍,在面对网络舆情,特别是重大的舆情事件时,人民法院才能从容应对,法院意见也才会更容易被公众接受,最终起到平衡舆论的效果。
二是宣传手法更加活泼新颖。开展法院宣传工作,必须要有易被民众接受的载体,因此,在标题选取、内容设计、语言表达、宣传反馈等各个环节都要有创新、有吸引力。我们的宣传不必拔高,不必说教,但应活泼新颖,要让受众有所感有所思,通过宣传报道传递出法院文化价值和思想价值。要充分运用消息、通讯、诗歌、图片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对不同的受众群体采用不同的宣传手法,通过实施差异性的策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宣传内容更加丰富生动。要想让民众对法院的宣传报道产生兴趣,就必须更多地从民众需求出发,对于能够公开的信息一律公开,让宣传的内容更加丰富生动,满足民众的知情权,让司法沐浴在阳光下,让民众从被动接受法院宣传转化为向主动追逐法院信息。同时,为确保宣传效果,在内容上一定要力求客观真实,让民众在宣传报道中感受法院的所作所为,客观评价法院的所作所为,潜移默化中达成宣传的目的。
四是宣传渠道更加贴近公众。目前互联网大众化、媒体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法院在利用好传统媒体的同时,应将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其中,不断完善新媒体环境下的各种工作机制,积极抢占新的舆论宣传阵地。如开设法院官方微博、设立网络新闻发言人、进行网络庭审直播等,进一步增强法院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让民众深入了解法院,也能更好地接受民众的监督,这些做法都应当逐步在全国法院推广。
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不是可有可无的,我们做新闻宣传工作也不是为了做秀,不是为了好大喜功,更不是为了哗众取宠,而是为了营造良好的司法舆论氛围,树立法院公平正义的良好形象。
2、新闻媒体可以质疑法院判决吗
新闻媒体当然可以质疑,但是主体地位并不合法。根据法律规定,案件当回事人可以不服法院的生效判决答申请再审或者是提请检察院抗诉;检察院也可以直接提起抗诉;或者是法院自己内部发现错误可以自行复查。如果新闻媒体的质疑,最多会引起法院重视,法院可能会自己启动复查程序,关键看院长的态度,因为院长有启动复查的权力。
3、行政诉讼法院开庭新闻媒体会曝光吗
人民法院会对整个开庭情况进行录像,但是是否需要公开,要根据回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根据答《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像或录音。
第十一条规定,依法公开进行的庭审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电视、互联网或其他公共媒体进行图文、音频、视频直播或录播:
(一)公众关注度较高;
(二)社会影响较大;
(三)法治宣传教育意义较强。
4、新媒体在法院宣传中作用
新媒体覆盖人群更多,用诙谐、互动性强的媒体宣传更容易让受众主动接受;
5、如何提高法院与新闻媒体沟通能力的意见建议
沟通能力包含着表达能力、争辩能力、倾听能力和设计能力(形象设计、动作设计内、环境设计)。容沟通能力看起来是外在的东西,而实际上是个人素质的重要体现,它关系着一个人的知识、能力和品德。沟通过程的要素包括沟通主体、沟通客体、沟通介体、沟通环境和沟通渠道。
6、在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对庭审进行平台直播?
“网络庭审直播”指的是人民法院获得上级法院和中国法院网的审核批准回后,通过官方网站视频直播答形式向公众直播。
直播过程为人民法院专门调派干警负责庭审拍摄,以及图像、文字内容同步录入,中国法院网也同步制作和审核把关,确保整个庭审过程完整清晰地呈现给广大群众。
中国法院网的网络直播系统包括:庭审直播、现场直播和嘉宾访谈,各法院网及各级法院可以直接与中国法院网联系进行相关直播,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
(6)法院新媒体情况扩展资料:在阳光司法背景下,除了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内容外,人民群众想知道什么,就应当公开什么。
从这个角度来说,司法公开应是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与时俱进、追求能动司法精神的正确举措,而旁听案件显然是公众参与审判的一个很重要的渠道。近些年来,公民旁听制度从无到有,显示出法制建设的巨大进步。
案件庭审进行网络直播,利用新媒体助推司法公开,无疑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切实保障,是确保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查询和监督的有效手段。
7、1,新闻媒体对司法活动进行报道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你好
1、报道内容,按照办案单位审定的内容为准;
2、发表评论,以法律为依据,不要误导群众;
3、注意保护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个人隐私。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8、最高人民法院与新闻媒体合作的栏目有哪些
合作的媒体有:国家级重点媒体的网站: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中国新闻网、中国网、中国经济网、中国青年网、光明网、中国广播网、国际在线、中国日报网
9、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怎么查询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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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1955年4月28日公版告成立。法院审权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10号。全院有人员554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7.2%,其中博士28人,硕士160人,占总人数的43.5%。
2017年6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判长周波荣获中国商标金奖的商标保护奖。 [1] 2019年7月23日,第六届“政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案例”推选活动获奖名单揭晓,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获得全国法院系统“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1955年4月28日公告成立。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10号。全院现有人员554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7.2%,其中博士28人,硕士160人,占总人数的43.5%,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