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岁女孩模仿短视频被烧伤离世,各大直播平台应该如何调整审核管理要求?
各种短视频的稀奇点子越来越多,受到了人们的盲从。其中也隐藏着危险因素,出事多的都是未成年人,应该设置年龄限制,保障某一年龄段孩子不能看一些内容。
一 信息安全保障
直播平台应该加强技术上的审核,另在制度等方面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机制,从而提高行业的入行门槛。往后,互联网直播服务平台不能着重于营销引流而忽视信息安全和内容审核方面的投入,杜绝擦边球现象再猖獗。
二 实名制保障
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互联网直播用户进行身份信息等采集,利用身份实名登记的公告,一方面警示大众,网络不是非法之地。直播平台要规范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的认证登记。
三 信息保留
互联网直播服务应保留所以直播账号公布的视频信息,保留至一定时期,直至视频毫无异义才方可运费,极大程度地保护使用者的消费权益。
四 平台也应该自省自查
《规定》提出: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要求其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平台公约。平台也应该令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每日的内容审核,根据影响力深远的视频着重排查其影响程度,以防止负面传播影响程度,更大力的维护网络秩序。
此外,这一规定也更加适应互联网直播服务特点,有利于及时消除违法违规直播内容的不良影响。促进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文明上网、健康上网,同时对于保护青少年也将起到重大作用。
2、模仿短视频被烧重伤女孩离世,网络上还有哪些类似的事情?
最近网上关于女孩模仿短视频中的教程,在家自制爆米花,结果造成酒精爆炸的新闻向我们席卷而来。爆炸导致2名女孩都被烧伤,其中一名女孩为特重度烧伤,生命垂危。不幸的是,最终没有抢救过来离开人世。其实,这种孩子们模仿短视频或者影视剧,动画片中的动作最终酿成悲剧的类似事件,以前也是经常发生的。
前不久,一个孩子的爸爸在某短视频软件上看到一个与孩子互动翻跟头的视频。看上去酷炫又简单,平时注重亲子教育的爸爸,就拉上自家宝宝试了一把。然而,当爸爸抓住菲菲往上翻转180度时,突然失手,孩子头部着地,摔在地上。尽管家人及时把孩子送到医院,但孩子的脊髓已严重受损了,最终导致上半身瘫痪。
还有一名4岁贵阳女童,效仿电视剧的“衣柜穿越”的桥段,躲藏进自家大衣柜,心想一觉醒来就能看见皇宫,谁知却被困于衣柜中,最终严重缺氧,引发呼吸困难等症状。
一位7岁小女孩平时喜欢看电视,特别喜欢《还珠格格》里的小燕子。当她看到剧中小燕子在上吊后并没有死亡的镜头后,经常嚷着要跟身边的玩伴学小燕子上吊。去年某一日的下午,小海芳和小朋友们一起到高要市一家工厂工地的外墙附近玩耍,把绳子打成结后,玩起了“上吊游戏”。结果,在这个过程里小女孩被绳子绞住脖子,最终窒息而死。
所以,模仿有风险,不过拍摄也需谨慎。视频虽有趣,但是拍视频也要注意不要做危及自身以及他人安全的事情,同时还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勿为搏眼球而做出伤人害己的事情。且拍且珍惜啊!
3、女孩模仿易拉罐爆米花被烧重伤离世,视频平台该不该担责?
现在的app最喜欢做一件事情,就是让你身边的人去帮忙传播再转发,可以获得一些钱进行提现,而这仅仅只是商家的套路。
很多人就受不了这个诱惑,直接就去注册了,商家所要的只是你在这个平台的注册信息而已,至于你会不会使用这个软件去看视频,都是你这边的事情,跟他没有关系。
如果要说视频平台是否应该担责的这个问题,那么我个人觉得多少要担一点责任。
毕竟人家是在你这个视频平台上看到了这个视频,导致了后续发生的事情,你在这个中间起到了什么作用?
首先先从年龄来分一些视频,是否该看?为什么有些视频称为儿童视频,有些视频称为成人视频,就是因为它中间有一条不可迈过的勾,这个勾你是否把握住了度呢?
女孩或许从生活中也是一个吃货,有什么样的方式可以让 她不使用家里电饭煲或者高压锅的情况下,去炸出自己想要吃的爆米花呢?
刚好这个平台给到这样的服务,如果说你们平台后台监督是完善的,那么像这种容易出现或者说生活中不可能完成事情的视频,根本就不应该出现在这个平台上面。
并不是为了人们可以通过自己随意发明的一些东西放在平台上,让更多人去观看,从而获得人流量,这样的人流量本身就是个错误。
视频平台应该担责任,但并不是说所有的责任都归于平台。每个平台在出来给大众使用的同时,也是希望大众可以进行监督。
而不是说我觉得这个视频挺危险的,但是我不会去举报或者投诉,因为我觉得没有多大的必要。
如果每个人都这么想都觉得无所谓,像现在这种事情,建立在别人会使用的基础上造成的危害。还觉得自己在使用这个平台没有一点点问题吗?
4、模仿短视频被烧重伤女孩离世,这样的视频为何会通过抖音审核?
最近因为模仿短视频的用易拉罐自制爆米花时,致酒精爆炸,最终女孩因重度烧伤而去世。网友们不禁产生疑惑,这样明显含有高度危险系数的视频,竟然就这样没有任何提示和警告的发出来了。所以其实这样忽略了安全的视频非常多,通过审核的原因无外乎也是因为平台缺乏相关审核机制与监管制度,相关审核人员未负起责任。
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直播内容审核平台,根据互联网直播的内容类别、用户规模等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图文、视频、音频等直播内容加注或播报平台标识信息,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及其互动内容实施先审后发管理。
也就是说短视频平台具有对短视频的管理义务和审查义务。从目前情况来看,抖音短视频上线了风险提示系统,但是并未能阻止人们的模仿行为,这说明相关管理工作还不到位。而据记者调查发现,不少有高难度动作或者有危险系数的视频中,大多没有看到有关风险提示的标注。
因此,模仿短视频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平台方面大概都难辞其咎。有些是因为内容审查方面不严,没有尽到风险提示等义务;有的因为对视频的管理不到位,对未成年人缺少有效保护。我们也知道,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平台方应为自己过错负责。同时,也希望这样的事件以后减少发生,避免悲剧。
5、模仿短视频被烧重伤女孩离世,还有哪些网络很火但是很危险的行为?
像是曾经有位父亲模仿了抖音里跟孩子互动的翻跟头的视频,结果导致孩子脊椎严重受损。
现在随着网络的发达,很多人都喜欢分享视频,因为看着很有意思。近日一则小女孩因为模仿短视频被烧重伤离世的消息,也让我们很痛心。毕竟有些视频里的动作还是很危险的,如果不是专业人士的话,也很容易出现问题的。
之前抖音有段时间非常有个翻跟头互动的视频非常火,很多情侣,父母跟孩子都在尝试。武汉的某位父亲也发现了这个视频,看着别人这么轻松的就完成了动作,这个父亲也决定跟自己2岁的女孩试一下。
看似是很简单的亲子互动的动作,就是孩子反转过来的时候,父亲抓住孩子的手。然后整个过程就算是完成了。但是没想到在这个过程中意外发生了,父亲当时没有能牢牢抓住孩子的手,下面又没有做好防护措施。结果孩子直接头部就着地了,送到医院后,医生确诊孩子脊椎严重受损,孩子的上半身已经无法活动。
其实有些人不知道的是视频其实是可以通过剪辑拼凑的,所以有些视频发布的虽然看似很火的东西,可能根本就不是真的,而是通过视频软件剪辑后的成果。
所以我们还是不要轻易模仿那些网络上看似很火的行为,毕竟我们不是专业人士,也没掌握住其中的技巧,万一中间出现个什么意外,后悔的最终也只是我们自己而已。
6、关于被烧死的女孩赔偿,短视频APP是不是也得负责?
2018年9月14日,国家版权局发布官方消息称:针对重点短视频平台企业在专项整治中的自查自纠情况和存在的突出版权问题,国家版权局在京约谈了抖音短视频、快手、西瓜视频、火山小视频、美拍、秒拍、微视、梨视频等15家重点短视频平台企业。
国家版权局要求相关短视频平台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版权保护意识,主要包括:
不得以用户上传为名,滥用“避风港”规则进行侵权传播
完善投诉机制,及时受理并快速移除相关侵权作品或断开相关侵权链接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用户未经许可违法上传、分享他人作品的行为,特别是以合理使用为名对他人作品删减改编并通过网络传播
短视频具有“短”、“频”、“快”的特点,往往能在短时间内迅速传播。而传统视频,如热播剧、电影、综艺等节目的维权却极具时效性。若平台对于侵权投诉迟迟不做出反应,权利人能获得的救济和其成本往往是不匹配的。
关于“及时”删除的要求虽并未明确出现在上述条例中,但在《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均有所提及,前者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后者第十三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权利人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的通知,未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知相关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
由此可见,“及时删除”并非仅仅和“通知-删除”规则相关,而更多的是关乎于“明知”的判断(即条例二十二条第三项)。
试想,权利人已经高举“红旗”在了ISP面前挥舞,如何能继续认定无动于衷的ISP仍属于“不明知或不应知”呢?及时与否不仅事关责任范围和大小,更直接的是不及时删除将被“避风港”拒之门外。
那么,速度多快才能构成“及时”呢?
在司法实践中,除了权利人明确指定了或是《用户协议》明确约定了删除期限的情况外,法院判例并没有一个确定的参数来约束“立即”删除的时间。
所幸上述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了判断“及时”的参考标准,即:“应当根据权利人提交通知的形式,通知的准确程度,采取措施的难易程度,网络服务的性质,所涉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类型、知名度、数量等因素综合判断。”
结合短视频产业的特点,笔者认为在认定短视频平台的删除时间是否及时的问题上,法院应当采取更为严格的标准。
7、模仿短视频被烧重伤女孩离世,她的家人会去追究视频发布者的责任吗?
由于如今的短视频的逐渐火热,许多问题也逐渐显现。譬如最近发生的模仿短视频的女孩被烧伤离世,这样的类似事件不少,也需要明确相关责任主体。不过她的家人,肯定不会放弃追究视频发布者的责任的机会,或许视频的发布平台责任也是推卸不了的。
不可否认的是视频发布者肯定是有责任的,女孩的家人也有理由追究其责任。其实女孩的家人就是直指孩子是因为模仿抖音平台上的短视频而酿成惨剧,因为事发时,两位女孩使用的是一桶重约2斤的工业酒精,浓度高达90%以上。而根据现场视频和家属提供的信息判断,两位女孩是在二次倒酒精时遇到了明火,发生了爆燃,才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视频的发布者理应知道其中含有的危险因素实在是太多,但是却没有任何的提醒。
其实因用户模仿短视频而受伤的事件已发生多起,短视频平台所应承担的责任,视频发布者应当承担的责任也成为越来越绕不开的话题。此类事件中,如果网站和视频的发布者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提示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即被行政机关处罚。如果是未成年人,其监护人也是没有阻止孩子观看这样不安全的视频,也没有阻止孩子模仿,所以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而相关网站如果没有尽到安全提示义务,且能证明该视频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则需要承担部分侵权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家人是有责任,当然也会追究视频发布者和视频发布平台的责任。
8、模仿短视频被烧重伤女孩离世,抖音短视频审核的规则是什么?
不能带广告、不能涉黄赌毒、不能有政治敏感的内容。
审核进度你自己是看不到的,因为抖音和火山、头条这些短视频的审核是通过机械审核,一遍文章或者一个视频能不能通过审核,时间不会太长,如果你所发视频的审核时间过久,一般来说是有一定程度的问题存在,具体什么问题,都会在后台显示,不通过的原因就只有你自己知道了。
从视频本身来说,一是视频格式或长宽比例,二是视频清晰度质量;从审核来说,一是标题关键词堆砌,二是违规关键词,三是视频内容、四是非原创有相同视频存在等等问题。所以,坚持自己拍摄原创视频,添加配音、字幕,一个好的主题审核、推荐都是很快的。即便是二次创作视频,也要保证视频内容和质量,取一个机器人可以判断的标题,就会比较容易过审。
现在对发视频和发图文的审核时间都越来越长,而且条件越来越严格了,甚至有时候说不上是严格,不仅仅是审核是否原创,越是原创的内容,很多越会进入人工审核,而后台进行人工审核的人手可能不足,或者是经验不足,比机器审核也强不到哪儿去。
因为这些短视频软件怕承担责任,审核小编更是缺乏社会经历,原创的内容涉及知识面太宽了,他们根本就拿不准。特别是和时政沾边的内容,很多都会被列为敏感内容而不适合发布,不过我看娱乐类的乱七八糟发的挺多,过得也挺快。
9、模仿短视频被烧重伤女孩离世,为何有些视频总是误导未成年人?
随着短视频的流行,各个年龄阶层的人都在使用,看视频或者录视频,由于短视频的录制者缺乏相关意识,审核部门缺乏相关制度,而这其中又不会缺乏有许多尚且不辨是非与真假的未成年,因而总是导致未成年模仿视频盲目跟风最终酿成悲剧。
一方面原因就是在这些视频本身,容易许多的不良影响。许多的平台内都隐藏有一个混乱的少年儿童交往圈。恋爱、怀孕、生子……这些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的禁忌,都被轻易打破。其中许多行为,不仅是对伦理道德的无视,甚至触碰了法律的底线,误导未成年更是无法必要。当然,平台也作出过回应。
其中的原因又分为两个。一个是平台管理者的素质问题。他们不会,不能用健康的东西挣钱,所以,就靠这种丑陋的东西盈利;二是本身逐渐发展起来的平台行业缺少相关审核管理监督机制。众所周知,现在,短视频与直播平台发展迅速,但是,还没有形成健全的行业自律机制,各行其是,恶性竞争,必然导致竞争混乱。虽然我们有对网络的监管体系,但是,不健全,不完美,不快捷,于是,这些畸形“市场化”的东西就“春风得意”了。
其实有相关人员曾回应过,在这方面的话,平台做得再多也不算多,或许还要从未成年人身上出发。让不让未成年人拍短视频、分享短视频,看短视频,甚至是学习短视频。选择权在用户,不在平台。他觉得,“晒”的心理,不会因为没有快手、抖音这些短视频平台就没有了。
而另一方面的原因就是未成年本身对于短视频的明辨能力未能提高。所以家长对于孩子在网络中如何保护自己的教导以及相关部门对此的宣传引导也是很重要的。
10、模仿短视频被烧重伤女孩离世,视频发布者要承受刑事责任吗?
因为模仿短视频易拉罐制作爆米花被烧伤的女孩的离世,让众人也产生诸多疑惑,其中不乏有寻找相关负责人的,其实视频平台、视频发布者、模仿者本身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针对不同的情况,肯定主要的负责人是不一样的。
从发布视频的平台来说,本身就应该对危险动作视频发出必要的提示或者警告,而且审核也应排除危险因素。因为视频散播的对象是不受限制的,发布平台、网站对上传的视频应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对于其可能造成的安全影响应有合理的评估,如果视频已发布则应及时纠错或删除。视频发布的网站、平台应承担起社会责任,从源头杜绝可能引发危害后果的视频进行传播。
作为视频的发布者,也应当预料到自己发出来的视频中含有危险,或许会带来的某些不良后果。很多含有危险动作的视频都是记录发布者偶尔成功完成的或是经历多次失败后才成功的影像,观看者因认知程度的不同可能会不清楚危害后果产生的风险性,所以视频发布者应当在上传时加以必要的提醒及警告,以防止危害的发生。 其实目前,针对含有危险动作的视频类信息发布并没有专门法律予以明确调整规范,在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也非常模糊,视频的发布规则基本处于法律空白状态。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出台细则,对视频类信息发布、传播作出明确规定,分清各方责任,一旦发生纠纷能够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