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媒体背景下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存在哪些问题
新媒体背景下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忠于国家的信念面临挑战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公务员面临的问题和形势越来越复杂多变。由于网络信息化的发展,人们可以轻易地获取各类信息,但是一些公务员无法正确分辨互联网上的信息是否正确,甚至有可能受到负面信息和对我国不利信息的影响,误解了解放思想的精神实质,失去判断力,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主张自由主义,挑战马克思主义的底线,主张“国际化”,企图使人们服从所谓的“国际标准”,对国家和社会产生了不良影响和巨大的伤害。究其原因,是部分公务员的价值观开始失衡。在新媒体背景下,公务员将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许多矛盾开始逐渐凸显。一些公务员在学习理论知识时,只是浅显的了解,并没有真正理解。甚至有人用西方的制度理论评价中国的制度,过度吹捧国外的“好”,因此很容易出现错误的主张和行为。
(二)服务人民的信念面临挑战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其职责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由于无纸化办公及信息化办公的发展,部分公务员不需要与群众面对面即可解决问题,因此其服务意识比起过去有所懈怠,没有认识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权力观念发生了转变,导致为民服务意识淡薄,缺乏责任心,脱离群众,官场充斥,漠视群众利益。部分公务员的为民意识淡化的表现形式有三种:一是思想上遵循保守主义,遇到困难首先选择逃避和推卸责任。二是工作上追求形式主义,只追求把事情做对,不追求把事情做好。三是生活上产生拜金主义。在行政工作中,一些公务员把理论当作教条,奉行教条主义,固守旧观念,封闭僵化,忽视实际情况。狭隘的思想直接导致了不良的工作作风和行政伦理失范。在新媒体背景下,人的行为都会被网络放大,因此公务员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坚持以人为本,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更应该得到巩固和加强。
(三)依法办事的信念面临挑战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关键,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是依法办事,这也是全面推进法治的需要。公务员依法办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腐败,有助于公务员了解从严治党的精神和相关要求,规范自身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些公务员学习行为表面化的直接结果是使用不合格。学习法律的目的是运用法律,更好地依法办事。然而,一些公务员的执法行为却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此外,没有专门的法律顾问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更容易造成使用法律的不规范。在新媒体时代背景下,学习法律的运用与监督可以有效地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但也存在监督机制不完善、一些决策失误不能及时制止等问题。
三、新媒体背景下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新媒体背景下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制定适合本部门特点的职业道德。目前,在我国公务员录用笔试和面试考试中,笔试的评价大多集中在记忆知识上,面试又受人为主观因素的影响较大,无法真正反映出被考核人的道德素质。此外,部分地区公务员考核仍采用传统的自我评价、小组评价和领导确认程序,存在考核内容和标准不明确、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一般来说,这样的考核结果无法说明录取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水平高低。因此,有必要探索建立适合本地区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尝试制定能够真实反映被考核人道德素质的考核办法。
(二)强化新媒体背景下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机制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机制是实现解决公务员道德建设存在问题的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强化教育机制可以提高公务员的道德素质,促进其追求更高层次的道德目标。加强公务员的宗旨教育、廉洁教育和法制教育可以提高公务员道德义务意识,引导各级公务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职业观和公平利益观,可从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服从”进行。公务员职业道德定期培训活动主要包括职业道德的内容、职责和义务。要把传统道德文化与现代教育相结合,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利用“学习强国”“中国大学慕课网”等网络平台中的优质资源,鼓励公务员自我学习,提高本领和素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三)建立健全新媒体背景下公务员职业道德奖惩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务员职业道德奖惩机制是落_新要求的有力保障。建立健全公务员职业道德奖惩机制是加强公务员自我约束、提高公务员公信力的有效途径之一。在新媒体背景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对党领导的国家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希望。这就要求党和政府对公务员职业道德奖惩问题采取明确态度,平等构筑公务员职业道德底线,明确新媒体背景下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标准。建立新媒体背景下公务员的奖惩机制是一项紧迫的任务,在执行过程中要遵循奖惩及时、措施得当的原则,不能过度执行,不能滥用制度。通过奖励能够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利用惩罚制度给予一定的反思和纠正的机会。通过奖惩相结合,促进其进步和发展。
来源:辽宁经济 (2020年06期)
2、从严治党的重点是什么
领导干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
1、这是领导干部的特殊职责决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党的骨干力量,肩负着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任,职责特殊、岗位关键。
2、这是领导干部的关键影响决定的。领导干部一举一动皆是导向,在党员群众心中的分量很重、影响很大。领导干部做得好,就树起一根标杆,带动一片,凝聚起干事创业的正能量;做得不好,就会“上梁不正下梁歪”,带来负面的示范效应。
3、这是对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决定的。领导干部地位重要,担当更大,不同于一般党员、干部,应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有些事情,普通党员可以做,领导干部不能做。
尤其在新媒体时代,领导干部的言行举止都在社会监督之下,只要逾矩违规,都会暴露出来,受到惩处。严是爱、松是害。全面从严治党,对领导干部作更严的要求,实际上是一种保护、一种培养。
(2)新媒体从严治党扩展资料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和《条例》,一大鲜明特色就是突出高级干部这个重点,对他们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下一步,党中央还将专门制定高级干部贯彻落实《准则》的实施意见,把一些原则性要求进一步具体化。
高级干部的岗位具有特殊重要性,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至关重要,必须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带头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带头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以令人信服的表率作用,推动全党开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局面。
3、十八届六中全会的主题是什么?
十八届六中全会的主题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认真学习六中全会精神,必须清晰地认识到,新形势下的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构筑十个着力点。
一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六中全会提出,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全党必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从严治党,就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有“三个看齐”意识,即“向党中央看齐。
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三个坚决”,即“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二 更加从严管理干部
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根据六中全会精神,严管干部,“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
(3)新媒体从严治党扩展资料:
领导干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
1、这是领导干部的特殊职责决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党的骨干力量,肩负着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任,职责特殊、岗位关键。
2、这是领导干部的关键影响决定的。领导干部一举一动皆是导向,在党员群众心中的分量很重、影响很大。领导干部做得好,就树起一根标杆,带动一片,凝聚起干事创业的正能量;做得不好,就会“上梁不正下梁歪”,带来负面的示范效应。
3、这是对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决定的。领导干部地位重要,担当更大,不同于一般党员、干部,应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有些事情,普通党员可以做,领导干部不能做。
尤其在新媒体时代,领导干部的言行举止都在社会监督之下,只要逾矩违规,都会暴露出来,受到惩处。严是爱、松是害。全面从严治党,对领导干部作更严的要求,实际上是一种保护、一种培养。
4、探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存在哪些障碍
推动从严治党、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既是当前基层党组织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当前基层从严治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农村基层党组织、非公企业党组织、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普遍薄弱,党员基础台账不健全,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严格、不经常,少数基层党员组织关系未理顺,一些“口袋党员”、“空挂”党员、“失联”党员、流动党员游离于党组织之外,从严治党未涵盖这些群体党员。
2、“两个责任”压得不实。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深刻内涵和内在要求认识不深刻,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关系理解不透彻,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主责意识不强,台上讲起“两个责任”是理直气壮,台下抓起来却软绵无力,导致纪检监察组织在落实“两个责任”中“唱独角戏”。少数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有的甚至变为了“堡垒里的战斗”。
3、“隐形变异”顽疾难除。随着作风建设的持续深入开展,基层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不断加强,但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投机钻营型党员干部依然存在,比如先签到再过早、关门办公、在偏远农家乐吃喝、在私人家庭带彩娱乐等“隐形变异”现象比较突出。
4、“小官贪腐”依然严重。尤其是村官贪腐问题比较严重,70%的信访举报都与村干部有关,只要一查,90%的村干部都有或多或少的问题,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等现象较为普遍,有的村干部“抱团腐败”,贪腐数额惊人。
5、“假作为、不作为”现象抬头。部分基层党员干部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工作不在状态、没有激情,出工不出力,坐在办公室耗时间,传达上级精神照本宣科,进村入户走形式,检查督办走过场,遇到矛盾绕道走。表面上该开的会也开了、工作也布置了、检查也执行了,就是没有解决什么实际问题,基层群众对这种假作为、不作为意见很大。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不深。普通党员的身份意识不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管干部,无职党员无权也无责,没有把自己摆进从严治党大局中去。村干部认为自己不是国家干部,踩点红线违点小纪无所谓,最多就是不当村干部,违纪成本低。有的基层党委未能正确处理抓党建、严纪律和促发展的关系,重经济、重业务,轻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基层从严治党失之于宽松软。
2、制度执行不力。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村级组织制定了很多规章制度,但制度执行不力、不严。有的违反议事决策制度,重大事项个人说了算,搞利益输送,从中谋利;有的违反招投标制度,插手工程发包或直接承揽工程;有的违反“三资”管理制度,随意处置集体资产资源,造成集体经济受损,个人受益。
3、监督管理不严。村级监督委员会作用未完全发挥,履职履责不够。有的监督委员会主任成了名誉设置,当老好人,对村级财务监督把关不严。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彻底,财务公开流于形式,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未得到充分保证。惠农资金发放专项检查督查不严,造成了少数村干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截留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
4、法纪意识不强。少数基层干部抓工作重结果不重过程和程序,重廉洁纪律不重政治、组织、群众、工作、生活等其他纪律,只讲做事不讲规矩。少数人当干部的出发点就是利用干部这个平台以权谋私,有的基层干部自认为作案手段高明,心存侥幸,企图蒙混过关。
5、追责问责不力。受机构编制所限,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只有组长1人,每个派出纪工委4-5人,要负责联系监管20家单位,深度监督不够。乡镇纪委人手少,纪律审查能力有限,强制手段缺失,案件线索难核查。有的村级财务管理相对混乱,三年一届,人员调动面大,有的当事人外出务工不易联系,或拒不配合,有的根本不见面,造成取证难和立案审查难,未能形成有效打击村级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对策措施及建议
1、抓学习教育,促队伍建设。与“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突出分类指导,注重检查督导,强调结果运用。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准则》、《条例》的学习宣讲和检查督导,突出抓好基层无职党员、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这些特殊群体的纪律教育的督促检查工作,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律意识、模范意识,争做“四讲四有”(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对履行教育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的基层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通过“两学一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2、抓记实述责,促主责上肩。推行基层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和台账记实制度,对基层支部书记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必尽之责列出清单,签字承诺、公之于众,促使各责任主体对单领责、签字背书、照单履责、敢抓敢管。推行基层党支部书记向支部党员和群众代表述责评议制度。对村党支部书记的述责述廉可放在春节、中秋等流动党员返乡集中的时段进行,乡镇驻村干部和村级党员、部分群众代表参加,支部书记报告年度推进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接受党员群众质询评议。纪检监察机关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履责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问责,倒逼基层党组织主动履职尽责,推动“两个责任”落细落小落实。
3、抓纪检网络,促监督执纪。配强各级党支部纪检委员,把纪检队伍延伸到基层党组织。各级纪检委员受上级纪检组织和单位党组织双重领导,履行对本单位的监督职能,每个纪检委员(专员)要当好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宣教员”、“监督员”、“守门员”,真正使支部纪检委员成为纪检监察队伍的重要力量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从严治党的得力助手。县级纪委要优化派出派驻机构建设,加大综合派驻力度,实行派出纪工委到联系单位坐班制,开展深度监督。加强乡镇纪委能力建设,实行县乡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双向交流制度,加大县纪委对乡镇纪委工作考核和纪委书记、副书记业绩考核的权重,解决乡镇纪委的后顾之忧。
4、抓待遇挂钩,促激励约束。充分利用村主职干部待遇提高这一有利契机,加大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在保证村干部基本工资待遇的同时,从工作作风、工作绩效、群众满意度等方面适当拉开差距,通过赏罚分明的方式促使村干部守纪有为。把党纪处分与村“两委”换届挂钩,把好换届选举的“入口关”,对那些受到党规党纪处分的干部在下次换届时不再提名,或在提名选举时作出公开说明。对为官不公、不正、不力、不廉,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党员干部,在进行纪律处分的同时,加大组织调整力度,不能让他们占着位子不干事甚至继续违法乱纪。
5、抓典型查处,促正风肃纪。在加强和改进传统的明察暗访、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方法的基础上,利用好大数据、互联网+、网络信息过滤等新技术、新媒体,发动群众有序参与,拓宽问题发现渠道,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突出“六大纪律”,重点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行为,优先处置换届中可能提拔重用干部的问题线索,把好“廉政调查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行重点查处一批、依纪处分一批、严肃问责一批、警醒挽救一批、组织调整一批“五个一批”,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推动形成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交待问题的导向。发挥纪律审查澄清功能,建立健全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综合运用的有效衔接机制,放大综合执纪效应。
6、抓部门履职,促合力推进。充分运用明察暗访、媒体问政、经济责任审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统筹各类监督资源,建立健全纪检监察与组织、财政、审计、人社、公安、检察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问题线索移交机制,运用“大数据”加强对涉农政策落地和资金运行的监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定期梳理排查、重点督办、跟踪问效。坚决查纠精准扶贫、征地拆迁、惠农资金分配发放、农村财务管理等领域的突出问题,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地享有全面从严治党和正风反腐成果。
(作者系罗田县委委员、县纪委书记)
5、全面从严治党高校可以从哪里方面来提高大学生品行修养
(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与党性锤炼实践有机结合。具体如下:
1.始终将马克思主义理论摆在学习的核心地位。马克思主义是指引中国共产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本原理和指导思想,学习马克思主义可以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创新精神。因此,在学习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的核心地位,保证理想信念的不动摇,这样才能保持清醒头脑,审时度势,把握事物的本质。
2.不断创新党性实践锻炼的主题、内容、载体和形式。党的理论可以通过知识传授的方式获得,但是内心情感的体验要从具体的实践活动中获得。通过红色之旅、社会调研、参观考察、实地教学等方式,运用“互联网+新媒体”传播模式,让大学生党员获得深刻的情感体验,并内化为党性修养的自觉动力。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形成“知信行”的统一模式。知识还不是信念,只有当知识跟我们内心的情感体验、意志力结合起来的时候才会内化为信念,进而外化为行为。因此,将理论学习成果运用到党性锤炼,以实践检验学习成果,达成政治理论学习与党性锤炼实践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二)建立健全高校学生党员管理评价监督机制。具体如下:
1.增强学生党支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实现党员党性修养与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相互促进、相互提升。学生支部是大学生党员党性修养提升的最重要、最直接的组织环境,支部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直接影响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因此,要消除党建工作业余化的不良倾向,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不断创新党支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使组织生活更“平易近人”、更喜闻乐见。
2.建立健全管理评价长效机制,提升大学生党员党性修养的内在动力。高校要充分发挥在大学生党员在党性修养上的主导、领军作用,完善党员培养和教育的规章制度,扎实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制度。构建党员激励机制,将优秀大学生党员树立先进典型,通过发挥示范作用和先进性教育,用先进事迹感化广大党员学生,使他们在思想、学习、生活、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争当先锋模范。同时,科学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对后进党员学生加以引导、教育,引领广大学生党员成长成才,全面发展。
6、如何运用新媒体落实精准扶贫主体责任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 “牛鼻子”,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成败。实践中,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责任意识淡薄。有的领导干部仍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业务,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满足于开个会、讲个话和签个责任状,认为这样就履行了第一责任,很少直接过问、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空转”,对党风廉政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对主体责任的分解、落实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等推动责任制落实的具体工作,甚至向上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都“打包”由纪委承担。
二是履责方式单一。除参加会议、照稿讲话和签订责任状外,责任分解常照抄上级文件,集中交责也只是形式上开个会,领导班子成员不知道如何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无论是年中开展的“责任制巡查”,还是年底开展的的“责任制考核”,常用方式的也就是听汇报、民意测评、个别谈话,而且一天要巡查考核几个单位,谈话走访不够细致深入,考核的主要对象也从党委异化为纪委的工作情况,存在“走马观花”现象,很难真正发现问题,导致单位之间巡查考核结果相差无几,督促指导甚至考核也就流于形式。
三是责任追究不力。虽然建立了“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但问责追究尚显刚性不足,存在“两多两少”现象:即处理一般干部多,倒查领导干部责任少;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多,追究纪律责任的少。有的基层单位在责任追究方面怕影响单位荣誉,不仅自己不追究责任,甚至在上级追究责任时,还通过各种方式打招呼、做工作。在实施责任追究时,没有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结果公开制度,难以保证责任追究公平公正。
深化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就是要各级党委切实承担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使命。当前要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增强主体意识,健全责任体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首先要解决好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一要强化担当意识。通过媒体宣传、党校主体班集中学习等形式,引导各级党委尤其是主要负责人不仅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责任意识,还要明确专人负责主体责任的分解、部署、考核、报告等具体事务,切实解决纪委“代做”的问题。二要细化主体责任。要根据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让每一位成员搞清楚、弄明白哪些是主体责任、哪些是第一责任、哪些是分管责任。同时,要明确主体责任落实的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让其知道怎样履行责任。三要层层传导压力。通过示范引领、集中交责、谈心谈话、落实责任双报告等,将责任链条延伸至下一级,做到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是完善督查机制,推进工作落实。加强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日常监督,是推进责任落地生根的重要保障。一要建立巡审联动机制。改进党风廉政建设三级巡查机制,结合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情况,每年选择3-5个单位,采取“系统查、查系统”的方法,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围绕权、钱和制度执行等事项,开展巡审监督,组织专业审计队伍开展专项审计,集中发现并查处党政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二要探索廉政质询制度。选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突出、工作不力的基层单位党委(党组),组织县纪委委员成立质询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询问质询等措施,查找在履行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承诺事项跟踪督促整改。三要开展全媒问责行动。完善电视、电台、网络、报纸“四位一体”平台,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筛选问政主题,组织部门领导班子向群众述职述责报告,接受群众质询评议,作出整改承诺。对承诺的问题跟踪督办,凡践诺不到位的严格问责。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倒逼担责尽责。责任追究是保证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的“撒手锏”,要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一要细化考核指标。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任务分解,综合县委目标考核和县纪委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制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量化考核工作方案》,细化考核分值和具体要求,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谈心谈话、廉政风险点排查、两会三述等工作措施,与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一并细化量化,强化实绩导向,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二要完善考核办法。将实行日常检查考核与年终检查考核相结合,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全过程把握,对履行主体责任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基层党委,及时下发提醒督办函。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廉政纪律遵守不严的相关责任人,实施“廉政约谈”。提醒督办、廉政约谈等都记录在案,作为考核台帐,以监管和考核的紧密结合推进党委主体责任履责有痕、考核有据。三要加强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排名靠后的进行公开通报批评。严格坚持“一案双查”,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严格依法依纪追责,防止以问责代替法纪追究,使责任追究经得起历史检验。
7、新媒体履行好主体责任应该做好哪几个方面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 “牛鼻子”,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成败。实践中,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责任意识淡薄。有的领导干部仍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业务,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满足于开个会、讲个话和签个责任状,认为这样就履行了第一责任,很少直接过问、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空转”,对党风廉政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对主体责任的分解、落实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等推动责任制落实的具体工作,甚至向上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都“打包”由纪委承担。
二是履责方式单一。除参加会议、照稿讲话和签订责任状外,责任分解常照抄上级文件,集中交责也只是形式上开个会,领导班子成员不知道如何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无论是年中开展的“责任制巡查”,还是年底开展的的“责任制考核”,常用方式的也就是听汇报、民意测评、个别谈话,而且一天要巡查考核几个单位,谈话走访不够细致深入,考核的主要对象也从党委异化为纪委的工作情况,存在“走马观花”现象,很难真正发现问题,导致单位之间巡查考核结果相差无几,督促指导甚至考核也就流于形式。
三是责任追究不力。虽然建立了“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但问责追究尚显刚性不足,存在“两多两少”现象:即处理一般干部多,倒查领导干部责任少;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多,追究纪律责任的少。有的基层单位在责任追究方面怕影响单位荣誉,不仅自己不追究责任,甚至在上级追究责任时,还通过各种方式打招呼、做工作。在实施责任追究时,没有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结果公开制度,难以保证责任追究公平公正。
深化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就是要各级党委切实承担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使命。当前要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增强主体意识,健全责任体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首先要解决好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一要强化担当意识。通过媒体宣传、党校主体班集中学习等形式,引导各级党委尤其是主要负责人不仅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责任意识,还要明确专人负责主体责任的分解、部署、考核、报告等具体事务,切实解决纪委“代做”的问题。二要细化主体责任。要根据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让每一位成员搞清楚、弄明白哪些是主体责任、哪些是第一责任、哪些是分管责任。同时,要明确主体责任落实的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让其知道怎样履行责任。三要层层传导压力。通过示范引领、集中交责、谈心谈话、落实责任双报告等,将责任链条延伸至下一级,做到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是完善督查机制,推进工作落实。加强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日常监督,是推进责任落地生根的重要保障。一要建立巡审联动机制。改进党风廉政建设三级巡查机制,结合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情况,每年选择3-5个单位,采取“系统查、查系统”的方法,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围绕权、钱和制度执行等事项,开展巡审监督,组织专业审计队伍开展专项审计,集中发现并查处党政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二要探索廉政质询制度。选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突出、工作不力的基层单位党委(党组),组织县纪委委员成立质询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询问质询等措施,查找在履行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承诺事项跟踪督促整改。三要开展全媒问责行动。完善电视、电台、网络、报纸“四位一体”平台,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筛选问政主题,组织部门领导班子向群众述职述责报告,接受群众质询评议,作出整改承诺。对承诺的问题跟踪督办,凡践诺不到位的严格问责。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倒逼担责尽责。责任追究是保证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的“撒手锏”,要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一要细化考核指标。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任务分解,综合县委目标考核和县纪委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制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量化考核工作方案》,细化考核分值和具体要求,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谈心谈话、廉政风险点排查、两会三述等工作措施,与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一并细化量化,强化实绩导向,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二要完善考核办法。将实行日常检查考核与年终检查考核相结合,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全过程把握,对履行主体责任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基层党委,及时下发提醒督办函。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廉政纪律遵守不严的相关责任人,实施“廉政约谈”。提醒督办、廉政约谈等都记录在案,作为考核台帐,以监管和考核的紧密结合推进党委主体责任履责有痕、考核有据。三要加强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排名靠后的进行公开通报批评。严格坚持“一案双查”,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严格依法依纪追责,防止以问责代替法纪追究,使责任追究经得起历史检验。
8、新媒体履行好主体责任应该做好哪几个方面
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而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就必须正确认识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怎么管、怎么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管党治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决不能只重业务而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而不抓惩治腐败,真正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担当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努力让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蔚然成风。
主体责任是全面领导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党组)领导成员都要坚持“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主管、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加强对主管、分管的地区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督促纠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