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新媒体 > 新媒体影视部管理办法

新媒体影视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3-27 04:08:42

1、报考北京电影学院或者其他影视学院的条件是什么

影视表演:培养从事电影电视和话剧表演的应用型人才

以下是今年北影的招生简章,你可以看看。喜欢做演员可以去尝试下,兴趣天分很重要。

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⑵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⑶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校专业特点要求:
报考各专业的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报考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报考表演专业、影视表演专业的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男生身高不低于1.72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报考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摄影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且无色盲、色弱;
录音艺术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动画专业、影视动画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⑷凡报考我校各专业方向的考生,请提前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了解报考艺术院校的有关规定,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⑸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开具注明“同意报考”介绍信方可参加报考。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⑵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⑶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⑷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⑸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专业报名及专业考试
我校属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和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2014年我校(北京考点)不组织现场确认及现场报名,报考考生必须参加网上报名。
2014年我校动画专业各方向除北京考点之外,另设杭州、广州、成都考点。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动漫策划方向只设北京一个考点。
(一)专业报名:
1.网上报名及网上交费
⑴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2014年1月6日起至1月16日止。逾期不再补报。
⑵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北京电影学院2014年本科、高职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以及网上报名说明,不按要求报名,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网上交费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⑶报名网址
第一步:登录报名网址,进行注册;
第二步:注册成功后,使用身份证件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填写信息;上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大小在30KB以内),请考生认真按规定上传,此照片用于入学后学籍、在校一卡通以及毕业证书上使用;
第三步:选择报考专业方向;
第四步:认真阅读《考生须知》;
第五步:网上交费。
考生未完成网上交费不具有考试资格。网上交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名费不予退还。
初试报考费100元;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考生按参加的考试阶段通过报名系统缴纳费用。
报考动画专业各考点的考生均需参加初、复试的考试,报名时须一次性缴纳考试费180元。
网上缴费在线支付客服电话:4001-500-800
2.关于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信息全部填写完成,上传照片合格,网上交费成功后,考生在指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北京电影学院2014年本科、高职专业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专业考试准考证》)。
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时间为:2014年1月26日起。
考生凭自行打印的各阶段《专业考试准考证》及身份证件参加各阶段的专业课考试,无需加盖公章。
各阶段的考试通过情况查询,缴费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均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
考生请注意:
确认信息后,不得修改考生信息;完成某专业方向的报名费支付后,不可以更改报考专业方向。
报考我校的考生请认真核对考试时间,在考试时间不冲突以及专业方向间未做兼报限制说明的,考生可选择兼报。但最多只能兼报3个专业方向(含高职)。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影制作方向设A、B两类考试方式。考生两类间可兼报。
报考录音艺术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只允许兼报其中两个方向。
报考摄影专业的考生,考试时间不冲突时可兼报。
报考美术系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只允许兼报其中两个方向。
报考管理系两个专业间不得兼报。其中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电影(电视)管理方向,考生按我校投放所在省的计划报名参加专业考试,无计划省的考生不得报考该专业。
报考动画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初、复试考试。
报考动画学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只允许兼报其中两个方向。
不按以上规定执行,重复报考者,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资格,所涉及专业方向考试成绩均作废。
3.关于报考审核
考生参加各专业方向面试阶段,须参加审核。审核时,考生需携带: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考生所在省“(艺术)高考报名证(带有高考考生号)”的原件及复印件;③《专业考试准考证》;④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原件。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后果自负。
(二)专业考试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持临时身份证的考生,须同时携带户口卡)和自行打印的《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报考我校影视表演高职(专科)层次须以兼报的形式参加表演专业表演创作方向的本科考试。
3.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方向间兼报的考生,专业考试只须参加一场初试的考试,成绩共用。兼报的考生按①电影美术设计②电影(电视)特技设计③电影(电视)人物造型设计④电影(电视)虚拟空间设计⑤新媒体艺术方向的优先顺序的考场安排参加初试的专业考试。考生不得随意更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例如:考生报考①、③方向,应按电影美术设计方向的考试时间安排及准考证号参加专业考试,只须在试卷指定位置上将兼报的电影(电视)人物造型设计方向准考证号同时填上即可。
4.动画专业各方向兼报的考生,专业考试不分方向只须参加一场初试、复试、三试的考试,成绩共用。兼报的考生按①漫画②动画艺术③电脑动画④游戏设计方向的优先顺序的准考证号参加初试、复试的考试。录取时依据考生志愿,调剂录取。
例如:考生报考①、③方向,应按漫画方向的准考证号参加专业考试,只须在试卷指定位置上将兼报的电脑动画方向准考证号同时填上即可。
动画专业各方向初、复试考试安排,以各考点现场公布的“专业考试考场安排”为准。初、复试外地各考点不阅卷、不单独公布结果,试卷统一带回本校一起评判。外地各考点不进行三试考试,统一按校园网上公布的进入三试名单及三试考试时间安排,到本校进行三试考试。
5.考场安排:各专业的初试、复试、三试具体安排,请考生务必密切注意网上发布的通知公告以及在学校指定“发榜处”公布的考场安排。
6.考试纪律: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
7.按教育部规定:我校各专业方向专业考试合格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考生可于2014年3月15日通过北京电影学院网站查看“专业考试合格榜”的具体发榜时间。
五、文化考试及志愿填报
1.北京电影学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须遵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2.文化考试的报名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的报名时间及办法,取得生源所在地的高考报名证,以免延误。
3.按教育部有关规定,高职(专科)录取必须做分省计划。
⑴报考影视表演专业的考生,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后,按我校投放所在省的计划填报志愿。影视表演专业计划投放原则:按合格生源与计划一定比例安排,对个别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相应招生计划设置为“0”,考生可填报志愿,录取中若达到我校录取标准,再行调拨计划。
⑵报考影视动画专业、文化事业管理专业的考生,按我校投放所在省的计划填报志愿,无计划省的考生填报志愿无效。

与新媒体影视部管理办法相关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