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新媒体 > 新媒体展

新媒体展

发布时间:2020-07-26 02:41:04

1、新媒体发展分哪几个阶段?

以上就是对新媒体发展的阶段的介绍,希望对您查找资料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与此相关的内容,敬请关注广告买卖网!

2、上海飞来飞去新媒体展示设计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上海飞来飞去新媒体展示设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中国第一个由德国知名艺术家教授开创的新媒体创意公司。这个活跃的国际化创意团队,凭借量身定做的艺术原创实力、独立研发的核心技术和德国式权威标准的后续服务,快速发展成为顶尖的专业创意设计团队,快速成为整个行业的领跑者,并将在未来领导 “新媒体空间”的展示革命与时代创意潮流。
法定代表人:杨青青
成立时间:2005-05-19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1010500028153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865号8号楼1127室

3、展会新媒体互动营销做的比较成功的公司,有哪些呢?

新媒体(NewMedia)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后发展起来的新的媒体形态,包括网络媒体、手机媒体、数字电视等。新媒体亦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通过互联网、宽带局域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的传播形态。严格地说,新媒体应该称为数字化新媒体。
那么展会新媒体就在展会按利用这些来达到营销效果的。深圳有一家叫埃帝尔新媒体的公司做就是专门做展会云平台开发的。

4、新媒体发展四大趋势

5、什么是新媒体艺术

就是网络媒体,也叫第四媒体
人们按照传播媒介的不同,把新闻媒体的发展划分为不同的阶段——以纸为媒介的传统报纸、以电波为媒介的广播和基于电视图像传播的电视,它们分别被称为第一媒体、第二媒体和第三媒体。
1998年5月,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联合国新闻委员会上提出,在加强传统的文字和声像传播手段的同时,应利用最先进的第四媒体——互联网(Internet)。自此,“第四媒体”的概念正式得到使用。
将网络媒体称为“第四媒体”,是为了强调它同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一样,是能够及时、广泛传递新闻信息的第四大新闻媒介。从广义上说,“第四媒体”通常就是指互联网,不过,互联网并非仅有传播信息的媒体功能,它还具有数字化、多媒体、实时性和交互性传递新闻信息的独特优势。因此,从狭义上说,“第四媒体”是指基于互联网这个传输平台来传播新闻和信息的网络。“第四媒体”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传统媒体的数字化,如人民日报的电子版,二是由于网络提供的便利条件而诞生的“新型媒体”,如新浪网。
人类的每一次技术进步都会带来艺术上的巨大变革,比如透视学和几何学的发展影响了文艺复兴时期的绘画;矿物和油料的提纯技术的发展影响了北部欧洲明朗而富有层次的油画塑造风格;机器生产的颜料和光学的研究的成果促成了外光写生和印象派的发展。在20世纪,在艺术和科学技术之间最大的发展就是图像技术对于艺术语言特殊影响作用。
艺术不仅要为社会创造视觉财富,同时也必然要对社会文化进行视觉化的思考。只有这样,艺术才能真正的实现自己的功能。本世纪以来,伴随着流行文化的发展和商业性电视节目的普及,艺术家们开始了对于图像化的视觉接受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思考,另一方面,开始了用实用包括摄影、电影、电视在内的各种图像技术来从事这种思考和创作。从未来派开始,摄影和现成图像的拼贴就成为了艺术创作的重要方式;从激浪派的白南准开始,电视就开始作为一种新的视觉技术在个性化的视觉创造中得到广泛的应用。
在整个20世纪,摄影和电视乃至电影胶片都被从流行文化改造成艺术创作媒介。摄影本来是记录性和纪念性的工具,而艺术家则从中抽离出了摆拍和拼贴的技术手法,结合图像的本身的客观性,将其发展成为独特的个人叙述方式,从而出现了超现实主义的摄影、辛迪·谢曼的假“电影剧照”和杰夫·沃尔的伪“真实”等等。在录像艺术中,艺术家们结合电视的电子媒介特性,创造出和大众电视节目的不同的“艺术性电视节目”,从而出现了白南准的“电视电子画”、以及道格拉斯的“延长电影”等等。
二 就像摄影术和电影胶片是上个世纪之交的重大视觉技术发展一样,数码技术是一个新的世纪之交的视觉技术发展。同样,它也必然会影响到视觉艺术的发展。
拼贴和传统的暗房工艺中的多次曝光和多底合成,在技术上己被更方便也更强大的数码影像所替代。数码处理是图形的拼盘,它比起手工时代的暗房*作在技术上更圆熟完美。摄影的力量来自人们对其客观性的信任(尽管事实上他的客观性是可疑的),幻想世界式的数码蒙太奇在因为其貌似客观而获得信任的同时,埋下了无数的机关,吸引了长久和反复的凝视,客观形象摇摇欲堕的危机感带来了真假之间强大的张力。数码影像是拍摄之后对图片的处理,数码影像使得图片的体量变得无限,这样它比传统的摄影走得更远,于是出现了照片装置化。其实巴巴拉·库格所营造的铺天盖地的巨大的图文空间己经是一种装置性的“场”。
在录像艺术中,数码技术使录像短片轻松的分享了电影美学的许多成果――各种经典的电影时间处理手段适用于录像。如“闪回”作为逆转时间、激活记忆库存的倒叙手法;慢镜延缓时间以凸显微妙细节的戏剧性;切换中的时间拼接以改变叙事流程,取消因果关系甚至提示同时性的手法;快镜密集地压缩时间缩减事件过程以强化其符号意义等。但录像的时间处理在数字化方式下有着更大的弹性:画中画、多层叠画等各种数字特技所刨造的多种时间维度重叠交叉并行的种种关系,大大丰富了传统电影语言,三维动画造型的介入更是使任何奇思异想却可能成为视觉现实。
伴随着录像和录像装置的出现,互动性开始成为录像艺术超越其他传统艺术媒介的优势。而数码技术的发展在造就了CD-ROM和网络的同时也使原来那种用若干个电视屏幕或者昂贵的投影设备制造的互动性变得更加轻松的得到实现。
今天人们所谈论的多媒体艺术已经比线性演进的电影叙事厉害太多了,结合了视频、声音、文字的超级文本不但可以链接到无穷无尽的其他文本之中,更可以由多种路径进入,这已经使超级文本成了一座迷宫,而它所提供的互动性几乎使无穷无尽的。从目前人们设想的数码多媒体概念来看,今天的多媒体艺术还只是一个粗胚,我们还有更多的可能性去发掘。
多媒体对于艺术意味着综合性的某种复兴。我们知道现代主义时期是各种艺术门类自我净化的擂台,绘画要排除文学性乃至物象成为画布上的一些颜色,最终走到了抽象绘画。音乐要成为激浪派的那种纯粹的声响,摄影中出现了纯影派。古代艺术中,比如大教堂中,壁画、雕塑、管风琴和建筑空间协同起作用,渲染心理氛围的"场"的工作方式看来可能在多媒体中再次出现。就象教堂中的祭坛画搬到博物馆的聚光灯下就不再神秘,多媒体将把各种艺术再次捆绑在一起,营造出不可还原为组合要素的综合体验。
对于多媒体创作所需要的能力而言,传统分科的专业艺术训炼是远远不够的。这使创作成为多学科人才之间的一种协作,再加上我们已经意识到的数码作品在传播中多次再加工的特点,多媒体同样加剧了个人作者的匿名,就象荷马史诗并不是荷马的个人写作一样。我们在电影片尾长长的字幕中己经见识过这种集体创作的力量。另一方面这也可能为达芬奇式的全才的出现提供空间。多媒体艺术是正在出现的数码艺术品种,它吸纳了此前许多艺术方式之长,集图、文、影像、声音和互动性于一体,可述可论,也可以平直地铺陈,更可以单线深入,可能性极为丰富。我们今天所接触到的只是正在形成的冰山的一角,它的潜能还有待更多富有想象力的实践去开发出来。一旦互动性数码多媒体作品置身于网上成为网络艺术时,将大大加强了的观众参与程度,将巨大地改变我们传统的艺术概念。今天出现在网络上的艺术品绝大多数还是落后于网络本身的东西。你打开网上跟艺术有关的站点和主页,看到的还是油画、国画、雕塑。可这些东西都还不是真正跟网络般配的艺术。网络艺术当然应该是多媒体,当然必须是互动的,链接着无穷无尽的东西。
三 美国著名的文化理论家丹尼尔·贝尔曾经说过,从20世纪的下半期开始,人类已经由以读和写作为接受知识的主要方式,转变为以看和听作为主要的方式。尽管作为新保守主义的代表人物,丹尼尔·贝尔对于看听文化禀持着怀疑和批判的态度,但是显然从文字阅读转向图像阅读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电视、电影、网络和集声音、图像和文本为一体的电子读物的出现无疑会对人类的知识结构、认知方式以及行为方式产生重大的影响。伴随着全球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在改革开放以来整个社会的文化传播方式也以一种加速度在向图像化方面发展。
文化和艺术的社会功能要求我们必然对这种图像阅读的潮流作出回应。回应的方式无怪乎有两种,一种是技术和视觉样式上的开拓,一种是用艺术的方式和视觉艺术的理论对图像阅读的时代特征进行思考,并将这种思考用符合这个时代视觉接受方式传达出来。因此,将数码影像艺术引入到当代艺术中来便具有特别的意义。艺术家对数码媒体的参与,往往凭借着丰富的艺术资源,所有的这些都能为数码技术在纯艺术和应用艺术上的运用提供新的可能性。他们的时间必然和商业性的数码技术公司有着积极的互补意义。和受市场制约的商业性数码技术公司相比,在艺术家的时间有着一定的前瞻性、探索性和学术性。艺术史中已有的艺术资源能使数码技术制造出更丰富、更奇特的视觉成果,满足着日益增长的社会精神需求,丰富着我们的社会生活。另一方面,数码技术作为一种艺术表现手法,同时运用在视觉艺术和实用艺术之间。所以在将数码影响纳入到艺术时间中来无疑是这两者之间的一个交换管道。它能有效的将纯粹个人的视觉创造有效的转换成社会性的视觉产品,同时又能将社会中已经出现的视觉现象系统和有效的转换成个人视觉创造的资源。
我们今天所说的高新技术,事实上是一个相对概念,即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时代的高新技术。新石器对旧石器而言,就是高新技术;青铜器对石器而言,就是高新技术;煤铁对以往而言,就是高新技术;工业化对它以前的时代,都是高新技术;而信息技术,对以前任何历史时代而言,都是高新技术。所以,所谓高新技术,就是人类在发展中,不断发现、发明的,比之以往更优越、更实用的技术。

● 新媒体艺术在欧美已经成熟了吗?

20世纪60年代,信息革命使个人电脑成为计算机的主要形式,掌握了便携式摄影录像设备的艺术家,开始将这一媒体用于艺术表现,新媒体艺术由此开端。70年代初,欧美许多大众电视台纷纷设立实验电视节目,尝试在大众电视网中接纳实验性的艺术作品,并提供将新技术与艺术思潮结合的实验场所。这些实验电视中心,为艺术家提供最新的设备,与技术人员合作的机会,直接促成了许多令人耳目一新的电子视觉,造就了录像艺术的第一代大师,同时也刺激了新技术的创造性运用。如1973年,录像艺术家白南准(NAN JUN PAIK)与工程师阿比合作,开发了同步混像器,今天这已成为电视编辑的基本功能之一。70年代末期,美国的福特基金会、洛克菲勃基金会等,减少对大众电视实验性节目的资助,转而直接资助艺术家,国家艺术基金也开始赞助非赢利性的媒体艺术中心。这些媒体中心提供了比电视台更民主的方式,也更容易接触到新的数字化技术,这些中心创作的录像作品较少在电视网中播出,而是在博物馆和画廊展出。于是,艺术家开始考虑将电子媒体与传统视觉艺术的空间结合起来,这就促成了录像装置的成熟。

从80年代开始,录像艺术在各种国际艺术大展上出尽风头,它以新技术的强大威力,以传统媒体无法抗衡的敏感性、综合性、互动性和强烈的现场感,在国际艺术大展上频频亮相,成为与架上艺术、装置艺术并驾齐驱的主要艺术媒介。90年代以后,世界各大艺术馆,不但纷纷举办专门的录像展览,还先后设立了录像部门或制定录像计划。世界各地的艺术机构定期举办录像节,推动新媒体艺术的传播和交流。近年来,由于个人电脑日趋成熟,许多作品以互动多媒体光碟的形式出现,1998年的波恩录像节为多媒体作品专门设立了奖项,互联网作品也正在蓬勃发展中。

到了今天,新媒体艺术已经发展成单频录像带作品、录像装置作品、多媒体光盘和网络艺术的大家族。与之配套的各种培训、服务和研究机构也应运而生。培训中心如欧洲的EDA,研究机构如法国的皮埃尔·夏尔费国际影视创作中心,英国的LUX CENTER,德国的ZKM等。此外还有许多半赢利的制作中心,以低于商业价格的水平向艺术家开放。对新媒体艺术的资助,大量来自高科技公司的文化基金,如柏林录像节由苹果电脑资助,汉堡录像节由西门子资助,卡赛尔文献展的技术部分由IBM和SONY赞助。对新媒体艺术的支持提升了公司的文化形象,展示了新媒体的艺术魅力与技术潜能,在新媒体艺术与新技术之间形成了良性循环的关系。

在媒体工业与相关政府机构的支持下,不少媒体艺术乌托邦相继成立,其中最知名的有位于德国卡斯鲁尔(KARLSTUHE)的“ZKM”(CENTER FOR ART AND MEDIA)、奥地利林兹(LINZ)的“AEC”(ARS ELECTRONICA CENTER)及日本东京的“ICC”(INTER COMMUNICATION CENTER)等,目的是为了促进当代艺术与科学的对话。ZKM成立于1990年,1997年10月正式开始运作。是世界上第一个唯一以“互动艺术”(INTERACTIVE ART)为主题的博物馆。它的宗旨是创建一个艺术与科技相结合的大实验室与媒体城,一个将掀起新视觉运动的“新包豪斯”。ZKM是典型的德国式企业经营方式,在大型企业如西门子赞助商与创馆馆长克罗兹(HEINRICH KLOTZ)的理念下,希望延续包豪斯时期的理念,继续成为一个与工业结合的艺术殿堂,以印证所谓的“第二次现代”理念。ZKM成立的构想,缘自德国一个地方政治人物LOTHAR SPAETH的想法,他希望设立针对艺术与媒体科技,特别是视觉影像、音乐新闻的研发机构,并且选择了前法兰克福国家建筑博物馆创办人克罗兹为计划主持人及馆长。该馆主要是发展媒体创作、收藏、展示及推广德国科学文化,1992年起举办“MULTIMEDIALE”多媒体艺术双年展,以展示其媒体艺术收藏品、国际知名媒体艺术家和中心艺术家作品。

从新媒体艺术在欧美的发展,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这种艺术形式的产生,一开始就与商业利益紧密地挂在一起,所以,它更多的不是展示艺术,而是展示新技术产品,参观这种新媒体艺术展,给人的感觉更象是参观商品展销会。

● 我们准备好了吗?

喜新厌旧是人类的天性。创造新技术,利用新技术,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必然。在中国IT产业和欧美新媒体艺术的双重冲击下,中国的新媒体艺术开始在近乎朦胧的状态下起步。

新媒体艺术,不但中国的大众感到陌生,就是中国的艺术家们也并没有完全理解和认同。但是,和世间一切事物的发生与发展一样,新媒体艺术也不是等你完全理解和接受,才走进你的世界,不论你喜欢不喜欢,它总是按着自己的规律破门而入。新媒体艺术在中国的发展大约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开始出现一批较优秀的作品和成熟的艺术家。1996年9月,在杭州中国美术学院画廊,举办了名为《现象与影像》的中国第一次录像艺术展。这个展览包括十几件录像装置和几个录像带作品,集中了中国第一代录像艺术的开拓者。该展在国内外获得了巨大反响,各地传媒以极大幅面加以报道,更有《文艺报》把这一事件评为当年中国美术十大新闻。该展被许多批评家定位为中国当代艺术中重要的里程碑。

1997年,在北京涌现了数个纯粹由录像艺术组成的个人展览,如《王功新个展》,宋冬的《看》录像艺术展,邱志杰的《罗辑:五个录像装置》个展。这标志着中国新媒体艺术家不但作为创作群落成为焦点,也开始以个体的方式冲撞着当代中国艺术市场。更多受此影响的艺术家开始投入录像艺术创作,他们的成果在《97中国录像艺术观摩展》中得到了体现。至此,录像艺术成为中国美术界的热点,《九十年代中国美术年鉴》特辟一章,叙述录像艺术的兴起。与此同时,中国录像艺术的活跃引起了国际艺坛的瞩目,中国新媒体艺术家的作品开始频繁地出现在世界各地重要的媒体艺术节上。随着IT产业的发展,个人电脑上的编辑设备廉价并得到普及,不但录像艺术进一步得到繁荣,而且更多的艺术家着手探索互动多媒体艺术和网络艺术。

新媒体艺术在中国,算起来不过十来个春秋,但是,它却和产生它的基础——新媒体,包括声、光、电和IT产业一样,以非常惊人的速度发展和壮大起来。MOMA录像部主任芭芭拉·兰登认为:“录像艺术在中国的活跃,是在西方新媒体艺术的圆周闭合之后划出的一个新圆的起点。”虽然我们还不知道怎样才能更准确的定义新媒体艺术,也不论现在有着怎样的见仁见智的评论,更无须担心历史将怎样回眸中国新媒体艺术的发展历程,中国新媒体艺术为了画好这刚刚起点的圆,在努力着,前进着。

● 应该如何定义新媒体艺术?

新媒体艺术的先驱罗伊·阿斯科特(ROY ASCOTT)说:新媒体艺术最鲜明的特质为连结性与互动性。了解新媒体艺术创作需要经过五个阶段:连结、融入、互动、转化、出现。首先必须连结,并全身融入其中(而非仅仅在远距离观看),与系统和他人产生互动,这将导致作品与意识转化,最后出现全新的影像、关系、思维与经验。我们一般说的新媒体艺术,主要是指电路传输和结合计算机的创作。然而,这个以硅晶与电子为基础的媒体,目前正与生物学系统,以及源自于分子科学与基因学的概念相融合。最新颖的新媒体艺术将是“干性”硅晶计算机科学和“湿性”生物学的结合。这种刚刚崛起的新媒体艺术被罗伊·阿斯科特称之为“湿媒体”(MOIST MEDIA)。

新媒体艺术的表现形式很多,但它们的共通点只有一个,那就是——使用者经由和作品之间的直接互动,参与改变了作品的影像、造型、甚至意义。他们以不同的方式来引发作品的转化——触摸、空间移动、发声等。不论与作品之间的接口为键盘、鼠标、灯光或声音感应器、抑或其它更复杂精密、甚至是看不见的“板机”,欣赏者与作品之间的关系主要还是互动。连结性乃是超越时空的藩篱,将全球各地的人连系在一起。在这些网络空间中,使用者可以随时扮演各种不同的身份,搜寻远方的数据库、信息档案、了解异国文化、产生新的社群。

英国当代艺术研究中心新媒体部主任BENJAMIN WEIL,曾于1998年在上海策划了《数字艺术新媒体展览》,他认为:艺术作品首先需要提出艺术家的观念,然后再由技术提出最为巧妙和聪明的解决方法,将其完成。艺术作品与每个人的思维方式有关,由观念驱使的创作是艺术性的创作,而如果仅仅通过技术实现的创作就不能称为艺术创作。这恰好阐明了新媒体艺术中,艺术创作和技术应用的关系问题。1996年,《ETIME》杂志曾经探讨过NETART和ART IN NET两者概念的差别,这首先取决是技术,还是艺术家的观念,来有效地确定和影响艺术的创作。前者是技术性的,而后者强调了创作的人文观念性,这就像在录像艺术(VIDEO ART)出现的早期同样发生过类似的争论一样,究竟是以观念利用技术,还是以技术的利用作为艺术分类的纯粹标准。

网络艺术可以给观众带来很多不同的感受,比如有的作品利用文本与表演相结合,互相阐释作品,并且向观众提供机会,制作和共同完成作品。与传统艺术不同的是,网络艺术可以让作品与更多的观众进行直接的交流。在一些国际性的网络艺术展中,提供一种叫做网络虚拟建筑(WEB ARCHITECTURE)的展示作品方式,观众在艺术家的指引和带领下看作品,并由艺术家来介绍作品的创作意图,艺术批评家也可以同时进行评论。在整个网络建筑的参观过程中,观众网上的行为方式与实际情况的差别不会太大,就像我们平时参观其它艺术展览一样。

就艺术本身而言,新媒体艺术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观念艺术,以及由早期未来主义宣言、达达式行为和70年的代表演艺术等。沟通与合作,成为艺术家在新媒体艺术创作中关注的焦点,他们不断探索新的行为模式与新的媒材,企图发掘创造新思维、新的人类经验,甚至新世界的可能性。许多艺术家对于让观众参与到作品中深感兴趣,而艺术作品本身的定义也不再决定于它的实体形式,更多在于它的形成过程。总之,整个20世纪对于新科学的隐喻与模式的着迷,尤其是世纪初的量子物理和世纪末的神经科学与生物学,大大地激发了艺术家的想象力。

● 是艺术融入技术,还是两者都融入商业化?

然而,也有一些问题令人感到迷惘和困惑。罗伊·阿斯科特也好,BENJAMIN WEIL也好,他们很少谈及艺术家的艺术创造,更多的是谈新媒体的技术应用和掌握问题,以及新媒体艺术的市场问题,这就给人们一种错觉,新媒体艺术,最重要的不是艺术上的创造,而是如何引导艺术应用新技术占领市场。当然,这也许与新媒体艺术一诞生就与商业化结下不解之缘有关。罗伊·阿斯科特认为,对21世纪的艺术家来说,建构的问题比呈现的问题更重要。他说:“对网际网络、生物电子学、无线网络、智能型软件、虚拟实境、神经网络、基因工程、分子电子科技、机器人科技等等的兴趣,不仅关系到我们作品的创作与流通,也关系到艺术的新定义,关系到‘出现’美学(AESTHETIC OF APPARITION),以及互动性、联结性和转变性。‘出现’美学取代了旧式的‘外形’美学(AESTHETIC OF APPEARANCE)——后者只关心物体的外观和某些具体的绝对价值。然而新的‘出现’或‘形成’美学(AESTHETIC OF COMING-INTO-BEING)则试图透过科技文化的转化演变技术,与世界中看不见的力量形成互动。”

他又说:“真正有创意的数字艺术家不在于他会使用新科技,像从食谱中挑选一种烹饪法一样,而是由新科技来拓展市场、测试科技的极限、进而促成它的转变。因此,我们寻求的是具有高度反应力的智能机器与系统,它甚至还能预测我们的需求、以及展现一定程度的自我意识(但不是人工意识)。因此,置身于后生物文化中的艺术家是如何运作呢?我们必须拓展寻求新的经费来源与支持者。以画商与画廊为主的旧式市场,没有能力对待这样一种即使不全是昙花一现,但却不断在流动、在重新自我定义与自我转换的艺术。相对于艺术的传统以及它所形成的封闭性典范,我们似乎更容易接受科学的新发现与新尝试。同时,互动性传播系统中,人与人的亲密关系、以及全球网际网络中心智之间的互联性,意谓着一种新形态的精神性的出现。我们需要与科学家、高科技人员和企业,建立有意义的联盟——他们不仅挑战与测试我们的创造力与想象力,而且更提供我们编织甚至实现幻想的可能性。若这些企业尚未存在,那么我们就必须发明他们。毕竟,就在纯粹想法以及创新性行为上投资这点来说,硅谷的新创企业与新股票上市公开发行价(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和文化与观念艺术有非常相似之处!而我们这些数字、后生物艺术家在工作上进行智性与财务投资的同时,将创造新的行为模式、新的社会组织、心智与科技的关系,以及身体与仿生学、电信系统之间的相生关系。”

从罗伊·阿斯科特上面的谈话中,我们似乎得到这样的印象:新媒体艺术将逐渐融入媒体技术当中;新媒体艺术家将转化成媒体技术专家,或者被媒体技术专家取代;新媒体艺术将更加商业化;新媒体艺术将为媒体技术的存在而存在,为媒体技术的发展而发展。这就是叫人迷惘和困惑的理由。但是,不论新媒体艺术今后的走向会怎样,它必然会随着IT产业和INTERNET的发展而存在和发展下去。我们不必急于给新媒体艺术下什么样的结论。
新技术还将迅猛的发展下去,对艺术与设计的影响和参与,也会越来越深入,艺术与科学共同作用于我们的生活,或者说艺术与科学的界限将会越来越模糊,这可能是一种无法回避的现实。但是,我们也不能就此把艺术与科学等同起来,认为新技术将使艺术变成科学,或者科学成为艺术。技术追求统一性、标准化、定型化,因为只有这样才符合工业化的大批量生产;艺术追求个性化、独创性、求异性,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满足人类的审美情趣。我们可以把一种新技术作为创造艺术的手段,我们却不能把一种新艺术当成技术发明的方法。

6、刚听说华侨城西部集团举办的“光斑—OCT成都新媒体艺术展”开始了,请问在哪里可以看?还能看吗?

“光斑—OCT成都新媒体艺术展”在成都华侨城欢乐里开展的,离成都欢乐谷很近,这一次的展览是从2019年10月17日起将持续至2020年3月。这期间你都可以去看。你应该17号去看的,那天很热闹~。

“光斑—OCT成都新媒体艺术展”是华侨城西部集团联合深圳市华侨城当代艺术中心(OCAT)主办的,展览主要以“光”为主题,将多种形态的新媒体艺术作品嵌入户外公共空间,探讨“光”作为媒介的未知性。

建议你可以去看看,挺好看的,旁边就是欢乐谷,还可以串串门!~~

7、网络新媒体发展存在什么问题

作为一种依托数字技术平台进行传播的现代化媒介,新媒体仅用了数十年的时间便获得了传统媒体近百年才慢慢拥有的受众。也正是这样的发展速度,在为我们带来信息便捷的同时,也产生了不少新的问题。而这些问题所产生的负面作用,随着新媒体的广泛传播,也变得不容忽视起来。

一、新媒体的定义

(一)新媒体的产生与界定

新媒体(New media)一词,是1967年由美国学者戈尔德马克率先提出的。

这一时髦单词提出之后,接踵而来的问题就是:什么是新媒体?如何界定新媒体?时至今日,可以说仍旧没有人能够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对于这种学术畏途的产生,英国学者理查德?厄豪尔斯曾分析过这样三个原因:“首先,这是一个极具变化的领域,即使最时兴的研究,到它成熟时就已经可能过时了;其次,这是一个全新的领域,所以已经树立起来的重要文本和经典文本还很少;第三,甚至是‘新媒体’的定义还有待解决”[1]。

事实上,自新媒体诞生以来,它的的发展历程经由精英媒体到大众媒体再到个人媒体这样三个阶段,不过也就短短几十年的时间,这和以往通过数百年时间才完成几个阶段发展的传统媒体相比而言,新媒体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发展速度惊人的新兴领域。在这样的发展速度面前想要对其进行多角度多层面的深度分析立言,找出符合其现在乃至未来发展方向的准确定义,是必须要再过一些时日,一方面观察其发展变化,一方面还需要通过进一步的系统研究。

虽然“新媒体”至今为止还并未存在一个确定的概念,但却已有了对于其相对准确的认识,而本文更倾向于清华大学的熊澄宇教授以及四川师范大学石磊博士的观点,即“相对论”的观点。

熊澄宇教授认为:“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概念。在今天网络基础上又有延伸,无线移动的问题,还有出现其他新的媒体形态,跟计算机相关的。这都可以说是新媒体。[2]”同时,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天府早报》副总编石磊博士在《新媒体概论》中也对新媒体做了界定,他指出:新媒体一词是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的,是指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之后发展起来的新的媒体形态,是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技术,通过互联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的传播形态和媒体形态。严格来说,新媒体应该称为数字化新媒体[3]。

(二)新媒体的构成要素

新媒体虽然缺乏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是对于现阶段新媒体这一概念的构成要素却有以下共识:

1.新媒体是建立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基础上的,如果说传统媒体是工业社会的产物,那么新媒体就是信息社会的产物。

2.新媒体在信息的呈现方式上是多媒体,可以进行跨媒体、跨时空的信息传播,还具有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互动性等特征。

3.新媒体具有全天候和全覆盖的特征,受众可以随时通过新媒体在电子信息覆盖的地方接受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的信息。

4.新媒体在技术、运营、产品、服务等商业模式上具有创新性。

5.新媒体的边界不断变化,呈现出媒介融合的趋势[
二、新媒体的主要特点与优势
关于新媒体的特征,也有着不同的观点,但对于新媒体的主要特点,业界与学术界则有以下几点共识:
1.交互性与及时性
尼古拉·尼葛洛交庞帝曾经在1995年出版的《数字化生存》一书当中中对“被动的旧媒体”与“互动的新媒体”进行了比较,认为交互式传播是新媒体的一种常态传播,这与传统媒体的“一对多”,“点对面”的传播是具有很大区别的。以伦敦火车相撞案为例:1999年10月初,伦敦发生40年来最严重的火车相撞事件,事发清晨,正是当天报纸出版之后,而下一次报纸出版还要十几个小时。这时,《卫报》网站立刻将现场照片、事发目击等报道送到网上,在第一时间告诉了受众发生的一切。可见,早在1999年,网络对于信息的传播速度已无可比拟。时至今日,发展中的互联网的传播时效已远远超过了报纸,仅需要第一现场的民众一条微博便可以广而告之。
在拥有及时性的同时,新媒体也拥有着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交互性。在传统媒体的互动中,新媒体则可以不受时间、地点和环境的制约,只要所处区域内有信号覆盖,便可以高速传播和更新信息,在网络中所发表的评论都立即生效,可以直接与编者进行在线交流,几乎做到了与新闻事件同步。同时的,网络平台对于信息门槛的降低,使信息接收方和传播方处于平等的地位,在这一平等的平台上的交流和对话,使得普通民众也可以通过新媒体发表自己的观点,至此,信息传播才逐渐真正走向平民化和大众化,“草根”话语权获得的前所未有的尊重。
2.海量性与共享性
进入微博,我们可以看到大到社会热点、小至好友心情的众多信息,而云盘的使用则使得世界各地的信息都可以汇聚共享。依托数字化平台,新媒体克服了报纸版面的容量限制使信息得以海量传播,冲破了广播电视的单方传播与不可重复性,使资源得以下载共享,这种“天涯若比邻”式的区域覆盖使受众在随时输录信息的同时也可以便捷获得世界各地的讯息,而空间与时间上的开放性也促成了讯息的海量性,受众在汲取所需的同时也成为的信息的传播者,使受众在海量信息与讯息共享中真正做到了“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
3.多媒体与超文本
新媒体使用多媒体展示的方式对信息进行处理,是一种以结点为单位的超文本呈现。相同的,新媒体的传播也是以是超文本、超链接为依托,以结点为单位组织各种信息的。面对不同受众的需求,信息通过这些结点的不同链接,构成特定的信息网络,提供不同事物信息媒体形式。网络将传统媒体的长处集于一身,对于用户来说,信息最终以何种媒体形式出现,是文字、图片、声音还是图像,完全由用户根据信息的内容、自己的爱好以及接收条件自行决定”[5]。

4.个性化与社群化
新媒体出现后,虚拟社区、网络群团相继出现,受众不再受播出流程和内容的限制;各种网络平台尤其是博客微博的蹿红,使新媒体个性化与社群化这一特点便更加显著起来。以博客为例,对于博客最形象的比喻应该是公开性与私密性并存的“对外开放的私人闺房”。在这里,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随时随地的书写自己具有倾向性的个性化愿望,收看你的受众也可以随时随地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个性化的回复。在具备这种个性化的同时,受众也在这个社群化的平台上拥有一群特定的观看者和收听人群。
通过以上特点不难看出,以互联网为代表新媒体其优势在于:网络培养了人们的平等价值观念,淡化了人们的地位和身份意识;网络传播是一种注重个性创新和个性文化的传播,它拒斥千人一面,崇尚文化多元;网络传播营造出人们通过自由交往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减少了那些不必要的中间环节;网络传播创造出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新型的跨地域的“虚拟社区文化”,使人类文化的交流真正突破了时空的边界[6]。而这些,也正是新媒体能够迅速融入我们的生活,改变我们的思维习惯的重要原因,同时也使新媒体的存在与发展具有了必要性。
三、新媒体所存在的问题
新媒体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同时它也暴露诸多问题
(一)网络爆炸式的信息传播方式导致信息良莠不齐,低俗虚假信息泛滥
新媒体发展的最为直观的社会结果,便是信息量的绝对增加。根据美国学者H.H弗莱德里克曾经做过的推算,即使以5年为周期来计算,也意味着,在今后不到70年的时间内,人类积累的信息量将达到我们今天信息量的100万倍[7]。作为新媒体的代表,网络克服了报纸的版面限制,降低了信息传播的门栏,使信息得爆炸式的增长。然而正是这样的增长速度使得信息良莠难辨,低俗淫秽信息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而一些网络谣言的制造者为了引起关注则不惜捏造虚假新闻。据悉,2010年2月20日至21日,由于听信“地震”传言,山西太原、晋中、长治、晋城、吕梁、阳泉六地几十个县市数百万群众2月20日凌晨开始走上街头“躲避地震”,山西地震官网一度瘫痪。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海岸发生9.0级地震。从3月16日开始,中国部分地区开始疯狂抢购食盐。3月21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查到“谣盐”信息源头,并对始作俑者“渔翁”作出行政拘留。这些网络大V,利用网络的快捷传播与迅速扩散,造谣传谣形成所谓影响力,进而谋取不当利益成为网络“大谣”,在误导民众判断的同时也造成了社会的动荡不安。
(二)市场利益驱使供应商传播不良信息,法律法规却未能跟上
中新网曾发表消息称:“传媒与出版业是现在乃至新世纪最后一个暴利行业。”受新媒体广大的受众市场与几何倍的利润回报的驱使,一些供应商便甘心以“人为财死”的方式追求眼前利益,无视法规法纪,向网络中大量投放、传播不良信息。以楼宇电视为例,由于户外广告媒体的不断增多,加快了户外广告投放额的上涨幅度。北京、上海、广州的楼宇电视与电梯平面媒体发展空间广阔,成长环境优越,面向的高、中收入消费群体相对集中,与其他市场相比,增幅显著,提升了一级市场的户外投放份额。但它有一个致命弱点,就是目前尚无播发新闻信息的资质,广告是其惟一内容,侵害了人们的公共空间,单一地播发商业广告,造成了“视觉污染”[8]。可以看出,在新媒体的管理中,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从而使牟取暴利的营运商罔顾社会责任,导致市场经营秩序无法得到维系。
(三)网络平台在提供便捷言论的同时产生网络暴力,使公民隐私难以维护
网络是一个言论相对自由的平台,人们在畅所欲言的同时也很容易形成网络暴力,即:一定规模的有组织的网民,在“道德、正义”等“正当性”的支撑下,利用网络平台向特定对象发起的群体性、非理性、大规模的、持续性的舆论攻击,以造成对被攻击对象人身、名誉、财产等权益损害的行为。[9]这样的行为使得言论自由产生异化,“人肉搜索”成为一些人泄愤的途径,公民的隐私权变得难以维护。以胡伊萱案为例,由于孕妇谭培培诱杀送其回家的善良少女的行为,导致满腔怒火的网民曝光了谭培培父母以及妹妹等不涉案者的个人信息进而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了影响,虽然这是大多数网民处于“公愤”与的行为“正义感”希望替枉死少女出气,但这样的行为,归根到底仍旧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而这案例并不是个案。可见,网络暴力影响着公民的正常生活与学习,甚至会对当事人造成严重的精神侵害。
(四)网络制度尚未完善,侵权抄袭现象难以遏制
版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就是法律赋予创作者对自己创作的作品的表达、复制、传播及利用的控制权。它不是专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在因特网中的微博、博文等,只要是首次公开表达的创造性表达,都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10]然而,由于网络上信息流通量大,审核能力有限,再加之在这个虚拟平台上通过网民的注册账号很难追查到本人,使得版权的维护变得举步维艰。大多数时候,人们仅仅只需要注册一个账号便可以任意复制、抄袭他人的言论,并在未经作者允许的情况下任意转播他人作品。这样的行为已然侵权,却由于提供了大量可供免费快捷下载的资料,使得很多网民也乐于接受这样的 “免费午餐”,从而形成了既有抄袭者复制,又有传阅者下载的网络环境,也使侵权现象在网络上成为了一种大家“默认许可”的行为。
(五)政府监督困难,网络公信力有待提高
2008年6月,中国已大幅超过美国,跃居成为世界第一网民大国。截至2012年12月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了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国网民数达到5.64亿。面对这样庞大的网民人数,要做好统计监督,必须经历一个长期的统计与规范过程。现今,政府对于网络舆情的监督引导难度较大,仍然缺乏对于网络等新媒体的监督力与审核力,一些希望借助谣言来博得眼球的网络媒体便不顾职业道德,大量散布谣言假新闻,造成了网络信息真假难辨,网络缺失公信力的局面。
(六)网络中表层信息和通俗娱乐的“麻醉作用”与“数字鸿沟”的扩大
拉扎斯菲尔德和莫顿曾在《大众传播、大众鉴赏力和有组织的社会行动》中针对现代大众传播的负面作用提出了“麻醉作用”一说,认为:大众媒介以低廉的价格大量占用人们的时间,使人们沉浸在虚幻的自我满足中,从而丧失社会行动能力;所传递的浅俗、煽情化的内容,使人们的审美鉴赏能力退化;使人们成为不假思索顺从现状的单面人。本文认为,拉扎斯菲尔德和莫顿所阐述的大众传播的负面作用,同样也是网络所存在的问题。网络具有信息海量传播的特点,然而,在这些成爆炸式增长的信息中,充斥着大量的低俗表层信息,这些信息具有新异性与刺激性,在吸引人们去点击阅读的同时也侵占了人们思考与学习的时间,人们习惯于将注意力集中在零碎肤浅的八卦娱乐之中,加之网络上缺乏深度的评论对人们的误导,很容易使人们沉溺在虚拟信息中难以自拔,失去思考与判断的能力。

此外,网络在带来信息量增大的同时也产生了“数字鸿沟”。美国学者蒂奇诺等人提出了一种“知沟”假说:“由于社会经济地位高者通常能比社会经济地位低者更快地获得信息,因此,大众媒介传送的信息越多,这两者之间的知识鸿沟也就越有扩大的趋势” [11]。随着新媒体发展中信息量的进一步增大,由于人们接受信息的能力与接受数字技术的机会的差异,便很可能会造成比大众传媒时代“知沟”更大的“数字鸿沟”产生。
(七)负面舆论堆积造成“比坏”心理腐蚀社会道德
网友利用网络的虚拟性,在匿名的情况下毫无顾忌的发表偏激言论,对社会风气产生负面影响,这些“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现象,从“郭美美”、“干露露”到“天价月饼”、“豪华跑车”,由一点进而延伸到各个领域的负面信息五花八门,充斥全屏。就连我们生活中的“衣食住行”在网络上也更多的表现成为了一种异化与奢侈,在这样的环境下,人们往往会认为为了一己私利而罔顾法律,长久如此,将会造成整个社会诚信缺失,投机主义已及社会风气恶化。
四、新媒体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由上述问题可以看出,新媒体在带来言论繁荣的同时也在带来言论失控与社会动荡的风险。如何看待这些问题、研究有效解决对策,对于新媒体的健康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针对上述几点问题,本文认为有以下几种解决措施:
(一)借助广大受众的社会监督控制,健全信息审核平台
信息审核是筛选网络信息是否适合传播的第一道门槛,在网络飞速发展的过程中,健立健全相信息审核机制这一关卡,有利于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不良网络信息的大面积传播,将不良信息扼杀在初始阶段。然而,在数量巨大的网民面前这样的审核并不好开展,因此,应借助广大受众的力量。由于受众是网络信息的直接受传者同时,是网络低俗虚假信息的第一受害人,因此,受众具有对媒介活动进行监督的正当权利。受众可以通过个人信息反馈等手段建立民间信息审核平台,由“公众利益”来制约网络虚假信息的发展。
(二)完善网络法律法规,逐步形成规范的网络秩序
在新媒体飞速发展的同时,法律规范应当如期而至。但是,据目前的资料来看,关于网络规范方面的立法资料还相对较少,在网络大面积普及的情况下还存在许多有待完善的法条法规。因此,应加快推进网络立法建设,依法治网,建立健全网络规范与监督,注重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与著作权。使民众在享受自己言论自由的同时也可以更好的履行自己的义务,不至于为了追求个人的利益而罔顾他人的合法权力,并在此基础之上,逐步形成规范的网络秩序,以保证网络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国家政府的舆论管控,引导舆论向正确方向发展
传播学教授郭庆光在《传播制度与媒介规范理论》这一章节中认为:“国家和政府的政治控制是媒介控制的主要方面,这种控制的目的是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来保障媒介活动为国家制度、意识形态以及各种国家目标的实现服务。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规定传媒组织的所有制形式;2.对传播媒介的活动进行法制和行政管理;3.限制或禁止某些信息内容的传播;4.对传播事业的发展制定总体规划或实行国家援助”[12]。
国家与政府强作为强力的管理者,在解决新媒体存在的问题上也居于主导地位。2007年中共中央新年伊始的第一次学习就是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2008年,前总书记胡锦涛开与网民交流之先河,大力发展媒介和文化产业,在每个五年计划中都占有重要位置。可以看到,国家正在重视和支持着新媒体的发展。国家和政府对于新媒体发展的重视和关注,将对新媒体存在问题的解决与舆论的正确引导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面对复杂的网络环境,只有国家和政府站出来指导的舆论方向,切实加强网上正面宣传,才能有效解决问题,使互联网真正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崭新阵地,成为教育的重要渠道和有效载体。
(四)依托政府支持,加大技术监控治理力度
从新媒体信息的传播过程来看,新媒体传播是产业链式的传播。整个传播过程需要涉及内容提供商、内容集成商、移动平台提供商、移动运营商、终端提供商、渠道合作伙伴等诸多环节。因此,新媒体的内容安全,也同样需要产业链中各个环节的密切合作。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构建针对有害内容源、有害内容传播渠道、以及最终目标(移动终端、平板电脑)的全生态系的防护体系,才能对对信息内容进行有效监管,从而保障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地发展。
因此,应以政府为依托,研究不良信息传播的演化机制,加强对网络通信软件、网络传输内容的管理。规范应用商店对通讯软件的检验和测试流程,使用户,尤其是抱有新异心理的未成年用户在浏览信息时受到一定的合理制约,使互联网的网络信息体系更加干净与安全。
(五)媒体人增强自身自律感,坚守职业道德提高“公信力”
媒体的“公信力”来自于媒体人的自律与其对于职业道德的坚守,作为一个媒体人,其最基本的职业操守便是在威胁与利益面前,坚守媒体从业者客观公正的态度,也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公众的信赖。面对问题深入调查,客观负责的评论,促进积极信息的传播,这是网络媒体的责任与义务。通过“自律”换“自由”,以自律公约的形式强化自我约束和管理力度,才能在获得媒体公信力的同时,使网民拥有一个健康阳光的网络环境,向社会传递出“正能量”。
(六)提高网民素质,实行网络实名制
在网络普及的同时,也应该注重培养网民的思考与辨别能力,使网民具备对事件的基本的辨别能力,正确对待真实客观的负面信息报道,以避免将谣言信以为真而产生情绪激化。此外,网络的虚拟性也是网络存在大量谣言的重要原因,虚拟身份使得一些网民认为自己可以摆脱法律的规范而大肆造谣散布非法信息,在一些主要领域实行实名制则可以辅助网络法制建设,规范网民的行为,也为网络安全与“清网”行动提供了便捷。
找出解决新媒体存在问题的对策是社会安定与和谐的必由之路,在未来,新媒体会将以更快的速度普及发展,新媒体对于社会的影响也将与日俱增。如何良好地解决新媒体存在问题,是需要国家、政府、媒体人乃至每一位公民共同努力的,也只有这样,新媒体才能健康发展,社会也才能的构建和谐。

8、网络新媒体发展存在什么问题?

1997年3月,CHINABYTE网站上出现了第一条商业性网络广告,标志着中国网络广告的诞生。经过10年多的发展,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于2007年已经达到46亿元,比去年前年同期增长48%, 


1. 中国网络广告市场特征  


1997年网络广告在中国的出现,几年来的发展历程中网络广告的增长幅度一直高于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根据艾瑞市场咨询(iResearch)发布的《2004年中国网络广告研究报告》显示:1998、1999年是中国网络广告的起步阶段,占广告总额的0.1%,2000年到2007年网络广告平稳发展,占广告总额0.5%,而2006起网络广告规模大量增长,达到广告业总规模的1.0%,2007年该比例已经增长为1.5%。中国广告市场这几年来由于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不断发展和扩张,网络广告所占比例的大幅提升更能显示出网络广告市场的迅速增长。  


主要门户网站在网络广告市场中表现不俗。据里昂证券发布的分析报告指出,在2007年网络广告市场上,新浪、搜狐和网易中国三大门户网站控制了64%的份额。


2.关键词搜索成为网络广告与新媒体的增长点  


<1>不管是新媒体上的广告,还是网络媒体上的旗帜广告、按钮广告等,都是以吸引受众的注意力为诉求的,因而被称为“注意力经济”或“眼球经济”。而网络搜索引擎则代表了一种新的虚拟经济形态,即“搜索力经济”。所谓搜索力经济,其特征就是受众从以往的眼球被动接受信息状态转为主动搜索信息。


搜索引擎的出现很好地切合了“受众本位”的传播方式,受众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主动搜索信息。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1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指出,获取信息作为上网最主要目的的网民所占比例最多,达到39.1%;而用户在互联网上获取信息最常用的方法是使用搜索引擎查找相关网站,比例高达70.7%。  


<2>(1)具体到广告上来讲,搜索引擎的出现改变了以往广告形态中受众被动接受的状况,而是将受众处在信息的中心位置,受众具有极强的选择权和主动性。另一方面,由于搜索引擎用户在搜索信息时极强的针对性和确定性,因而极有可能就是所搜索产品或服务的潜在购买者,这种有效到达的广告模式也深受广告主喜欢,因而因搜索引擎发展而带动的关键词搜索广告得到了迅速发展。

(2)2007年,中国网络关键词搜索广告市场已达6400万元。美国投资机构Piper Jaffray认为:“搜索引擎作为最有效的产品和信息查找工具,以及广告商寻求和获得客户的最佳途径,将是未来几年内成长最快的网络广告形式。”

( 3 )国内网站百度、雅虎中国、新浪、搜狐和网易纷纷涉足付费搜索领域。

(4) 中国网络广告不断的在发展,如近年来的新媒体-企业之窗,利用互联网最新的行为分析技术,来实现广告的精确投放,让你的广告只显示在最有价值的客户面前,利用“信息互动”来实时捕获你的客户,新媒体这个优势从根本上解决了中小企业的广告浪费,自然成为中小企业的二十一世纪产品推广的利器。

(5)中国网络广告市场孕育着极大的市场发展潜力。由于中国经济的持续强势发展,生产的商品和服务越来越多,企业主的广告投放需求将持续增加,从而促进中国广告市场的发展。  


3. 网络广告与新媒体广告的融合加快  

网络和新媒体融合的加快是网络广告与新媒体广告融合加快的主要原因。网络技术经过长期发展,越来越注重网络和新媒体的相互融合和促进。

9、新媒体发展的趋势是什么?

1.既然是新媒体说明它是走在时代潮流的前列,新的东西不一定就是好的,但引领潮流的一定是大众认可的。
2。那么,媒体重在传播,传播需要渠道,如果把一般公司的架构和职业理清了其实也就不难理解了。销售在前方冲锋陷阵,后方就需要策划运营的支持,而新媒体运营着重于社会化媒体的渠道传播,好比之前企业开始探索互联网营销,建设企业网站,然后又进行SEO,SEM等,
3.一切都是希望通过网络将企业的品牌和产品传播给更多的受众。目前,新媒体百花齐放,还在如火如荼的发展,新旧会不断的交替发展。

与新媒体展相关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