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需要的请留言。!!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内容为三部分:可运行exe文件,源代码,开发文档。
重要采用C+语言编写,基础功能必须实现,其它部分功能为加分项,可根据个人能力自行选择。
运行文件:在制定环境下运行,并实现数据保存,修改,重命名等功能。
源代码:运行文件的代码组成部分。
开发文档:程序开发过程,及程序可实现功能详解,最后课程建议等。
注意:编写时数据库的连接。
2、人大在职研究生计算机应用技术可以找什么工作
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及其网络管理维护、国家企事业单位办公部门,互联网站建设维护等职业岗位。
另外中国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老师说以下岗位也可以选择:
3、如何进行人大制度改革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经走过50年不平凡的历程。半个世纪的实践已经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我国人民及共和国的命运息息相关。能不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否真正发挥它的“伟大功效”,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政治生活是否正常,党和国家的决策是否正确,经济能否顺利发展,国家能否长治久安。这一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同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同步,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不断发展和完善。主要表现在:
第一,选举制度迈出重要步伐。一是规范了提名权。选举代表不但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而且选民或代表十人以上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二是通过适时制止代表名额膨胀趋势、逐步缩小农村与城市每个代表所代表人口的比例等举措,规范了代表名额;三是把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范围,由乡镇扩大到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四是建立和实行差额选举制度,这是我国选举制度的重大突破。
第二,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主要是:改变全国人大是惟一立法机关的体制,规定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同行使立法权;改变全国人大是惟一监督宪法实施机关的体制,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都可以监督宪法的实施。为了使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好地行使职权,还加强了它的组织建设。
第三,改变“文革”前地方政府人民委员会既是执行机关也是人大常设机关的所谓“议行合一”的体制,在县级以上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还赋予省级和较大的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这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步骤。
第四,建立和健全人大立法制度、监督制度、代表制度、会议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使人大工作逐步走向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形势下,怎样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们认为,最重要的是提高全社会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意识,真正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抓紧抓实抓好,特别要解决好以下三个问题:
首先,既要重视民主的内容和实质,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原则,又要重视民主的形式和程序,完善各项具体制度。民主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就内容而言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但民主的形式诸如多数原则、讲究程序、制约权力等却具有共性。在共和国历史上有相当长的时期,我们往往重视民主的内容和实质,忽视民主的形式和程序。例如强调国体,不重视政体;强调实体民主,不重视程序民主;强调各个国家机关具有目标一致、相互合作关系,不注意还有分工和制约关系。民主程序是民主的具体化、动态化,是民主实质得以实现的保证。不重视具体制度和程序建设,显然影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和发挥。
改革开放以来,这种状况有了很大改变,民主制度化、程序化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但是应当看到,我们在具体制度和程序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仍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的发挥。毫无疑问我们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原则,那就是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核心内容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制度和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组织原则、运作原则的民主集中制度,也包括国家选举制度、人大工作制度中符合人民根本利益和现阶段实际需要的原则和机制。而对于一些具体制度和程序则可以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发展、完善。举例说,在选举制度方面,如何进一步健全差额选举制度?在存在大量流动人口、人户分离越来越突出的情况下,如何有效保障人民的选举权利?在人大工作制度方面,怎样建立和完善法律案起草制度?怎样从程序上规定立法修正案制度?怎样健全宪法监督机制和程序?怎样健全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制度?怎样规范代表议案制度和代表在闭会期间进行活动的制度?等等,都需要认真调查、研究、探索、总结,并适时上升为法律规范。
其次,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整个政权体系的基础,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直接承担者。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是经济建设,但人大是通过民主法制建设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人大工作是依法治国的第一线,应当以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任务,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等各项职权,为保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的权利服务,为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第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胡锦涛指出:“坚持政治文明建设的正确方向,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人民当家作主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领导则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所谓党的执政方式,主要是指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方式。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一是有助于避免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完善领导制度,发展党内民主;二是能够从过去主要依靠政策治理国家,向主要依靠法律治理国家转变。鉴于人大制定的法律有80%是由政府来实施的,法院、检察院都是国家司法机关,建设法制政府,厉行依法行政,以及保证公正司法,无疑也是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和机制。
4、全国人大xx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是什么级别
按现行惯例、享受正部级待遇。
举例说明:
重庆市原市长黄奇帆(原级别是正部级)、广东省原省长朱小丹和上海市原市长杨雄去向明确,三人都被任命为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同时被任命为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还有财政部原副部长刘昆,刘昆此前已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正部级范围: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职,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职,民主党派全国委员会正职。
(4)人大网站建设扩展资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之一。1983年3月召开的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设立,并保留至今。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由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整合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的相关职责,组建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作为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
5、如何在开发区设立人大工作机构
如何设置好人大工作机构,对这些“准政府”——开发区进行有效监督,日益成为摆在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面前的紧迫课题。本文拟从市级政府建立的跨县区(或县级政府建立的跨乡镇)开发区如何设立人大工作机构,谈一点粗浅认识。
近年来,各地设立开发区人大工作机构,多是参照区人大常委会在街道派驻人大工作委员会的实践,这是因为两者有以下共同特点:一是在性质上,开发区和街道都是政府的派出机构;二是设立的法源,都是根据地方组织法第53条“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机构或其他工作机构;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在地区设立工作机构”的规定。
开发区与街道人大工作
为更好地在开发区开展人大工作,有必要对开发区和街道两者作微观的比较,以对开发区设立人大工作机构进行有效的制度设计。两者的不同点在于:
从区域组成上看。街道作为市辖区的乡级行政分区,具有国家审批的较完整的行政区域。而开发区(以下均指跨行政区域的)所管地域,是从国家审批的县区或乡镇“分割”特定地域组成的,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仍属于原县区或乡镇管辖,开发区对它的管理权是经地方政府政令同意“让渡”的。由于上下级人大之间的指导、联系和监督关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开发区地域的“分割”性和封闭式运行,容易造成原有人大间指导关系的“缺失”。
从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的构成看。街道不同于乡镇,它主要由本区域内各选区直接选出的区人大代表组成,人大闭会期间区人大代表以街道代表小组为单位开展活动。开发区属跨县区,并有成建制乡镇、街道划入的,管内不仅有县人大代表、区人大代表,还有乡镇人大代表乃至省、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县及区人大代表参加所在乡镇或街道代表小组的活动,乡镇人大代表由乡镇人大组织开展活动。
从代表活动的经费来源看。街道财政来源于稳定的区财政,能较好保障区人大常委会派驻工作委员会及代表活动的经费需要,同时,区人大常委会也会按时拨付区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而开发区内的县及区人大代表,由于已经划入开发区,与原县区财政“分灶吃饭”,因此,在闭会期间,原县区人大常委会不拨付代表活动经费,而开发区对管内的县及区人大代表的活动经费则未列入预算,没有固定的经费来源。
开发区人大工作的“尴尬”
一是开发区内的市、县及区人大代表选举难以协调。由于开发区不是一级政府,尽管开发区所管的乡镇、街道或管理处已与原县区“分家”,但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在县区人大换届时,这些已划出的地区依然要依法选举原县区人大代表,代表当选后仍然要参加原县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仍须经原选举单位(原县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按法律程序选出。由于开发区对市人大代表选举“热情过度”,对县及区人大代表选举被动应付,再加上没有人大工作机构和专职人员来具体沟通,原县区人大常委会不便过多介入,因此,在实施代表名额分配、选举经费保障、候选人推荐和组织选民依法选举等具体环节上难以通畅对接。
二是开发区内的乡镇人大或街道人大工委指导难以到位。由于管内全国、省和市人大代表以代表小组为依托开展活动,且都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受开发区设立因素的影响较小。但是,随同划入开发区的乡镇人大和县及区人大代表受的影响较大,由于原县区人大常委会不便介入,因而得不到较好的工作指导。同时,开发区对人大工作又无正常考核制度,人大工作的代表活动完全靠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或代表小组组长)的责任心“维持”。另外,他们负责开发区硬性经济发展任务,工作重心的转移,易使人大工作流于形式。
三是开发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作用难以发挥。开发区的县及区人大代表,由于划入开发区后原来各项工作联系与原县区脱离,导致在参加原县区人大会议上被视为“客人”,并且听取和审议的县区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报告又与开发区工作无关,难以审议,加之对“东道主”不便提出建议、意见,在大会期间难以发挥作用;在闭会期间,由于代表活动经费难以保障且缺乏县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而开发区又没有专门的人大工作机构负责组织,经常性活动难以保证,更别谈活动效果。同样,乡镇人大工作只满足于依法开好例会,乡镇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发挥也不如以往。
设立开发区人大工作机构刻不容缓
为解决人大工作在开发区所处的尴尬地位,各地人大常委会在党委的支持下,进行了积极探索:一种是设置市或县区人大常委会派驻开发区(或新区、管理区)的工作机构,或称为工作委员会,或称为人大(代表)工作联络处;另一种是在开发区党工委下成立临时性的工作协调机构,多称为人大工作室或人大联络处。
规范开发区人大工作机构的性质和配置。在开发区设立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派驻开发区的人大工作委员会(人大工作联络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对仅跨乡镇、街道的开发区来说,设立县区人大常委会派出工作机构比较合适。而对跨县区的开发区来说,设立市级人大常委会派出工作机构不太适宜,这不仅是由于开发区管内的市人大代表较少,且市人大代表参加原选举单位的活动,同时开发区设立的人大工作机构承担的主要还是协调职能,比如要协调管内乡镇、街道或管理处与原县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组织管内乡镇、街道或管理处的县及区人大代表活动,对管内的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进行领导等。笔者认为,在开发区应设立具有常设性质的、由市委直接任命并接受市人大常委会指导的工作机构,名称可为“开发区人大工作委员会”, 配置行政级别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等同,工委主任由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安排,主任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这样便于开发区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实现与现有开发区行政运行机制的对接。
明确开发区人大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从各地开发区人大工委行使的工作职能来看,主要有以下几项: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办理的工作任务;协调与原县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负责管内市、县及区人大代表选举及代表履职考核工作,组织县及区人大代表参加县及区人大会议;为管内的县及区人大代表活动提供专项经费保障; 组织管内乡镇、街道或管理处的县及区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学习培训、视察和调研等活动;对管内的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进行领导;完成开发区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宣传法律法规,保证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实施;检查居委会组织法、村委会组织法的落实情况;组织管内的各级人大代表审议管委会及市“两院”派驻机构的工作通报,交办好代表提出的涉及开发区工作的建议、意见等。
加强开发区人大工作委员会的制度建设。一是开发区人大工委向党工委报告、请示工作制度。凡是人大工委要开展的重大活动和议定重要事项等工作,都要向党工委请示汇报,关系全局的工作须经党工委同意后再实施。二是开发区人大代表议政大会制度。在年中,在市、县及区人代会召开前,要组织管内的各级人大代表听取并审议开发区管委会及市“两院”派驻机构的半年和全年工作情况通报,为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提供服务。三是人大代表建议、意见交办制度。对于管内人大代表在原县及区人大会议和闭会期间提交的涉及开发区的代表建议,要加强与原县区人大代表工作机构的衔接,并按法定时间进行交办、催办和督办。四是对管内的县及区人大代表小组和乡镇人大的工作考核制度。加强与原县及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按照原县及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和考核机制,保证开发区的人大工作与原县及区人大常委会同步,实现“无缝”对接。五是开发区人大工委会议议事制度。定期研究管内的人大工作,如组织人大代表调研管内单位的工作情况,确定人大代表的活动内容,督促承办单位办理好代表建议意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等具体事项。(江西省南昌市人大常委会 刘锡平)
6、如何发挥人大在法制建设中的作用
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内涵
法治是社会有序运转的重要保证,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建设法治社会是我们党坚持执政兴国的一贯主张。党的十五大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这一治国方略载入了宪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就是要求我们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体进程中,坚持党的领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逐步实现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做到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
二、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应的地位和作用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分别赋予了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十五项职权和人大常委会的十四项职权。这些职权,充分表明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着对同级政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重要职责和任务,处在同级国家机关最高层次的监督地位。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担负重要职责,具有重要作用。
(一)从人大制度的性质和地位看,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人大责无旁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的权利得到充分体现,人的愿望得到充分表达的社会,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高度发达的社会,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构建和谐社会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因此,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内在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制度基础、提供政治保证。实践证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依法协调好社会各方关系,妥善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认识构建和谐社会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质上的一致性,不断增强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进而,从根本政治制度上保障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
(二)从人大工作的运行机制看,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人大具有其自身优势。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力量源泉,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组成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民意机关,其最大的优势就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民主集中制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基本原则。人大及其常委会主要是通过会议形式,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在充分了解人民意愿的基础上,集体行使职权。这种运行机制发挥的好,有利于建立畅通、公正、规范的社会利益表达机制;有利于形成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有利于形成既有对多数人的服从又有对少数人的保护这样一种各得其所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状态,促进党和群众、社会各阶层关系和谐。因此,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立足法定职权,把这种优势发挥好、运用好,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从人大工作的职责和任务看,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人大大有可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特征是民主法治,和谐社会所要实现的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都需要以民主法治为基础,民主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人大工作的重要职责和根本任务。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提出来,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使各级人大工作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因此,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正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给人大工作提出的新情况、新任务、新要求,以更加有效的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
三、认真履行人大职责,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法治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一)着力于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更好地发挥决策职能。实施依法治市、实行依法执政,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作用。其前提是有法可依,关键是依法行政,基础是形成法治环境和公民的法治意识,核心是依法治权、依法治官,规范公权、保障私权。上述内容对人大履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强化法律监督,大力推进本辖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大力推进依法治市的进程。我们将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积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同时,关注“五·五”普法教育规划编制工作,认真监督审议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规划的实施情况,督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不断深化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着力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
(二)着力于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实行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关键。要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评议,通过执法监督检查,针对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跟踪监督,纠正违法现象,解决执法难点,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不依法办事的现象,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维护法律的权威性。要强化司法监督,健全法工委与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司法机关为民、公正、廉洁司法,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认真做好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预算审查等监督工作,推进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述职评议,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积极发挥好权利维护职能,不断提高信访件的办结率和解决率,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着力于丰富民主形式和扩大政治参与,更好地发挥代表和乡镇人大的作用。人民群众是建设法治社会的主体。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通过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激发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发挥其在建设法治社会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联系代表制度,深入开展“代表之家”、“代表进社区”活动,畅通代表和群众知情、参政和监督的渠道。加强议案、建议意见的督办力度,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坚持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和定向视察制度,充分发挥代表在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促进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开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面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切实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增强选民和群众的民主权利意识。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提高基层代表的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乡镇人大在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四)着力于提高法治素养和践行法治的能力,更好地加强自身建设。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正确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和依靠党的领导发挥人大作用的关系,正确处理服务党的中心工作和行使法定职权的关系,正确处理和“一府两院”的关系,正确处理继承好传统和开拓创新的关系,正确处理常委会建设和机关建设的关系,努力在大局中思考,在大局中行动,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建设法治社会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现实意义,充分认识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进地方法治建设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围绕建设学习型机关,坚持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制度,完善学习平台,进一步浓厚常委会及其机关法治学习的氛围。要坚持在大局中思考,在大局中行动,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积极探索地方人大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通过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践行法治的能力。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积极探索地方人大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为人大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坚持党的领导,积极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政治优势。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人大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取得同级党委的支持。
7、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是什么级别
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一般情况下是厅级正职,如果由人大副主任兼任,则应该是省级副职。
资料拓展:
1.省人大常委会:
是人大的常设机关,就是在省人大闭会的时候,做一些日常性的工作和决策,贯彻人大开会期间决定的提案,监督实施情况。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负责人员,主要成员都是在人大开会期间选举产生的,所以人大常委会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向人大报告工作。人大常委在地位上可以理解为人大的附属机构。
2.主要组成:
中央组成部门内设处室正、副职,国务院内设处室正、副职,国家各部委的内设局局长。省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领导,厅长,委员会主任,省局局长。地级市的书记、市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以及党委常委。各铁路局的局长、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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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层次、专业:
专科:工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物业管理、保险实务、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法律事务、行政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工程管理、金融管理与实务、经济管理、销售管理、汉语言文学、文秘、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国际酒店方向)
专升本: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保险、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广播电视新闻学、会计学、行政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业工程、金融学、市场营销(销售管理方向)、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高级文秘方向)、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国际酒店方向)
高起本:工商管理、汉语言文学、社会工作、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传播学、财政学、公共事业管理、会计学、法学、人力资源管理
招生对象:
专科:具有高中、中专毕业证书或具有国民教育同等学力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读时年龄需满18周岁。
专升本:具有普通高校、高职学院及省自考办公室颁发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的社会各界人士,报读时年龄需满21周岁。
报名条件:
现场报名:带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即可,
网络报名: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两寸蓝底照片(电子版)
学习形式:
1、学生利用学院网站教学教务系统及各学习中心服务器通过“视频课件学习
+ 导学资料(学习指导、教师讲稿)+ 教材自学(推荐教材)+ 论坛讨论互动 +
期末复习资料(仅当堂开卷课程)”等方式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地自主安排学习,于规定时间完成线上考核(在线作业+离线作业),于规定时间在学习中心参加纸质试卷考试。
2、学习中心可酌情安排学习辅导。
3、教育部规定2004年以后招收的远程教育为继续教育性质,学生均为非全日制学习。
毕业、学位
专科学生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高校专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并于在学期间通过教育部统考的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符合免考条件的可以免考),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高校专升本毕业证书。获得专科及专升本毕业证书的教育部均给予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专升本毕业生中符合学校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可以申请成人学士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http://www.cmr.com.cn/
9、电子商务网站设计需要注意哪些因素?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需要注意以下5个因素:
1.界面清晰整洁。一个网站设计的精美与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是否愿意在这一页面停留更长时间做深入浏览。所以说设计精美的网店,更容易吸引顾客的眼球,经常光顾与此,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批忠实的顾客。
2. 调动色彩对情绪的影响力。色彩心理学早已被人们运用到营销战略中。商品不同颜色的包装,在很大程度上确实能影响到人们情绪和对商品购买与否的决断力。网站设计就是最好的证明。太过刺激的颜色不宜作为页面备选颜色,而淡蓝色和绿色都不具有威胁性,是不错的选择。例如,绿色就适合是用来表示打折或降价。
3.导航栏的设置导航栏,顾名思义也就是起导航,引导作用。通过导航栏的引导,用户可以一目了然的知道自己要找的东西在哪个栏目。这样方便了用户,不用到处漫无目的的找寻,而是很方便的就知道自己要的东西在什么地方,极大的方便了购物。
4. 简化注册过程注册成会员,无需填写过多的相关信息,只需保证能与客户取得联系,通过手机联系方式或电子邮件就可以了。
5. 以具有号召力的口号吸引顾客设置一些振奋人心的口号来吸引顾客,使其通过口号连接跳转到你的窗口,这比在网页上添加简单的按钮有效得多。不过要注意的是这样的活动口号不要太多。否则会多而至乱,适得其反,过多的活动信息扰乱了顾客的选择,导致顾客无法决定到底该购买哪些商品,以至于离开你的网站。
10、如何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一、大力加强政治建设
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关键是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自觉、彻底的贯彻落实。作为人大常委会,始终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一是要充分发挥人大党组的政治核心作用,始终与党委保持一致。要坚持和依靠党委的领导,围绕党委工作中心,服务大局、服务人民,带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使人大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始终突出工作重点和主题,始终保持和党委的工作合力;二是积极推动党委的重大决策落实。人大常委会要认真执行党委的决定,及时、准确了解和把握党委的决策意图,始终坚持人大机关代表人民的定位,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和人民代表紧密联系群众的优势,不断创新和强化工作手段,善于通过法定程序将党委的主张转变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行为规范和自觉行为;三是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凡遇需向党委请求报告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都严格按照人大党组议事和决策规则决策,保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从大局出发、认真负责地发表意见,保证集体的正确决策,并自觉服从集体决定。要加强教育、引导,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中的中共党员,自觉贯彻党的意图、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按照中央和各级党委的要求履职尽责。
二、大力加强能力建设
无论是推进深入改革的需要,还是促进转型发展的需要,以及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都客观地要求人大常委会拓宽工作领域,提升工作标准,加大工作力度,都客观要求常委会加强人大干部的综合素质提升和业务能力拓展,坚持把干部能力建设作为核心任务来抓。当前要针对时代新要求,加快提升人大干部的三种能力:
一是提升执行党委决策的能力。人大常委会要教育引导人大干部摒弃“二线”“到站”思想,树立“一线”、“有为”意识,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坚持用社会主义事业激发工作激情,注重学习研究党委重大发展战略和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党委工作中心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推动县委重大决策的落实。特别是在新形势下,注重研究好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人民当家做主、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有机统一,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更好地、高效地集中人民意志推进改革、发展上做文章,确保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凝聚全社会力量促进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二是提高经济监督能力。新修订的《预算法》规定,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对政府预算及执行、调整情况以及决算情况进行审查、批准和监督,并且明确了监督审查重点和法律责任。这部法律,对照过去的预算法,在预算的完整性、透明性、控制方式、预算调整、监督责任等方面有了很大的调整变化,增加了许多约束性措施和刚性要求。这些对人大的在财政监督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人大干部的业务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面临全国范围内的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和全县经济转型升级的压力,人大常委会要围绕调优经济结构、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开展有针对性的、有实效性的经济监督,不能浮皮潦草、走走形式,要通过人大的视察、调研活动,提出有建设性的、甚至强制性的的建议意见,助推经济的健康运行、科学发展。在这两个方面,我们人大的监督还有不到位的地方,还部分存在干部业务能力不强、监督质量不高的问题。因此,要大力加强经济监督能力建设,一方面,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特别是财经专委会要加强对新《预算法》的学习,要对法律精神要吃深吃透,成为监督财政的行家里手;另一方面,要注重吸收财政方面专业人才到专委会,从整体上提高财政监督的水平。同时,要围绕经济运行质量的提升,创新监督方式,强化日常监督,助推经济转型发展和开放创新上。
三是提高法治监督能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战略部署,对人大监督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人大常委会,一要树立法治思维。认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人大代表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宪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身体力行在党政机关、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带头守法、带头维护法律权威,不断提升自身依法监督水平;二是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司法领域专项视察等活动,在法律监督实践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三是吸引司法界专业人士到人大专委会工作,提升整体监督水平;四是积极参与旁听重点案件的分析通报和审判活动,掌握司法监督的第一手材料;积极关注司法系统的改革,助推公正司法、独立司法、透明司法。要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中长年组织法治培训和法律考试,把法治能力建设始终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三、大力加强机制建设
坚持把机制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基础来抓。一是大力加强组织代表活动的制度化建设。建立完善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参与活动、建言献策、工作成果交流制度,以及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划片指导代表活动的制度,激发代表工作的活力,提高代表活动的实效和影响力。二是大力加强日常监督的制度化建设。探索和建立人大常委会党组决策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副县长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工作报告、到会听取审议意见、回答代表询问的制度,人大常委会与“两院”工作联系办法,关于开展专题询问的暂行办法,关于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监督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强人大机关工作的制度化建设。以提高服务质量、优化目标管理为重点,创建激励先进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省市县三级网络平台建设和学习型、法制性、创新型、服务型机关建设,为高效开展人大工作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