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想知道: 宿州市 宿州市埇桥区沱河办事处建设北路8号71处 在哪
东关 矿建医院前面一点
2、宿州市教育部电话(举报热线)
宿州市教育局没有公布举报热线,教育局联系电话为:0557-3929806。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地址:宿州市浍水东路609号 。
其他的投诉举报热线:12345。
受理范围:
1、对政府及其部门职能范围内有关事项的咨询、求助。
2、对政府及其部门和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投诉。
3、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的投诉。
4、对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等。
5、其他需要向市政府领导反映的问题及建议。
(2)宿州市埇桥区建设局网站扩展资料:
教育局的部分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教育发展战略和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检查监督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二)研究拟定全市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和重要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工作。
(三)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实施中等、初等和学前教育的课程计划与课程改革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统筹和指导全市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加大对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指导和评估,调整专业结构,适应市场需求。
(四)负责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负责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3、宿州市埇桥区城建配套工程运营有限公司怎么样?
宿州市埇桥区城建配套工程运营有限公司是2018-01-30在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版任公司(国有权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西关街道磬云大市场。
宿州市埇桥区城建配套工程运营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41302MA2RGKUJ3B,企业法人霍军,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宿州市埇桥区城建配套工程运营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房屋征收技术服务及业务咨询、房屋征收课程培训、拆迁工地防尘降尘、房屋拆除设备租赁、环保降尘设备租赁、渣土车辆租赁、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城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装修装饰,房屋拆除,渣土清运,建筑工程施工,广告设计策划及制作安装、LED屏广告招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网络企业信用查看宿州市埇桥区城建配套工程运营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4、宿州市埇桥区教体局管什么的?是不是就是埇桥区教育局呢?教体局的局长等领导叫什么名字?
你这问的就太大了 你可以自己去搜 埇桥区就是管埇桥区局的 其他管不到
5、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自己的网站吗?
有;去宿州市人民政府网查询;有链接的
6、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招生办在哪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信息更新时间:2019年8月8日
地址: 宿州埇桥区浍水东路72
所属分类:区县级行政机关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附近的公交站:
民政局、交警大队、一中、蓝天商场、华洋集团、一中(东门)、一中南门、皖北矿务局、市妇幼保健、一中、一中东门、邮电宿舍、南关菜场、平安保险、卫校、武夷商城。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附近的公交车:
10路、12路、9路、13路、17路、8路、11路、18路等。
(6)宿州市埇桥区建设局网站扩展资料:
教育局概况
所属地区:安徽 宿州市 埇桥区
教育局地址:安徽宿州市埇桥区埇桥区教育局邮政编码:234106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全市教育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社区教育、扫盲等工作;指导、协调区县及市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四)主管全市教育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有关人事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来宁就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五)负责全市教育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区县、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维护和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六)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拔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城市教育费附加、教育地方附加费、人民教育购物币。
归口管理国(境)外对本市的教育援助和贷款;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部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审计直属学校(单位)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
(七)根据全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各类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指导、监督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审批学校土地的使用与调整。
(八)综合管理全市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规划、指导各类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育的招生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学历教育的考试、考核工作,管理全市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工作。
(十一)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十二)领导教育系统各单位和党的关系在市委教育工委的学校(单位)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上述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思想政治以及统战、群团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7、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的建设银行在哪
在汴河中路152号。
8、宿州市埇桥区有图书馆吗?求具体地址
现在没有,正在建设中
9、宿州埇桥区教育网网址是什么?
宿州埇桥区教来育网网址:http://www.ahyqe.gov.cn/
宿州源埇桥区教育简介
埇桥区共有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442所;民办学校(幼儿园)64所,学生总数共计198427人。其中幼儿园83所,公办幼儿园26所,在园幼儿16791人;小学335所,教学点53个,在校学生103747人;初中72所,在校学生60987人;高中(完中)7所,在校学生14932人;职高1所,在校学生1722人;特殊学校1所,在校学生248人;民办中小学校共7所。全区在编教职工18243人,其中在职教职工12717人,离退休教师5526人。中共埇桥区教体局党委下辖区教体局党总支、二职高党总支、九中党总支、十一中党总支、雪枫小学党总支7个党总支;一幼、区直幼、聋人学校、现代英华学校等37个党支部,共有党员859人,在职党员636人,离退休党员223人。
10、宿州市环保局举报电话是多少?
全国的环境举报热线都是一个:12369
《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的,适用本办法。
环保举报热线应当使用“12369”特服电话号码,各地名称统一为“12369”环保举报热线。
承担“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依法受理的举报事项,称举报件。
(10)宿州市埇桥区建设局网站扩展资料:
举报的受理情况:
《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
第八条 环保举报热线工作人员接听举报电话,应当耐心细致,用语规范,准确据实记录举报时间、被举报单位的名称和地址、举报内容、举报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诉求目的等信息,并区分情况,分别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对属于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举报事项,应当予以受理。
(二)对不属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理的举报事项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举报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
(三)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或者已经进入上述程序的,应当告知举报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有关机关和单位提出。
(四)举报事项已经受理,举报人再次提出同一举报事项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举报人受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的查询方式。
(五)举报人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做出的举报件答复不服,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举报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举报人可以依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提请复查或者复核。
(六)对涉及突发环境事件和有群体性事件倾向的举报事项,应当立即受理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七)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举报事项,由举报事项涉及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协商受理;协商不成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协调、决定受理机关。
对举报人提出的举报事项,环保举报热线工作人员能当场决定受理的,应当当场告知举报人;不能当场告知是否受理的,应当在15日内告知举报人,但举报人联系不上的除外。
举报以后的受理时效:
《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
第九条 属于本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办理的举报件,承担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受理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转送本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关内设机构。
第十条 属于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办理的举报件,承担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受理后,应当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管理系统于3个工作日内向下级承担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交办。
地方各级环保举报热线工作人员应当即时接收上级交办的举报件,并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举报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对上级交办的举报件,下级承担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应当按照交办的时限要求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告上级交办机构;
情况复杂的,经本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向交办机构说明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