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监站和安监站到底有什么区别?
1,职责不同。
安监局承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综合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依法行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权,负责发布全国安全生产信息,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质监站监督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监督检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对受委托的工程进行质量鉴定监督,完成住建局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2,归属机构不同。
200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改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质监站主要是代表政府职能部门(建设局)。
3,职能不同。
安监局负责监督管理中央管理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质监局参与优质工程的检查评选。对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和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有权采取责令整改、停工等强制性措施。有权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进入现场进行检查。
(1)质量安全监督站安监站长的职责扩展资料;
1,质监站受理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注册,巡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核查参建人员的资格,监督工程竣工验收。
2,“三定”规定明确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承担的职责,是依法行政,加强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
3,质监站受理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注册,巡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核查参建人员的资格,监督工程竣工验收。
2、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职责和权力 急急急急
一、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我市行政区域内受监工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监督。
二、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有影响使用功能的部位、现场施工安全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
三、对竣工验收实施监督,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提交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评价书。
四、负责做好本地与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培训、普及工作。参与“天府杯”、“标化工地”、“攀枝花杯”的申报、初审、评审工作,推动我市质量安全工作稳步向前发展。
五、公示受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状况,受理受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投诉工作。
六、组织参加各类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大检查,参与或授权主持发生在本市区域内的重大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负责本地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和检测工作的规划与管理;审查区、县监督站的资质,指导区、县站的监督业务;考核本地区监督站和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
3、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职责有哪些?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copy监督机构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本市建筑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2)监督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3)对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影响重要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和室内环境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4)对建筑工程实体和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预拌混凝土及相关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5)监督建筑工程的桩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验收和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6)对建筑工程的重大质量事故参与调查和监督处理;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4、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职责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职责如下:
1、负责各区、县级市及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工作;
2.受市建委委托,负责监督检查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具体建设质量行为及执行国家规范的情况的工作;
3.负责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及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4.负责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5.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6.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7.承办上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拓展资料
质量监督特点
1.质量监督是一种质量分析和评价活动。监督的对象是产品、服务、质量体系、生产条件、有关的质量文件和记录等。
2.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各种质量法规和产品技术标准。
3.质量监督的范围包括从生产、运输、贮存到销售流通的整个过程。
4.质量监督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社会和国家的利益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5、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职责有哪些
质量:负责对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受理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注册,回巡查答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核查参建人员的资格,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安全:负责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
6、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职责及人员职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内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容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根据以上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源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委托。因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履行的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相关法律职责,这些法律职责的具体内容在《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有专门规定。
7、乡镇安全生产安监站的主要职责包括哪些
乡镇安全生产安监站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
3.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4.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
5.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
6.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7.实施部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
8.完成区政府上级安监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7)质量安全监督站安监站长的职责扩展资料: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于1999年12月30日成立。
安监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是国家经贸委管理的负责煤矿安全监察的行政执法机构,承担现由国家经贸委负责的煤矿安全监察职能。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国家煤炭工业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国家煤炭工业局的有关内设机构加挂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内设机构的牌子。
200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组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200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改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一般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量科、计量科、标准化科(下设机构代码管理办公室)、法制科、机关服务中心、监督稽查科(稽查队)、XX市打假办、12365投诉举报中心、质量检验所,计量所,特种设备检验院,纤维棉花检验所,条码中心 等单位。
参考资料: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监站部门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