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容所或救助站的工作人员是公务员么?
政府组织的有事业单位人员或者是劳务派遣人员,所以救助站的工作人员不是公务员,公务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的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具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及以下设置。
2、县级救助管理站站长享受车补吗
县级的救助站站长,并且是公务员身份,应该享受车补。但是每个地方的规定不同。
所以最好是详细咨询确定。
3、地级市社会救助站属于什么级别???
地级市社会救助站隶属于市民政局下属2级单位。正科级编制。
4、南京市救助管理站站长相当于什么级别
副处级。
南京市是副省级省会城市,行政级别是副省(部)级 的。市民政局是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行政级别是副厅(局)级的。
市救助管理站(事业编制)是市民政局的直属机构,行政级别是副处级,也就是市救助管理站的站长行政级别是副处级的。
5、救助站站长是什么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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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救助站站长骗到救助站外面卖掉,现在救助站站长已退休 在民政局当保安,报案后
可以向检察院申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7、救助管理站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事业单位
救助站是由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设立、民政部门主管、专门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的事业单位。救助站的设立和撤销需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民政部门备案。
救助管理站(简称救助站)原名为收容遣送站。
对流浪者实施救助管理的法律依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拓展资料4.1 机构设置
4.1.1地级以上城市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救助管理站、救助管理分站、救助管理咨询站、救助服务点;县级城市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救助管理站。
4.1.2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分布合理,设置在交通便利、容易查找、远离危险的区域。
4.1.3由各级政府举办的救助管理站,名称前应当冠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县级市、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在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应当同时标注相应的民族文字。
4.1.4 救助管理分站、救助服务点的名称可以形式多样,体现人性化服务理念。
4.1.5 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将机构名称牌匾等标志悬挂在醒目位置。
4.1.6 救助管理机构的引导标志应当醒目、容易识别,设置在人流量较大的交通要道、繁华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