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州市城乡建设委_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哪些材料
完整施工内业资料,四方验收,节能验收,人防验收,消防验收,综合验收齐全
2、在城乡建设厅网站上下载自己需要的文件,应该怎样查找?我对网站不是很熟悉,麻烦把步骤说详细点,谢谢了
1)网站上一般都有下载专栏,你找一下;
2)还有的是,在文件栏目表的右侧有[下载]字样;
3)先把网站弄熟,网站不熟,没法弄!
3、北京市住建委网站
网页链接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
1、进入官网,点击信息公开栏。
2、信息检索,输入“经济适用房”,查询即可。
3、结果如下,可查看相关公示。
资料拓展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经济适用房在别的国家和地区一般被称为公共房屋,中国香港称为居者有其屋,中国澳门称为经济房屋,中国台湾称为国民住宅,新加坡称为组屋。
4、福建省建设局网站是什么
福建省建设局网站是http://www.fjjsxx.com/。
福建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坚持以公众为中心,把为公众服务、为企业服务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坚持“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和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定位,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网络平台。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北大路242号
E-mail:[email protected]
邮编:350001
5、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建委是一个单位吗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建委是一个单位,建委是建设委员会的简称,国家机构改革后改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建设委员会是负责本区工程建设及建筑行业、房地产开发行业、建材行业综合行政管理的区政府职能部门。
(5)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扩展资料:
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转变的职责。
1.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2.加强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动态监测,优化房地产业发展和住房供应结构,加快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房地产业新格局。
3.加大城乡建设统筹力度,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加强村镇工程建设的指导和技术服务。
4.改进行政审批管理和服务,整合行政审批受理窗口,推进集中受理和一站式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强化为中央国家机关、驻京部队、中央企事业单位在京工程项目和房屋管理提供协调服务的职责。
6、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各地城乡建设部门大同小异,以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为例,其职能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
(二)拟订全市城乡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桥梁、供水、节水、排水、燃气、建设档案、内河管理、户外广告和城市景观建设等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建设;负责温泉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三)承担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四)承担规范全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指导和监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等企事业单位资质核准与管理。
(六)承担全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
(七)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和污水处理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工作。
(八)开展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本市建筑企业参与港澳台、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九)承担统筹协调建设系统及相关部门的职责。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6)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扩展资料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内设机构
办公室:
主要职能:
1、综合协调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
2、负责文电、重要会务、机要和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
3、负责起草、审核委重要文稿;
4、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工作;
5、管理委机关财务、物资、房产和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
6、指导全市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法规计划处:
主要职能:
1、编制全市城乡建设行业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研究重大的综合性政策问题;
3、组织起草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4、承担委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5、负责委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清理、汇编工作;
6、指导城乡建设行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
7、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的相关工作;
8、指导城乡建设行业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法制宣传工作。
9、组织编制全市建设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
10、组织编制全市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计划;
11、负责城乡建设方面重大课题的研究,提出城乡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性建议,组织编制全市建设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12、组织开展城建项目研究、收集、规划指导;负责建立“城建项目库”;
13、负责组织开展城建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年度计划的制订;
14、参与相关工程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设计;
15、负责城建项目招商审查和项目法人的管理工作;
16、负责市政府委托承建的市政项目前期工作;
17、参与城建重大项目工程决算的审定及审计工作;
18、参与制订有关引进外资进行城市建设的政策措施;
19、负责城乡建设数据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
20、指导、协调、服务建设企业“外引内联”及参与国际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项目等涉外事项;
21、负责具体联系协调建设系统及相关单位。
财务审计处:
主要职能:
1、负责委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指导监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监督直属单位预算管理;
4、综合管理城乡建设行业各项资金、专项经费,管理机关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
5、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工作;
6、负责委系统单位及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
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
主要职责:
1、拟订全市建筑节能、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
2、组织实施部、省、市级建筑节能示范项目;
3、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
4、组织实施行业国际、国内科技交流和技术合作项目;
5、负责建设行业科研成果的管理和推广应用;
6、负责全市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拟定有关地方技术细则,指导监督国家、行业和地方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
7、拟订全市勘察设计咨询行业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
8、规范全市勘察设计咨询行业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9、指导全市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技术创新与质量管理;
10、指导和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
11、指导和监督全市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抗震鉴定和加固工作;
12、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
13、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
14、配合指导全市城市无障碍建设改造。
审批处:
主要职责:
1、经委领导授权,受各职能处室委托,进驻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对外受理委各项行政服务事项;
2、严格按照各职能处室确认后的许可标准和领导的批示精神进行符合性审核、许可和转报;
3、配合各职能处室做好入驻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许可事项和标准的增、减、变更工作;
4、配合各职能处室处理服务事项办结后产生的群众投诉、在现场核查及日常监管时发现的问题;
5、及时学习并配合好各职能处室传达的上级有关方针政策、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以便有效开展好行政服务事项的受理工作;
6、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综合开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7、参与拟订全市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
8、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行为,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核准;
9、指导、协调、服务建设系统企业“外引内联”及参与国际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项目等涉外事项。
建筑业处:
主要职责:
1、拟定全市建筑业改革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市建筑工程管理、工程建设监理、建筑施工许可以及竣工验收备案等政策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全市建筑业(含施工、监理、检测、商品混泥土、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
4、指导和规范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建筑制品、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等建筑业各方主体行为;
5、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6、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7、指导和监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8、指导和管理全市建设工程造价;
9、组织协调本市建筑企业参与港澳台、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质量安全监管处:
工作职责:
1、拟订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房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3、负责全市建筑机械、起重设备和垂直运输设备的使用和现场监督管理;
4、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城市建设处:
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城市道路、桥梁、路灯、户外广告、灯光夜景及景观工程、市政设施等行业建设管理工作;
2、指导城市管线工程建设;
3、指导全市城市地铁、轨道交通建设;
4、参与市政建设项目的计划制定、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审查;
5、负责市政建设项目的监督、推进和竣工备案及移交工作;
6、负责市政设施施工企业的资质或资格管理工作。
市政公用事业处:
主要职能:
1、拟定全市市政公用行业的产业政策、监管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公用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燃气、管网配套等行业建设管理工作;
4、指导规范公用事业体制改革,负责公用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
5、负责公用行业价格调整的报批工作;
6、指导、监督公用行业的生产运行;
7、指导、监督检查市政公用事业单位的规范服务工作;
8、负责监督全市市政设施维护和管理;
9、负责市政大、中型项目的计划制定、养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10、负责中、小型市政建设项目的协调和技术指导工作。
城市给排水处:
工作职责:
1、负责城市内河综合整治和开发管理;
2、参与编制城市内河综合整治规划和年度建设、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3、监督、协调、推进城市内河整治和维护工程;
4、参与编制城市给排水设施的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维护计划,指导、监督给排水设施建设与管理;
5、参与编制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含管道)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协调、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
6、负责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温泉)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
镇村建设指导处:
工作职责:
1、指导全市镇村的建设工作,贯彻执行有关镇村建设的政策与法规;
2、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3、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4、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5、组织农村通用设计图的编制和推广;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申报和修复工程指导工作;
7、配合推动城乡统筹工作。
人事处:
工作职责:
1、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2、负责委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3、拟定并组织实施建设人才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全市土建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继续教育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标准和执业资格标准。
系统党委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市直城乡建设系统党委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党建工作。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_主要职责
7、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就是原来的福州市建设局吗?
就是建设局,现在都不叫建设局,都叫城乡建设委员会,我长期做房建这块的,审批都在城乡建委,只是我们习惯简称为建设局,其实就是一个单位
8、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怎么样?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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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是什么级别的?副厅级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