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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软件隐蔽推广传销

发布时间:2021-03-28 07:14:05

1、谁能解析一下,“我的未来网”是怎样的盈利模式,感觉是一种非常隐蔽的陷阱,也就是网络传销。我希望能有

网络直销,应该是B2C,也就是商家直接到用户,像什么你加入之后,再去发朋友圈,能返利什么的,这个模式不是B2C,而是一个典型的裂变分销系统。

2、网络传销的定义?

网络传销是以互联网为平台的新型传销方式,是随着电子商务的推广应用而使网络广告形式、网络交易手段、网络联系媒介被不法分子所利用的传销现象。
目前网络传销主要有“纯网式”和“嫁接式”两大类型。
1.“纯网式”是目前主流的网络传销类型,即拉人加入、信息传递等均通过网络来实现。从工商、公安部门最近几年查处的网络传销案件来看,主要有五种版本:
一是传统传销网络版。传统传销以互联网为平台,借助网络来推销实物商品,发展下线营利,这种操作方式较低级,行为过于明显,已逐渐被传销分子抛弃。
二是电子商务版。假借国家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的有关政策,以网络营销、网络直销为名,变相收取入门费,并设定各种奖励方式,激励会员发展下线,这是目前传销分子惯用的欺骗方式。如我局查处的“中国数字农村网”传销案就属于这种方式。
三是投资理财版。假借个人理财名义,以私募基金、发行原始股为幌子,骗取网民入会来获取高额利润,并以“返还原始股、回报基金”等激励措施,鼓动人会者发展会员。
四是网络游戏版。在各游戏论坛、QQ群打诱人广告,号称会员只需在游戏中充值,就可通过网游赚取各种游戏币,继而兑换现金,如果推荐其他用户注册充值还可以获返现金。
五是资本运作版。传销组织打着“资本运作”、“连锁销售”旗号,一方面以投资一笔资金即可以在短期内取得大额盈利为诱饵,骗取参与者的高额入门费;另一方面以高额提成回报,激励入会者发展下线。这些投资项目并不是针对任何产品或者服务,仅是纯资金运作。其更具诱惑性和欺骗性,时下颇为流行。
2.“嫁接式”网络传销类型,是近年刚出现的一种新型传销模式,传销分子将网络与传统手法嫁接在一起,既利用网络扩散,又落地推广,“网上”和“网下”双管齐下。在具体操作上,传销组织一方面用网络传播方式推销产品变相收取入门费,并发展下线牟利;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年龄大或文化程度低,不具备独立上网能力的发展对象,他们寻找到当地的骨干代理,再由这些骨干通过种种关系秘密接触上述人员,用拉家常的话语,在不知不觉中给这些人员“洗脑”,然后在电脑上帮助这些人进行网上登记和输入推介人基本资料,这样经过“网上”和“地下”相结合,即拓宽了面又照顾到“点”,涉众面极广。如“FKC爱可欣”传销案,传销组织既在网上推销保健产品发展会员,又在网下拓展业务,双管齐下,受骗上当者众多。
目前,网络传销实现了从发布信息、发展人员、计提报酬、资金结算到会员管理等一系列活动的网络化。由于网络所具有的虚拟性、无边界性、开放性和快捷性等特点,传销组织传播地域更广、违法活动更加隐蔽。网络传销成为当前传销活动中影响最广、危害最大的违法传销行为。它与传统的传销行为相比,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一)传销标的虚拟化
目前网络传销标的物除了传统的健身器材、保健品、卫生化妆用品等实物产品外,还出现了网络商业广告通讯数据量、经营资金份额、计算机软件、网络远程教育、网络服务空问容量等虚拟服务甚至虚拟概念,传销标的类型趋于复杂化、虚拟化且不易于判断和控制。此外,网络传销组织为了规避政府的监管,往往将传销行为披上“电子商务”活动的外衣,以推销“网络通信业务、等离子、纳米技术产品”等概念性产品为幌子,并借国家对发展电子商务的有关政策来伪装其传销行为,遮盖其发展会员或下线牟利的本质,通过大肆鼓吹电子商务造就当代富翁的神话,使大多数不明真相的参与者一方面难以识破组织者的骗局,另一方面又抵挡不住高额利润回报的诱惑而上当受骗。
(二)组织策划隐蔽化
网络传销活动的组织者以互联网为平台实现传销活动的隐蔽式操作:发布、接收、反馈相关信息,对会员进行封闭式的“洗脑”教育;通过网站、即时聊天工具发展会员;通过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工具来完成上下线之间的联系;通过电子银行吸纳会费、“发工资”,这些方式避免了传统传销中下线与上线必须见面的情况。网络传销充分利用了网络联系的便利性,和组织者都是通过网上聊天工具进行联系的,而且使用的都是网名,上下线之间只是单线网上联系,会员之间根本没有联系,甚至不知道有其他会员的存在,这是一种“点对点”的联系,其大大增强了网络传销的隐蔽性。
(三)管理运作远程化
由于互联网传播具有跨地域性,使得网络传销突破了地域和国界的限制,从普通传销的以地区性社会关系为传销对象转变为针对所有上网用户为对象。网络传销分子可借助互联网平台向境内外的任何网民推广,扩大了其传播的范围。在运作方式上,网络传销组织往往将网站服务器设在境外,对各级组织者和参与者进行网络远程管理,如在福建省查处的“麦酷”、“世界通”、“立康立”、“月朗”等网络传销案件无一不是通过设在境外的服务器开办传销网站进行远程运作的。而境内传销组织者和参与者则利用网络跨区域发展会员,改变了传统传销的大团队运作、大规模集中、大场所培训、大尺度宣传的运作模式。网络传销成员分散在各地、隶属不同的团队,彼此之间往往互不认识,平时不直接接触通过网络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电话等进行业务培训和信息传播等运作。
(四)传销活动高效化
1.利用网络技术实现团伙内部管理的严密化。网络传销犯罪团伙在建立所谓的“商务系统”后,在网站中通过各种加密手段设置不同的登录入口(代理商和会员系统),创建用于作案的办公自动化平台,采用“金字塔”模式对团伙内部的最高组织者、财务管理、各地会员管理、技术维护、教学视频和宣传写作等人员进行管理。所有代理商和会员也可通过此平台查询到积分、工资、会员发展组织图,实现转账、申请代理等功能,整个组织管理严密有序。
2.利用网络即时聊天通讯工具实现“业务拓展”的实时化。网络传销组织大多都通过QQ、MSN、UC等聊天工具进行沟通联络,部分代理商与会员之间还建立了相对固定的QQ群、GOOGLE群,其开展活动的公告、最新动态等情况都通过这些群组进行发布,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3.利用网上银行、网上支付等方式实现资金交易自动化。网络传销组织中每个代理、会员一般都会开通网上银行,或者使用“支付宝”、“财富通”等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各地代理、各员向“总部”交纳会员的“入会费”,以及“总部”向各地代理、会员支付提成及工资等,整个过程都可以在网上自动完成。
4.利用网络免费空间、论坛、博客等交流平台实现“宣传推广”的全面化。传销团伙的“总部”一般将“高科技产品”的资料、入会规则、入会的丰厚回报、会员入会心得等一系列蛊惑性的资料提供给代理,再由下线代理、分支和会员上传到各类免费空间、论坛、个人博客、个人主页等网络平台,以达到提高其传销产品的真实性、推广传销业务的目的,诱骗更多人上当受骗。
(五)危害结果社会化
目前网络传销行为呈现高发态势,传销组织裂变繁殖速度加快,传销人员往往成几何级数倍增,涉及面更广。几乎所有传销组织对参与者都实行以“精神”为核心、以暴利诱惑为主要手段的多重控制,宣扬“不能相信政府和媒体”、“要敢于跟政府等‘反对传销伟大事业的敌人’做斗争”等偏激错误言论;部分别有用心的人甚至以政府查禁传销为由进行反党反政府宣传,进行高频率、高强度的“洗脑”进而对其产生心理强制,凸显出“经济邪教”的本质特征。同时,网络传销人员和传销方式日趋职业化,部分传销组织者组建了等级森严的传销团队,形成一整套制度体系,掌握和使用一定的暴力管理和对抗执法检查的手段,逐步向黑社会组织性质转变。

3、网赚平台推广方式和传销有什么区别

三级以上的非销是传销;网赚平台的推广方式一般只有一级

网赚的盈利模式也无非产生流量,转坏流量,投资流量

损失钱财然后为了弥补损失拼命拉下线,上钩了,

4、趣步是骗子的网站,属于传销模式不要加入以免上当受骗

只要不贪心,骗就骗贪心的人

5、虚拟跟传销那一点一样

虚拟?你是说网络上的传销??不像传统那种,对吧!!
可能被骗的下一个就是你 这几年兴起的最新传销变种:网络传销 传销 也就是所谓的传销人员说的网络资-本-运-作,最初传统传销表现为组织者假借“特许加盟经营”、“网络销售”、“市场营销”、“连锁销售”、“连锁加盟”、“人际网络”等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逐步演变为现在的借用传销组织体系形式和计酬方式,不销售商品或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行为,本质是一种有组织诈骗活动,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网络传销假借“网络资-本-运-作”等名义来诈骗! 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与普及,近年来一些传销组织开始以“电子商务”“网络团购”“网络广告”“网上购物”“网络代理”“网络加盟”“网上学习培训”等名义拉人头发展下线,网络传销开始悄然蔓延。 而且网络传销拉笼业务员,首先一定会踩传统的传销怎么难,异地连锁销售的困难,怎么差,怎么不好,不可成功等等,最后就会说到网络传销怎么好,怎么不同,怎么容易发财。(例如这样的话:网络资苯运作.更利于操作.成功率更高.更利于社会稳定。1.投资很小.1 份580元,1—35份都可以,从业过程不产生运作费用2.时间短.2—3.个月上平台,最慢的.7.个月。 3.不用谎言去叫人,叫人途径广.网上发帖.看到现实后亲朋也会做,因为投资少没骗他直言相告.亲人关系也不会影响。 4.可以专职和兼职在家上网做 )(还有这些:你想试试吗?看了这么“鼓动”人心的话之后,不知你有什么感觉。这是写在一个打着“网上创业”旗号传销网站上的一段话。用网站“站长”的话说,他们是“坐在家里工作,穿着睡衣挣钱。”)最后还会留下联系方式让你联系他,。。这就是网络传销人员拉笼业务员的开场白。。。 网络传销简介 和传销差不多就 是利用网络等手段进行传销 通常有自己的网站 通过拉人加入 人拉人然后拉下线 拉的越多就挣的越多 是传统传销的变种 现在可能还没有相关法律的制裁 也不知道是否和法 因为 交的会费低 但是人数多 发展也会很快 利用人民爱财心理.其实就是个绑架敲诈团伙。千方百计的让你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钱来交个他们,然后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对自己的朋友、亲人实行欺骗。在当今社会上已经有不少的毕业生陷入这个泥潭中。不少的家庭为这些事情而苦恼,但是就是没有政府部门管制。 编辑本段一、网络传销的种类 从类型来看,目前网络传销主要包括三种:一种是传统传销的"网络版",借助互联网推销实物产品,发展下线。但这种模式过分明目张胆,已经被逐渐抛弃。 另一种是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通过网络浏览付费广告获得积分,并由单一的点击广告发展为点击广告、收发email、在线注册等多种方式并存。这种在线注册多为免费的,在我国发现不多,但对维护网络个人信息安全、免受垃圾邮件骚扰造成极大威胁。 第三种,也是我们目前发现最多、查处最多的,是所谓的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mlm)模式。日前,我们昆山工商局经检大队查获的利用北京欧亚伟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网站传销一案中,当事人采取的传销手段就是典型的mlm模式。传销载体是北京欧亚伟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的网站,该网站宣传提供九大平台,分别为:企业策划、个人理财、远程教育、培训、买卖商、宣传服务、信息服务、60mb空间、管理控制中心,只要交纳人民币1300元后即可申请到一个用户名,可以使用网站提供的九大平台5年。而且,成功加入该网站后,即可有资格推荐、发展他人加入该网站,并可以按照推荐成功加入的人数获取积分。具体的规则是:会员发展下线包括左、右两个消费区,既要发展左右两个分支,左右分支人数发展比例在1:2或2:1(两边之和等于3,称之为一组)范围内为有效,发展第一组后可积6分,相应的获得奖金600元;发展2-10组,每组可获得奖金450元;发展11-100组,每组可获得奖金350元;发展到第100组后,每组可获得奖金300元,每周各会员最高奖金额度为3.5万元。以此类推,下线再按照一定的比例发展会员。    在此案中,拉人头取代了传统的商品销售方式,但本质仍是以下线交纳的入会费来支付上线的奖金,是一种典型的金字塔型的传人传销。 如何识别网络传销 网络传销的推广“花招”: 第一,传统传销的“网络版”。即借助互联网平台推销实物产品,靠发展下线盈利,但这种模式过于明显,已经被非法传销企业与不法分子逐渐抛弃。 第二,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主要是通过网络浏览付费广告获得积分,并由单一的点击广告发展为点击广告、收发电子邮件、在线注册等多种方式并存。 第三,利用所谓的“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模式,其传销载体主要为购物网站。网站内容中可能包括:企业策划、个人理财、远程教育、培训、宣传服务、信息服务等,注册用户只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人民币,即可申请到一个用户名,用来使用网站平台。而且,成功加入该网站后,即有资格推荐、发展他人加入,并可按照推荐成功加入的人数获取积分等。 由于现在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大学生急于就业和急于证明自己工作能力,赢得社会需求和工资报酬,再加上大学生涉世未深警惕性相对较低,接触新鲜事物快,喜欢使用新型的营销方式,传销组织者就利用网络销售、电子商务、资本运作等“名词”,吸引缺乏社会阅历的大学生加入。所以学生是传销人员“邀约”(传销行话,指拉人头)的首选群体。其次是网店店主,因为网上传销的模式是采用电子商务为噱头,很多店主对电子商务有所认识因此会比容容易赞同,再加上现在开网店收入比较微薄,因此那些想快速致富的店主们也很容易“邀约”。 国家对非法传销活动一直持严厉打击的态度,但是非法传销却屡禁不止,现在更是蔓延到互联网上,而与普通的传销活动相比,网络传销的新特点更是让人猝不及防,危害巨大。 首先,网络传销隐蔽性更强。传销活动在网上进行,互联网虚拟的空间无疑为传销者做了最好的掩护。传销者借助网络躲在幕后操控,让多数的受骗者不识传销者的“庐山真面目”。同时传销的网站一旦被封闭,传销者很快就会开通新的平台,更有甚者将服务器设在境外,让国内的执法人员无法查处,只能屏蔽其网站。 其次,因为在98 年以后,国人基本上都知道传销的事情,所谓的传统传销,现在因为负 面影响太大,上一个业务员比较难,现在变成了网络传销了,和传统的传销只是平台不同,借用网络而已,大家看,所以网上招业务员的挺多, 打开网页,留QQ和电话等联系方式来拉笼人头的方式的人越来越多!! 网络传销的特征及带来的查处难点 1、虚拟性更强 网络是一个虚拟空间,非法传销者利用网络这一特征,借助高科技、电子商务等名义,遮人耳目,大搞空手道。上述案例中,会员得到的仅仅是虚拟的网络空间(所谓的电子商务包,也不过就是租用该公司的服务器空间),从传销传统的实物产品发展为纯粹以发展会员获得奖金为目的,有些付费方式都是网上支付,完全"电子商务化"了。 2、更具欺骗性 利用网站作为传销平台,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该些传销网站多打着远程教育、培训个人创业、电子商务的旗号吸引人,掩人耳目,遮盖其发展会员(下线)牟利的本质。在北京欧亚伟业传销案中,搜集到的资料显示,北京欧亚伟业国际有限公司打着发展本国电子商务、促进信息产业发展的幌子,借助高科技发展传销。在公司网站上罗列着企业策划、个人理财、远程教育、培训、买卖商、宣传服务、信息服务、60mb空间、管理控制中心等板块,从措词到口号都极具诱惑性和欺骗性。许多下线人员没有判断能力,认为这就是电子商务,在被抓获后还屡屡强调他们参加的不是传销而是一种新型消费。 3、隐蔽性强 与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隐蔽性更强。发展会员都是在网络上进行,会员必须通过网站才能加入传销,并且使用的用户名都是假名或者代号,并且都有各自的登陆密码,彼此之间的联系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icq)来完成。并且,网站还要求汇款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这就避免了传统传销中下线与上线必须见面的情况,操纵者由明转向暗,躲在幕后,万一下线被执法部门查获后,上线也能马上逃之夭夭。由于会员发展下线的情况只反映在互联网上,再加上会员在传销方式上保持单线联系,工商部门查处时,根本无从查证公司网站的真实信息和会员的真实身份,仅凭网络上的信息要追查上线几乎是不可能的。 4、跨地域性传播 互联网传播具有跨地域性,使得传销突破了地域和国界的限制,即使在一国内,也是遍地开花。但由于属地管辖的限制,各地工商部门只能就本辖区的传销活动进行监督,对全国性的传销无法从源头上切断。传销骨干人员经常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全国各地流窜作案,我们只能抓获当地的头目,"保一方平安",但对销毁整个传销集团却无能为力,治标不治本。同时,调查取证上也是困难重重。而对于跨国的网络传销,由于网站注册地在国外,国内没有工商登记机构,因此面临着法律适用和国际管辖权的问题。而且仅仅依靠一国的力量难以有效打击,需要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但目前各国对传销褒贬不一,要达到法律标准的一致极其困难。 5、处于工商监管的"灰色地带" 网上资源浩繁如海,工商部门要在数以亿计的信息中发现非法传销的蛛丝马迹谈何容易。更何况,传销网站多以注册用户输入密码的方式才能登录,一般用户无法浏览其内容,而且网站管理不在工商监管范围内,因此工商部门无法依职权主动对可疑网站进行监管,只能在现实世界中发现传销痕迹或举报的情况下才能出击,获得案源信息渠道少,导致工商查处网络传销极为被动。 人生就是这样,充满了曲折,充满了欺骗,也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机会,不要想一夜暴富,不要做白日梦,每走一步要脚踏实地,一步一步的向前走,我们之中大多数还是普通人,过好我们普通人的生活就行了,平平淡淡才是真。所以在最后,奉劝人们,人生中有很多选择,但是每一次选择都要慎重. 希望我们在骗局中慢慢的成长。 慢慢的聪明。 投资者往往觉得自己选择是有眼光的,别人被骗了是别人太笨,他自己是不会选错的(当他明白时黄瓜菜都凉了)!经济的社会里,金钱的魔力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人已经在金钱的诱惑下迷失了(自己何曾不是?)! 对于那些执迷不悟的人,我们也只能哀其不幸,怒其不醒! 被人欺骗是可怜的;自我欺骗就是可悲了。 相信有时候并不是力量,而是陷阱。最后送给大家一句话:相信真理,不要相信宣传掌握真理的人。不可否认,传销的很多话语,单从文字上来讲,的确是真理,真理的不能再真了,可惜,有时候真理总是被利用,为邪恶的行为和目的作掩饰的,相信应该相信的,是精明,相信不该相信的,是愚昧;骗人去相信不该相信的东西,是无耻;骗子总是让你去相信他想让你相信的东西,你不相信,他怎么能行骗成功呢?

6、app注册单推广是传销吗是骗人的吗

1.单纯凭上述描述无法确定其是否属于传销范畴,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7、做传销是干什么?为什么那么隐蔽

直销就是传销,只是直销有合法手续而已想了解传销你直接了解传销就可以了,我在传销里呆了几个月不是一两句话你就能明白的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8、网上营销和非法传销一样吗

这个是传销,我上大学的时候做过2年.有些收入.后来这样的网站程序在baidu上随便都能搜索出来下载自己来开一个,自己做真正的网站维护者,那样无论谁加入你都有钱拿.我自己以前就弄了一个.赚了些钱.但是这些毕竟是骗人的不实际的.
不知道你说的是哪个网站.其实他不是一个公司是个人弄的一个东西.
我以前做过酷蜘蛛,蓝精英,亿联....还有好多
不相信你在摆渡上搜索一下.还有他们的记录.但是这些网站现在已经不存在了.老板已经赚了大钱隐蔽起来了.我说的这几个都是最早的(他们自己把这种模式叫做soho)我感觉可笑.是片人的.

9、请问这样卖软件算不算传销,帮我看看合法吗?

应该是传销。我也是买软件的,没像你这样买的。我做软件10多年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直销管理条例(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三日国务院令第443号令发布)
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直销员,是指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传销条例(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三日国务院第444号令发布)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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